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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wbylawbsm

angelku27-69/天漫tianman-69/MrNiceGuy-59/快乐-51天沒登入(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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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1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织田信长和織田信長是不同帐号。
鹤 发表于 23-11-2011 08:21 AM

这么相近的帐号 ,可以的咩?没有送荷兰公民权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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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空以""註冊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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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管理曾有否以程式將逾期(如30天不登入)版主撤職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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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相近的帐号 ,可以的咩?没有送荷兰公民权的咩?
神凤 发表于 23-11-2011 12:05 PM


我相信应该是同一个人,只是简、繁体字。有版主同样也是注册两个同样账号,都是简、繁体字。只要真身表明身份就可以了。

有空以"鶴"註冊帳號~
lawbylawbsm 发表于 23-11-2011 01:16 PM

不可以,因为我会举报。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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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bylawbsm 于 23-11-2011 02:33 PM 编辑

織田信長
http://cforum2.cari.com.my/space.php?uid=18223
注册日期: 16-1-2004

织田信长
http://cforum2.cari.com.my/space.php?uid=1719903
注册日期: 24-4-2011

那就快點禁了织田信长吧~

你3天內提不出證據他們是同一個人,又不將後者封號,
我就要創號,到時你可沒有禁了“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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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織田信長

注册日期: 16-1-2004

织田信长

注册日期: 24-4-2011

那就快點封了织田信长吧~ ...
lawbylawbsm 发表于 23-11-2011 02:30 PM


只要先注册的举报,我们才会处理。皇帝都不急,你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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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現在舉報了,你又說我急什麼,
就直接說你身為特權階級不容許別人用“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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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現在舉報了,你又說我急什麼,
就直接說你身為特權階級不容許別人用“鶴”就是了〜
lawbylawbsm 发表于 23-11-2011 02:43 PM



    只有帐号的持有者报告才有效。既然你提出来了,我姑且PM两者帐号询问是否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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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帐号的持有者报告才有效。既然你提出来了,我姑且PM两者帐号询问是否同一人
鹤 发表于 23-11-2011 02:46 PM


    沒看懂,再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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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沒看懂,再說一次
lawbylawbsm 发表于 23-11-2011 02:48 PM



    你应该收到短消息了。繁体字的已经很久没有登陆了,所以收到他的答复的机会应该是很微的,还是那句,只要原诉人不追究(假设他们不同人),我们也不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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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神凤 于 23-11-2011 03:24 PM 编辑
織田信長

注册日期: 16-1-2004

织田信长

注册日期: 24-4-2011

那就快點禁了织田信长吧~ ...
lawbylawbsm 发表于 23-11-2011 02:30 PM


三天?做么三天而不是四天五天六天?
三天没有出示证据就沒有禁了“鶴”的權力? 神凤觉得有些说不过去。
因为真相已经很明显了,那并不是同一个人。
神凤相信超版“相信”是同一人的相信,乃有些根据的。譬如说ip 之类的。
而且,就算超版调查后确实是同一个人,也无须向我们“出示”证据吧?
搞到同一个网友都不能注册繁体简体的同一个帐号,那叫网友上网太沉重了。

监督,监督到有个谱,如此帖监督版主登入的监督,打瓜神凤,神凤也会支持,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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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神凤 于 23-11-2011 03:31 PM 编辑
只有帐号的持有者报告才有效。既然你提出来了,我姑且PM两者帐号询问是否同一人。
鹤 发表于 23-11-2011 02:46 PM


这个应该有待探讨吧?
如果明知道不是同一人的话,原本先注册的那个没有浦头投诉(可能不知道,可能没上来)而管理层已经知道不是同一人的话(通过IP ,留言习惯等等推断后),还不采取行动,那是等被人鸟了。。。

以前神凤也有举报过一些相近的网友帐号(不是和神凤的帐号相似)管理层也会跟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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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3-11-2011 03:46 PM 编辑
这个应该有待探讨吧?
如果明知道不是同一人的话,原本先注册的那个没有浦头投诉(可能不知道,可能没 ...
神凤 发表于 23-11-2011 03:30 PM


嗯!当初前辈您是为何要举报那账号呢?

如果两者都和平发帖,又没有做出冒充行为,河水不犯井水,只要不影响其他人,是否可以不理会?除非其中一个的言论造成其他网友麻烦,就算没人举报,超版也会处理。我刚刚依稀看过两个帐号的发帖,同时两个也是很久没登陆了...有点巧合不是吗?

先看看他们是否有回复(我同时PM这两个帐号,也copy投诉者了)才断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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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3: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wbylawbsm网友你好,

网管很感谢您对佳礼管理团队的关注。就如网管之前所说的,版主只是义务帮忙,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为家庭,工作和生活忙碌的时候,如暂时不方便上网处理版务,也是无可奈何的事,还望网友您能体谅。

针对您所指的长时间没有工作记录的版主,管理团队的确应该采取适当的行动。但是请网友您明白,工作分配和版主是否已向管理团队请假这是网友您不了解也不清楚的。一个版块可同时拥有数位版主一起管理,当某位版主暂时无暇处理时,其他版主也会相互帮忙处理版务。当然也有部分版主也是因为私人因素而需要长时间请假的,比如说生产/出国公干等等的。有给予正当理由的,管理层也会将职位保留,直到该版主方便处理为止。
所以网友您又何必针对版主的上线时间和工作记录做文章呢?小管希望网友您可以给予体谅,不要让版主们难为和照成无谓的心理压力。
另外,管理团队也有定期检查版主工作记录的习惯,经过检查后会无交代/请假的版主卸任。这个就不劳网友您操心了,请您把时间多专注于与网友交流分享上。管理团队也会致力发展论坛,提供网友一个友善和安全的交流空间。感谢您对佳礼论坛一路以来的支持和爱戴。

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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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1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当初前辈您是为何要举报那账号呢?

如果两者都和平发帖,又没有做出冒充行为,河水不犯井水,只 ...
鹤 发表于 23-11-2011 03:44 PM



    老大,神凤很严肃的和你说,叫神凤作神凤好了,不然,叫神鸡也行,鸡仔凤也有人叫。
千万别什么前辈后辈之类的,一则,神凤不惯,二则,神凤会不自在。。。

嗯,算你说的过去,如果是巧合,不是捣蛋的,当事人又米有反对的话,换作神凤,神凤也会申起鸡爪子呈45度往上插,插瞎鸡眼当没看见。。。

嗯,不是算你说得过去,而是神凤之前没想清楚就下定论,而你的处理是对的。至少,比神凤想的周到
(所以嘛,以后别叫什么前辈,否则前辈出错了,脸要往哪里搁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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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8: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bylawbsm 于 23-11-2011 08:10 PM 编辑

超版麻煩下次措辭到位點,你以為

皇帝都不急,急什么這句

我會不知道在暗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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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11 08: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wbylawbsm网友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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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管
网管 发表于 23-11-2011 03:56 PM


你都這樣說了,完成這階段更新之後我就不再追蹤,但我必須說明我只記錄,並沒有做文章,措辭請準確些.
只怕負責接手的人可不像我可以堅持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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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1 10: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lawbylawbsm


    感谢您,我们已有系统化的管理方式,并会日益改善,鹤超所带领的小组会负责向网管报告有关版主执勤东向,无需您再操心、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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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1-2011 0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這鯰魚攪動4年後終於有醒悟,佳禮還算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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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1-2011 08: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wbylawbsm网友你好,

网管很感谢您对佳礼管理团队的关注。就如网管之前所说的,版主只是义务帮忙,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为家庭,工作和生活忙碌的时候,如暂时不方便上网处理版务,也是无可奈何的事,还望网友您能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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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网友您又何必针对版主的上线时间和工作记录做文章呢?小管希望网友您可以给予体谅,不要让版主们难为和照成无谓的心理压力。
另外,管理团队也有定期检查版主工作记录的习惯,经过检查后会无交代/请假的版主卸任。这个就不劳网友您操心了,请您把时间多专注于与网友交流分享上。管理团队也会致力发展论坛,提供网友一个友善和安全的交流空间。感谢您对佳礼论坛一路以来的支持和爱戴。

网管
网管 发表于 23-11-2011 03:56 PM


管理層能否就這幾點做點解說?
1.  你們黑箱作業,誰會知道啊~
2.  那就請介紹更有效率及根據的方法吧~
還是不上線版主想脫身都被管理層硬留住,在消極抵抗?
3.  可以給個明確的期限麼?是系統自動除名,還是管理層手動?


4.  名單裡一堆實習版主,可以揮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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