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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6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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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想瞭解你的看法。
願聞其詳。
不好意思,看你那麼誠意,我也回覆你以下的評語:
不用证据就很多人枉死了!!没有精神科医生的报告,你随随便便把一个人杀人,看你死不??
說過很多次,精神評估,都不看什麼證據,就只是聽其言,觀其行,然後分析而已。
不信的話,這是精神評估報告的範本規範
http://psychiatryonline.org/pb/a ... psychevaladults.pdf
也歡迎閣下自行尋找查證
我还真怀疑你患有强迫症!别人说的都错,只有你对!!??
強迫症不是這樣診斷的。請搜尋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DSM-5吧。
如果你能通靈的話,就可以咯.
你就不是根据片面的报道来判断???看了那么多楼还找不到支持你的论点的!难道就只有你对,全部人都错了?
這個是你封閉了自己的觀點而已。
如果你再次按順序分析案情的經過,你要發現這些並不難:
1. 嫌犯在Batu Maung家裡殺害了全家,包括不會威脅到他的2歲小孩(也沒有證據顯示他憎恨著2歲小孩,更沒有理由憎恨一直以來維護自己的母親)。
2. 嫌犯殺了人後從Batu Maung老家就駕車到大山腳,棄車後再跑到Kg Melayu的大伯家。(既然已經到了大山腳,為什麼再繼續不逃走?若說他沒錢,他又有什麼能力從大山腳跑回來?)
3. 期間嫌犯曾經打電話給家屬借錢,失敗。(還敢想家屬借錢?似乎沒了之前的記憶)
4. 被剿滅當天,大搖大擺地走在大街上。遇到街坊,被街坊批評和指指點點,更要求嫌犯去自首。然而嫌犯神情自若,只是苦笑就走了,似乎沒有傷人的跡象。(照常理來說,一個兇殘無比殺人如麻,也沒有精神問題的凶惡之徒,會這樣嗎?)
5. 嫌犯只有傷人的前科,沒有殺人的前科。若擁有能力理性思考的人,初次殺人,也不可能那麼鎮定。
請問你以擁有正常精神狀態的常人能解釋這些嗎?
如果你要說這些都是巧合,都是嫌犯的性格問題,那我想我們真的真的沒什麼好談的了。
他是不是还没被抓的帮凶!不然会那么关心杀人魔!还那么支持他?
不是支持,只是分析。
只有光华日报报道这个杀人魔是有精神病,其余的报章都没有!
因為所有報章都陷入圍堵,一面倒向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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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6 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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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你應該問他姐姐為什麼不設靈:消息說,莊俊華家屬較早曾考慮讓死者停柩治喪3天,但根據道教儀式,若莊俊華停柩治喪3天,並在3名死者舉殯前一天先出殯,一般上家屬送殯后,就須脫下“黑衣”即“不帶孝”。 可是,家屬另一方面尚須為另3名死者“帶孝”。基于此原因,家屬最終決定在週五(15日)領出俊華遺體后,讓死者同天下午移往峇都眼東火葬場火化。 據知,死者胞姐莊莉萍原本意願是想讓莊俊華與另3名死者“同設靈堂及同葬”,不過一些家屬對此做法持有不同意見。 死者家屬最終才決定,沒為俊華設靈堂,並于領屍日直接送往火葬場火化。
http://www.chinapress.com.my/20160715/領屍火化-家屬沒為莊俊華設靈堂/
就是你這種「吸毒一次兩次是不會上癮的」的心態,才導致更多的人因吸毒成癮。
須知每個人的體質都不一樣。對於你吸一兩次可能真的沒問題,但對於其他人來說就不同了。
然而成癮後的這些人,往往就是很難戒癮成功的群體。
毒品是不可一,不可再(也就是不能試第一次,若試了一次後更不可以再試)的。
神經錯亂(psychosis)是沒有刑事責任,這是世界各地以人權為中心的法律架構的基本法。除非你要把這制度改為獨裁的,那你的想法就成立。
因為你無法和一個失去了自行思考的遠見、意向和認知能力的精神錯亂者計較。
好了,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閣下也請回答,為什麼嫌犯(若沒有精神異常)會從Batu Maung的老家駕車到大山腳棄車,然後跑到Kg Melayu的大伯家去,而不選擇在繼續向北/向東/向南逃亡?
為什麼不直接從Batu Maung駕車到大伯家討錢然後再繼續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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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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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8-7-2016 09:56 PM
你說的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單靠片面報導,無法做出如此診斷。你需要更多關於他的一切。
先看看DSM5對Personality Disorder的診斷標準
A. Moderate or greater impairment inpersonality (self / ...
整体来看,嫌犯还是比较偏向于反社会人格障礙,反社会人格障礙基本特征:
- 缺乏正常的道德伦理观念(Failure to conform to social norms with respect to lawful behaviors)
- 行为具有冲动性,无法计划行动(Impulsivity or failure to plan ahead),
- 容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Irritability and aggressiveness, as indicated by repeated physical fights or assaults.)
- 不顾对自己或他人的安全(Reckless disregard for safety of self or others)
- 缺乏悔意(Lack of remorse)
以上也是你引用的部分,基本上大同小异,当然没有可能100%吻合,至于他有没有其他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或躁郁症(bipolar disorder),那就要进一步诊断了。还有一个考量点就是嫌犯自小父母离异,可能在不良的环境下成长导致他心理不平衡,出现一些反社会人格障礙的特征。
2014年台北捷运随机杀人案件,也是4条人命,凶手郑捷在捷运拿着刀见人就砍,见人就杀,造成4死24伤。经过2年的审讯,一审,二审皆宣判决郑捷四个死刑,并褫夺公民权终身。2016年4月,最高法院三审维持原判,2016年5月执行死刑枪决。
在这里想问问你,郑捷案件,那些被他砍杀的人对他有威胁吗? 台北最高法院为什么要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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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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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一定的,情况因人而异,你可以自行去网上搜寻资料。
我本身就曾经遇过一位长期的吸毒者,越吸体型越胖,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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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9: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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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假冒是神 于 19-7-2016 09:45 AM 编辑
jinreung 发表于 18-7-2016 11:23 PM
這個你應該問他姐姐為什麼不設靈:
就是你這種「吸毒一次兩次是不會上癮的」的心態,才導致更多的人因吸毒成癮。
須知每個人的體質都不一樣。對於你吸一兩次可能真的沒問題,但對於其他人來說就不同了。
然而 ...
路边社透露
他是回PENANG准备杀完其他余口的
他已经和你APPOINTMENT在灵堂?
你已经准备在灵堂前说服他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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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9: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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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uanlee_ooi 于 19-7-2016 10:10 AM 编辑
jinreung 发表于 18-7-2016 11:23 PM
這個你應該問他姐姐為什麼不設靈:
就是你這種「吸毒一次兩次是不會上癮的」的心態,才導致更多的人因吸毒成癮。
須知每個人的體質都不一樣。對於你吸一兩次可能真的沒問題,但對於其他人來說就不同了。
然而 ...
现在新闻那么多,他也可能已经知道全部人和警方都怀疑他已经逃离槟州,丢弃车也可以说他计划好要争取时间逃跑,警方都知道了车牌号码什么了,不得不弃车。银行取钱只会暴露行踪,回去也是要取钱,才有得吃laksa还是什么,才有钱跑远路,才有得拿毒品,人还是会饿的,还是会去找食物的,全部人表现得那么冷静,也怕他有枪,因为警方已经通知那边的店铺什么了,有些都已经关了
你这样说明了,他的精神病是长时间的,而不是短暂的,根本就不能和杀人时扯上关系,杀人时精神病爆发都好,也是要受法律制裁,不能当没有看到这杀人事件发生.只能怪他吸毒,什么受人影响什么的都是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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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9: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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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8-7-2016 10:09 PM
因為閣下的broken link,無意間重新看了LZ post 嫌犯的死狀照片。
其實有哪個網友看過多少位吸毒者會那麼白白胖胖的?
有是有,但很不多。可能他是少數的那位……
因为背景可不一样了,那些瘦吸毒者,都是钱都投资在毒品里,,连吃一餐都成问题,而他呢,家里还是有丰富的食物吃,就好像美国,很多明星吸毒都看不出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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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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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閣下也請回答,為什麼嫌犯(若沒有精神異常)會從Batu Maung的老家駕車到大山腳棄車,然後跑到Kg Melayu的大伯家去,而不選擇在繼續向北/向東/向南逃亡?
為什麼不直接從Batu Maung駕車到大伯家討錢然後再繼續逃亡?
“为什么不继续向北/向東/向南逃亡?” 这个很难理解吗? 请问没有钱怎么逃亡啊?? 
“為什麼不直接從Batu Maung駕車到大伯家討錢然後再繼續逃亡?”
当时是凌晨2点多,任何正常的人都会第一时间逃离现场,越远越好,在他想到要用钱时,自然就是他的大伯也就是他的义父了,当然他还有打电话向他的姐夫借钱。
而且,反社会人格障礙的人有一个特征,就是行为具有冲动性,无法计划行动 (Impulsivity or failure to plan ahead)。
或许你会问没有钱,他怎么会从大山脚来到Kg Melayu? 那我会答你,一个人不管怎么穷怎么没有钱也好,五十,一百在身边总是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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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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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他去戒毒,过程一定很爽的!然后才让他上绞刑台。。。这样死太便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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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10: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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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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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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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二刘 于 19-7-2016 11:36 AM 编辑
我是懒得爬完和读完你们全部的贴啦首先,我是不会用“大快人心死得好”来形容这宗惨绝人寰的悲剧
他死了,时间也不会倒转,之前被他杀死的人也不会翻生,死者已矣
我会用 “自做孽不可活、死有余辜”
自己做过的事自己承担,出得来行,迟早要还的……
你好像对这方面很有研究,你念医科或心理科的?
不是的话,就不要识少少当代表
你其实可以把讨论重心放在被害人的心理了,你可以去研究被害人的心理建设
他们应该怎么重建自信和生活意义,这才是该探讨的
被害死者遗孀和女儿,接下来的日子会不会带着恨,然后衍生反社会人格障碍?
她们该怎么面对自己,面对群众?会不会因此想不开然后自寻短见呢?
别再转牛角尖了,你认为其他的人因为反你而反,其实你自己何尝也不是一样?
题外话,那个郑捷事件,我觉得他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至于他的父母不也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吗?
一辈子良心的责备和歉疚,是多少金钱和时间都无法偿还的
活着的人永远比死去的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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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6: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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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刘 发表于 19-7-2016 11:32 AM
我是懒得爬完和读完你们全部的贴啦首先,我是不会用“大快人心死得好”来形容这宗惨绝人寰的悲剧
他死了,时间也不会倒转,之前被他杀死的人也不会翻生,死者已矣
我会用 “自做孽不可活、死有余辜”
自己做过 ...
他是医生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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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6: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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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9 发表于 19-7-2016 09:31 AM
整体来看,嫌犯还是比较偏向于反社会人格障礙,反社会人格障礙基本特征:
- 缺乏正常的道德伦理观念(Failure to conform to social norms with respect to lawful behaviors)
- 行为具有冲动性,无法计划行动(I ...
要診斷人格障礙,是需要完全符合那ABCD項的,符合不到任何一項,是無法做出這個診斷的。
若照你那種沒完全符合那四項就硬要診斷人格障礙的做法,基本上全世界人都可以被你診斷有人格障礙了。
“为什么不继续向北/向東/向南逃亡?” 这个很难理解吗? 请问没有钱怎么逃亡啊?? 
“為什麼不直接從Batu Maung駕車到大伯家討錢然後再繼續逃亡?”
当时是凌晨2点多,任何正常的人都会第一时间逃离现场,越远越好,在他想到要用钱时,自然就是他的大伯也就是他的义父了,当然他还有打电话向他的姐夫借钱。
而且,反社会人格障礙的人有一个特征,就是行为具有冲动性,无法计划行动 (Impulsivity or failure to plan ahead)。
或许你会问没有钱,他怎么会从大山脚来到Kg Melayu? 那我会答你,一个人不管怎么穷怎么没有钱也好,五十,一百在身边总是会有的。
若照你診斷他擁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的話,你這解釋是完全和「Failure to conform to social norms with respect to lawful behaviors, as indicated by repeatedly performing acts that are grounds for arrest.」和「Lack of remorse, as indicated by being indifferent to or rationalizing having hurt, mistreated, or stolen from another.」有所衝突。
反社會人格的人士,是不會守法。
他有槍枝,若沒錢了,可以拿著槍枝直接去打槍、入屋行竊。
更何況他已經殺了人,刑罰是死刑。多一兩條偷竊罪、強盜罪,甚至再次殺人,都對他刑罰不會有多大變化。
這種直接了當的到錢的方法,比起和大伯或其他家人要錢,更為容易。
你這解釋,根本站不了腳。
反社會人格不是精神失常,他們還會用腦袋。
所謂failure to plan ahead,指的是無法規範中長期的計劃(請別忽略「ahead」這字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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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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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回K159的那樣,他擁有槍枝,沒錢可以選擇入屋行竊,大搶銀行或便利商店。
肚子餓了可以再入屋行竊時偷走糧食。
怕汽車被人追蹤,可以偷車、搶車……
若要以沒有精神問題的罪犯的角度來看,能夠把全家包括小孩都殺害的人,突然變成善男信女,不幹違法的事,可能咩?都已經背負著一條殺人罪了,多一兩條強盜罪、偷竊罪,對於其刑罰根本沒有多大影響。
PS:laksa,在Jawi、高淵等地也很出名的。沒必要跑回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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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7: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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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7: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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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刘 发表于 19-7-2016 11:32 AM
我是懒得爬完和读完你们全部的贴啦首先,我是不会用“大快人心死得好”来形容这宗惨绝人寰的悲剧
他死了,时间也不会倒转,之前被他杀死的人也不会翻生,死者已矣
我会用 “自做孽不可活、死有余辜”
自己做过 ...
先謝謝你不以「大快人心」來形容這場悲劇。
但「自作孽不可活」、「死有餘辜」也好不了哪裡。
能說出這些話的人,其心態也有點……
說「大快人心」的人,基本上就是嘲笑人家的不幸。
說「自作孽不可活」的人,基本上是旁觀冷眼。
說「死有餘辜」的人,基本上就是落井下石。
人有三衰六旺,有運氣好的時候,也有運氣背的時候。
你會怎樣對待人家,改次人家也會怎麼對待你。
當你運氣背的時候,你又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呢?
自己想想吧!
在心理學中,會衍生出反社會人格障礙的,一般上都曾經受過家暴、虐待或是感受到社會不公等。
更簡單的說,這是家教問題。
基本上被標籤為被害者,反而不會衍生反社會人格。因為全世界都會跑來為他們提供援助。
相反的,被標籤為加害者那一方的後代(這裡是沒有)得到任何類型的人格障礙的機會更高。
鄭捷事件很明顯和這事件不同。
鄭捷曾經以自傳式寫下立誓殺人的始末。這很明顯是他在完全清醒兼沒有精神異常的狀態下謀劃殺人。
PS:你的「為反而反」論在我的觀點上是不成立。我只是看到這些人看待這事件過於主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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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7: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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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胡瓜白白胖胖還算,因為他只是曾經吸毒而已(他通過尿檢,就只是在他的毛髮上的檢驗不過關而已)。
但說庹宗康白白胖胖,你是開玩笑吧?

他臉頰痘消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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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7: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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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刘 发表于 19-7-2016 11:32 AM
我是懒得爬完和读完你们全部的贴啦首先,我是不会用“大快人心死得好”来形容这宗惨绝人寰的悲剧
他死了,时间也不会倒转,之前被他杀死的人也不会翻生,死者已矣
我会用 “自做孽不可活、死有余辜”
自己做过 ...
大大说得真清楚,我很赞成你表达的一切。
至于听不懂的人,就算了吧,他怎样勉强都好,讲到那么多是因为想不开,面对不了事实,就让他一个人继续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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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6 0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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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9-7-2016 07:07 PM
有矛盾了。
有錢的話,哪裡還需要跟家人吵架?
另外,吸毒後,胃口會大減。
http://www.opiaterehabtreatment.com/how-opiates-affect-your-eating-habits-and-appetite
http://www.news-medical.net/news/201 ...
有钱就不可以吵架,好心啦,不要那么野蛮了,什么东西你说就算?如果是这样的话世界只有穷人在吵架,就如一个大大说的,不要识少少扮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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