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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HR们会考虑再次面试那些曾经拒绝你offer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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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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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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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_fish 发表于 26-8-2014 02:22 PM 
公司和公司之间不会交换这样的信息,因为马来西亚有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最多你可以把该candi ...
不好意思, 我有个疑问想请教您.
如果公司与公司私下交换这样的信息, 没有人告诉那位candidate, 他本身也不知道, 那么 , 这个act, 如何能够保护到他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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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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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g 发表于 26-8-2014 01:47 PM 
很好奇那樣的黑名單如何到手?又如何交換?
cari的人灌水,不用当真. 大公司的HR不会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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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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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翎一 发表于 26-8-2014 01:25 PM 
如果换做夜翎的做法,会这样应对。
两家都聘请夜翎,那首先就是“衡量”。
要厘清自己最主要的要求是什 ...
我分别去了A,B,C,D,E公司面试。然后5间公司都没有当面跟我说清楚要不要录取我,叫我回去等消息。然后现在E很多天没有回复了,证明已经没希望了。剩下的A,B,C,D同时候都offer了我,可是我只选了比较好+适合的A跟B。然后回复e mail 跟C,D说谢谢他的inerview,可是我选择了reject。那请问,这个时候我是否得罪了C跟D公司?我是否进入了黑名单?以后如果有什么事要进C跟D公司面试的话,他们会不会带有色眼光看我?
然后,我就答应了A公司1号开工,B公司就说让我先考虑,如果一切没问题的话,会在7号开工(也就是我加入了A公司一个礼拜过后)。过后,开始在A公司上班,发觉公司不错就做下去。然后在7号前reject了B公司的offer,那请问这样我有没有得罪B公司?
再接下来,如果我在A公司越做越不开心,因为很多事情要做久了才会知道。可能是同事之间的冲突,也可能是工作性质不适合,也可能是觉得老板上司玩针对之类的,然后才做了2个月就想辞职。那段时间还在probation的时候。请问,这个时候我得罪了A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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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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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2108 发表于 26-8-2014 02:08 PM 
不好意思, 我有个疑问想请教您.
如果公司与公司私下交换这样的信息, 没有人告诉那位candidate, 他本身 ...
HR和HR之间不会交换这样的信息,如果要做employment background check也要你的consent和签名同意做这样的checking.
Pro的HR不会随便release员工的资料给任何人。
你有兴趣可以去上网读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0 本帖最后由 fish_fish 于 26-8-2014 02:2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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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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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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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zeus 发表于 26-8-2014 02:18 PM 
到底应该相信谁
因为小弟找工的方式是撒网方式的,也就是一次过找多多然后筛选一个最适合的。怕这样 ...
每个人都是选最好的offer package,这是很正常的,从2个offers中选最好的,另外一个offer理所当然会turn down.
我不会因为candidate turn down offer就blacklist他,做这种小家子气的事情。
反观,如果做出misconduct的员工就会black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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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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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_fish 发表于 26-8-2014 02:22 PM 
公司和公司之间不会交换这样的信息,因为马来西亚有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最多你可以把该candi ...
个人资料保密法当然是存在的。
但是为何你经常会收到不认识的人讯息你是否要资金周转?
对方如何知道你是生意人?
这只是一个举例。
既然有资料,就有购买资料的人,也有提供资料的管道。
当然法律明文规定不可将客户资料进行出售等等。
但部分资讯互动是不需要明文规定的。
尤其是像马来西亚这样法律扭曲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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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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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_fish 发表于 26-8-2014 03:30 PM 
每个人都是选最好的offer package,这是很正常的,从2个offers中选最好的,另外一个offer理所当然会turn ...
怎么说misconduct? 如果说probation period就辞职的算吗(当然,有给e mail通知)?有人跟我说这样撒网方式找工很不好,因为你会拒绝了很多公司导致下次你再失业时,会没有出路。可是我认为,这样撒网方式找工不是最快最有效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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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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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2108 发表于 26-8-2014 03:08 PM 
不好意思, 我有个疑问想请教您.
如果公司与公司私下交换这样的信息, 没有人告诉那位candidate, 他本身 ...
法律上说,是违法。
实际上保护不了。
如果保护得了,
又哪有那么多的私人资料流入黑市?
当然不是所有公司都会互换资料,但市场上就开始流动着了。
企业也是在因应环境在做出调整,好适应环境。
本地企业对本地的环境适应力可强得多了。
不然如何能在政府的不公平政策,法律不公,滥权的情况下生存。
如果本地经营企业跟足马来西亚的法律,那50年前,内企已经倒一大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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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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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的话,是不会再考虑。
因为这样做会让candidate觉得自己很大牌,
还没进你的公司,就已经在心里先占优势。
除非这个candidate是你们非常需要的人才,
那么你的公司可以通过job agent来联系candidate 安排面试,
这样你的公司没那么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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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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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_fish 发表于 26-8-2014 03:18 PM 
HR和HR之间不会交换这样的信息,如果要做employment background check也要你的consent和签名同意做这样的 ...
这个我已经看了........但是, 我还是认为, 就算是有act, 还是会有漏洞的. 如果那位candidate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不会随便交换, 如果是有问题的, 那, 就很难说了........双方之间会不会交换这种信息, 谁知 ? 就算是有, 他们会坦白对您说吗 ? 如果每个人都有 / 会照rules来执行, 那么, 怎么会有这句"钻法律漏洞"呢 ? 本帖最后由 Kelly2108 于 26-8-2014 04:3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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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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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zeus 发表于 26-8-2014 03:18 PM 
到底应该相信谁
因为小弟找工的方式是撒网方式的,也就是一次过找多多然后筛选一个最适合的。怕这样 ...
看后, 自己思考, 然后, 靠自己的判断能力........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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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4: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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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螺丝 发表于 26-8-2014 03:47 PM 
给我的话,是不会再考虑。
因为这样做会让candidate觉得自己很大牌,
还没进你的公司,就已经在心里先占优 ...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一个candidate如果要找工,那他只能找一个面试?然后只要公司offer了就必须接受?
如果误解了你的意思请纠正.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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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4: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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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zeus 发表于 26-8-2014 03:12 PM 
我分别去了A,B,C,D,E公司面试。然后5间公司都没有当面跟我说清楚要不要录取我,叫我回去等消息。然后现在 ...
如19楼夜翎给你的回复。
其实感觉一家公司不适合要转换,并不是不可以的。
只需要记得,
离开得大方得体就不会得罪任何一方,甚至还会留下好印象。
切忌避免留下烂摊子的形式离开。
那不只是会得罪旧公司,还会让新公司对你产生不信任感。
夜翎面试过一种人,当询问他是否还在工作,他回答“是”,
那如果我们录取你,你几时能开始在我们公司开始上班?
他回答“一个星期后”。
夜翎继续问“你公司的离职通知只需要一个星期?”
他答“我有年假,扣完就只需要一个星期通知”
这类的应征者,夜翎遇见过几位,一般都是让他回去等消息。
在沟通过程中,他似乎不担心他公司会不会面对缺乏人接替工作,
也听不出他需要与公司商量,直接一口答应一个星期后就可以上班。
因此夜翎就对他有保留了。
所以离职前为公司着想,谨记“分手了依然是朋友”,那在旧公司和新公司都是有利于自己的。
切忌“分手了只能是敌人”的做法,这样只是在为自己留下非常多的隐患而已。
本帖最后由 一夜翎一 于 26-8-2014 04:3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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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4: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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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zeus 发表于 26-8-2014 04:02 PM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一个candidate如果要找工,那他只能找一个面试?然后只要公司offer了就必须接受?
...
你们对楼主的标题好像有误解。
楼主是说,
当时这间公司offer过这个candidate,
可是candidate当时拒绝了这间公司。
现在candidate又再send resume进来,
这间公司是否还要再面试这个candidate。。
你的情况,不同啦。。
找工当然是撒网啦。。
只要还没有签offer letter,
随时可以拒绝任何一间offer你的公司。
但是签了offer letter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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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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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翎发现蛮多人使用撒网的方式找工。
个人感觉能免则免吧。
其实找工作,只要做足“功课”,是不难找到工,也不难拿到可观的待遇。
巴菲特有一断话,夜翎提出来,彼此做个参考。
当你有一打鸡蛋时,是放在一个篮子里,还是分散在几个篮子里?
大部分人选择分散到几个篮子里,因为其中一个篮子有什么意外,至少还有其它篮子的鸡蛋。
而巴菲特只会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他认为把精神和时间花在照顾几个篮子,还不如将时间和精神专注在照顾一个篮子。
这样篮子会出意外的可能性就会降至非常低。
鸡蛋的安全就更有保障。
左顾右盼、前后担忧,是四面楚歌的现象,最后可能自己将一无所有。
这样的一套原理,孙子兵法也曾经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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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5: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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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zeus 发表于 26-8-2014 03:38 PM 
怎么说misconduct? 如果说probation period就辞职的算吗(当然,有给e mail通知)?有人跟我说这样撒网方 ...
社会新人?第一次找工?
如果是第一次的话是完全没问题的,只要你离职前跟current employer好好说,说出你的原因。
比如,你告诉你老板,“老板,不好意思,我做了一个星期我就要辞职了,原因是我同时apply几分工作,现在有更好的offer,bla bla bla”
完全是没问题的,因为老板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请新人会有这样的risk。
你这样说出来有一般会有两个结果,第一老板放你走,第二,老板觉得你人不错,能跟公司同事合得来,说不定还会couter offer你。不过一般做一个星期,老板是很少会couter啦。
万一你这么衰,遇到小气会blacklist人的老板,你不要join也没关系,这公司culture根本有问题。
Blacklist这种东西,是HR没什么事情做,要找东西perform的时候才会做的举动。而且并没有像大家说的,一间blacklist你,全世界都知道。
只要你在工作期间表现好,再找工作是没问题的。
你刚刚说到你怕现在撒网式找工,怕得罪很多公司,以后失业难找工?你的”以后失业”是指一个月?半年?一年?还是几年?你懂我要说什么了吧?几年后失业,那个时候你的value不一样,你不是新鲜人,找工也不会难。
个人觉得一般所谓的blacklist,是那个指定的HR Blacklist你(可能他不爽你),并不是整个system会把你black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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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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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4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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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翎一 发表于 26-8-2014 04:47 PM 
夜翎发现蛮多人使用撒网的方式找工。
个人感觉能免则免吧。
我真的很好奇, 您应该不是80后的吧 ? 因为您的文笔, 文采, 道理, 虽然简单, 但是, 别有深意......我真的由衷敬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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