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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4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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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科先生SK 发表于 16-6-2014 10:24 AM 
可以。半年内。三千左右。
有律师可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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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14 10:55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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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科先生SK 发表于 16-6-2014 10:24 AM
可以。半年内。三千左右。
可以讓我知道更多詳情嗎?
如果可以請pm我 本帖最后由 augustjy 于 17-6-2014 10:59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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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4 1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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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jy 发表于 22-5-2014 05:20 PM 
時間上能不能再短一些,我們沒有共同產業,沒有孩子,我也不要贍養費。
看過一些貼說3個月可以解決
最快的应该是申请“婚姻无效”(null and void)?(没有孩子的人才能够走这一步)
最简单的方式是提出“没有圆房”。
即其中一方(多数是女方)无理的拒绝圆房(男方不能强迫,否则就是强奸);或男方有性功能障碍而无法圆房(这个很难骗,因为要提供医药报告)。
要说明的是,在注册结婚前俩人曾经有过性行为不算已经圆房,注册结婚后的才算。
但是,夫妻双方有没有过性行为,只有你们自己知道(除非已经有孩子),所以是凭你们说的(就是要宣誓说的是实话)。
女方为何拒绝圆房,自己去想比较可能的理由。他们不会要女方验身证明是处女什么的。
还有,如果你们是准备隐瞒事实,不要告诉律师或和律师讨论。
律师如果知道实情(就是已经圆房),就不会帮你们作出申请的。
参考婚姻与离婚法令
3. 任何一方向法庭申请要求宣判婚姻无效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一项在 1982 年 3 月 1 日婚姻法令生效后结成的婚姻必须是无效的:
a. 其中一方已婚,其原有婚姻还有效,而其原配仍然在世
b. 其中一方是在十八岁以下或不同意结婚
c. 与结婚之人有血统关系
d. 与结婚之人是同性别
e. 配偶性无能
f. 任何一方不合作,无法完成婚姻生活
g. 不是出自于自愿结婚,而是因恐吓,错误,精神不正常等原因而答应结婚
h. 结婚之时配偶患有性病
i. 结婚之时女方已经怀有他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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