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wxyz

聘请合约重要吗?蒙查查的人还不快点进来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7-2-2008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劳工法令有指定每间公司要给OFFER LETTER?我老板是香港人.,他们说要证明,我要去那里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7-2-2008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是 “公司” 才有聘请合约还是 “每一个“ 工作都有?
如果他说没有什么合约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008 0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hp4uu 于 14-2-2008 10:35 PM 发表
谢谢,楼主,如果公司会给我们黑白的记录,那天会掉下来,打工真的没有保障,还是自己的事业比较实际,如果有一天我能拥有自己的事业,我一定要订一个公平的制度,毕竟公平的制度人材才会留下,公司才会建康和稳固:@

先在这里欢迎这位 future 老板
也谢谢你那么明白事理
你的员工有福了
希望你发达之后还记得今天这番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008 02: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usseyang 于 17-2-2008 12:36 AM 发表
我的薪水是rm 1000, 没有签任何的文件,只有签过要准受公司的条规,现在要走人,要给多久的NOTICE??? 已经作5 个月了,efp, socso 什么都没有。。。 under probation period ...

如果想好聚好散
给一个月通知是最普通的了
不过你不妨跟你的老板商量
可能他愿意让你早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008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甲 于 17-2-2008 01:04 PM 发表
大马劳工法令有指定每间公司要给OFFER LETTER?我老板是香港人.,他们说要证明,我要去那里找啊?

wow,你的香港老板这样白痴的问题也讲的出口得?
这可是普通常识
谁都知道的
他真的当你们是 lulu 么?
随便在书局找一本 Employment Act 的书都可以找到答案

以下这个网站可以解答一部分的疑问:
http://www.mtuc.org.my/mtuc/workers_right.htm#w1

雇主和雇员都是受制于 Employment Act 1955 的
但 Employment Act 1955 只能运用在 :
1. 西马工作的雇员
2. 在私人界工作的雇员
3. 月薪不超过RM1500的雇员
4. 不管薪金多少,从事体力劳动的雇员、蓝领 supervisor、司机和 vehicles 技工

Sabah 和 Sarawak 是不被 Employment Act 保护的
他们有他们自己本州的法律
例如 Sabah Labour Ordinance 和 Sarawak Labour Ordinanc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008 04: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薪金多过RM1500?


"As of the 1998 amendments to the Act, employees who earn between RM1500 and RM5000 per month are given some limited protection by the Act. Under Section 69 of the amended Act, these employees can take complaints relating to wages and other cash terms of their contract to the Labour Department should there be a dispute. The Department has the power to hear both the employer and the employee and make a decision"

中文翻译大概是这样:
根据就业法1998年的修正法,月薪介于RM1500到RM5000的雇员是可以得到就业法有限的保护。根据修正法 Section 69,如果发生关于工资和其他合约上的金钱纠纷,这些雇员可以向劳工部提出投诉。劳工部有权利宁听雇员和雇主双方和作出决定。

[ 本帖最后由 wxyz 于 20-2-2008 04:44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20-2-2008 05: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rick_78560 于 17-2-2008 02:16 PM 发表
谢谢分享!
是 “公司” 才有聘请合约还是 “每一个“ 工作都有?
如果他说没有什么合约的呢?

只要是聘请你工作的当事人
可以是以公司/机构名义
也可以是个人名义
或者是 agent 等
发出聘请合约给你

公司/机构就不解释了
个人名义方面,例如:教授自己聘请一个私人助理从事研究工作

Agent 方面,例如:A 职业介绍所派你到 B 公司上班,是短期的工作,可以是 时薪 (hourly pay),周薪 (weekly pay) 或者 月薪(monthly pay)。B公司会付服务费给A介绍所,而A 职业介绍所就会发工资给那位短期雇员。 所以聘请合约的雇主和雇员就是A职业介绍所和那位短期雇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008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关于辞职通知书,我在这家公司已经有6年多了,如果有一天我要辞职的话,我需要给多少月辞职通知书呢?(PS:我没有签合约的)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21-2-2008 08: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telee 于 20-2-2008 06:13 PM 发表
请问关于辞职通知书,我在这家公司已经有6年多了,如果有一天我要辞职的话,我需要给多少月辞职通知书呢?(PS:我没有签合约的)谢谢。。。

如果你的月薪没有超过RM1500,根据 Employment Act 1955, Section 12(2),工作超过5年以上,必须给两个月的离职通知。

你不妨先给一个月的通知,看看老板有什么反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08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阿....
看到这个帖子已经很迟了
对我来说啦
嘻嘻

我之前也有遇到酱的事情
顺便问问楼主啦
事情是酱的
我去年9月找到一间公司要请我做工
那我就辞了工作
去了新公司上班
新公司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就派我去training五天
到了第四天我发觉自己不适合公司的制度
所以我向operation manager说不做了
但appoitment letter 里面说during probation period
要走的话需要一个月的通知
不然就是赔钱
但是我和OM解释说我不适合(因为面试时候他说等我正式上班才和我说工作上的细节)
OM说要问GM
但最后我一直说我不适合
OM也放我走
过了一个礼拜后
HR的人寄了一封信要我赔一个月薪水
原因是我没有做到一个月
过后我也没有办法
如果不赔钱他们要su我
所以也只好赔了
只是想问问酱对吗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1-2-2008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你上了多少天班
也不管你是不是适合这份工作
既然聘请合约列明试用期的离职通知
需要给一个月通知
或者赔偿公司
你就必须遵守条列
这间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他们
这是对的

但如果是你的 OM 自愿提早放你走
你当时就应该要求他给你一封 early release 的信
如果公司自愿提早 release 你
还讲明不用你赔偿
那你就安全了
下次要记得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2-2-2008 10: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到回复
难道这就是俗称的卡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2008 07: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试用期期间离开的话,须要赔一个星期的钱,现在已是月中了,如果想直接丢信不回来了,还须要赔吗?可以扣回的吗?
另外,一个星期的钱是如何算法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7-2-2008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3# alex1272 的帖子

给离职通知是希望雇主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找代替你的人,虽然是可以赔偿不足的通知,但除非是跟公司闹翻了,不然一丢信就马上离开,并不是很好的安排。

如果你需要完成手头的工作,或许要交待一些重要事情,公司可以不接受你的赔偿而坚持你 serve 完 notice,这要看你的合约怎样写。

一个星期的钱的算法是:
7 天/ 30天  乘 你的月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2-2008 0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问楼主如果我的公司和别的公司合并, 而我不想去新公司, 老板需不需要赔偿我呢?
我的薪岁多过RM1500-00.
如果有赔偿的话, 请问它的算法.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8-2-2008 06: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5# 鹿鹿姥姥 的帖子

这是 change of ownership
如果新老板在7天之内向你提出要 engage 你的 employment
薪金配套和工作条件没有比之前的 offer 差
如果你拒绝的话
旧老板是不用赔偿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8-2-2008 07: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xyz 于 21-2-2008 10:59 AM 发表
不管你上了多少天班
也不管你是不是适合这份工作
既然聘请合约列明试用期的离职通知
需要给一个月通知
或者赔偿公司
你就必须遵守条列
这间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他们
这是对的

但如果是你的 OM 自愿提早放你 ...




哦....
谢谢了
OM只是口头上答应
所以就是我笨咯
算了啦
事情也已经过去了
但还是要谢谢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2-2008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老板是想结束公司, 还口头承诺会赔偿员工但是现在却改成合并.
之前答应的赔偿金也变成有副代调件, 觉得好像被骗了, 好失望及无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2-2008 12: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offer letter等同engagement/appointment letter 吗?如果sign 了过后没有在指定的的日子去上班,或sign了过后有别的更好的offer,可以反悔或解约吗?对方可以sue你赔偿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2-2008 0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脚印先
等放工才爬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办公美食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2-2025 02:51 PM , Processed in 0.10304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