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Cari_YWQ

逼拆十字架案 总检察署竟说不提控示威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12-2015 0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一国两治的,而且公私不分,公报私仇,多重标准的假民主。
你们小民每天继续吵骂到不亦乐乎;本官份内工乱乱做,hang palang 钱照吃,酱年复一年,算算2015  要尾声了,下月就2016 了咯,哈哈,真是快乐似神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12-2015 0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大驚小怪第一天活在馬來西亞咩,就算放火燒教堂也不會有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3:0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他们在华人住区建回教堂大喊大叫都没人抗议他们,挂一个十字架就在那边示威!简直脑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甘系咪呢家可以将个十字架放翻上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污桶国阵政府领导下,这国家已到达先进国都无法在先进的思想下像前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4: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环卜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12-2015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麼華人不去總警察長官處示威抗議?答案是這關我們甚麼事,教堂的人不去,叫我們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5:0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刻意制造的

Muslim first 的地域

dap pkr 也默默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12-2015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看找一群人去示威,講說喇叭聲很吵,待遇會不一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6: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我们去拆洋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6: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知道是什么事。。。。
只是难于启口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addybear 发表于 2-12-2015 01:13 PM
我能不能去洋葱头庙里面pua 圣杯,烧金纸?

别闹啦,龙的传人被捉就不是像猪的传人这么容易没事的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6:1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在马来西亚这结果一点不意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6: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就是任性,想示威就示威。

不过马国最有钱的民族非华人莫属,看看bersih就知道了

bersih4.0的每个华人花500块去吉隆坡消费一下都爽。

不过通过华人bersih刺激一下经济也是好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6: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immigrant_at 发表于 2-12-2015 04:58 PM
做麼華人不去總警察長官處示威抗議?答案是這關我們甚麼事,教堂的人不去,叫我們去?。

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1892—1984,德国人,新教牧师。马丁·尼莫拉牧师文字的铭文碑刻。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就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6: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塔利班逐渐成型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12-2015 07: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okijuh123 发表于 2-12-2015 06:36 PM
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1892—1984,德国人,新教牧师。马丁·尼莫拉牧师文字的铭文碑刻。

...

哇。你想把事鬧大???

你不知華人維權就會是奇蹟?到時你上警察局你家人準備保金了沒有。你老闆問你為啥不來上班,你是老闆不?
那麼幾時有人像貓政府激起的殺狗事件的三跪撲地九拜?。沒有那種群起效應很難的,像B4醬都也是草草不了之的。
馬來西亞就是醬的,很有人情味的政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7: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知道结果肯定是这样,但还是很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08: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者  神父你还不赶快出来协助驱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15 11:4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试想想如果有人要拆他们的“洋葱”,
早就快快判罪入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8-10-2024 04:16 AM , Processed in 0.09538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