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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不言输

离婚,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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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1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永不言输


    妳和他要求每个月两,三百块的赡养费应该算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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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人不淑.希望樓主堅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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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2: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强的度过你的人生中的难关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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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楼主。 一定要坚强,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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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7: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坚强,加油,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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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7: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马脸


    朋友,二三百块钱一个月太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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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2-2011 08: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与其等着别人的赡养费,不如踏踏实实的找份工作
i mean你可以回去找份工作

觉得这个比较实际做法罗

...
爱敷米浆 发表于 18-2-2011 08:22 PM [/quote谢谢关注,在中国很少女人是没有做工的,我不是想靠他的赡养费来生活,我付出了我所有的青春,然后就这么一尘不染的走了,马来西亚的法律是这样对待女人的吗?连想看孩子都这么困难,还要搭飞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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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2-2011 08: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X-GhosT 非常感谢各位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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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2-2011 08: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永不言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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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8: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与其等着别人的赡养费,不如踏踏实实的找份工作
i mean你可以回去找份工作

觉得这个比较实际做法 ...
永不言输 发表于 19-2-2011 08:06 AM



我对马来西亚的法律不是很清楚耶

不过比尔盖茨的成功名言 第一句有说到:life is not fair

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一旦签字了你也很难再逗留,所以赶紧计划好一切吧
如果有朋友在这里做生意,可以先跟他们打工,做工作签证
不然就托家乡的亲朋找工分工


希望你早日解脱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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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2-2011 08: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姐妹,要坚强。这条路我已走过来了,如你真的需要一份工作记得联络或PM我。 加油!!
rosee711 发表于 18-2-2011 10:19 PM [/quote昨晚半夜,我起身去厕所,女儿醒来没有看到我,就哭了,赶快过去抱着她,问她哭什么?


    她说醒来没有看到我,我心很痛,眼泪不自主地流下来,她从来没有试过这样的,好像有预感一样,我都没有跟她说过大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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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ll the best to u. never give up.. support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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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7年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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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一句话女人还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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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永不言输


    明白那种痛。。。要让自己更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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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妹,要坚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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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永不言输


    马来亚亚的法律基本上是对女性不公平的,我不清楚中国的怎样。
目前如果他还肯给生活费的话,那你就尽力存起来以被不时之需。
很多男人并不是爱孩子,而是拿来威胁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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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老公心里应该还有家吧,不然他也不会给家用。 如果只为了应酬而离婚,那就不值得。日后必后悔。 好好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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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都俩了还为了这种理由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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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永不言输


不建议你现在马上离婚,现在可以申请红登记(入境准证)了,但要有效婚姻这个先决条件。
现在移民总监有权力批准了(有分数够一定会批)(早期只有内政部长可以批),
先去申请吧,只要成功申请后你要做什么都可以,不然一旦离婚你老公会取消你目前的准证。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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