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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06 0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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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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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kycsh 于 14-7-2006 06:54 PM 发表
在旧的offer letter里有阐明如果离职要给2星期的通知,如果资方马上解雇我是否可以获得2星期薪金的赔偿?
对,除非你触犯合约条例或 misconduct (经过调查后),那么公司就可以马上开除你,不用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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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06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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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leventy-nine 于 14-7-2006 10:50 PM 发表
请问 offer letter 是一定要用邮寄或自己到公司去拿吗?有没有可能是用email传的?
Offer letter 怎样交到你的手上都没有问题,但正本和副本都必须有雇主和雇员的亲笔签名。
很多时候可能先让雇员签名,然后雇员再传回给公司,等雇主签名后再传回给你,当然这很麻烦,也不鼓励,所以最好上公司当面签名,签了之后,一人拿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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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06 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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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antum^_^ 于 17-7-2006 02:14 PM 发表
请问
如何收藏此帖?
不好意思,我并不明白你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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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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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下,明天我要去interview了,然后那个人是讲请temporary的account assistant的,temporary要签offer letter的吗?如果要他的offer letter有那一想要注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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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06 1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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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orary 当然也要签 offer letter,白纸黑字列出薪金多少、工作期限、超时工作怎样算、可以提前解约吗?如果可以,离职通知要多少天?还有没有其他福利等,这样就可以避免以后发生任何纠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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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06 1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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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要注意,就算是 temporary 的工作,雇主都必须帮你缴交公积金,这是你的福利,最好问清楚,因为很多雇主都不帮临时职员交公积金的,有些雇主还假惺惺的说不扣你的公积金是为你好,但不要忘记,雇员是扣11%, 但雇主另外要帮你交12%,不扣公积金的话,你就少了那12%的公积金了,所以千万别短视,认为不扣也没关系, 清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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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06 1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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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你需要做三个月的临时工,月薪是一千元。
雇员要扣 11% 的公积金,就是 RM1000 X 11% = RM110
雇主给你 12% 的公积金,就是 RM1000 X 12% = RM120
你那个月拿到的薪金 = RM1000 - RM110 = RM890 (还没包括扣 Socso)
公积金户口共有 = RM110 + RM120 = RM230
如果你不要扣公积金,三个月后,你就白白不见了雇主的12%,
那就是 RM120 X 3 = RM360
不要忘记公积金局每年都有给利息的,你不见的比 RM360 更多。
清楚吗?
[ 本帖最后由 wxyz 于 19-7-2006 02:5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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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1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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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19-7-2006 11:57 AM 发表
还有一点要注意,就算是 temporary 的工作,雇主都必须帮你缴交公积金,这是你的福利,最好问清楚,因为很多雇主都不帮临时职员交公积金的,有些雇主还假惺惺的说不扣你的公积金是为你好,但不要忘记,雇员是扣11 ...
你知道吗?我以前中学做的临时工,全部都没有EPF,SOCSO,而且就算要上诉,我们连薪水单都没有,想想老板还真厉害,你说的可以用来上诉的证据,我一个都没有。
不过算了。。也没办法。
从你的帖,获益良多。谢谢你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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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0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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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19-7-2006 11:47 AM 发表
Temporary 当然也要签 offer letter,白纸黑字列出薪金多少、工作期限、超时工作怎样算、可以提前解约吗?如果可以,离职通知要多少天?还有没有其他福利等,这样就可以避免以后发生任何纠纷了。
真的谢谢你哦
你不说我都不知道原来要注意那么多呢
果然经验丰富,要多多向你学习学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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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06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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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自己也因为不懂劳工法令,也吃了不少亏,所以也希望分享自己的知识,希望新鲜人别上当,有点基本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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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0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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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真的热心帮人解答。拜她所赐我也学了不少。有机会真要拜见她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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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03: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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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的支持和热情,我会尽量帮助各位解答难题,but believe me,你不会对我这个胖妞有兴趣的。。。。。哈哈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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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06 1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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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14-7-2006 03:28 PM 发表
既然已经做了一个礼拜,公司只能扣他一个星期的薪金作为离职通知的赔偿。
是不是说,他公司不可以或不应该扣他或告他两个星期的薪金,对吗?
朋友说公司的人事部通知他,
将会控告他并要求他赔赏两个星期的薪金。。
不然就会交给劳工部。。
他公司要他赔赏RM700++(朋友底薪是RM1,600.00,五天制)
我朋友不服气,他说明明只少做或没做五天而已,
为什么公司要告他赔赏两个星期的薪金呢?
朋友算来算去,就算是赔赏,也是赔赏RM300++ 。。
请问,那一个赔赏才对?
是两个星期?还是五天?
如果真的交给劳工部,朋友将面对什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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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06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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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与福利
你好,我于4月17日开始上班并于7月7日提交辞职信,说明将工作至7月31日。我并没有与雇主签任何书面契约。请问雇主是否有权利扣除我的薪金?提交辞职信后可否享有年假?雇主可否不批准我的年假申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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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7-2006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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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1600 的薪水已经超过劳工法令的保护,一切后果是需要依照公司的 Policy 和之前签的合约为凭。
我不知道这间公司的 policy 是怎样,给了离职通知却不遵守,你的朋友已经先违反了契约,这是他的失策,但他的 case 劳工部应该不会受理,因为已经超过劳工法令范围,这是 industrial relation 的 case。
照理是应该只是扣一个星期的薪水,但看来你朋友真的惹毛了这间公司,他们不是那么容易妥协,你的朋友可以反控告他们,但胜算把握可能不是那么的乐观。
他的公司可以反口说你的朋友根本没有给离职通知,所以要扣他两个星期薪水作为补偿,除非你的朋友提出有力证据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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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06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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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24-7-2006 10:12 AM 发表
RM1600 的薪水已经超过劳工法令的保护,一切后果是需要依照公司的 Policy 和之前签的合约为凭。
我不知道这间公司的 policy 是怎样,给了离职通知却不遵守,你的朋友已经先违反了契约,这是他的失策,但他的 c ...
什么是industrial relation 的 case?
后果到底会是怎样?
朋友说,其实他的manager有对他说过,
薪金已经出了,你也拿到了,如果下星期(2nd week)你不想来,
对我来说也无所谓的。
你自己考虑看吧,看要来上班,还是不要。
请问一个manager的话,可以不算数吗?
公司也会真的采取行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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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06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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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是 apply 在薪水超过 RM1500 的劳资纠纷,解决不了就要上工业法庭打官司,这样你就必须自己聘请律师帮你。
经理虽然说你的朋友可以“考虑”不要来上班,但没有说明必须赔偿的细节,而且口说无凭。既然那个经理曾经那样说过,或者可以拜托那个经理帮你的朋友向公司解释,不是你的朋友不要去上班,是经理说不用来了,看看能不能有商量的余地,如果不行,看来你的朋友要花钱买教训了。
至于公司会不会真的采取行动,这个我不敢讲,因为我曾经看过有些公司为了一口气/杀一敬百,是真的会发律师信给前雇员,要求赔偿,不赔就法庭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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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06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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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xyz 于 25-7-2006 10:56 AM 发表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是 apply 在薪水超过 RM1500 的劳资纠纷,解决不了就要上工业法庭打官司,这样你就必须自己聘请律师帮你。
经理虽然说你的朋友可以“考虑”不要来上班,但没有说明必须赔偿的细节,而 ...
Z姐,如果朋友的经理不帮忙,那我朋友就惨了,是吧?!
如果朋友的公司真的采取控告行动,那我朋友会先收到所谓的公司律师信,对吗?
而不是直接上工业法庭打官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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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06 04: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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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姐,如果朋友的经理不帮忙,那我朋友就惨了,是吧?!
对,要赔足钱。
如果朋友的公司真的采取控告行动,那我朋友会先收到所谓的公司律师信,对吗?
而不是直接上工业法庭打官司吧?
照理,应该是先受到律师信,但我不排除被直接告上法庭的可能性。到时如果你的朋友败诉的话,就不止赔七百多了,还要赔律师费、堂费等其它费用。
其实上法庭是蛮花钱的,不是每间公司都愿意花这样的钱,但如果遇到那些“丧”的公司,宁愿花几千元告到你脱裤也不愿意放过你,那你朋友只好乖乖赔钱了。
你朋友不能跟公司商量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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