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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眼镜蛇0

佛经中同性恋发生因缘果报和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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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enny_Soon 发表于 14-8-2012 10:25 PM
不知那些国家的人口成长率偏低会不会跟同性恋事项有关联?

各位不好回复这话题哦~~~~免得又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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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ilteoh 发表于 14-8-2012 10:23 PM
哇~~~~~~~~~koo兄被射有8分,我被射就只有6分。。。。。天理何在啊~~~~~~~~~~

应为koo兄被射的。。。kao 一点。。.hahhah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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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ilteoh 发表于 14-8-2012 10:23 PM
哇~~~~~~~~~koo兄被射有8分,我被射就只有6分。。。。。天理何在啊~~~~~~~~~~

哈哈哈~还是零兄够厚道。。。
恶意灌水也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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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郎財女貌 发表于 14-8-2012 10:14 PM
對不起對不起

我不過是來湊熱鬧的

男才女貌

小弟想问下 你跑那么多的版  那个版的“反应” 最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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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xshee23 发表于 14-8-2012 10:27 PM
应为koo兄被射的。。。kao 一点。。.hahhahahaha

可能是吧~~~都往他头部射~~~

谢谢为我灌水打分咯~~~~~呵呵呵。。。今晚收获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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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ASHzero 发表于 14-8-2012 10:38 PM
男才女貌

小弟想问下 你跑那么多的版  那个版的“反应” 最热烈?

老哥你是指上体还是下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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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ilteoh 发表于 14-8-2012 10:39 PM
可能是吧~~~都往他头部射~~~

谢谢为我灌水打分咯~~~~~呵呵呵。。。今晚收获丰富。。 ...

您有丰富收获,我也有。。。 就是被你搞得我笑不停啦 笑一笑,人生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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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xshee23 发表于 14-8-2012 10:48 PM
您有丰富收获,我也有。。。 就是被你搞得我笑不停啦 笑一笑,人生多美好!!

就祝大家也有一个欢乐的晚上吧。。。要工作了。。。先祝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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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ilteoh 发表于 14-8-2012 10:16 PM
你要射也看好好才射啊~~~~体外射X很伤人的。。。。。。。

我都是被別人直接就射在我臉上

為了賠罪 請你吃美美的蛋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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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ASHzero 发表于 14-8-2012 10:38 PM
男才女貌

小弟想问下 你跑那么多的版  那个版的“反应” 最热烈?

一神教的吧?!

時事版的反倒是無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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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2: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蛇0 发表于 14-8-2012 02:27 PM
感恩说明不同的河应造不同的桥如果没错的话这文章出现的朋友应该就是马来西亚人了,那么敢问1句同性 ...

什麼叫做愚忠愚孝你懂不懂?!

父母就一定是對的哦?!法律就一定是正確的?!

既然你那麼孝順 你就去做你父母要你做的工作和你父母喜歡的人結婚不就好了咯!!!國家也不必立法修法廢法就直接拿經書來當法律那不就國泰民安咯!!!











本帖最后由 郎財女貌 于 15-8-2012 02:3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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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2 03: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郎財女貌 发表于 15-8-2012 02:35 AM
什麼叫做愚忠愚孝你懂不懂?!

父母就一定是對的哦?!法律就一定是正確的?!

关于职业的问题嘛....我相信只要不走私贩毒或者犯法的行业,父母肯定就不会反对就算他们不喜欢也不至于撕心裂肺100行孝为先,这才是重点说到国家宪法不到你说对还是错,只要有立法人民就必须遵守这为忠心!如果宪法有过份的地方人民自然可以纠集群众反映给政府知道,只要全国人民无论反对还是支持比方说有占全国人数的70巴仙就能驱使政府修改原有的法令如果你认为同性恋应该备受承认的话你大可纠集民众向政府反映,你自会清楚知道到底被人接受与否只要1天国家的宪法还没改变的话就请你自重,要吵就请去随便1个公众的大会堂或者即将来临的国庆节你可纠众你们的同志1起争取呀别只在论坛里po些图就证明你是正确的只要1天你父母不接受或者伤心欲绝的话...只要国家的宪法还不承认同性恋是合法的话...你就是1个不忠不义不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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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6: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蛇0 发表于 15-8-2012 03:02 AM
关于职业的问题嘛....我相信只要不走私贩毒或者犯法的行业,父母肯定就不会反对就算他们不喜欢也不 ...

嗯!!!說的是非常的有道理啦!!!

不過咧!!!有人說宗教是反對同性戀的 所以就有人會拼命的找宗教的漏洞來證明宗教是不反對同性戀的 不過也有人說不要信那個宗教就好了啊!!!對不對?!多省事啊!!!

關於法律!!!有人就很愛遵守法律 不管法律對錯都要當個良好公民 OK 啊!!!不過。。。有些人就是有理想有抱負啊!!! 去什麼大會堂吵?!哈哈 那太老套太沒創意了吧?!要反對就搞大一點啦!!!大選要到了 既然你那麼反對同性戀 你就不要投票給民聯啊!!!民聯雖然不是 100% 的支持同性戀 不過最近很多支持同性戀的活動都是有民聯的人在裡面搞哦!!!哦哦!!!好爽哦!!!來個屁股操 搖一搖咯!!!

千萬要記得哦!!!大選的時候一定不要投票給民聯 免得你的反同性戀大業會受到阻攔哦!!!!會支持民聯的有很大的一部分都不是你這種人啦!!!



Tuesday, June 19, 2012

Discrimination against LGBT unlawful & unconstitutional

Surendran slams "ignorant" Mashitah: Discrimination against LGBT unlawful & unconstitutional



by N Sunendran, Vice President, Parti Keadilan Rakyat, The Malaysia Chronicle

Surendran slams "ignorant" Mashitah: Discrimination against LGBT unlawful & unconstitutional I refer to the statement in the Dewan Rakyat today by Deputy Minister Mashitah Ibrahim that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does not protect LGBT people from discrimination. This is an intolerant and legally unsound statement.

Any kind of State-approved dicrimination against LGBT citizens is unlawful and unconstitutional. Article 8 of the Federal Constituion categorically states that all persons are equal before the law and entitled to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

The Constitution is blind to a person's sexual orientation, and treats all citizens equally. Article 8(2) specifically forbids discrimination on grounds of gender. This refers to gender-related behaviours and attitudes, and not just to biological sex dif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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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8: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郎財女貌 发表于 15-8-2012 02:11 AM
我都是被別人直接就射在我臉上

為了賠罪 請你吃美美的蛋糕好了!!!

walaoooo~~~~~~~~~~~~~~~~~~`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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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9: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蛇0 发表于 15-8-2012 03:02 AM
关于职业的问题嘛....我相信只要不走私贩毒或者犯法的行业,父母肯定就不会反对就算他们不喜欢也不 ...

我想请教一下蛇哥。。。

如果父母不反对,国家宪法也不反对,那么蛇哥您也支持同性恋咯??

还有一点我很想知道的就是,我国宪法将对同性恋者判于什么罪刑。。。
因为据我所知,(可能只是无知)同性恋在我国是不符合宪法,而不是违反国家宪法,简称违法。


本帖最后由 wilteoh 于 15-8-2012 09:3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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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9: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政府没歧视同性恋
时间:2012-06-20 14:23   来源:新家园网   作者:小鹏   点击: 次

(吉隆坡讯)马来西亚首相署副部长拿督玛西达指出,政府没有对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群体采取歧视性惩罚或行动。
她说,联邦宪法第8(1)条款阐明,人人都在法律下平等的受到保护,第8(2)条款则阐明性别平等,不能因宗教、种族、出生地方或性别等因素在法律、工作方面受歧视。她说,政府严正看待跨性别课题及控制这种现象,以免相关趋势在奉回教为国教的大马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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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下父母伤心   一下又不合法   一个帖子9个表情图样  

根本就是又怕输又没有货的证明 本帖最后由 WASHzero 于 15-8-2012 03:3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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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蛇0 发表于 15-8-2012 03:02 AM
关于职业的问题嘛....我相信只要不走私贩毒或者犯法的行业,父母肯定就不会反对就算他们不喜欢也不 ...

除了一天到晚拖人家父母和孝字下水以外,都没别的好说了吗??? 难道不可把问题的关键性放回同性身上吗???
这位蛇小弟,您有去了解过人家吗?一天到晚在说人家不忠不孝您口德何在?您很伟大吗不断在教训别人,讲的人家不忠不孝您以不是在分享的话题内了,您一直在教训别人您知道吗?。。。 多了解别人(不但是同性)别把箭头老是指向别人,贬低他人而抬高自己!!!!
现在同性有杀害父母吗?有不忠于父母吗?有不忠于您吗?别一直判人家死刑每个人都会有对与错的时候,这也是成长阶段,无论对错也必定自己成担。。。到最后孤独终老也必须接受。。。或许那时佛法就是同性的一个温暖的家。。 蛇小弟,您到底有没有去了解过为何同志们会变成同性。。。难到您要分享的就是说人家不忠不孝吧了吗?
您有孝心大家都觉得很欢喜,但请您别把您的孝心变成了傲慢心。。。 谢谢~~
老实念佛回响给大家。。。。 希望佛力加被每位同性得闻佛法,拖离此苦恼那不是更好吗?总好过说人家不忠不孝。。。无论是否学佛之人都必须要有修养。。没了好的修养谈什么孝也没用。 本帖最后由 maxshee23 于 15-8-2012 02:3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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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2 0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发火啦,兄弟息怒。。。
借用koo兄的金句,怒火可烧功德林啊。。。
你修行的,也会被烧到前功尽其弃哦。。。
笑看人生,息怒为妙。
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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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2 0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ilteoh 发表于 15-8-2012 09:19 AM
我想请教一下蛇哥。。。

如果父母不反对,国家宪法也不反对,那么蛇哥您也支持同性恋咯??

首先我想清楚的告诉大家1点,我不支持但不代表我会反对因为我不是当事人重点每每同性恋都会叙说1个相同的point就是说没有危害到别人为何多数人都针对或者不接受他们?常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先不说外人就说回自己的家!自己的家当然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最主要的成员当然非父母莫属。第1关要过的当然是他们2老,如果因为自己的1己私欲而促使他们撕心裂肺=不孝!连自己的家都破害以及伤害,还需要谈外人吗?所以由始至终第1关要整理的根本不是我们外人而是同志们的家我相信只要家里的2老都出面说他们接受你,不关事的外人根本不会多说1句说回国家的宪法,如果家里认同你们但触犯国家的宪法或者宪法不接受,1切也=0!因为这社会的和平都需要法纪来维持和平....wilteoh大哥想说以大马的宪法来挑起我考验,ok如果同志们只属于神交而没有更进1步的话,宪法确实奈何不了你们...但说如果涉及有性的话就肯定触犯了马来西亚刑事法377与377a条!凭良心说,你们会只是神交?
如果说国家以及自己的父母都能接受他们的话,我们外人根本就不会再存有任何意见,或者说凭什么有任何意见?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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