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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ashlyner

新加坡警察带着 1.5万新元 Hermes 包包在大马炫富,还非法伤害我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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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2:0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llenlfs 发表于 10-2-2016 01:36 PM
你有试过被打枪吗?

如果你有应该会知道报案时警察会问手机的IMEI号码,有没有开启search my phone。

这imei号码的用途很多大马人不懂,没这种知识,只有警察才懂,所以很多大马人会觉得他国很先进。抱他国大脚,踩自己的国家,取笑自己的国家,然后觉得自己很行,其实他还是住在这个国家,这样做基本上就是在丢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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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这篇文章做一个总结,
以后要马来西亚人要做抢匪就抢新加坡人好了,随随便便都RM45,000,
抢马来西亚人最多嘛给你RM500最多。
不过电话要丢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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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2:2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10-2-2016 02:08 PM
为这篇文章做一个总结,
以后要马来西亚人要做抢匪就抢新加坡人好了,随随便便都RM45,000,
抢马来西亚 ...

是咯,旅游业应该在新国多打广告,叫他们多点来这边。刺激一下国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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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rddecade + 5 哈,怕是他们只过来打油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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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国家的治安差不会感到羞耻,还要怪外国游客自己抓劫匪?看来伪中立真的是舔鸡鸡的LP舔到神智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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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医师 + 5 精品文章
cyberjaye + 5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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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hinto 发表于 10-2-2016 01:52 PM
来穷人區显富, 可怜了没脑的小偷

人家并没有显富,只是有人小题大做,同时,星洲日报根本没提到所谓的警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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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ruya56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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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猴塞雷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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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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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3:4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ellmales 发表于 10-2-2016 02:29 PM
自己国家的治安差不会感到羞耻,还要怪外国游客自己抓劫匪?看来伪中立真的是舔鸡鸡的LP舔到神智不清了。


赞同  我身为马来西亚人  我为吃猪脑的马来西亚警察服务效率感到羞耻

楼主开这种脑残贴是因为它想要让所有网友祝福它含家铲.....

马来西亚99%警察演戏第二名  没人敢说第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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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3:5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笑帖, 拿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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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7:1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了,你们留意一下英文版本的报导,受害人是男的吧,可是华文版的却说是警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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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9: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rince 于 10-2-2016 09:27 PM 编辑

1.5万在新加坡人眼里只是小钱罢了,我的同事Rolex表就有7、8支,全部5~6位数新币以上。当然,1.5万对马来西亚人是超级大的数目,马来西亚人的每月平均收入只有区区rm1100,如要还债1万,下来整年没钱开饭,确实再度证明我之前所说的,马来西亚已经严重落后新加坡163年了,真的是超级无敌惨!惨!惨!惨!惨!惨!
至于新加坡警察有没有权在马来西亚执法,讲真的,很早以前我就觉得johor是新加坡的殖民地了,这里间的屋子、卖的东西,本地人都没本事买,全部都是为新加坡人而设的,所以这位新加坡警察没有犯法,只是这里的警察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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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09:4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地的脑残就是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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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10: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警长应该把抢劫偷窃的刑罚提高几倍,养不起犯人但至少多给几鞭,而不是听鸡命去搞告密罪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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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剑 发表于 10-2-2016 01:17 PM
这种 vs 那种。这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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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10:3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oolaa!!果然是bashlyner!! 刚刚才想到这条年初4跟黄安没捨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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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6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气不好的抢匪踩到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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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6 12:1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警花为什么不能来自有钱人的家庭?新加坡很多是这样的。我才觉得这只是更能显示我国警察的无能导致犯罪率高呢。每个受害者都想亲自把他们擒拿归案,只是没办法而已,警花这么做绝对是大快人心。请lz下次发表言论,用脑想下啦。如果你想帮着你的朋友抢匪,下次不要借侮辱他国警察来转移话题啦,欠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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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6 07:2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报道也不懂是真是假,我看到新洲报写,一家四口,总数4.5万元包包被偷,然后他们用手机来定位被偷的东西,过后就向大马警方报警。过后小偷被捉到了,哪来的警花自己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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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6 08:4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10-2-2016 10:28 PM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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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6 08: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0岁警花的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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