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之前看过一篇报道
(槟城14日讯)“年轻时有屋子住,老来却无栖身所!”这是槟城苏洛裕(Solok Zoo)第一路门牌1003T靠绑拖把为生老妇所担心的事情。她目前已接到发展商限定在本月31日前迁移的律师信。 希望发展商一屋赔一屋 这名老妇为77岁的林亚花,她目前所居住的房屋是父亲于民国廿一年(1932年)所购买的房屋。她担心老来没有屋子住和同样面对搬迁的邻居杨国华及杨国平兄弟向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律师求助,希望发展商能够一屋赔一屋,让他们能有一个栖身之处。 林亚花目前与丈夫赖亚峇(82岁)、2名儿子、媳妇及3名孙儿共住一屋,她希望发展商至少能赔偿一间3房的房屋。 与林亚花一家同时接获发展商律师信的也包括该区门牌1003K住屋的杨国华及杨国平兄弟,杨国平一家居住在该屋已超过80年之久。 居住超过30年不获赔偿 杨顺兴州议员说,他必须厘清法律问题,因为很多人都误会,以为居住愈久,就会获得赔偿,只是在事实上却是相反,只要居住超过30年,有关住户则不会获得赔偿。 他透露,在产权法律下,尤其在90年代马六甲高庭的一宗判例后,凡是居住超过30年的住户,已不再获得赔偿,以及过后很多发展也以此判例作为迫迁,并且不再以一屋换一屋方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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