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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什么是粗口言论?版主应该了解其定义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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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0 06: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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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版主,我能体谅你若搞不清楚状况或弄错警告时间。但是到今天你还咬定我肯定编辑过图片,那是不是表示所有的PS图都无效?那请问以后我们投诉还要付上PS图吗?反正可以编辑的东西都无效,那么什么证据都是假的啦。你自己在这里说没有编辑过图片,谁会相信啊?针对#45那边,十五号我才正式接受警告,你自己说十四号已经发警告。那么请问#45图那张又是什么时候PS的呢?针对#47那张,发帖时间和编辑时间相同,这点交给你自己去判断,你可以一口咬定我编辑图,没有问题,特留下疑点给大家思考,虽然我曾有办法做到发帖后马上编辑还能出现同样时间,不过不是在这论坛里。但是只要能证实我的图是经过编辑,那么在你的PS图也是不成立的,除非你有办法证明你的图是在什么时候snapshot的话。 这点你放心,今天不是愚人节,我没有必要为此作弄管理员。我只是针对这些矛盾要求解决而已,再来我已经讲过有些人确实不知道自己其实在说粗口,可能你阅读的时候觉得是粗口。那么有必要判人死刑吗?既然发了两张警告,不如再发多一张直接将我将军不是好了吗?禁止发言30天,肯定不会见到我开帖投诉你,更加不会让你花时间去怀疑我的PS图。要不然,是否应该短消息通知,如果不受理会才扣分或发黄卡啊。但是不但连扣分也没有,就直接发两张黄卡给我,是不是希望辉文从此消失在论坛? 根据我所知,discuz 7不是还有扣分的吗?为何不用?不过既然我已经编辑修改了,当然不需要消除两个警告,我只要求消除备受争议的#45一个,另一个留着当警惕,既然你说PXKXX是粗口。不然你也可以换去扣分如果discuz7有扣分系统的话。
老猫与蛇,我没有误会你,你有兴趣是一回事,但是我希望这是我和超级版主,EVO版主之间的矛盾问题。我希望借这个平台来解决,我不希望这个问题节外生枝。如果这样,那么和以前的论坛有什么分别?最后这里超级版主还不是跑回阿华,阿花时代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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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0 0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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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文网友,
老实说,是不是日后所有ps图都无效或不成证据, 恕我回答不了你。 因为在我管理论坛以来这是第一次我见识到ps图被edit。 也许是我的无知,不懂有这么的一个功能可以edit。信不信我有或没有edit过我的ps图, 这就交给管理员及网友来判断。
我管理论坛对得起自己亦对得起别人, 我亦不会为了在这里得到‘胜利’而玩臭edit ps图。如果我是懂得edit ps 图,而我是想推卸责任或玩臭,哪麼过去我管理多年在这里投诉我的人的所有ps图我已经加工去edit,把球踢回给投诉者甚至诬赖他们了。
在论坛,判你死刑就等于永久禁止你的发言权,或禁止你的帐号访问论坛。你说给你警告就等于判你死刑,你也未免太过言重了。 判你死刑你也不会在这里开得到帖子投诉。我处理论坛事务是根据规则做事, 如果你没有犯规,我也不会如你所说的‘将你军’。
还有,我觉得你的提问挺有趣下。身为论坛资深会员兼前任超坛,我相信你已经很清楚论坛的规则,什么言论可以发什么言论是不可以发。你现在在论坛发表粗口,已属明知故犯,却倒转问回我为何不短信息通知才给警告?哪可不可以举个例子这样说,一名贼到某商场偷物品犯了法,走出商场后给警察抓到,过后却问回警察, 为什么我‘拿’了该物品你没有通知我不可以拿才抓我?
至于为何我不对你的言论作出扣分而发警告, 这是车版版主所定下来的管理程序。就算我是扣了你分,你也未必不会来这里对我作出投诉。
到最后我还是那句,若你无法给予合理答案为何会出现在同一分钟内编辑会出现被编辑过的信息, 恕我无法解除哪两个警告,并且我不排除会向论坛最高层或到佳礼公司上诉有关此案件企图捏造假证据的作法是对我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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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0 10: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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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辉文 于 2-4-2010 11:02 PM 编辑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不负责任的版主不但对网友的诬赖,还敢恐吓呢,
请问超级版主这是版主应该有的风度吗?另外一点,现在呢又说如果扣分我同样也会投诉的假设性问题。其实我也曾被版主扣过分,不知道EVO那只眼睛曾见我开帖投诉版主呢?假如EVO公正处理,并伸缩性应付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矛盾,我想我何必浪费时间投诉呢。现在一直咬着我的编辑时间和发帖时间不放,那就请各位去判断吧我第二张的发帖时间和编辑时间是否一样。很抱歉,我也是头一次见过有人的PS图里说他在14/3警告我,还真的有那个红黄卡在右角上,但是我却在15/3收到。如果此人的PS图并非14/3拍下来,怎么可能EVO14/3警告,15/3我才收到,了解discuz系统都知道,只要发下警告,就立刻出现在帖上,而且也会在那段时间内有了提醒。但是所供的词根本和现实不符合,如果讲我的PS图编辑过,那么请问你的何尝不是,还能厚脸皮的说自己问心无愧?问心无愧会搞错警告时间?若非有心那是什么?
既然阁下选择向高层上诉,难道我也不会做同样的事情吗?我就等你发那律师信来吧。老实说,这事儿网管和超级版主都可以处理。既然到了这地步,我是不会害怕禁止访问还是发言。要知道禁止一个我一个辉文,还有千万个辉文在论坛,这样子禁来禁去没有用的,更何况现在ip是dynamic,那象以前block掉就可以一劳永逸解决呢。与其要和我硬,不如赶快想个解决方案,我的要求很简单,一就是派一个专业的超级版主跟我解释还有提供解决方案,要短消息还是这里回复都无所谓。至于说服力就看自己的功夫咯。但是我必须强调,回复象流氓的或情绪化的超级版主对不起我不会接受,我要的是专业的不是象以前竹本那样讲话攻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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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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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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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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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个...
發表于 14-3-2010 12:40 PM的帖...
于 14-3-2010 12:49 AM编辑...
半夜或一天之始时分(12:49 AM), 去编辑同一天下午(12:40 PM)才發表的帖?...
是我理解錯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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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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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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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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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理解錯誤。。錯誤不在你。
從之前的12﹕40PM﹐
變成昨天12﹕42 PM﹐
到今天的12﹕49AM。。
昨 ...
OPO 发表于 3-4-2010 01:15 PM
原来昨天已经有编辑过到12.42pm . 企图再制造假证据
捏造假证据诬赖版主,证据确凿,恳请超坛能够为我取回公道,对此人作出应有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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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3: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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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点不明白的地方,还望指教。。。
为何辉文网友的发表时间比proton saopei网友的迟,却可以在他回复的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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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4-2010 04: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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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刚才说我的图改成12:49AM,现在又说saopei兄怎么比我还早发言?好啦,好啦,我服了你们,通通我改完,改到忘记saopei兄的时间比我早,稍微有注意原帖都可以看到。还真的是莫非我又改了saopei兄时间?
那么请问EVO说14/3发警告,还真的确实有个红黄卡在那儿,但事实上我是15/3才收到警告的,这个供词已经很矛盾而且造成对我诬赖。假如EVO能告我诬赖,是否我也可以告他诬赖呢?假如OPO超级版主觉得他没错,我真的无言。但是如果各位觉得PS图可以改的话,那么EVO所给的PS图也不能成立,那么以后我们还要给PS图来干什么?有网友还跟我说事实有些版主,我不懂有没有包括EVO在内,确实偷改PS图,还放同样名字在那些上传photo网站那边。我顿时看呆了眼,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要害死会员直接叫超级版主处理,何必要用卑鄙手段?如此一来,我怎么能相信每一个PS图?不要说你第一次听过PS图可以改(讲了还真的不会眨眼呢),我也是第一次听过,至于方法怎样我不知道,但是还是使用在我们版主的手上。各位一直评论说我偷改PS图,我也不多说什么,真理就在谁那里,既然如此,让我想更好的方法提供证据。
我不在乎最后警告是否消除,我也不在乎是否会从此消失在论坛(没关系,分身不怕没得用,况且除了达达ID之外,你可能想象不到何者是我分身)反正我早已经心理准备。不过不必担心,我并不是怒剑之辈的人爱给各位麻烦。只要版主,超级版主专业处理,能够让我心服口服,我不会给各位麻烦。不然,我难保还会有下一次。这就看这次超级版主们如何处理咯。我想OPO你不就经常批评我独裁处理嘛,喜欢禁止会员(其实我做的时候,我也是被人诬赖过,可是我都没有动手要禁止他就因为你讲我独裁嘛)现在就看你的咯,你能够做到象ericsow那样可以让捣乱会员心服口服,甚至发誓从此不捣乱,你已经成功了。ericsow确实很多成功例子,包括调服怒剑有例子给你看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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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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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4-2010 07: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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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vvti_84
我没说你不能问问题,我也没说你不能好奇心。我在那里一笑的是,版主,超级版主,甚至马仔全部一唱一和的在那边,说今天我改掉编辑时间的图,明天就改掉我发言时间的图。放心并不是针对你的图大发反应,你也不必对号入座吧,站在版主立场没关系但是我有权反驳一切对我不利的指责不可吗?换立场想,阁下不也是反应大吗?懂discuz的都知道,有时候网友们踊跃发言,导致发帖时间次序颠倒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更何况各位质疑发帖时间和编辑时间呢。只敢问阁下究竟在论坛的资历是多久呢?应该会看到这些系统出现的错误吧。
另外一点,不管最后处理如何,我希望超级版主能给予圆满解决方案。当然我有错我一定道歉,我也希望对方道歉的说,不过看看处理的如何先。因为我相信之前批评我独裁,喜欢禁止会员的我,如今就看他如何用"爱心"来化解我咯,看他会把不会走向我的路途最后采取禁止行动。老实说,我被禁止访问未免不是好事,这也是大家所想看的啊。顶多我用分身发言咯,当然不会用达达的ID来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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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8: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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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8: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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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之骄 于 3-4-2010 08:28 PM 编辑
opo超版,谢谢你给我的短消息。。。
既然你也选择在这里回复我,那我也直接在这里回复你好了。。
或许现在投诉区(调解区)交给你们处理后,我就无权,也没有这个资格去评论,理会你们要如何解决问题。。
但揸心自问,到目前为止,真正解决了问题的贴,有几个。。
这点网友们都可以作证。。
什么帖是应该先与该版版主沟通的,什么帖是需要你们去调解的,你们也无法分清楚。
你们只是一味的根据版规去关贴。。那么我说的,现在的超版可容易当,这点有错吗?
因为你们都无需花时间去了解,去调解。。。还亏你们说是调解区。。。笑瓜人了。。
以前的投诉区可比现在的调解区好多了。。至少之前的子杰超版,竹本前超版,都很认真的去解决大多数的问题。。而竹本前超版也提倡了一个精神,解决了问题后,并不急着关贴,而是给予24小时时间去让网友接受。。
而你们呢?呵呵。。怕事上身,99%的贴很快的就封了。。。
还有还有,查案最忌的就是做出假设。。
这里是要调解,而不是一开始就做出你的假设,这样只会限制你的思想,你的方向。
反而,应该做的,就是不明白的就询问,了解事情,然后就果断的做出你们的判案,决定。
像这贴,你之前关闭了一次。。
但,你认为你了解整件事了吗?
不要叫我教你如何去处理,因为这不在我的权限之内。。
在我大约的看过一次,疑点很多。。包括辉文网友的,也包括evo版主的。。。
各都有疑点。。(这就是要你去调查的地方)
因为如果说PS被编辑,辉文去edit了那个时间。。。
那么,evo版主在第14楼的,
“图片很清楚的显示你的回复是在没有任何被编辑过的情况下被我发出警告。右上脚是有红黄卡的图案。”
如果我说evo版主在edit PS是消除掉了那个“编辑”字眼。。
那么我问你,消除掉字眼和更改字眼。。那个比较容易?那个比较不留痕迹?
用你的逻辑想想。。。
当然我没做出任何结论。。我只是提出我的疑问。。。
但,在你了解之前,你就可以判evo版主没罪吗?evo版主的判决没错吗?
还有一个“pokai”字眼,真的算是违规字眼吗?
还有还有,版主在处理一些操作之前,就能只看该贴就定人罪吗?
还是真的要去了解一下前后问题,才进行操作呢?
如果是需要,那么辉文网友在被警告的那个主题,为什么#45和#47先后被警告的判决相差那么久呢?只是差两帖罢了啊。。如果是相差很远,例如相差1,2页,还情有可原。。差2贴。可以在分开那么远的时间做相同的操作。。不奇怪吗?
那么,opo超版,对于这些疑点,你有尝试去了解吗?
嗯。。或许我不应该针对你,opo超版,而是任何一位超版,尤其是哪位只会关贴,没解决过问题的“天竹”超版,。。。
这贴谁是谁非,不要问我。。这要靠你们的智慧去解决。。我已提出了一些疑点所在,你们就应该去了解。。。
不要叫我又私底下给你们意见。。如果你没在这里回复我,或许我还会私底下回复你们的短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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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中一个PS,说saopei网友的那个。。。
http://cforum4.cari.com.my/viewt ... 88488&extra=&page=2
确实是真的。
“发表于 14-3-2010 12:40 PM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无法去编辑更改的。。。
那么就是论坛系统问题了。。
难道这也是辉文网友的错?
可悲,现在有理智的人越来越少了。。。
自从退休后,很久没写这么长了。。累。。。
只能说,岁月不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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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8: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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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来打岔几句,昨天OPO超版有通知我来看那个图的时间被改了,看了之后确实更改成12:42PM。
这样的更改方法确实是不道德的手法,而刚巧我遇到一个在bukit aman当文职的警察朋友在线上,顺便叫他帮我下载那个图来做证,(我觉得会更改一次,应该会再次的更改)而我下载图的话应该也不会有什么说服力,让他来载图记录会比较有公正力。
现在确实看到再次更改,还有其它会员也看到现在的时间更改去12:49PM,等他星期一上班会通知他(已经email通知),证据将会再次被载图记录下来,到时再问对方如何处理这些伪造证据的问题。
另外要注明一点,您曾经是前超版,应该很了解超版做事只有根据版规来处理事情,我看到的是你已经触犯了总版规的第三条。
3. 禁止粗言秽语、辱骂、人身攻击、诽谤性言论
论坛禁止粗俗、含攻击或诽谤性的言论。在论坛交流时情绪化恶意辱骂、以贬义词汇形容、或不雅之名来中伤、诋毁对方都是被禁止的。此类违规将被扣分、删除等处理,重犯或严重者帐号可被禁言或禁访处置。涉及商家的不友善意见不得以商家全名发表,以免论坛面对不必要的投诉。如接获此类主题的投诉,论坛保留回收该主题的权力。
我觉得在网上我们做好本分就好,有不平的应该拿出来和大家讲解,不要以身犯法,这是不正确的。
其实这样的修改,若当事人报警的话,其实是可以查得出你改过多少次,当然这个只有警方才有能力办得到。
如果争执升温,或有一方被诬赖,那么我是建议报警吧!
因为我们怎么说都有不同的声音,不过这个帖有将近一千的游览此帖子的人数,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期间的变化。
要玩要闹也不要陷人于不义,有错就认,不要为自己的过错找太多借口,这是没意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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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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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有卡帖; 重發帖現像, 沒想到还有迟發早到現像... 哈哈...
你们2人恩怨情仇我不了解, 你有興趣自已去查, 我也是不爽新坛某板主才常上來這里, 你的處理方式是第一次見識到, 受益良多...
以上这張是当时直接從你的帖拉進我desktop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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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8: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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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你了解之前,你就可以判evo版主没罪吗?evo版主的判决没错吗?
还有一个“pokai”字眼,真的算是违规字眼吗?
还有还有,版主在处理一些操作之前,就能只看该贴就定人罪吗?
还是真的要去了解一下前后问题,才进行操作呢?
如果是需要,那么辉文网友在被警告的那个主题,为什么#45和#47先后被警告的判决相差那么久呢?只是差两帖罢了啊。。如果是相差很远,例如相差1,2页,还情有可原。。差2贴。可以在分开那么远的时间做相同的操作。。不奇怪吗?
风之骄 发表于 3-4-2010 08:25 PM
有人投诉,发出警告,PS存档,。。。有人投诉,发出警告,PS存档,。。。有人投诉,发出警告,PS存档,。。。有人投诉,发出警告,PS存档。
辉文的第一个违规帖是在14-3-2010 , 12.27pm发表。
我在15-3-2010当天收到网友的投诉报告, 并在当天的1.36pm对辉文在该帖的第45楼的回复发出第一个警告, 过后我ps作后备。
辉文的第二个违规帖是在14-3-2010 , 12.40pm发表。
我在22-3-2010发现网友的投诉报告,并在当天的11.55am对辉文在该帖的第47楼的回复发出第二个警告, 过后我也有ps作后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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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8: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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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 bigfish
大鱼,我只是想了解,你说辉文更改的PS,是在那一楼发表的回复的?
第8楼的?
如果是像你所说的,每天都在更改,那,为什么第8楼的发表日期是在31-3-2010 10:03 PM
但我却没看到过后有辩解过的字眼。。
因为最后一个编辑字眼是停留在:
"本帖最后由 辉文 于 31-3-2010 10:05 PM 编辑"
也就是说,辉文在那过后就没有编辑过帖子了,更何况是去更改那个PS?
编辑不留痕迹的,相信只有该版的版主,或超版而已吧。。。。
我只是提出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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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0 08: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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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 miyae
你不了解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版主在处理任何操作之前,只看被按报告的回复而已吗?
不是应该大概了解前后的回复吗?不了解前后回复,不大略了解一下情况,就很容易执行操作错误。。。
更何况这些徘徊在犯规边缘的问题。。。就更应该谨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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