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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08

看了这个新闻,柔佛的朋友你们还要参与抓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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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鹰不抓,抓小鸡,我们被抢,受伤或死亡,劫匪关几天就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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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09: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抓到直接打死算了
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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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09: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霹雳才刚变天不久。
就发生这样让人无法接受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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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09: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还有谁敢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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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ielyw 于 24-2-2009 09:26 AM 发表

新闻上有说明“涉嫌严重致伤对方”。。。
我觉得这是重点,我们可以帮忙捉劫匪,可以打几下泄恨,但不至于要严重伤害劫匪,因为我们不是执法者,我们没权利那么做。。。


执法者也没有权利那样做。

打人确实不对啦,但是,他们是被激怒,被挑衅的1方,所以最后应该会没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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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匪徒不自爱,危害社会,政府无能为力,别怪人民自己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财产。

原帖由 我家小毛很可愛 于 24-2-2009 09:31 AM 发表
下次抓到直接打死算了
死無對證

尸体丢河喂鳄鱼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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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ukit 于 24-2-2009 09:40 AM 发表


执法者也没有权利那样做

打人确实不对啦,但是,他们是被激怒,被挑衅的1方,所以最后应该会没有事。

山兄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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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0: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牛牛好累 于 24-2-2009 09:25 AM 发表


蛮严重的。把嫌犯打得半生不死的。还作是我,我宁愿用枪……

对了大山脚的新闻为何会贴在肉坛?



你是哪里的版主,为何你又会出现在肉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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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來是打到豬了,怪不得要吃官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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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ielyw 于 24-2-2009 09:26 AM 发表 新闻上有说明“涉嫌严重致伤对方”。。。我觉得这是重点,我们可以帮忙捉劫匪,可以打几下泄恨,但不至于要严重伤害劫匪,因为我们不是执法者,我们没权利那么做。。。
 我就是這個意思-.- 
有些人回復甚麼意後不要幫忙~人家搶劫抓賊的就可以打到人家這樣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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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ing@ring 于 24-2-2009 10:08 AM 发表
原來是打到豬了,怪不得要吃官司啦!!!!

事主将会在保护低等动物法令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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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牛牛好累 于 24-2-2009 09:25 AM 发表 http://www.chinapress.com.my/data/2009-02-24/mas/0224mf10.jpg蛮严重的。把嫌犯打得半生不死的。还作是我,我宁愿用枪…… 对了大山脚的新闻为何会贴在肉坛?
他們忍了很久了
終於等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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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幫忙踢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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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袭击土匪的是巫族同胞,结果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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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F03 于 24-2-2009 10:27 AM 发表
如果袭击土匪的是巫族同胞,结果又会怎样

当然会无罪释放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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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美云 于 24-2-2009 10:32 AM 发表

当然会无罪释放啦 。。。。。。。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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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美云 于 24-2-2009 10:32 AM 发表

当然会无罪释放啦 。。。。。。。

应该是根本就不会被控,还会被颁好市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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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遇到有捉到还是照打~
对贼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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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这几名义士杀一警百,马来西亚会越来越多人打抢,这是告术劫匪被抢的人压韵很久了 不然一班飚车党出来抢是打枪,一班出来喊捉贼的是暴动。。。马来西亚几有脑一下会被外国人称赞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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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无故把打嫌犯打死或打致重伤都要被盘问。。何况是民众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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