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is_chai 发表于 4-11-2013 12:53 PM 
越错越多...
如果你是律师请反驳,做律师的不是很多话讲的?不要自以为是
有一个案例,妈妈长期在外国工作,女儿的意愿是跟随父亲,长期也是男方照顾,父亲都要打到上诉庭才成功,所以特别轰动,你有其它的案例举出来吗?没有就静静
夫婦爭女兒撫養權轟動 劉天祥與今年13歲的女兒劉美言是當年頗受矚目的“夫婦離婚爭女兒撫養權案”裡相依為命的父女。劉天祥與前妻在2006年離婚,高庭於2006年將女兒美言的撫養權判給母親,不滿裁決的劉天祥隨後針對高庭裁決提出上訴;美言在案件上訴期間,一直跟隨父親並由姑姑負責照顧,母親則長期在倫敦工作。 母親較後基於女兒並非與父親住在一起,入稟法庭要求執行高庭庭令,讓母親撫養美言,法庭也於2008年8月諭令父親將女兒交給母親,但母親在沒有法庭的允許下,不可帶女兒出國。 2010年8月,法庭宣判一直與姑姑同住的美言必須回到母親身邊,而美言在情急下於法庭喊出不愛媽媽,讓母親哭成淚人。同年,法庭維持母親獲得撫養權的裁決,而劉天祥也入稟上訴庭申請臨時禁令,以暫緩執行高庭裁決。 2011年4月,上訴庭批准暫緩裁決,並諭令案件重新審理,經過多番審訊,高庭終於在今年2月宣判劉天祥獲得女兒的撫養權,讓這對父女高興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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