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搜索
楼主: Jerry、

拜过偶像的食物,我们能吃吗? / 基督徒不可以吃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7-10-2008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绍胜 于 26-10-2008 10:06 PM 发表


木塞要砍很多树的啊


那么。。。。用你的手指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7-10-2008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过上帝的食物,你们“耶和华教“吃不吃?

吃了也无所谓的,耶和华不会生气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0-2008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浴血天使 于 27-10-2008 12:04 AM 发表


那么。。。。用你的手指好了


你好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0-2008 0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绍胜 于 27-10-2008 12:34 AM 发表


你好猥。。。。。。。。


想哪里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0-2008 08: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浴血天使 于 27-10-2008 02:13 AM 发表


想哪里去了


你又想到那里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0-2008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猥琐。。。。。。。

“猥”让我想到“猥琐”

你可以表理偶。。偶傻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8-11-2008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罗说:  (吃祭物也可以,不吃也可以)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罗14:3)

耶稣说: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对外帮人教会说)因為在你那裏,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示綠2: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前 六章
   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
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10.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
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他
的辖制。
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
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
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林前 八章
1.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
惟有爱心能造就人。
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
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7.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
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8.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9. 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林前 十章  
19.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
20.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21.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2.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25.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6. 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27.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
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28.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
故不吃。

共勉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3-11-2008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有没有用来拜什么偶像的,只要没有毒,只要干净,就不应该浪费。食得唔好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09: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罗说:  (吃祭物也可以,不吃也可以)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罗14:3)

耶稣说: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对外帮人教会说)因為在你那裏,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示綠2:14)

两个不同吩咐,你要听谁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eter_Khoo 于 23-11-2008 09:09 PM 发表
两个不同吩咐,你要听谁的呢?

不是两个不同的吩咐,是同一个原则的其中两个重要界面。如果真的习惯把两者当作是不同的东西,你很可能大半辈子的信徒生活都要在“该”和“不该”的经文条例中团团转吃苦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5# 客旅 的帖子

赞成!现在世界粮食短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EN到死。。。每天为了这些小事情。。。

CHRISTIAN越来越像某些宗教了,经常有遵守那些一大对奇奇怪怪的规矩

犯规就好像做了什么坏事。。。

不做慈善那些不见的是大件事情WOH。。。

奇怪。。真奇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imon 于 23-11-2008 09:53 PM 发表
SIEN到死。。。每天为了这些小事情。。。

CHRISTIAN越来越像某些宗教了,经常有遵守那些一大对奇奇怪怪的规矩

犯规就好像做了什么坏事。。。

不做慈善那些不见的是大件事情WOH。。。

奇怪。。真奇怪:doh ...

这是一个宗教开始迷失的时候。。。
有没有发现到,这种问题都是那些信徒太过依赖圣经的现象。。。
如果继续下去,基督教将会是另一个回教,甚至走入极端份子,另一个911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也不用以那么样的态度看待这些问题的。
可能问的人真的心存疑问,不知道某些事情作了是否会hurt到上帝嘛(尤其是初信徒,很多都不懂什么事情可以和不可以做。)

所以为有疑问的大家提供解答是有必要的哦~而且通常在知道了类似这些问题的解答时,慢慢就会更了解原来在上帝里是自由,不是束缚。在信仰途上,就更进一步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1# 傻敏 的帖子

那么那些不拯救穷人那些就不会 HURT 到上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3-11-2008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也hurt啊~

但问这问题跟你说的帮助穷人与否,有什么关联吗?

我想你的"sien"不是出在问问题的本身?而是觉得有更需要我们的地方我们不出现,却躲在论坛里问这些没多大造就人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10: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3# 傻敏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守那些奇怪的规矩好像大过拯救有需要的人。。。其实那也是JESUS的吩咐。。。

但是现在的信徒却比较注重在不能做那个不能练那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8# 傻敏 的帖子

不是短缺而已,而是不应该让信仰文化助长一种神圣“朱门酒肉臭”的态度。昔日在饮食礼仪采取划界线立场,和现今处境根本就不一样。食物即使廉价,对饥饿的人一样是救命用的必需品。浪费现有资源,然后因着接下来酝酿的短缺而大肆以粮食为理由而开垦(例如砍伐原始森林),这是很糟糕的恶性循环。信徒既然是大地的管家,就不应该在饱足的时候参与对食物的浪费。

无奈的是,当今许多教会人士就老是喜欢在礼仪方面斤斤计较,在应该站出来划清界限的立场(尤其是社会公义课题)却是盲目顺从。简直就是本末倒置。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23-11-2008 10:34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1-2008 10: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4# daimon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守那些奇怪的规矩好像大过拯救有需要的人。。。其实那也是JESUS的吩咐。。。”

我不明白这句话,耶稣有要求我们守什么规矩大过拯救有需要的人吗?如果不嫌麻烦,还请告诉我,这是出自哪个经节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ADVERTISEMENT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6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3-2026 02:04 AM , Processed in 0.221686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