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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09 1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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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的說法,只要老實,肯挨,腳踏實地
應該三餐溫飽是沒什麼問題~
我認識一個本地土著,剛開始做工是工錢是一天rm8不包伙食
就是在園坵內跟外勞一起做雜工,做足一個月不休息也只有rm240
不過由於他忠心老實,老闆就慢慢重用他,慢慢起薪水.
現在他一個月淨拿rm1300老闆還給他車,電話,
打油,epf,socso,屋子等....
每年花紅4個月,馬來年,豐收節有額外的錢領,工錢每年起
他老婆現在自己在住家前開一個家庭式雜貨店
每個月衣食無憂,還介紹一堆親戚朋友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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