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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8: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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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ristineklcc 于 12-10-2005 11:28 PM 发表
Orange2005 很多人为爱牺牲了,是因为他/她真的得到他们要的爱。可是,我为爱牺牲,却只得到比朋友还低级的身份,那我不如做一个辛苦赶公车,期待下班的上班族来的好 ?刚刚我们又吵了,我真得不能忍受了 ...
我们除了祝福,都不能给你什么了。
像海水说的:只能选择让你自己过得开心吧。
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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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8: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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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ristineklcc 于 12-10-2005 11:28 PM 发表
Orange2005 很多人为爱牺牲了,是因为他/她真的得到他们要的爱。可是,我为爱牺牲,却只得到比朋友还低级的身份,那我不如做一个辛苦赶公车,期待下班的上班族来的好 ?刚刚我们又吵了,我真得不能忍受了 ...
看了你的故事,真的有一股想流泪的心酸,人离故乡贱。你和老公几岁?你和老公拍拖多少年才结婚?结婚多久了?也许他是有钱公子,脾气会比较“少爷”式,你一定要适可而止的把他“调整”回来。我觉得他目前的心态是认为你跑不了,而有点不再“怜花惜玉”,在这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你一定要建立自己的事业、人际关系,你一定要坚强,让自己快活起来,有什么事别忘了还有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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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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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们真正相处的日子太短, 还不是很了解对方??
两夫妻有时闹闹气是很普通的, 你如果很苦恼和在意他对你说的话, 可以试试两个人坐下来, 坦白的说出自己心事, 让他明白你的处境, 你的难过。
如果你无法面对他讲, 写下来给他看也可以。
别把事情都闷在心里。
如果他会为你而改变那是就好的事。
要不然, 怎样走下去呢??
你没有失去什么。。。。因为你还有家人。
还有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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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3: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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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ristineklcc 于 12-10-2005 11:28 PM 发表
Orange2005 很多人为爱牺牲了,是因为他/她真的得到他们要的爱。可是,我为爱牺牲,却只得到比朋友还低级的身份,那我不如做一个辛苦赶公车,期待下班的上班族来的好 ?刚刚我们又吵了,我真得不能忍受了 ...
要坚强点哦!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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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3: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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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要是真得熬不下去,就想个办法回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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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3: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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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05 04: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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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0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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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ina 于 13-10-2005 03:42 PM 发表
christine,要是真得熬不下去,就想个办法回来吧。。
除非有钱。可以有法子。买一间二十五万以上房子。那么可以回来住。但是到只能申请红色身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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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07: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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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rina 于 13-10-2005 03:42 PM 发表
christine,要是真得熬不下去,就想个办法回来吧。。
看了你老公的话,觉得心很寒,也很难过。为了他你放弃了你亲爱的家人你的朋友你大半生熟悉的生活,甚至你的国家。。不是理应更好好的珍惜你疼爱你的么?怎么?是他不懂事,还是你当初爱的太激烈?
一段婚姻如果开始本来就是错误的,不管你怎么努力都不会有结果。我不是个喜欢劝离的人,但是看见你的例子,我觉得你有必要想清楚,如果他真的不懂的珍惜你疼爱你,请你好好的疼爱你自己,趁还没有孩子的负担,回来这里你最亲爱的国家最亲爱的家人身边。。。即便放弃了国籍,不容易申请回原本的身份,花上十年也好不是蓝登记也好,怎样都比你在那边的生活强。回来这里,找个“有力”的人士帮帮忙,申请回来的机会还是很高的。
自己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
连你自己都不懂得爱你自己的话,还有谁会来爱这个你呢?
祝福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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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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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新米 于 14-10-2005 07:30 AM 发表
看了你老公的话,觉得心很寒,也很难过。为了他你放弃了你亲爱的家人你的朋友你大半生熟悉的生活,甚至你的国家。。不是理应更好好的珍惜你疼爱你的么?怎么?是他不懂事,还是你当初爱的太激烈?
一段 ...
christine,新米说的有道理,如果觉的真的无法再走下去,没办法和他渡过你的人生就回来,你熟悉的地方吧!
我也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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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10: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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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indy2297 于 14-10-2005 01:06 AM 发表
除非有钱。可以有法子。买一间二十五万以上房子。那么可以回来住。但是到只能申请红色身分证。
我不懂怎么说,为爱放弃自己的家人朋友,熟悉的环境,我真地做不到。从小到出嫁,我都没离开过家里。。
如真的不适合/适应这段婚姻/国家,在没孩子之前,我会毅然放弃。
红身份证没关系,起码还可以依然生活在自己成长的家园。
我不相信除了要买25万以上的房子之外,真的别无他法吗?
坦诚地跟家人说明自己的处境,家人会袖手旁观吗?
相信christine还很年轻,难道就要如此葬送自己的一生在异国?
christine,熬不下去的话,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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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10: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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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新米 于 14-10-2005 07:30 AM 发表
回来这里,找个“有力”的人士帮帮忙,申请回来的机会还是很高的。
对!我国有位张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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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10: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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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人离婚好像很残忍。。。。
christine这次做决定前要好好考虑清楚啊。。。。。。。
决定了就不要再后悔。不要等你回到来由想念那边,老公哄两句又想回到他身边。老公讲两句又想回来。不要冲动,静下来好好地想,你到底想怎样?毕竟,你的状况,你的感受,只有你,才真正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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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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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G_SL 于 14-10-2005 10:40 AM 发表
教人离婚好像很残忍。。。。
christine这次做决定前要好好考虑清楚啊。。。。。。。
决定了就不要再后悔。不要等你回到来由想念那边,老公哄两句又想回到他身边。老公讲两句又想回来。不要冲动,静下来好好 ...
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自己的一生幸福,应好好地考虑清楚。
但,如真的不能再相处下去。。这漫漫人生路,该如何走下呢?
决定了,就别回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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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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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0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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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我很赞成新米说的。。。。 趁现在还没有孩子的负担,作出一个决定。 你不能保证以后的日子是如何,但至少你已离开那段令你觉得没希望的婚姻, 回到你熟悉的国家,家人的怀抱,那些事就当这交学费吧!
我不赞成CARINA的 “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如果一段婚姻已经没有了爱,那为什么还要独自撑下去?长痛不如短痛,剪不断理还乱, 你听过吧?多为自己打算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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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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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e2005 于 14-10-2005 01:34 PM 发表
我不赞成CARINA的 “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如果一段婚姻已经没有了爱,那为什么还要独自撑下去?长痛不如短痛,剪不断理还乱, 你听过吧?多为自己打算打算。。。。
你是没看完,还是随便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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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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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elean 于 14-10-2005 12:59 PM 发表
主人家去了哪里?我们讲太多吓跑人啦??!!
对呀, 怎么没见她??
是不是和她的老公仔和好如初。
希望她的出现带给我们好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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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10: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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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5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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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e2005 于 14-10-2005 01:34 PM 发表
christine...我很赞成新米说的。。。。 趁现在还没有孩子的负担,作出一个决定。 你不能保证以后的日子是如何,但至少你已离开那段令你觉得没希望的婚姻, 回到你熟悉的国家,家人的怀抱,那些事就当这交学费吧! ...
Orange2005,不是啦,娜娜是叫她回来的啦,我是认同娜娜,所以也建议她回来这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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