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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6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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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党槟州州委陈嘉亮报章专栏
可以不要为了做而做吗?
在机动交通工具数量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的年代,提倡路权分享(Share the road)是值得赞赏的;这种概念最早从欧美开始,亚洲地区先驱则是国民最具公民意识的日本率先引入。最主要就是通过政府的立法与监管、民众的自律与配合,解决机动交通工具(如汽车)、非机动交通工具(如脚车)与行人之间的矛盾,在城市道路上相安无事而不是各安天命。
这种交通规划在新兴城市问题不大,毕竟用地不是问题,规划者的态度才是取决城市美丑、规划优劣的最大因素;但在槟州特别是槟岛这种弹丸老城,许多时候不是赖前朝赖中央就能解决问题,真正要赖还可以赖到莱特、赖到英国东印度公司时代怎么不把“马路”建成“车路”,但这样赖下去,大家可能都要改姓了。
在这方面的改革,我们必须给林冠英政府立正敬礼,在308改朝换代后,槟岛大街小巷甚至狭窄的环岛公路,地面都喷上无数的脚车符号,叫我们这些脚车爱好者有种春天来了的感觉,也是脚车客吐气扬眉的时代,一时间大家呼朋唤友踊跃上路;小弟当然不落人后,也为家人备齐4辆脚车,准备重温中学时代的“铁钉脚”生涯;但踩在路上,似乎不是那么一回事,来往的机动车好像都不把脚车放在眼里,尤其是周末环岛夜骑,更是拿生命开玩笑,广东话讲“撞你唔死都吓你半死”!
我们了解这不是林冠英、不是民联政府的错,槟州在许子根年代早已衣食住行虽不完美、但也应有尽有,行动党拿下这么的一个州属,要想突围建立新气象,当然要绞尽脑汁标新立异,但许多旧有建设制度早已通过前人实践考验,不是说改就改;就说龙舟赛好了,有人为了拔除民众内心的民政党记忆、硬把赛场从风平浪静的水坝移往凶险莫测的海面,最后州政府虽然乖乖的把赛场搬回水坝,可那六位钟灵师生已经白白牺牲!
再说回槟州这7年来的脚车道进化史,第一套的马路上喷脚车标志、骑士与机动车“同场竞技”的画面每天还在上演,州政府再推出第二套方案,让发展商在皇后湾至乔治市沿海建一条长12.5公里、造价3000万的脚车道(这确实是林冠英的功劳,不得不赞!反观当年的许子根最多只帮槟城人向发展商要一条不收费的敦林苍佑四线双向大道),但根据小弟实地勘察,这个3000万花得冤,尤其是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峇央弯填海计划周边,不但泊油路铺设破烂不堪,通往皇后湾交通圈路段更被发展商截断!
除了这两套口水宣传多过实际用途的脚车道,乔治市更出现市政厅建筑部主任官员尤端祥先生说的:“与行人共享人行道,好过脚车与车辆过招”的“行人与脚车共享人行道”;尤先生还抬出上面提到的日本来挡箭,意思浅浅,就是人家先进国日本都可以,林冠英常说的国际城市槟城怎么不能呢?
但尤先生没有告诉我们的是,日本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法》修订版针对脚车的规定(http://tinyurl.com/gsbzzrf );更没有说明,日本除了对脚车骑士要求严格之外,对脚车监控也有一套:在日本,其国民没有统一的身份证,但脚踏车哪怕是破烂不堪,也一定要有“单车防盗登录”(http://tinyurl.com/pkfvb4r ),这个牌照除了让警察开罚单外,若骑士身份(凭驾照或国民健康卡核对)与脚车注册不一又无法解释清楚(如阁下是顺手牵车的话),日本警察有权带你回派出所。
在日本,“脚车都要骑在马路上,除非有标示行人与单车共用的标志,自行车才可上人行道,且必须行人优先,不得随意按铃请行人闪避,不可两车併行”;在日本,若发生人命事故,就算不再流行切腹,负责长官也会引咎辞职,我们这里呢?只有步步高升,平步青云,咱小人物讲多几句,更有“职业支持者”跳出来呛声:怎么不讲国阵舞弊、怎么不讲26亿?
从来没有人反对建设脚车道,但大家要的是画上LOGO就算的脚车道?还是美其名不让脚车与机动车过招、却让弱势群体与脚车过招的“人车共挤道”?槟岛市议员王耶宗说,“不推行共享概念,脚车道网络难衔接”,哈喽老兄,建立脚车道是你们的政治承诺,怎样衔接是你们的施政责任;大家已把脚车汽车一路亲的“共享路”当笑话,也不想再提那建费出在屋价上的3千万元脚车道,当局怎么还好意思出第三招,拿老少残弱权益来当你们政治成就的垫脚石?
到底槟州脚车道的存在价值是什么?是要让槟州民联(希盟的前身)去其他州属车大炮(尤其是接近砂拉越州选的当儿),还是真心让脚车爱好者“骑者有其路”及行人的安全同时获得保障?可以放下政治宣传因素,考量生命的重要,实实在在一步一脚印的搞一套安全、实用的脚车道吗?别总是为了做而做,到头来,名,让民联政府捞了,命,却让脚车道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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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6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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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嘴巴是kam着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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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6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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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2016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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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6 0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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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6 02:55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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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蟹 发表于 19-1-2016 11:04 AM
民政党槟州州委陈嘉亮报章专栏
可以不要为了做而做吗?
老实讲。。。在道德意识不高和宽容度低的槟城的公路上建脚车道,根本就是在浪费公币,真心建议林神应该先把岛民送去劳改,重新再教育才是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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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6 08: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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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教父之过,机不教神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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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6 09: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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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有下过prangin mall 摩托parking lot 你就会懂了。
我相信如果有足够的parking位置,这些臭款可以免了。
当然我不赞同乱乱parking+阻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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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6 1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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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停车/摩托车位根本就是烂借口。乔治市,许多人就以停车位不够而胡乱停车。
其实,所谓不够是“靠近的不够”,停在远一点走过来,对许多烂人/懒人来说根本不是个option,非要停在最靠近的地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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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6 08: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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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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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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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不错,执行方面偏差因为忽略马国人的性格心态,这可不是有礼貌+自律+遵守规则的日本人。
马国人一向自私自利,以己为先,从上至下,由古至今,皆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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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6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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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不够parking问题,是不想parking要付钱问题。。
现在的人有钱买贵车,没钱给parking。。包括那辆一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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