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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11 09: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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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可以赚差额价的哦。。。现在我知道了。
赚差额价属于比较不老实的做法是吗?
mutant 发表于 3-9-2011 02:47 PM 
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老实不老实的。 反而觉得一般人强行加诸在agent 身上的偏见。
要老实, 楼主自己不如卖700K或600K, 一开始卖800K就是不老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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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11 06: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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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蚊子 于 4-9-2011 06:21 PM 编辑
原来还可以赚差额价的哦。。。现在我知道了。
赚差额价属于比较不老实的做法是吗?
mutant 发表于 3-9-2011 02:47 PM 
不能說不老實 只能說八仙過海 各顯真章
先要知道的是 Agent賺取差價 也有可能會臨門撻Q 被屋主吃錢
Agent能安全收的錢 是一開始的booking fee 2-3%
好像樓主這個case 現在這屋子賣830k 那麼買家就要給24.9k的booking fee 餘額7% 58.1k是簽S&P的時候才給的
Agent也是這時候才能收尾數 好彩的話就能收到
如果說屋主nett拿回800k 那麼這個Agent的佣金就是30k 扣除booking那邊的24.9k 就是還有5.1k還沒收錢
以這個case來看 遇到這個出爾反爾的屋主 你覺得就算Agent賣到830k 他有可能可以拿回balance的5.1k嗎?
還有6% GST of commision呢?我們算24.9k就好了 GST就要RM1494 這個屋主如果再說他不要給 那麼這個agent就要自己倒貼
如果屋主一開始就肯以3% of selling price來跟agent交易 那麼就省很多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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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11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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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老实不老实的。 反而觉得一般人强行加诸在agent 身上的偏见。
要老实, 楼主自己不如卖700K或600K, 一开始卖800K就是不老实了。
游子营 发表于 3-9-2011 09:39 PM 
也不能说楼主不老实。每个owner卖屋子也希望可以cover回他以前的装修费、银行利息和赚些小钱。
比如几年前楼主买这屋子是 RM500k,这些年来加了装修和银行利息,和目前的市场市价,卖RM750-800k,也是属于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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