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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0 10: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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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零吉”改成“令吉”,一来取其好意头,二来取其易写,但我们并不把易写当成圭臬,还得考虑主客观因素。例如,“丁加奴”改成“登嘉楼”,就是为了尊重登州的华社,他们反对使用“丁加奴”这词儿,我也支持“丁加奴”,但既然通过了,就得支持。当然,如果你坚持要使用“丁加奴”,相信不会有人阻止你;......
pikaso 发表于 15-10-2010 09:56 PM 
有的人是这样子的。。。。。。某些人反对他,他就从善如流;我们反对他,他就嫉恶如仇。
同样是个“丁加奴” ,不同的是人的身份而已,所以是想维护身份,还是维护语言,显而易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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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0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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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aso兄,
实在感谢兄台用大篇幅来回应我的疑惑,虽然被弹孟浪、幼稚和相轻,但我仍是由衷感谢兄台耗时回应。对任何一方有冒犯之处我深感抱歉,但我还是坚持立场,对规范理事会的“功能”深深质疑。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看法,没有强迫兄台认同的意思。
我无意对兄台的反驳再进行反驳,但兄台问及在下何为轻重?这一点我真的很想借此机会分享一些浅见,盼兄台不吝赐教。
我认为重中之重,是应该选贤与能之辈加入理事会。兄台口中”不少“汉语水平非常高的应当留下,那么华语无法服众”不多“的那些就应当去掉。(谁人该去谁人该留,你我心中有数)。马来西亚的确有不少华语水平非常高的都没有受到邀请加入呢!不整肃难以服众,难以服众则师出无名,师出无名则未战先败。这也是为何民间对规范理事会贬多于褒的原因之一!
我还想继续提出一些改革的想法,但回头想想,规范理事会一天有滥竽充数之辈,所有的改革都是纸上谈兵,再写下去徒添你我争执,搞不好我们可能还是相识的呢!字里行间看得出兄台对华教是一片热诚,不想你我为了观点不同而结怨。
最后,我再次重申我的立场,理事会成员无法以身作则实在难堵悠悠众口,想领导大马华人学好华语是师出无名。但他们并不是首开先例,当朝政府不也正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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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0 03: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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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firefern:
看来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为了避免打烂战,我决定逐一和你讨论问题。如果你这浅碟子真的肤浅到难以沟通,我就止住。请你回答我的第一道问题:
难道你们认为民间有异议,不积极响应你们的“积极意义”,就是罪该万死了?你没看见民间的对被逼规范华文有“积极异议”么?你到底来这楼有何目的?
请你务必在我的文章中挑出所谓“罪该万死”的句子作为佐证。
你骂人只是随兴之所至。现在,我给你机会证明你自己是不是浅碟子,请你务必回答我这第一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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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0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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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文字战中的英雄又如何?大家也都无法从中增长智慧。firefern兄、pikaso兄,何不心平气和展开理性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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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0 09: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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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除了理性,难道要和他谈情说爱,虚度此生不成?
为什么需要 p 给我机会证明是不是浅碟子呢,我都不曾承认自己是。
浅碟子这说法。。。。。。呃,就好像“ 假定世人都有罪,请解释你没罪” 的调调。
随兴之所至,真有雅兴。
没深碟子,何来浅碟子?
。。。。。。倒是有人真把我当回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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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0 10: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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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诗与大家共勉:
千里修书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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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0 09: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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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霸权规范者,不就是当年秦始皇?统一天下,违我者坑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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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1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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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0: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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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对对对对对对对!你们说得太好了!我真想拿一本中小方格派给规范历史理事会的人,全部罚抄写“登嘉楼”一整本,让他们知道自己为多少人制造了多大的麻烦与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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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1 0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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