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6-5-2016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她孩子没打破的话,那只碗他们还可以用上几百次。
而且,她以为店家出去买新的碗,就不用时间也不用给gst吗?天真。 |
|
|
|
|
|
|
|
发表于 26-5-2016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facebook.com/floradgr88?fref=nf
大家在cari这里说或许她不知道,在她主页说吧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6-5-2016 10:5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百货商场经常看到小孩子打烂那些辣椒酱瓶,酱油瓶,他们的妈妈只会拿tissue把孩子身上沾到的酱抹干净然就走了 |
|
|
|
|
|
|
|
发表于 26-5-2016 11:1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着这样的逻辑,我可以带小孩去她的家捣乱?
小孩还小不懂,所以她不能怪我? |
|
|
|
|
|
|
|
发表于 26-5-2016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無論你打破曾經被用過多少次的碗,你都有責任以一個新的碗的價錢賠償……
人家算你半價或不收錢,是人情;人家收錢,是應該~
因為你打破這個碗,這個碗就不能繼續“服務”其他客人,而必須另購一個新的碗,不可能以半價或免費的買回另一個被人用過幾百次的碗……
孩子是你的,無論是一天大的嬰兒,還是10歲的小孩,你都有責任為你孩子的犯錯而負責任,其他人沒有義務幫你背鍋……
服務費不合理?
你打破了碗,難道是你自己去打掃?
還不是服務員幫你打掃,服務員不收薪水嗎?世上沒有免費午餐!
之後還有麻麻煩煩去買過另一個碗,這些不都是服務嗎?網購郵寄都要給郵寄費吧!
GST又不合理?
請問,碗是免稅物品嗎?
這是政府規定的,不是餐館規定;餐館不收你GST,餐館會被政府控告!
說明了是 "goods" and "service" tax,當然服務也算GST!
現在的人以為把事情搬上FB就可以吧事情合理化……
最可悲的是還會有很多不分青紅皂白的網民盲目的支持~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6-5-2016 11:4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wuuhhss 发表于 26-5-2016 10:08 PM
妈妈可以在孩子坐下之前先请服务员更换桌面的餐具
对,这个是重点~ |
|
|
|
|
|
|
|
发表于 26-5-2016 11: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hoon89 发表于 26-5-2016 11:22 PM
無論你打破曾經被用過多少次的碗,你都有責任以一個新的碗的價錢賠償……
人家算你半價或不收錢,是人情;人家收錢,是應該~
因為你打破這個碗,這個碗就不能繼續“服務”其他客人,而必須另購一個新的碗,不可能 ...
说的对,自己孩子没有顾好不能怪人家,打破就理应赔偿。而且5块多的价格是合理的。有些餐馆的碗碟是在员工的服务费那边扣除钱来买的。 |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12: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去过一些高级餐厅…注释﹕婴儿勿入 >< 哈哈,那个母亲是80后对吗?我见过很多都是这样…什都么以为自己是对的…
要是每个不到一岁的婴儿在餐厅打破碗碟不用赔偿的话………那些餐厅不用做了!! |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12:0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看过不少 父母给孩子拿汤匙敲打 不然就推到掉了地上就破了。这就是宠坏 不是放上网说就是对的 |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1:0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开餐厅确实不易…
顾客打破餐具被要求赔偿也要被投诉。
系统里没有“碗”这个项目,只好选择open food。服务费和消费税是设定好不能随意改的。
看看其他开餐厅会遇到的难处。
流浪汉进入餐厅
不驱赶,顾客投诉不舒服,有异味,影响食欲。
驱赶,被评不近人情。
导盲犬进入餐厅
不驱赶,顾客投诉不卫生,穆斯林不能接受。
驱赶,被评歧视盲人。
自带小孩/老人食物
阻止,被评不近人情,因为店里食物可能不适合小孩/老人吃。
不阻止,可能违反清真餐厅条例。
难啊…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nice to see , nice to hold, once broken considered sold |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2: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7:1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7:4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当事人的说法,以后砸店直接派小孩子去砸就好啦,因为还小还不懂事所以不用赔钱,对吧? |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7: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7: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7:5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很多父母在外出都沒有管好孩子。到餐廳就按手機。寶寶就任他玩。
事主反而沒有覺得寶寶的行為很丟臉,讓其他人麻煩。
這就是典型的現代城市問題女人。自以為是。 |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8:0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赔偿是理所当然。提醒这位安娣,人必自辱 然后人辱之。 |
|
|
|
|
|
|
|
发表于 27-5-2016 08:1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