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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战神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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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进退不得的爱情回归线
      当两颗寂寞的心灵,通过手指的接触,有了第一次的息息相通时,他们都虔诚地相信,在万千人海中,对面的那个人值得用一生去给出承诺。然而,面对谁都无法逃避的爱情轮回中的诸多考验,她在自我的道德审判中进退两难。

  -采写: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马冀

  -讲述:吉秋(化名) -性别:女 -年龄:31岁 -职业:暂无

  -学历:本科 -现状:已婚 -时间:9月10日下午 -地点:本报一楼大厅

  吉秋托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在听了她的故事之后,告诉她究竟该怎么办?是狠心离开已面目全非的感情,还是坚守道义,在他身体与心灵遭受过双重打击之后,留下来继续照顾那个自己曾深爱过的人。我没有给她那个朋友答案,而是请吉秋自己过来谈谈。

  吉秋出现的时候,有点忐忑不安,她说不想看到我鄙视的目光。我说为什么要代替我下结论?她说因为她正鄙视着自己。

  海上花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上海。靠着过硬的英文,我挤进了一家外企,虽然做的是最微不足道的接待,可是外企中广阔的视野给了我难得的成长空间。我用了3年时间,终于跨过了职业定位的障碍,从接待员做到了大客户部的主管。

  第一次领到主管薪水的那天,一下班,我就冲向淮海路,一口气将自己心仪了3年的品牌服装连买了三件,连价签都没看,喜得店员小姐对我满面堆笑,再也不用眼角看我了。我提着品牌手提袋,一间店一间店走下去,似乎每个人对我都那么友善,这个晚上我很神气。

  吉秋偏着头看看我,轻轻撇了撇嘴角:“我是不是很虚荣?”我不置可否,每一个被长期压抑的灵魂,都会在找回尊严时,爆发出自己都无法理解的反作用力。我看看她的包,是GUCCI很经典的一款,虽然已经有一点旧了,却无庸置疑地贵气逼人。

  随着在这个行当里愈走愈深,我交际的范围开始扩大,接触到的人越来越优秀,可是我依然没有朋友。上海是一个势利的城市,我的成功还不是脱胎换骨的那一种。我就是在这样的时候遇见了连恩(化名)。他是一间香港公司在上海分公司的技术总监,来内地有几年了,为人谦和有礼。第一次见面,他说他很抱歉,给我选错了礼物,所以不能送我。第二天,他亲自给我送来他调换过的礼物---一枝小小的琉璃荷花,花尖明澈里透的一点红让我眩晕。一般这样的商务交往,对方都会送一些香水、化妆品什么的,他这特别的做法以及他的认真,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虽然,那时候,我还根本不会欣赏琉璃。后来才知道,琉璃是“一种人格、一种精神、一种境界的象征”,在佛教经文中就有:“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我被震动了。

  “连恩说,我是他见到的最与众不同的上海女孩,就像琉璃……”吉秋忽然咬住了嘴唇,话音戛然而止,然后,缓缓地,她腼腆地笑了,明净的脸颊一点点透出红晕。

  连恩的话似乎有种魔力,我忽然就觉得自己此前所羡慕的一切都那么庸俗,我的心扉好像一下子被琉璃的澄澈打开了,再没有那些享受奢侈生活的烦扰欲望,我的心宁静得像午后的黄浦江。我告诉他,我不是上海人,我来自武汉,他张大了嘴巴,说:我一定要去看看武汉!

  地下铁

  连恩说,他来上海,一直是一个人,于是两个愿意接近的寂寞人成了好朋友。我们常常搭地下铁绕小半座城市去琉璃工坊,留连在琉璃的世界里,仿佛置身于仙境中。转到目眩神迷之后,连恩会带我沿街道一路走下去,走累了,就是回落凡间的时候,我们随便找一间馆子,花去几个小时吃饭聊天,然后一起飞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大约是认识半年后的一个晚上,那晚下着雨,连恩带我去一间新开的音乐餐厅吃饭聊天,可这个晚上连恩却闷闷不乐。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公司要升他的职,他要被调回本部。我听了心里很难过,但我还是努力让自己表现出快乐的样子。我叫了两杯酒,要给他庆祝。当酒端上来的时候,我们陷入了沉默。忽然,我觉得指间暖暖的,连恩的手从餐桌对面伸过来。两颗寂寞的心,通过手指的接触,有了第一次的息息相通。仿佛是隔世的重逢,欣喜若狂里有一抹难言的感伤,似乎惟有一世珍重,方足够补偿。

  吉秋绞了一下手指,似乎指间碰触那一刻的温暖,依然可以击中数年后回忆那时那景的那颗心。

  我们恋爱了。3年中,为了能和我在一起,连恩放弃了升迁和回港。但他依然靠自己的勤奋努力,做到了运营副总监的位置。能够从纯技术人员做到统筹运营,在他的行业,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而我也升任客户经理了。我相信,只要我们继续这样努力着,我们一定会很成功地在上海生活下去。

  可是,意料不到的事就在我们踌躇满志时发生了。有一段时间,连恩常常感到疲惫,多休息也不能改善。到医院一查,被确诊为一种很罕见的运动神经病变,需要动手术。可是这个手术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

  “在医生的判断面前,我们对未来的热切希望撞得头破血流。”吉秋下意识地咬了一下手指,无名指上的白金小钻戒发出黯然的光晕。

  分界线

  在听到医生的“宣判”后,连恩要求跟我分手,他说不想成为我将来的拖累。

  当时我什么也没想,我只是想连恩是这样替我着想的话,如果我还有什么其他的想法,怎么对得起他。更何况,他这个时候最需要支持。所以,我很直接地告诉他,我们先结婚,再手术。

  我以连恩妻子的身份等在手术室外,把我的命运也交给了医生。手术后,连恩恢复得非常理想,如果你不是很刻意地去观察,不太容易注意到他行走时的不便,可是连恩的心理却好像没有那么容易恢复。他不再像从前那般热爱工作,也不像从前那般热爱生活,他再也不带我去看琉璃工坊了,他说下了班他只想躺在床上好好休息,而这与他的病情无关。我曾经希望能和他好好谈谈,我想告诉他,我没有因为他手术的原因,而对他质疑,我只对他现在的生活态度不满意,当初他吸引我的,而今他都懈怠了,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吸引我甚至震撼我的连恩了。

  可是交谈的结果很不理想,他说他再也不想像从前那样工作了,因为物质不可能有满足的时候,粗茶淡饭才见生活真味。琉璃吗?那是易碎的艺术,太不真实:“杨惠珊(记者注:杨惠珊,台湾著名电影演员,息影后投身中国现代琉璃艺术)曾经得到一件汉代的琉璃,她小心翼翼地拂拭掉蒙封许多年的泥垢,恭恭敬敬地捧在手上端详,突然,轻轻的一声,它断裂了。”

  “听着他淡漠的声音,看着他冷漠的表情,我觉得那断裂的声音不是来自杨惠珊手上的汉代琉璃,而是来自我们的感情。”吉秋苦恼的声音在大厅里回响。

  我们的关系迅速地紧张起来,然后就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死水,投下任何东西也不见波澜。连恩从不跟我吵,什么事都只轻描淡写,点到为止,我们不像是夫妻,倒像是碍于情面的朋友。我想改善我们的关系,对他好一些,可是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爱情必然会经历由激情到平淡的过程,我能接受。可是,相互之间起码的珍惜和回应总该有吧。

  “会不会是连恩对治疗没有信心,怕真的会拖累你?”吉秋忽然就抽泣起来了:“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连恩这样只会让我更难进退。”

  这样的生活撑着也快两年了,我快要被窒息了。我想要离开他,可是,这就像是想要甩掉一个包袱,我会觉得自己很不道德,然而,如果继续这样的生活,我又觉得自己实在难以再承受下去,就要求回武汉住一段时间,给彼此一点呼吸的空间,我们再这样下去会闷死的,连恩不假思索地就答应。现在,我回来了,可是我不知道这之后我还能做什么?

  换个角度

  责任编辑/张庆

  有琉璃,有上海,有那手指尖的相遇,如果是部电影,已经具备了所有唯美的条件。所以,故事的开始无比美丽。

  可惜,如今生活中的女主角不快乐。因为琉璃没了,音乐餐厅没了,对物质的追求没了,那个男人便也跟着失去魅力了。

  和女人不同,男人的迷人之处,需要许多背景道具来打造。比如,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稳重大方的车,笔挺整洁的衬衣。即使五官平凡,有了许多生活细节的烘托,也会生出一股威仪。

  而女人,一张楚楚动人的脸就够了。衣着寒酸,更显我见犹怜;公汽久等不来,正好载你一程。

  吉秋爱连恩,是连带着爱他身上许多的附属品。如果只是一张皮囊,连恩便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

  可惜,大病之后的连恩,蜕变得只剩一张皮囊。他不追求物质繁华,也不营造精神浪漫,他比吉秋先一步疲惫,只想躺在床上好好休息。

  这样的男人,确实不再是唯美电影里的男主角。但换个角度看连恩,却是生活中平凡真实的中年男人。不知吉秋发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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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爱情最后一颗子弹
  倾诉者:宝宝(化名),29岁,济南某公司部门经理

  有时候我会想,人这一辈子,究竟只能爱一次还是能爱很多次?爱情究竟能不能永恒?我知道思索爱情是件痛苦的事,因为得到的结果往往和自己想像或者希望的不一样,梦想被现实打败的情景,很伤人心。

  我爱过,不止一次,有爱得刻骨铭心的时候,也有随风而去的感情瞬间。我否认自己是滥情的人,但,我也不是梁祝那样可以化蝶的情痴。现在,我和老公刚结婚不久,我们感情稳定,生活幸福,如果往事的风不把记忆深处的东西翻开,我也不会有这番感慨,不会想起那个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人--阿若(化名)。

  我和阿若是高中同学,在情窦初开的雨季相逢,两个懵懂少年的心渐渐走在了一起。很多人都说初恋不懂爱情,尤其是十几岁的初恋,可我一直认为,十几岁时我们是懂爱情的,只不过还没有力量去肩负爱情的责任。阿若老家在南方,跟着做生意的父母来到济南。

  那段感情的确很美,和阿若的一次眼神碰撞都能让我甜蜜一整天,每天放学他都在学校门口等我,看到他斜跨在自行车上,手里拿着我喜欢吃的棉花糖,笑眯眯地等我过去的样子,我都会幸福得无法言表,心里一片青草蓝天。

  高考过后,我和阿若实现了承诺——考上了济南的同一所大学。

  那四年是我们之间最美好的时光,无忧无虑的大学生活,我们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在美丽的校园里散步……我们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但仍然刻骨铭心。我爱那个聪明善良的阳光男孩,我永远的阿若!

  是的,那时候我们经常说永远,好像永远真的就站在不远的前方。

  可是,大学毕业时,我却和阿若分手了。他的爸妈要回南方老家,让独子的阿若跟他们一起回家乡发展。那些天阿若经常喝醉酒,半夜三更在女生楼下喊我的名字,但结果却是被校园保安赶走,而我,躲在宿舍的窗帘后汹涌地流泪。

  最后,阿若还是跟父母走了。我留在济南,留在父母身边。我们算得上是第一批独生子女,受宠爱,也受限制。

  此后就是顺其自然的生活了,我和阿若虽然有联系,但毕竟不似以前。话不敢多说,唯恐打翻记忆的瓶子,往事如流水般倾泻而出,思念会将两人完全淹没。

  其实分手后的一年多,我和阿若还在为相守努力,我去,或者他来。可是渐渐地,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放弃,已经分开了,再相聚已是不可能。

  后来,我们各自的生活已经完全没有了交集。再后来,我去见别的男孩,阿若的身边也有了别的女孩。

  在老公之前我谈过两个男朋友,都是用真心去交往的,但都没有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如果爱情是把刀,能留下伤痕的,只有阿若那一把。

  第一个男友是个军官,我喜欢他身上那股男子汉的味道,在我之前他没有任何感情经历,对我非常好。只是,来自山村的他在这个城市一无所有,爸妈极力反对我和他的交往。没办法,恋爱一年后,我们分手了。分手后不久,我身边出现了木子(化名)。

  木子是一家外企公司的部门主任,高大英俊,家境殷实,又巧舌如簧,处世精明,很讨我父母的喜欢。我以为和那个军官分手会很伤心,可事实上,分手后我难过时想到的却是阿若。那天我一边哭一边喝酒,好友后来告诉我,我喝醉后嘴里念叨的是阿若的名字。

  和木子的恋爱仅仅维持了半年,我受不了他对漂亮女孩毫无原则的好,他甚至可以眼皮一下不眨地买下一千多块钱的香水,仅为了讨一面之缘的女孩开心。他说爱和喜欢是可以明白分开的,我理解不了。道不同,所以分手。我一直以为喜欢是爱的前提,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

  和木子分手后,我一个人安静了很久。那段时间,身边不是没有异性,只不过都是可以陪着吃饭唱歌玩的,没有一个可以让我产生一起生活的念头。

  一个人过了快两年,期间和阿若的联系最多。我们经常在网上聊天,聊着聊着我就会有种恍惚,觉得又来回到了几年前,阿若还是我的青梅恋人,我们从未分开过……可是,那时阿若已经结婚了,老婆是个温柔的南方女人,对他非常好。

  后来我认识了文涛(化名),一个开朗热情的工程师。我们在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文涛对我一见钟情。他追了我半年,我渐渐被他的真诚感动,于是答应做他的女友。

  相爱后的日子是快乐的,文涛长相普通,扔到人群里就看不见的类型,可他身上那股"人间烟火"的味道给了我踏踏实实的幸福感。

  我愿意和这个男人共度一生。于是,相恋一年后,我们结婚了。有时爱情就像一场战争,最合适的人是最后一颗子弹,但他的杀伤力未必是最强的。

  以前流行于网络的一个帖子说:一个人一生要找到四个人--自己、自己最爱的、最爱自己的、共度一生的。我觉得很有道理。如果让我说最爱的是谁,我想我依然会说是阿若,可是,就算是重新选择,他也许依然不是能陪伴我一生的人。

  也许感情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爱情只是人生路上的一道风景,只能路过,不能永远停留。除了爱情,人生路上还有其他很多……

  我问宝宝:“你幸福吗?”她很干脆地回答:“幸福!”我接着问:“如果阿若重新回到你身边,或者你遇到更好的男人,会不会动摇?”她考虑一下,说:“不会,怎么说呢,过去的就留个美好回忆吧;以后,好男人很多,但属于我的只有一个。”真是个聪明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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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爱 留个人给自己仰望
  我们寝室的女生都知道岑岑爱沈城,当然,是单相思式的暗恋,因为接触机会太少,沈城比我们高一届且人即帅又多才得一塌糊涂。

  我们曾数次目睹岑岑端着空饭盒待在食堂一隅不去排队,当沈城出现,她冲到他身后收住了箭步,期期艾艾地排在身后,埋着小脑袋拼命忽闪小鼻子,只为近距离嗅到他衬衣上散发的淡淡男性味道,事后,很是得意地标榜,如果有道化学公式能把沈城的味道加工成香水,她会连法国香水都嗤之以鼻。

  这只是岑岑对沈城的诸多花痴行为之一,她还煞费苦心地打探到了沈城的QQ号和MSN,取了个优美的网名上去跟人近乎,耗费网费无数,没近乎出后果,我们寝室的几个女生给急的呀,就差结伙成群去找沈城戳破这层纸了。

  苍天有眼,大二上学期,岑岑的花痴行径终于在操场边结束,彼时,她用额头接住了沈城踢走脚的一球,光荣倒下,被沈城抡到背上冲进校医务室。

  据岑岑说,那天,她的眼泪把沈城的球衣都给泅透了一大片,沈城给吓坏了,孰不知,那是岑岑心愿得偿的幸福眼泪。

  后来的一段日子,岑岑就像偷食大米成功的快乐老鼠,她愿意把沈城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问候幻想成爱情的开始。

  我们问:“岑岑,有没有告诉他你偷偷爱他的事?”

  岑岑很不屑地瞟了我们一眼:“切!这么没智商的事聪明的岑岑岂会干?在男生面前你就是爱他爱得偷偷哭干了眼泪也不能告诉他,知道么?在男生感觉,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生就像闲逛时被塞了赠票,拿着赠票的他会不停问自己到底值得不值得浪费时间去看,但凡精彩演出大家排队买票还来不及呢,岂有赠票的道理?”

  岑岑虽然恨不能生出翅膀飞进他口袋,却坚决要做让沈城排队来买的票,不赠。

  我们祈祷上帝保佑岑岑成功,不想她不做赠票又未被买去而眼泪滂沱用光我们的面巾纸。

  几天后,沈城在楼下喊岑岑,我们庆幸祈祷时上帝正好路过寝室的窗子。

  好景不长,后来,任凭沈城在楼下喊破了嗓子,打爆寝室电话,岑岑一概回以婉转借口拒不赴约。

  我们纳闷:“岑岑,我们充分理解你坚决不做赠票的心理,可也不能让他感觉这票太难买吧?当心他耐性有限哦。”

  岑岑很无辜地嘟起了嘴巴:“无论赠票还是买票,我都不想做了。”

  我们大惊:“天呐,还没正式拍拖你就……喜新厌旧该不会这么神速吧?”

  岑岑无精打采:“和他接触了几次,我发现他坐着时爱抖腿,指甲很长不说且有点脏,我害怕再接触几次还会发现他他袜子又脏又臭以及更多更多我难以忍受的毛病,一点点坍塌了在我心目中的完美形象,不仅爱没了,连一个可以仰望的人都没了,既然预知了会爱不长,我为什么要用爱情去破坏对他的感觉呢?”

  后来,我们都记住了岑岑的话:如果不能爱,就不要用爱情去破坏对一个人的感觉,留个人给以后的自己仰望,是件不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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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在欲望的都市里
  他迟迟不肯跟我结婚

  接到艺术院校的录取通知,我欣喜若狂。当晚父母犹豫不决地问我:这艺术院校,也就是唱唱跳跳,没啥了不起,再说这学费贵得吓人,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这学咱不上了……但经不起我哭闹,父母七借八凑总算让我进了艺校的大门。

  两年的艺校生活很快过去,实习期间,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约几个同学去一家酒店应聘,没想到竟成了。工资虽然低了点,不过我们还是很兴奋。用精彩的表演为食客们助兴,成了我们的工作。

  当我得知那些食客一顿饭就上千块,而我们汗流浃背地舞动青春、出卖艺术(如果那能叫艺术的话)换来的工资,连像样的化妆品都买不起,我开始明白:艺术来源于生活但不等于生活。

  我开始留意那些常客。很快我就物色了一个目标,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经理。他大把大把为我花钱,我很快就把持不住了。他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家里该有的电器一样不少地买回来,看着这个新家,我快乐得只想飞。

  我怀孕了。他说他爱我,也爱孩子,求我把孩子生下来。我告诉家中老母:我要结婚了。母亲去当地给我开了未婚证明。

  证明寄过来了,他却迟迟不肯跟我结婚。

  他开着轿车,威风八面地送我和孩子回乡。这次在父老乡亲面前,我挣够了面子。在乡亲们惊讶与羡慕的目光中,我把刚满月的孩子留在老家,坐小车回省城。

  我被迫搬了出去

  可他就是迟迟不想和我结婚。在我多次逼问他为什么不去办结婚手续的情况下,他冷冷地对我说:“我有了新的女朋友,你搬出去吧,我不打算租这里的房子了,你爱搬什么东西就搬什么东西。每个月我会给孩子抚养费的。”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也说不清为什么。我又羞又怒,却很无奈。

  一个月后的清晨,一辆大卡车“嘎”地停在家门口,在乡亲们羡慕与赞叹中,我把家中电器一件件往家里搬。

  邻居打骂孩子的声音不断灌进我的耳里:“就知道哭,哭丧吗?看看人家金枝姐,比你大不了多少,嫁了个有钱人,买回来的东西咱见都没见过,你只配替她擦鞋。”

  我想哭,却没有哭出来。离家时,忽然发现邻家女孩子在远处怯生生地望着我,也许此时我竟然成了她崇拜和模仿的偶像。

  只身来到海口,这个城市我不再感到亲切了,什么都是生硬的,高大的建筑是硬的,本地的方言听起来硬硬的,特别扭,就连海水也是硬的,我唯一活着的象征就是声音。有艺校的基础,我决定以唱谋生。

  找不到感情的归宿

  我不停地跑场,只要有钱挣,我不在乎在什么地方唱,和茶店老板套近乎,向酒店老板卖弄风情,和DJ打得火热,和每个肯为我捧场的男人喝酒,和那些坐台小姐以姐妹相称。我挥霍自己的青春和尊严,要换取更高层次的物质享受。

  为了让父母放心,我说我们在海口买了房子,老公的公司也越做越大。

  我做过服装生意,赔了本。我已不再年轻,没有出众的姿色、诱人的身材和高学历,靠打小工挣几百块钱,怎么养活我的孩子,无奈之下我成了婚托。很快我就用柔美的嗓音和出色的表演向老板证明了我的实力,我成了公司的“百变天后”,什么港商之女、因事业耽误了爱情的女老总、纯情大学生、公司文员,需要什么角色我就扮演什么角色。我的爱情成了商品,灵魂被分割成千万份出售。

  说女人是水做的,我说女人是钱做的,没钱的女人是可悲的。也许就是这种观念,让我陷进生活的怪圈不能自拔。

  我不是合格的母亲,除了钱,我还能给孩子什么?我不是个孝顺的女儿,父母都以为我和老公在海口过得不错,未曾想到我一直都在欺骗他们;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我常和男人约会,却从不问他们有没有家室,只是变着法子让他掏钱。

  每当我看到护家的妻子发疯般地把丈夫拽回去,我会发出一阵凄厉的怪笑。也许很多人瞧不起我们,有时连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前几天,听母亲在电话中说,邻家小妹已经辍学打工去了。但愿她不会步我的后尘。

  我的声音曾在这个城市的夜空响起,受到咒骂的灵魂却只能游荡在城市的角落,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永远找不到情感的归宿。我依然热爱家乡那片土地,那里有我最亲的人,我却没有勇气踏上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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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场恋爱一列火车的纠缠
 “火车快开,别让我等待;火车快开,请你赶快,送我到家乡,爱人的身旁……”这段歌词的前后,都还有别的内容,我不太记得了,模糊中就觉得是伤感的意思。

  不如怜取眼前人

  每次陪那个山东女孩等车,她都会唱这支歌。在人声喧嚣的广场上,她的声音很低,断断续续地,只能模糊地听到一些相同的词,在反复地催促,叫火车快开。我笑她傻,时间明明就是印在票上的。她便要指手画脚地向我解释,从开车的时间牵扯到爱情的真谛,要么,就是不肯再理会我,兀自转过身去,微微地翘起下颌,看着火车进站的方向。
她依旧低低地唱歌,在广场上的大风中吐气如兰。硕大的双肩包在她的背上,随着她唱歌的节拍摇摇晃晃。好像一个女孩子的梦想和幸福都装在里面。

  我在后来知道,那包里装的都是一种又薄又脆的饼。她背着那一包的饼去遥远的广州,看她的男生。我怀疑在这个速食的年代里,是否还有人会持久地眷恋这种朴素的东西,像是对待多年的爱情一样,看着熟悉的枝枝叶叶,有耐心去松土,浇水,修修剪剪地来让花开不败。

  她是不肯怀疑的。站在广场的风中,清冷的灯光打在她干净的额头上,我惊讶于这个小小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坚定。她这样不知疲倦地来回奔波,从不曾有过厌倦的颜色。周五晚上出发,周一早上回来,冲一盆冷水在阳台上洗过脸,依旧去听老教授讲她喜欢的平平仄仄。在那些古典的课堂上,她盛开得安娴而骄傲,像那些诗词歌赋里的任何一个美丽的女子,却远比她们所有的颜色都幸福。大概是心里惦着一个人,低眉顺眼之间就会流光溢彩。这光彩是千里的风尘都掩盖不住的。

  我回头艳羡地看她,她就越发装出眉飞色舞的样子来了,惹得我愤愤,发誓下次绝不去送她,不再听她模模糊糊地唱那些关于火车的歌。临了,还是无法拒绝她的央求,看她满心欢喜地去了,又满心欢喜地回来,然后把满心的欢喜开成脸上的花向我炫耀。

  她若高兴,便会将那脆弱而娇贵的饼拿几块来赏我。而最后一次给我的饼,却是满把的碎末。

  她仍旧是在星期一的早上回来的。将那只干瘪的包顺手扔在我的床上,便冲了一盆冷水去阳台上洗脸,然后去听老教授讲她所喜欢的平平仄仄。我有些担心,上课时偷偷地回头,却见她已经伏在桌上睡着了,蓬乱的头发盖住了她的脸,身体偶尔地抽动,绷紧了的衣领旁边,竟然能看到嶙峋的肩胛骨。这个战胜了火车的女子原来是这般的瘦弱。

  许多天之后,她才向我说起她破碎的爱情和破碎的饼。这些我都猜到了。我不忍看她那干净的额头和黯淡的眼神,更不敢对她说那节她睡去的课堂。那节课讲晏殊的词,老师说,“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那是多么残酷和惨烈的咒语。

  恨薄情一去,音讯无个

  格格在大二那年买了手机之后,逐个吩咐我们,告诉所有打宿舍电话找她的人,打错了。格格的心思是猜不透的,其实也没必要猜。女孩子长大的时候,都会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何况是格格。格格是她的绰号。这名字对她来说,没有半点过分,我甚至觉得是格格本人有些委屈,而不是这个称呼。

  她在学校的舞台上深颦浅笑,台下动了心思的男生绝不止七个八个。格格的满袖烟云将整个校园的姹紫嫣红都比了下去。那几年里,格格委实比各种各样的皇后都多些威风。宿舍里的电话成了邀约格格的专线,尤其是周末,除非我们将线拔掉,否则在深夜里都会被电话吵醒。

  一年前还不是这样的。除了格格的父母偶尔打电话过来之外,找她的只有一个男生。那个男生打来的第一个电话是我接的。我还没说话,对方就说,我是江西。这句话逗得我乐了半天。他大概有些窘,很久没说话。后来他叫我姐姐,让我帮她找一下格格。他说他是格格的朋友。接他的电话多了,偶尔碰上格格不在,我们便会拿他取笑,听他在遥远的江西说话,用他清澈的声音叫我们姐姐,然后极诚恳地请我们帮他找一下格格。他说他是格格的同学。

  格格用了手机后,再不接宿舍的电话。宿舍里有人瞧出了其中的蹊跷,便为这个江西的男生不平,但也只是背地里说说,没人肯在格格的面前开口。他还是打电话过来,叫我姐姐,叫别的任何一个女生姐姐,用疲倦的语气来请求我们,帮他找一下格格。他连他是格格的同学都不肯说了,在电话的另一端怯怯地,惴惴地等待,然后慢慢地将电话挂断。这边的电话里还响着断续的忙音,像那个男生一个人在电话机前的哽咽一样。

  他最后一次打电话过来,是一个异常寒冷的周末。我靠在窗前的暖气片上烘手,看到外面清冷的路灯下,有男生握着女生手,哈出热气去给自己的爱人小小的温暖。电话响了,他依旧叫我姐姐,却不再请我帮他找格格。他说他想过来看看。我看着窗外渐起的雪,在北方的大风里癫狂一般地撕卷,不知道该找怎样一个没有破绽的借口来阻止他。

  他来的那天,北京的雪还没有完全化掉,街边残留着一些都已坚硬的碎冰。格格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们几个一起到车站去接他。他穿着南方的衣服,在北京西站的出口处瑟瑟地抖。那是北方的上午十一点,阳光明亮得有些刺眼,但并不温暖。

  在请他吃饭的时候,我出去拨了格格的电话,网络提示用户已关机。格格其时已不住在我们宿舍了,除了这个江西男生始终不知道的手机号码之外,我再没有别的途径可以帮他找到格格。我回到饭桌前,大家都明白了结果,只是不肯点破,彼此说些牵强的笑话来掩饰。只有他不肯。他向我们微微地笑,眯着眼睛,在北方寒冷的阳光下露出洁白的牙齿。他讲他与格格的故事,声音清澈依旧,就如同他在电话里喊我们姐姐时一样。

  那天晚上,他就坐着来时的火车回去了。我问他回江西需要多长时间,他说是特快,二十二小时五十七分。他用两根手指夹着薄薄的车票给我们看。

  用二十二小时五十七分的时间来遗忘这一场恋爱,是快,还是慢?

  更隔蓬山一万重

  我决定了留在北京的时候,他已经买好了去西安的火车票。这是两年前的事情。那时候是从不肯相信现实的,总觉得命运不过是掌纹而已,纵使会有些凌乱,终究还是握在自己手里。万一有难过的时候,还可以拿古人的句子来做安慰。他们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不知道他们当初说的时候,也只是在安慰而已。

  我以为只要有信可以写,有电话可以打,有网络可以传送我的电子邮件,就没有翻越不过的山。我可以在电视里收看西安的天气预报,就当作在关心他的寒暖;我可以在电子邮件里加上一个唇形的图案,就当作在亲吻他的脸颊……我可以做的事是如此众多,以至于我以为我就跟他在一起。

  在我去西安之前,我真的就这么以为。

  在火车上,我构思了一千一万种的浪漫来想象我们的重逢,甚至在我出站的时候,我都无法停止我的想象。后来我知道,那些没有实现的想象,根本不是激动,它们只是被我拿来掩盖自己的恐慌与惧怕。

  没有任何意外,可是一切都不在我的意料之中。他礼貌地来接我,礼貌地为我开车门,他礼貌地为我安排好舒适的宾馆,礼貌地请我吃饭,然后礼貌地告辞。在他带上门的刹那间,我已没有一丝力气去礼貌地跟他说再见了,好像一千里路上的灰尘在顷刻之间全部降落到了我的肩上。

  从那个夜晚开始,一直到我上了回北京的火车,我都在等他说那两个字,可是他没有。他礼貌地带我逛街,礼貌地为我买礼物,礼貌地给我拍照片,礼貌地夸我漂亮,然后礼貌地道晚安。

  “再美丽的誓言也不如粗糙的生活重要”,是我坐在回去的车上时,他打来电话这样说。其实他已经不用说了。他的新电话号码早已经让我泪流满面了。可能从出站的那一刻起,我已经在开始准备承受他的话,可我还是承受不起。在西安灰色的天空底下,他的一字一句都是如此的锋利无比,任凭我躲在坚硬的车厢里,拉上暗黄的帘子来掩盖自己。我的眼泪落在茶几上的可乐杯子里,迅速地溶化了,看不见一丝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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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舞蝶青痕的悲凉情殇
  2003年岁末,这座南方小城,忽然流行起在眉边纹一只蝶。她是这起流行事件的中心。先是她的同事效仿起她,接着是同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

  在她的左眉侧边,有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在长发的若隐若现里,翩翩起舞。

  是有一天,她不经意地撩开长发,坐在身旁的一个同事立刻尖叫了起来,追着问她是在哪里纹的。她看着她的眼,那是满目的羡慕与渴望。

  部里爱打扮的小女人们一下子都涌了上来,将她团团围住。她举目看住她们,如花般的女子,有着如花般的笑颜与洁白无暇的容面。或直发流光泻彩,或卷发拢情聚光。还有的,干净利索的短发,却有着异样的闭月羞花。

  她微笑,告诉她们这是她自己做的。一个个夜晚里,她站在镜前一笔笔地画,直到双眼通红却不停手。背后的CD机,反复地放着一首叫《从前》的歌。

  她们开始按着她教的方法画起来。几乎在一夜间,整座城市忽然地就有那么多只五颜六色的蝴蝶,飞舞在丝丝长发间,缕缕秋波侧。闲引春光无限与千双注目万双回眸。

  然后有一天,电视台里有个做流行时尚版块的VJ来找她,约她做一期节目,关于她独创的这只蝴蝶彩妆。后来,那一座城市里的人,在某个夜晚时分,从电视里看到了她和她的彩蝶妆。

  她对着一个模特的眉侧开始画,一笔一笔,细细地勾缓缓地描。慢慢的,一只凄艳的彩蝶,出现在模特的目旁。她画的是那样艰辛,那样慢,仿佛有一个故事的长度,有一个故事的情节,有一个故事的人物。而在她的眼,似还残留着一个男人的轮廓。

  她的口中,一切成为真实。春初到冬末,相爱到分开,她,还有他。是那样的相爱缠绵,恨不能一夜白头。VJ问,那,如何后来又分开了呢?

  她示意摄影师要了一个特写,而后,在她眉侧的那只青色的蝴蝶消失之处,出现的是一块青色胎记。一切原因,尽在不言中了——

  他带她去见他的父母,也是料到父母会在意的,于是特意用长发遮住。然而谁料,在一个不经意的撩开长发后,被一旁他的母亲看个正着。

  后来的结局,可想而知。他的母亲有高血压,而他又是孝大于天的人,一段感情,纵然天造地设,在如此不堪重负的亲情下,上演劳燕分飞的一幕。她不怪他,只是怪自己为何天生会有这样的青色胎记,虽在眉侧,却犹如眼下的泪痣,生来便要你夜夜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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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她在告诉她的同事时,省下了一些凄词:一个又一个寂寞伤心到无眠的夜,她独自一个人站在镜前对着那块青色胎记,泪流满面。开始一笔一笔地画,用了多少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记不清楚。她只是知道,这只彩蝶,如同愈合伤口的纱布,遮住记忆的线索。

  而她身后的CD里反复唱着:从前,有过一段爱恋

  后来,这样的彩蝶妆,又几乎一夜间在这座城市里销声匿迹。一道为了愈合伤口的纹身,如同爱情劫难后男人口里的烟手中的酒,如同女人眼中的泪心中的痛。纵是再好看,却太伤人。

  还有谁想要?

  只有她,依然画着,在长发飘飘被风吹起或偶尔撩开长发的若隐若现里,那一只青色的蝴蝶,寂寞地在丝丝缕缕缝隙里,翩翩起舞。

  有人怜惜她,说你去做个手术吧。她只是笑笑,却从没想过去做。相随久了,在她眼里,它的命运与自己已有了惊人的相似,注定悲凉一世无法改变。于是,也便慢慢惺惺相惜起来。在一个又一个孤寂的日子里,她只要它,与自己相互取暖。而这一只青色的蝴蝶,仿佛知道她寂寞的痛,于是,在一个个如水冰凉的夜,舞在她的眉侧,犹如一双安抚记忆的手,安抚着她那一段的悲凉情殇,直到泪水流尽却仍如影相随。

  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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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刹那花开
  (一)

  他看着旁边趴在吧台上睡着了的女孩。黑色的棉风衣。卷曲的长发像瀑布般倾泻在原木的台面上。酒吧里很暗,只有手工的绵纸灯笼慵懒的昏昏黄黄着。他看不清她的脸。

  他进来的时候就看见她。她似乎已经睡了很久。他低头喝酒的时候,看见她投射在地下的影子。怯怯的,暗淡的一小团。像一种生活在阴暗洞穴里的小动物。

  墙壁上的挂钟指向2点。

  他轻轻的拍她的肩。

  她被惊醒。仰起脸,没有任何的化妆的年轻女子。皮肤苍白如同记忆里一道 纯白阳光。

  她歪着脸微笑,眼睛半张半合。有茫然而不自知的天真神情。嘴唇肿胀而丰盈。

  有烟吗?他递给她一支。她接过来贪婪而急切的吸着。眼神渐渐清晰起来。他这时才发现她看人的眼神直接而放肆,没有任何的躲闪和迂回。

  抽完烟。她把烟蒂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上去。然后把棉风衣的领子竖起来。

  我要走了。谢谢你。

  他接过她伸出的手。酒吧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她的手兀自冰冷。

  他看着她在那扇厚重的木门后消失。

  (二)

  从酒吧回家已经是凌晨3点多。洗完澡。换上蓝白格子的棉睡衣。他光着脚走到厨房去煮咖啡。

  这是他自己的公寓。位于市中心一栋大厦的18层。他在这个房子里睡觉,听激烈愤怒的摇滚。那些安静的夜晚,身边没有女人浓艳的香气和温软的身体。他失眠,独自站在阳台上抽烟,有时候寒冷让身体几乎完全的失去知觉,内心的自由和愉悦却像海水一样激烈的汹涌着。

  他有很多女朋友。但从不带她们回来。如果有需要他可以去酒店开房。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真的。很多时候。只有一个人才是最自由的。

  你的心里有一座冬天的城。文诺曾经这样对他说。

  文诺是他最固定的女友。已经跟他在一起三年。

  白天他在一家法国人的公司上班。他做的很好,已经从普通职员做到了部门经理。从办公室的巨大落地玻璃往下看。城市里的人群像蚂蚁一样忙碌而渺小。最近他常常要喝很多的咖啡才能让自己集中精力,疲倦的感觉像涨潮般起起伏伏。好像走到了世界尽头。

  文诺打电话来。恐城,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你是否已经决定要永远这样躲着我。

  电话那端传来急促的抽泣声。他拿着手机听了很久,最后轻轻的放下。

  什么也没有说。

  他忽然的感觉到很疲惫。那些在蝴蝶般穿梭在他身边的女子,当他的手指原始而机械的穿过她们的发,她们的身体。生硬的好像并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也许只是因为寂寞。一次次的伸出手去拥抱那些燥热扭动的身体,像深海两只鱼一样缠绕在一起。海水的温度永远都是冰凉彻骨,每次醒来都有微微的羞耻感。却渐渐的在这个游戏里沉沦,下坠。仿佛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

  关于文诺,他是爱过她的吧?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她是一个黑发飞扬,笑容清澈的女子。现在她随时打电话追问他的行踪,神情紧张言词絮叨如更年期的妇人。最近还提出了结婚。爱情总是让人变得盲目和愚钝。

  他还没有结婚的计划。他在等待,不是文诺也不是他认识的任何一个女子。她一直住在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那是一片青翠苍茫的原野,女孩白裙飘飘,黑发飞扬。在他的梦境里,在他恍惚失神的时候,他总是看到她的微笑。嘴角有甜美的上扬的弧度,眼神明亮而清澈。

  他不知道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女子。但是他在期盼,这样的期盼是对抗寂寞的唯一方法。虚无而绝望。

  疲倦的感觉又来了。他看着手心里飘摇的时光,感觉就要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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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最近他变得很沉默,一下班就关掉电话。不想聊天也不想做爱。每天晚上去酒吧喝到凌晨才带着微弱的醉意回家。常去的那家酒吧叫做午夜。招牌是黑色的。一扇厚重的木门轻易的就把世界分割成两半。外面是繁华喧闹的大街。车水马龙,灯火通明,人群的表情清醒而麻木。有如一个坚硬荒芜的战场。里面却极其安静。有年轻的长发男子轻轻的弹着吉他,哼唱着陈旧老去的情歌。昏黄的绵纸灯笼映照着一张张茫然无辜的脸,在这里,谁都是被脱去衣服的孩子。

  他常常在歌声里停下手里所有的动作,很仔细的听完每一句。那些歌从前他常常听到,没有任何感觉。现在听到,像是被一场突然而至的春雨淋湿,心灵颤栗,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活跃起来了。

  捧着冰冷的黑啤,把身子靠在吧台前的椅子上。一口一口的把杯子里的酒喝完。身体虚弱的像是随时会崩塌的一栋大厦。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他知道身体因为不堪重荷即将像栋大厦般崩溃,他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爱一次。认认真真的去爱一次。几乎没有任何思索,他得出了这个结论。

  (四)

  他又看到她。那个趴在吧台上睡着了的女子。他很容易就记住了她的样子。这很奇怪,他常常想不起女人的脸,即使和她有过一夕之欢。

  她和一群男人一起喝酒。低声的谈笑。她站起来大口的喝酒,好像已经喝了不少,她的身体有点摇晃。纤细的身影像河边摇曳的一颗篙草。

  她也看到了他。向他走过来。显然记起了他。

  嗨。她微笑。纯真如孩童的笑容。眼神明亮而不羁。

  那晚他喝了很多,像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激励,他变成一个很健谈的男人。他在北方的家,他的童年。他的少年。大学时的梦想。好像一个封闭很久的盒子被打开。里面倏倏的飞出些许细细碎碎的灰尘。那些陈旧的过往他已多年不曾提起。

  她安静的听他说话。手指在泛着清冷色泽的杯子上画圈,一圈又一圈。寂寞而寥落,没有任何声响。

  他醺然的抬起头。我曾经幻想过我的爱人,她应该有和你一样的眼睛。明亮而放肆。心里有往事的伤口。有清澈的微笑。头发如云朵般美好。

  事实上我并未遇到这样的女子。我一次一次的爱着,但心有不甘。他拿出烟来,塞一支在她的嘴里。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牵着恋人的手在风中散步,心底是一片深不见底的寒潭。静止的,黑暗的。不想说一句话。

  我已经厌倦。无法再继续。哪怕失去所有。

  (五)

  十二月的南方城市。在那晚下了一年里唯一的一次大雪。

  他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行走。因为寒冷紧紧的拥抱在一起。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覆盖在她的头发和眼睛上,她的睫毛上闪动着晶莹的水珠。他低下头吻她。她激烈的回应。

  曾经在一次旅行中邂逅一个男人。他的眼睛,他的嘴唇。我至今仍然记得。在大巴车上。他就坐在我身边。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不知道他从哪来,要去向何处。时间不能凝固。黑暗的车厢里。没有人看见我流泪。我的心那么痛。我们再也不能相见。

  她伸出冰凉的手指抚摸着他的脸颊。你们都是这样英俊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劫难。然后她放肆的大笑了起来。挣开他的怀抱。快乐的在雪地上跳来跳去。把黑色的厚棉风衣的扣子解开,任由凛冽的寒风夹着雪花肆虐的吹进身体里,漆黑卷曲的长发高高飞扬。尖叫着伸开手臂,像鸟一样作飞翔状。一遍又一遍,一圈又一圈。

  他想抽一支烟。当他点火时,僵硬的手指怎么也不听使唤,他一次次的努力。直到有温暖的眼泪滴落下来。

  他走到她的后面,抱住她,把脸深深的埋进她浓郁的发间。

  小的时候,我在北方的一个小镇生活。那时我是一个沉默的男孩子。常常一个人来到对面的山顶。我站在那里看脚下的小镇,心里很害怕。我想有一天我会像一颗露水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而这个世界,也会像遗忘一滴露水一样遗忘我。生命是这样卑微而脆弱的东西。还妄想什么?

  我在这样的恐惧中慢慢的长大。成为一个冷漠的男人。

  可是我遇到了你。他轻轻的说。没有动物一样的欲望,只想去爱。

  他抬起头。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女子许下诺言,但是,请你让我爱你。请让我好好的爱你。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显得梗塞断续。却努力的一口气似的把它说完。感觉拥在怀中的她温暖的身体僵硬了几秒种。那种感觉来得真切而突然,就像是她突然被他的话震住,僵硬了几秒然后轻轻的颤抖了起来。很快的回复了平静。

  她转过来的脸突然变得恍惚而温情。小巧倔强的鼻尖冻得通红。漆黑明亮的眼睛水光敛艳。

  你可以去为我买一个冰激凌吗?她说。

  他的手指穿过她的长发。怜惜的,深情的。再一次紧紧的拥抱她。你等着我。

  他飞快的穿过马路。到对面通宵营业的超市去买冰激凌。他在门口回过头。看见她对他微笑。你一定要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她一直微笑着看着他。眼睛明亮而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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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他再也没看见她。他回来时,她已不见。

  白天在公司,一向倚重他的上司把他叫到办公室。城,你最近的状态很差,你要明白,你现在的位置。很多人想坐。现在的年轻人进步很快。他点头,我会注意的。他走到走廊的尽头去抽烟。明亮的冬日阳光从玻璃窗里照进来,大街上人来来往往。他想,只要她还在这个城市。他就可以再见到她。

  也许只是一个幻觉。但是他把手指放在唇边,还可以吻到她发间的清香。

  下午下班时在公司门口看见文诺,她孤独无助的等在那里。看起来憔悴而执着。

  他竟自进了电梯。她跟了进来。

  恐城,为什么?

  文诺,我的心不能在你那里停留下来。它一直在漂流。我想我没有爱过你。

  我有了你的孩子。我要把他生下来。我要你娶我。文诺的声音很大。电梯的门刚好打开,等候在外面的人群里发出轻微的窃笑。

  他疲倦的看着她。我陪你去医院,我会照顾你直到你康复。文诺,你是个聪明的女人。

  啪。她给了他一巴掌。

  恐城,你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你真是不正常 。

  她转身离开。走的很快。

  多留一分钟就是一分钟的耻辱。的确是个聪明的女人。

  他摸着自己的脸。也许他最近真是变了,身体越来越力不从心,心里的那个地方一点点的变的柔软。思想像雨后的杂草旺盛的疯长。

  (七)

  每天晚上都在酒吧里流连到深夜。然后回家煮咖啡,在网上看电影。是一些经典破旧的文艺片。有时也看港片。一个英俊的浪子抱着为自己受伤的心爱女子冲进医院,大呼医生救救她。老套过时的情节。他却感觉到安慰。

  他想他已经做好了认真爱一次的准备。那个他在雪夜里紧紧拥抱的女子,让他像一片雪花在瞬间轻轻融化。这应该是他最后的一次恋爱。倾注全部的一场盛大演出。

  但是他的女主角一直不曾出现。

  他问酒吧老板。那个年轻男人说,是那天晚上和你一起走的穿黑衣服的女孩吗?再也没来过。

  你会因为一晚上而爱上一个人吗?他又问。

  嘿嘿。我只会爱她一晚上。你不是已经爱过她一晚上了吗?

  有时候他坐在吧台上,希望那扇厚重的木门吱一声被推开。然后她走进来。对着他微笑,嘴角微微上扬,嗨。

  两个月过去了,她像跌入大海的一颗小水滴。茫无音信。

  他的心一点一点的开始疼痛。

  那一晚他喝醉了,在散发着异味的酒吧洗手间里吐得昏天暗地。

  把脸深深的浸进冷水里,感觉即将崩溃。

  (八)

  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一直折磨他的胃疼现在发作起来几乎使他晕厥。吃不下任何食物。上班的时候总是精神恍惚。有一次竟然在开会的时候睡着了。

  他终于决定去医院。

  从医院出来,他看到路边的法国梧桐已经冒出了新芽。又是一年的春天来了。

  他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把衬衣的领带扯开。在阳光下点燃一支烟。

  地球一直都是这样绝决而缓慢的转动,这颗孤独傲慢的蓝色草莓不会因为谁的消失而有丝毫的迟疑。阳光蒸发掉所有的露珠,明天还有千万颗露珠在叶子上快乐的闪烁。他笑了。如果她在身边。他想。那就更加无所畏惧了。

  他从公文包里拿出医院的诊断证明。轻巧单薄的一张纸。手指抚摸上去会感觉指间微微的酥痒。右下方的黑框里有这样的一行字:胃癌。晚期。

  他把纸张一层层的叠起来。然后把那个小方块撕碎。撒到空中的时候纸痟纷粉扬扬。多么像那天晚上的那场雪啊。他开始无比的想念她,却发现其实自己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于是,站在早春的明亮阳光下,他有那么一点点轻蔑和讥讽的笑了。笑声逐渐响亮,最后终于不可抑制。

  路人纷纷侧目。他一边大笑一边踉踉跄跄的往前走。满脸满目都是冰冷的泪。

  他回到公司。被告知上司在找他。

  你最近简直变了一个人。我不能再给你机会了。你到下属的部门去。职位我已经安排好了。接替你的部门经理会告诉你。上司面色凝重,语气惋惜而失望。

  他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

  你的侄子终于坐上了我的位置你不是应该高兴吗?至于我,他把脸凑到上司的面前。我已经决定辞职,我要去旅行。去很长时间。也许不会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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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九)

  晚上他又来到那家酒吧。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酒吧老板。我最近不会来了。要是看到她,请她一定给我打电话。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反复的看自己的手。这双手,曾经像无知的孩子般在不同的肌肤上探索,游戈。那些模糊艳丽的容颜,此时倒映在深井中。隔世般遥远。

  手心始终空空如也。

  原来,一次次的伸出手去。是因为手心始终空空如也。

  (十)

  他住进了医院。一个人,带着简单的行李。医生问他,你的亲人呢?他们应该来照顾你。

  他们在遥远的北方,现在的北方窗户上还可以看见美丽的冰凌花。他们生活的很好。和多少人在一起都一样。最终都是告别。他平静的说。

  化疗很痛苦,但是病情还是持续的恶化。医生说必须要做手术。虽然没有确切的把握。但是还是要试一试。这是唯一留住生命的办法。

  他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的时候,抬起头。窗外的樱花开了,粉白的花瓣繁盛而热闹的开满了一树。好像只是一夜之间。全开了。

  这一刻。他异常的想念她。一直没有她的电话。他把手机放在枕头下面,痛得睡不着的时候。伸出手轻轻的抚摸冰凉的机盖。无声的眼泪大滴大滴的跌落在惨白的棉被上。

  她也许已经不在这个城市。也许靠在一个男人厚实温暖的肩膀上,睡的很香甜。去年那场唯一的一场大雪。也许只是幻觉。

  (十一)

  手术的前一个夜里。他迷迷糊糊的听见手机响了。

  他拿起来,艰难的放在耳边。是我。我在酒吧,老板说你一直在找我。黑暗寂静的病房里,他的心肿胀而喜悦的痛着。你终于出现了,但是我再也看不到你。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

  无所谓。地球是园的。只要我们不停的走下去。最后还会相遇。她在那端轻声调笑。他好像可以看到她一边拿着电话散漫的讲话,一边伸出手指在酒杯上画圈。一圈又一圈。寂寞之极。却不发出任何声音。。

  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不等我回来?那个冰激凌在我手上,很久都不愿意融化。他说。有时候寂寞就是一个不愿意融化的冰激凌,它等不到那个人。

  我选择离开。那么我就永远的拥有了这个冰激凌。在我的心里。16岁以后,我就不再等待。没有人可以在我的视线里消失。我始终是最先离开的那个人。她的声音很沉静。

  那么。他说,你听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吧。

  在那个满天大雪的夜晚,我紧紧的抱着你。我听见世界上所有的花都在那个瞬间全部开放了。那是我从未听过的美丽声音。

  那样的感觉一生必须有一次。我拥有过了,我不再遗憾。

  谢谢你。我终于不再遗憾。她在那边沉默了许久。手机里发出呲呲的电流声。终于回归到寂静。她挂了电话。

  第二天早上,护士用洁白的被单盖住他的脸时,那张脸上依稀还有微笑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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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爱,便不会开花
  (一)

  在光线暗淡的房间里一丝丝醒来,告诉自己,一天又开始了。

  他们都说这是个喜气的月,于是,从月头始,街上漂亮的花车便不期而遇,无数欢乐的人们一次次从身旁行过。似乎每个人都开始感慨愈发温暖的气候,感慨春天的为期不远,感慨属于自己一生的奇妙感情。

  如此浓郁的喜气包围住我,总感觉需要回顾点什么,或者是青春,抑或是爱情。

  而说起所有的时候会不名所以地伤感并感觉苍茫。似乎恍惚间,青春对我来说开始遥远,而爱情于我言来愈发深沉。

  (二)

  时常把这个时候的时间比做冬天杯子里的冰淇淋,那种很容易化开、很容易让人感觉舒爽而寒冷的东西。我知道一年中最短最匆忙的二月也会这样很快从自己身边仓促经过,象很多不知所终的以往的其他时间一样。

  (三)

  每个人都有无法忘记的人。

  这两年,脑海里依然时常突然就跳跃出曾经的另外一个城市里的普通模糊的画面:粗壮浓密的梧桐,静谧安详的弄堂,和年轻阳光的面孔。

  很多很多的细碎的甚至成不起片段的东西。

  我老是有着恍惚的幸福和清晰的悲痛。

  这,是曾经的爱情。

  (四)

  两年前的这个时候,工作结束就常常一个人守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在冬天还没有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穿着单薄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给自己做最简单的饭菜,没有电视,没有广播,没有很多其他的声音。那个时候的空旷是会让自己都不再知道将自己安置在哪里才算是合适。

  我所做的梦在毕业后的第一个冬天便溶化了,象冰淇淋一样,溶在一樽冰冷的玻璃杯里,四散幻灭。

  时间走了,惟独留下了自己。而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来得及相思。

  总感觉自己无助的行走在时间之外,看时间在身边流过,亦相信时间可以磨去很多的东西,相信工作以及繁重的生活可以让人忘记涉及从前。

  然而黑夜袭来,卷过的所有创伤都会开裂。终于割舍不去所有曾经熟悉的一切,终于泪涌眼底,独自掩门而泣。

  原来爱情走了就不会回来的。

  (五)

  后来,阅读与生活,忙碌与奔波,人群中陌生与相遇。

  记得刚认识青菜的一个傍晚,我们一起激烈的讨论该买什么菜回来做什么样的晚餐,因为争论不休,我突然很厌烦和生气起来,说,我们这是在讨论一顿晚饭么?

  青菜一边盯着水壶等着水开,一边说,不,我们讨论的是生活。

  于是就这样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青菜送我一束百合,已经记不得是多少朵了,只看到透明干净的玻璃瓶子里,几朵绽放,几朵微合。那种淡淡的幽香让我自己感觉自己遥远起来。

  青菜说,房间里百合的味道好浓,他自己就变得好淡。

  我喜欢他这样的说话。我觉得青菜就是一个诗人。

  只是,那时并不再相信爱情。那么是什么?我不晓得。我并不相信任何人,甚至自己。所以我知道那个时候我开始伤害了身边的所有的人。

  (六)

  从湖边回来的时候,两旁是这个城市难得的漂亮的树林,夜色下忧郁的树林。空气清朗中透着温暖的味道。青菜一手驾着车,一手迎风而行。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开始自私的想到了以前,于是眼泪出来。于是默默的默默的树林中的回家。直到看到那明亮的灯,那杂杂的人群,看到这个城市的中央。

  分别的时候,我站在阳台,看着他停在那里的车灯。我亮起手机的背景灯向他挥动做着手势,他便也开始同样不停地打起和熄灭车灯。浓重的夜色里我看不到遥远的他的任何表情,但我会依然觉得他的脸很清晰。

  我又会突然想起在这个春天的某一天,我的爱情也就是在那个白天充满阳光的转角不见的。那件黑色的皮衣在转角的阳光里暗暗发光,稍作停顿以后就毅然消失了。那个时候姑姑拉着我不让我下楼,我在六楼的阳台上开始狂呼,泪流满面。

  我突然意识到原来很奇怪的就什么都结束了。早就结束了。现在楼下的是另外一个人,而我还在依然沉浸在一张叫等待的契约被撕毁的盲目无助的心境里没有走出。

  (七)

  似乎我的脸上没有显示过任何过分的喜悦和幸福的信号。于是,有人说。结婚是我自己为自己编织的一个梦。我一愣,是梦么?

  我并不相信。

  有人开始询问我的婚期。

  我说,四月的一天。

  于是他问,四月,是什么花开的日子。

  我轻轻的摇头。

  我不晓得那个时候什么花儿会和我一起开始我们新的生活。

  但我知道,不会爱,便不会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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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串号码一段痛楚回忆

  她总是在有困难的时候就想起了他,总是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就给他打一个电话,因为每当这个时候他总可以给她战胜困难的信心,面对挫折的勇气。虽然他为她做了很多事,但有的事他也无能为力,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父母的关系更加恶化,一直在她身边照顾她的那个人喜新厌旧离开了,工作也不顺利。

  她每晚都会在深夜醒来,但却找不到一个人在每天的深夜听她讲述以前属于她的那些快乐和伤悲,她只好独自一个人想着这些往事到天亮。他告诉她,虽然这些事他无法帮她,但可以给她一个让心事落脚的地方,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安了一部电话。

  其实他大部分的时间就在对面的另一套房子里,那里已经有了一部电话,除了回来睡觉之外他都会呆在那,所以当家人问他装电话的原因的时候,他只淡淡的笑了笑。

  电话就放在他的枕边,这样是为了在电话响的时候他能立刻接起来,因为这部电话的号码只告诉了她,他不想让她等。她还说过要等她先挂电话,不许很长时间才接电话,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沉沉的夜里,就这样通过一根长长的电话线来温暖她的心,传递着对她的关心和牵挂,一直等到她说把今天想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想要睡了,他的心里就会有一股暖意流过,这个时候倾听的人仿佛比倾诉的人心里更放松了一些。就这样一会儿为她的伤心感到心痛,一会儿为能够照顾她,又感到幸福,这段或喜或悲的日子是他最近几年最快乐的时光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她逐渐适应了身边发生的事,也找到了一份比较安定的工作。

  联通的1001话务无论从什么地方来说都比她以前的那几份促销要正规的多,看着她能够照顾自己他也为她高兴,不过也隐隐约约的感到一丝不安。她的公司给每个员工发了一部报销话费的手机,但是她打来电话的时间越来越短,间隔越来越长,他的心也如同那个已经很少拿起的话筒一天比一天冷。

  有的事宁愿做错,他也不会错过,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他还是甘愿一往情深的去做。

  他明天要搬到对面去住了,如果不是两年前为了这部电话他早就搬过去住了,后来决定就算是搬去,也会把这部电话移机放到自己的枕边,但现在对于这部电话的处理让他犹豫不决,凝望着长长的电话线,以前可以通到那个充满忧郁的房间,现在却把他带到了恍如昨天的从前。

  他有时想:其实她很可怜的一个人,因为她只不过想让人知道尽管她的家庭不幸福,那个以前对她信誓旦旦的人离开了,可是她仍然不会活得比别人差,仍然可以收到不同的人送的精美的饰品,漂亮的衣服,但这些已经与她向往的那种幸福越来越远了,她一直活在别人的眼光里。

  他自己可以算是一个可笑的人,他一向认为自己很理智,可是现在明明知道她做的事是错的,还要给自己找借口帮她,顺从她,只要她喜欢的东西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去给她,但是他也知道那些东西只不过是她摆在家中的战利品而已,远不如当年在她考试时送她一只小小的计算器,在她冻伤脚的时候送她一个暖炉那样更让她开心,明知如此,他还是不可救药的去做。为了她不断着变更着职业,他很清楚如果无法满足她日益膨胀的物质需要她就会找其他人来实现。于是他要不断的重新开始自己的工作,每次从零开始,这样做的后果他最清楚不过,几年的时间他还是一事无成,明知不对,还要难以自拔的延续这个错误,他是活在她的眼中的。

  那些接近她的男人认为她是一个可恨的人,她会不动声色的得到她想要的东西,但是对他们她连一个许诺都不会留下,她可以利用自己的聪明同时周旋在不同的人中间,但是一旦她对这些人失去了新鲜感就会立刻转身离去,她对自己一向都保护的很好,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她只会伤害别人。

  在他的心中她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人,她甚至对他没有起码的尊重,由商量到命令,她的人在变,态度也在不知不觉的转变。她在挥霍他的爱的同时也在无情的伤害他,因为她也太了解他,她知道无论怎么样他都会找借口容忍她、原谅她,她说过只有真正爱她的人才会为她伤心。

  一阵铃声响起,把他的思绪从久远的过去带回来,他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是不是她有什么事了,不然不会打来的,接起电话,原来是打错了的。

  他还是有点不放心拨通了她的手机,虽然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只好傻傻的问:你最近好吗,在忙什么?她回答说还好,不过现在正在上班没时间说话,有空再聊吧,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问她要不要吃点别的东西,然后电话就断掉了,空洞的话筒里面传来嘟嘟的挂断音,一下一下刺痛着他的心。

  第二天,他早早的赶到电信局。把电话办理了撤机,这个号码曾经只接听她一个人的电话的号码,正如他的人也只向她一个人低头,但是不知道她以后还能不能记得起在她生命中最低落的时候常常拨打过的那个号码,还能不能记得那个不论多晚都会等她电话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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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放弃时请放爱一条生路
  当坚持再也没有意义便不想再为难自己放爱一条生路,也放自己一条生路

  倾诉人:建,男,27岁,业务经理

  倾诉地点:捷农咖啡馆

  1

  3年前,我24岁,那个时候的我,怀揣着满腔的热情,以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的,即便现在不是,早晚有一天也将被我所拥有。那个时候,如果你在郑州的街头看到一个年轻人,穿着朴素但干净整洁,步履匆匆但脸上写满自信,说不定,那就是我。

  大专毕业后,我应聘到了一家计算机公司,我很勤奋地工作,渐渐地被老板和同事们认可,生活在我面前展开了一片全新的天地。我从豫北农村走出来,从小不富裕的生活赋予了我吃苦耐劳的性格。而父母含辛茹苦供我上学,更让我如芒刺在背,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一定要努力挣钱报答他们。我暗暗地给自己定下了计划:把这份工作做好,熟悉这个领域,积累第一桶金,在30岁以前,一定要“立”起来,拥有自己的事业。你可以说我有野心,也可以说我好高骛远,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方向在哪里。

  在这家公司,我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切都很顺利。更让我倍觉幸运的是,我还在这里碰到了心仪的女孩。

  那天,我从外面谈完业务回到公司,发现办公室里多了一个女孩子,就坐在我前面的位子上。她冲我笑笑,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我叫晓晔,是新来的同事,以后我们是前后桌了,你是前辈,还请多照顾我。”

  她明眸皓齿,皮肤微黑,但特别细腻,迎着窗口透过来的光,仿佛闪耀着一层丝绸般的光泽。说话的时候,有一缕头发散落在一侧的脸颊上,随着她的动作微微飘荡,我当时有一种冲动,真想伸出手去,帮她把这缕头发弄整齐。

  不知道我当时是不是有点失态,反正我知道,我的大脑足足有10秒钟的空白。我想:完了,我被击中了!

  那天中午,为了欢迎晓晔加入公司,十多个同事在一起聚餐。晓晔非常温柔,跟大家相处得很投机,她的性格更让我欣赏。

  2

  我开始追晓晔了,追得很辛苦也很努力,反正,男生追女生的那些伎俩我几乎都用了一遍。

  我能感觉出来,晓晔对我并不反感。但真正打动她的,让她接受我,还是因为一件小事:那天我们俩一块出去办事回公司,路过北环路时,一只流浪狗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车撞住了,小狗惨叫一声,原来是腿断了。我觉得小狗特别可怜,当即停下来,把小狗放在自行车篓里,然后让晓晔先回去,我打算去找个地方给小狗包扎一下。

  晓晔没有走,她一直陪着我给小狗治伤。后来她告诉我,她觉得我能这么对待一只流浪狗,肯定是一个特别有爱心的人,她被我感动了。

  晓晔正式成了我的女朋友。她让我把我们相恋的消息暂时保密,因为在一个公司里,让别的同事知道了不好,影响老总对我们的印象。这让我觉得,晓晔是个想事特别周到的女孩。

  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甜蜜幸福的时光。上班的时候,我们偷偷交换一个眼神,就能开心很久,下了班,我们一前一后出门,然后在我租住的小屋里会合,我们在一起做饭,吃完饭我抱着晓晔,给她唱歌听,这个时候,我们收养的那只小狗就乖乖地趴在她的脚边,乖极了。然后9点多,我把晓晔准时送回去——她家人要求她晚上10点前必须要回家。

  虽然我们进行得很秘密,但还是被公司的同事们发现了,他们说,建,你这家伙隐藏得够深啊,把美女骗到手也不说一声。大家一致要求我请客,我乐呵呵地答应了。

  没有想到第二天,晓晔上班时脸色很不好,我发短信问她怎么了,她在短信里告诉我:老总其实是她的姨父,她一直没说,怕影响不好。昨天姨父知道我和她谈恋爱的消息,把情况告诉了他们家人,她妈了解我的情况,知道我家在农村,当时就很不满意,昨天吵了她半夜。

  我听了,心里当时也是涩涩的,但是我是男子汉,我不能说什么,只是安慰晓晔:“放心吧,她还没有见过我,我相信她能接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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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3

  我跟晓晔商量,既然他们知道了咱们的事情,我就去她家里拜访一下,我相信他们见到了,应该能接受我的。

  可是晓晔一直没有勇气,她只是说:“再等等吧,等找个合适的机会。”

  但从那以后,晓晔就被限制了自由,我们俩见面的次数大大减少。虽然无奈,可我也只能依着她的意思,等个机会再去见他们家人。

  过了有3个多月,晓晔告诉我,她要离开公司了,她当时来这里只是权宜之计,暂时来帮帮忙,她们家人帮她联系了一份更好的工作,要去一家事业单位。晓晔说:“我工作的事情解决了,我爸妈最近心情还不错,我想要不你就这几天去我家吧。”

  我紧张地做了很多准备,理发、买礼物,考虑见了她父母该说什么。其实,晓晔比我还紧张,她说:“天哪,这是我第一次带男朋友回家,真不知道该怎么做。”

  2005年9月的某个礼拜六上午10点半,我穿戴整齐,拎了一堆礼物敲开了女友家的门。

  他母亲开的门,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半天,然后才把我让进客厅。我拘谨地坐下来,开始接受她的一系列盘问。上上下下问了很多情况,像查户口一般,出于礼貌,我都认真做了回答。这期间,晓晔的父亲只从房间里出来了一次,跟我点了个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那天中午是在晓晔家吃的饭,我发誓,那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难受的一顿饭。晓晔的父母自顾自地吃饭,也不说话,气氛沉重而压抑,晓晔只是偷偷地看了看我,也不敢说什么。告辞出门时,晓晔的母亲说:“把你带的东西拿走吧,我们家不缺那点东西,用不着。”

  推辞半天,她坚持要让我带上,不由分说,把我精心选购的礼物都堆在了门口,最后还是她父亲出来打了圆场,说我们把这盒补药留下吧,其他的你还带走,心意我们领了就行了。

  晓晔把我送到了楼道口,没有出来。我一个人,抱着一堆东西,站在郑州湛蓝的秋天的天空下,眼泪盈眶。

  4

  晓晔告诉我,我走后,他母亲坚决不同意她和我再处下去。理由是因为我没有稳定的工作;现在又没有钱,郑州房价这么高,房子都不一定买得起;家在农村,还有在上学的弟弟,将来负担肯定特别重……她不能让晓晔跟着我受苦。

  我反问晓晔:“是,这些是实际情况。但是她有没有评价我这个人?我努力不努力?我上进不上进?我的品质好不好?我对你好不好?”

  晓晔只是哭,说她母亲一直都是这样的,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服她。我抱着晓晔,轻轻拍着她的背:“别哭,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们艰难地坚持着,一切朝着前方慢慢地努力。晓晔答应慢慢说服她的母亲,慢慢做工作,而我,则更加努力地工作,争取尽快攒够可以付首付的钱,买一套房子,让她母亲知道我不会让晓晔跟着我居无定所。

  这个年代,如果听说周围谁谁因为父母不同意而不得不分手,大家都会觉得是个笑谈,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样的事情!只要努力,只要自己坚持,肯定能够说服他们的,大不了,就先斩后奏。这是我一个哥们儿给我出的主意。可偏偏这些在晓晔身上不管用,她是个乖乖女,一直都很听父母的话,从上学到工作,始终都是在父母的安排下进行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常常难过、不开心。看到我这么辛苦地工作,她会哭,觉得委屈了我;回到家,她妈妈知道她又去见了我,气得吃不下饭,她也哭,觉得对不起辛辛苦苦把自己养大的母亲。

  晓晔有一次跟我说:“建,我真想把自己分成两半,一半孝敬父母,一半陪着你,好好地和你在一起。”说着说着,她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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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5

  做自己的事业、挣钱买房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我一直在努力,但还是没有快过晓晔父母的步伐。有一天,我和她说好晚上一块去看电影,我去她单位门口接她下班,可是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见她出来,打手机关机。无奈之下,我只好一个人回了家。

  半夜11点多,我正迷迷糊糊地睡着,手机响了,是晓晔,她告诉我,她被她妈妈和阿姨拉着去相亲了,她们早就跟她提过对方,是一位公务员,符合她们的标准。但晓晔始终不答应去,结果她们在快下班的时候直接把她从单位拉走,手机也没收了,让她去和那位男士相亲。她没有办法,在阿姨的“监视”下相了亲,回到家,等到家人都睡了,才偷偷给我打电话。

  我听了之后特别恼火,那天晚上,我们打了将近一夜的电话,说到动情和无奈处,两个人都忍不住失声痛哭。

  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忍受自己的女友遭受这样的待遇,我不能再这样消极地等下去了,我想试试能不能说服她的家人。

  第二天,我向公司请了假,去了晓晔家。在楼下,我打电话给她母亲,用平稳的语调说:“您好,阿姨,我是建,是晓晔的男朋友,就在您家楼下,我想和您聊聊,不知道您方便吗?”电话里,她迟疑了半晌,然后告诉我:“你就在那儿等着吧,我一会下去,咱们在外面说。”

  我等了有将近一个小时,竟然戏剧性地发现公司的几个男同事来了——天哪,她担心我有什么不良企图,就给晓晔的姨父打了个电话,让他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过来。

  我的脸都在发烫,看着公司的同事们,我觉得无比屈辱。但是,我还是告诉自己,不能冲动,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冷静下来,跟她好好谈。”就在街头的小公园里,周围几米处是我的同事,我一口气跟晓晔的母亲把准备好的话说了出来,我告诉她:我虽然暂时没有钱,但我会努力的,我会好好地对待晓晔,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我请她放心,把女儿交给我,我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

  她冷冷地看着我,问:“你拿什么让我放心?你的努力有什么用?你以后要是再这样骚扰我,我现在就可以让你们老总把你开除”。

  6

  我不怕我们老总开除我,在这个行业,我已经有了足够的能力和客户资源,有好几家公司早就找我谈过,要挖我做市场部经理。没有等到老总开除我,我冷静地辞职,随即到了一家更大的公司。

  我承受住了她母亲给我的耻辱,我什么也没有跟晓晔说,她是个脆弱的女孩子,我不想让她为此担忧。我一直坚信,只要努力,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我却没有承受住晓晔的退却给我带来的打击。

  晓晔,她不堪重负,她退却了。

  她在短信里说,建,我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了,一面是我最爱的人,一面是生我养我的母亲,我的心早就碎了。我不想让你们任何一个人受伤,但是我无能为力。上次见的那个人,还可以,我跟他相处一段,可能很快要结婚了。我累了,我想过安静的生活。也希望你能够早点找到自己的幸福。

  她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发过来,我就那样,傻傻地、愣愣地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失去了方向感。

  我消沉了很久,我再也无心工作,整天吸烟、喝酒、出去玩,把攒下来准备买房子的3万多块钱挥霍了一半多。这样混混噩噩的生活过去了将近半年,我整个人都变了,原来的朋友都说,他们不敢相信,现在这个邋遢、消瘦、没有精神的人就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建。后来,断断续续地听到晓晔的消息,她和那个人相处得还可以,他的房子交工了,正在装修,快要结婚了。每一次,都会让我的心狠狠地痛上一次。

  我是在母亲来郑州看我后才醒悟的。我瘦小的母亲给我打电话,说我很久没有回家了,她不放心,要来看看我。母亲来到郑州,看着我乱得一团糟的屋子,看着短短半年瘦了20斤的我,哭了。她说:“孩子,你怎么能这么作践自己呢?”

  我看着母亲,忍了很久的眼泪还是憋了回去。我不能再哭,我不能再让自己伤心,再让母亲伤心。

  同是母亲,同是爱,或许只是爱的方式不一样罢了。我不能让我的母亲再失望下去,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放爱一条生路,也给自己一条生路,好好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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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的熬煎
  她再也没有与我初识时的矜持和羞涩,即便是三年以后,她也不可能像今天的葛金这样温柔独立。有时候,我在家看着她一边削苹果一边看着无聊的电视剧发笑,就莫名其妙的烦躁,不敢相信就这样把一辈子过完。一个女人,同居前后居然有着如此惊人的变化,不过是两年的时间。

  2002年的情人节

  大学毕业后我在新加坡进修了三年,并留在当地工作了一段时间。从新加坡回北京后,因工作的关系认识了陈铭。她比我小六岁,刚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在我们集团的设计部工作。偌大的写字楼里,我跟陈铭总能低头不见抬头见,电梯里、茶水间、资料室,所有公共场所几乎都是我们不期而遇的地方,时间一长自然熟络起来。她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孩子,其他女孩子穿套装,踩着高跟鞋上班,她却总是穿着不同样式的T恤,牛仔裤,光着脚穿着一对凉鞋,我注意观察过,她的脚趾长得很好看。

  办公室的几个女孩子经常羡慕陈铭可以上班时间随意穿着,却看不到设计部的人黑白颠倒的作息时间。我潜意识里总认为背地里说三道四的女人很肤浅,即使她们浑身散发着CD的香水味,提着LV手袋。所以陈铭的出现,总能让我多看几眼。

  有一次在茶水间,她专心的泡咖啡,小手指上的一枚银环随着她的搅动闪闪发亮。我正看得出神,她忽然转过头来问我:“杨总喝咖啡吗?”我随便点点头。她接过我手里的杯子,一边为我泡咖啡,一边问我:“为什么不让秘书帮你冲呢?”我说:“我比较喜欢自己动手。”她不知道,我只是想创造几次与她单独接触的机会,哪怕什么也不说。

  喝完咖啡以后,我们每次见面都聊几句,她的性格很随和,不像看上去那么难以接近。所以后来我下班顺路捎她回家,或是周末约她吃饭,都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正式与陈铭交往是2002年冬天,北京的情人节漫天飞雪,我打电话让花店送来一束花,没有留卡片和名子。然后坐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街上不时有人捧着玫瑰路过,想象陈铭接到玫瑰时的表情。

  随后我又与她在茶水间相遇,我装作没事一样把手里的杯子递给她,她侧着脸冲咖啡,渐渐地脸红了。

  下班后我把车停在大厦门口,她捧着那束玫瑰犹犹豫豫地上了车,我们在“马克西母”一起度过了2002年的情人节。

  幸福变成束缚

  我非常喜欢陈铭的一点,是她的为人就像她的衣着一样低调。我们在一起后,她从没有主动跟任何人说起我们的关系,或许是她骨子里的倔强,或许是她不希望听到别人说她高攀了集团副总。所以在她搬到我的住处以后,我们在公司里仍像过去一样平淡如常。

  令我难以置信的是,陈铭跟我竟是“第一次”。现在的大学生远比我们那时候要放得开,公开拍买自己的初夜都不为罕见。我不介意我爱的女人不是处女,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但陈铭把初夜给了我,让我倍感珍惜。

  这世界上的确没有不透风的墙,在我们同居的三个月以后,公司上下都知道了我们的事。这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坏事,总算可以光明正大地和她一起上班、下班,中午一起吃饭,并带她参加小范围的同事聚会,尽管她很回避,可我仍看得出她内心的成就感。

  我以为陈铭这种搞设计的人在生活能力方面会比从事其他行业的女孩子差,终日只知道对着电脑做东西。没想到她刚搬来没多久,就把家里的保姆辞掉了,包揽了全部家务。甚至我们做爱之后,我只要说一句“我想喝水”或是“我的烟呢”,她都会光着身子从我身边跳起来,从冰箱里倒一杯果汁或是到茶几上把我的烟连同火机和烟灰缸给我拿到床上来。

  她在家的时候经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开着洗衣机洗衣服,要不就是在厨房里做菜,热热闹闹的,好像是我搬到了她的家一样。她每天都仔细盘问我的行程,查看我的短信,只要我晚上出去没有带她,她必须问清楚我跟什么人在哪里做什么。

  在公司里,她也会经常出现在我的办公室,有时还没下班就出现在我面前,问我晚上想吃什么。我很怕同事们说我公私不分,不只一次跟陈铭说,出了公司的大门,我所有时间都是你的,为什么不能在公司里做同事呢?我想起了一个朋友说过的话,他说当一个女人把自己交给你之后,她带给你的幸福就会转变成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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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个女人的情人节

  我就是在和陈铭这种状态下认识葛金的,她在一家跨国公司做翻译,我们在一个业内的论坛上相识。她比陈铭大三岁,看上去要比陈铭成熟很多,完全是两种风格的女人。其实我不是那种很重视长相的人,我喜欢知冷知热、进退自如的女人。

  陈铭一心想跟我结婚、过日子,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没什么不对,多么惊天动地的爱情归根结底都不外乎好好过日子。但是当时,我没认识到这一点。葛金的出现把陈铭显得更像一个家庭小主妇,葛金有着自己的事业和追求,她比陈铭跟我更有共同语言。

  从那以后,公司每次有外事活动,我都打电话叫葛金来做同声翻译,看着她在会议桌边讲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举手投足落落大方,而在我办公室的陈铭还端着一杯咖啡等着我告诉她晚饭吃什么。她再也没有与我初识时的矜持和羞涩,即便是三年以后,她也不可能像今天的葛金这样温柔独立。有时候,我在家看着她一边削苹果一边看着无聊的电视剧发笑,就莫名其妙的烦躁,不敢相信就这样把一辈子过完。一个女人,同居前后居然有着如此惊人的变化,不过是两年的时间。

  2004年情人节,我同样订了一束玫瑰给陈铭,然后开车载着葛金到三里屯过情人节。午夜,我开车送葛金回家,当我把喝醉了的葛金抱下车时,她媚眼如丝地搂着我的脖子说:“杨武,我爱你。”同一刻我的手机响起,上面显示陈铭的号码。我没有接听电话,而是一口气把葛金抱进电梯。我们顾不得电梯里有摄像头,一路吻到九楼。等不及开门,就在楼梯间里做爱,葛金坐在楼梯扶手上,伴着我手机一刻不停地来电铃声呻吟。

  回到家后,陈铭蜷在沙发里睡着了,餐桌上摆着一桌冷菜和一瓶未开的82年红酒。我百感交集,在阳台上站了很久,直到天色渐亮,径自洗脸换衣服,开车直奔公司。

  同居的陌生人

  陈铭是个挺敏感的人,她很快就从我的态度中发现了蛛丝马迹,中午时她跑进我办公室,低着头问我:“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我怕她在办公室里大吵大闹,又怕打击她,就安慰她说:“晚上回家再说好吗?”她摇摇头说:“不用了,我一个朋友昨天晚上在三里屯看到了你跟一个女人在一起。”说完,她平静地转身走了。

  下午,公司高层人员开会,我心不在焉,反复拿陈铭与葛金比较,直到会开完了,我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下班后我开车回到家,一进门就发觉哪里不对劲儿,陈铭不在家。她少有不在家的时候,音响和电视都关着,如果她下楼买东西或不是出远门,从不会关掉这些。我有点不安地打开衣柜,陈铭的衣服全部不见了,床上她的小熊和所有她的一切统统消失了,只有一张我们的大头贴还在床头傻笑。

  陈铭走了,从我们共同生活两年的世界里彻底退场了。

  陈铭的离开不单纯是一个人搬走,她还辞去了公司的工作。我一个人躺在清冷的家里,耳边经常出现幻觉,陈铭对着电视发笑或是在厨房里咝咝炒菜的声音,以往我的生活被这个比我小六岁的小姑娘照顾得无微不至,打理得井井有条。她给我的不只是初夜还有女人最美好的两年青春。

  我对不起她,但这是我的选择,我无法回头。

  为了不把自己置身于无边的孤独中,我很快把葛金接了过来。葛金的衣物挂满了陈铭用过的衣柜,当天就找来保姆把家里清理一遍,她站在客厅中央指挥搬运工把她的沙发和书柜摆放到正确的位置。

  葛金很少下厨房,她说女人到了二十七岁,如果不保养好皮肤,很容易出现皱纹,而油烟就是女人的杀手!冰箱里堆满了她从超市买回的蛋挞和水果。当我想喝杯茶时,只有劳烦保姆动手烧开水。

  葛金呆在家里的时间不多,她有自己的朋友。到了西方的节日,她们就去朋友家开PARTY,她从未征求过我是否愿意和她一起去。除了晚上同床共枕,我们更像时下异性合租的两个男女,过着各自的生活。

  过去的温存

  不久以后,我开车等红灯的时候,看到人行道上东张西望准备过马路的一个女孩儿特别像陈铭。绿灯亮时我开车从后面追上她,果然是陈铭,还大大咧咧地穿着一件T恤和牛仔裤,瘦了很多。她看到我显然吃了一惊,我打开车门示意她上车。她低着头钻进车里,笑嘻嘻地说:“没想到北京这么大,我们都能遇到,缘分啊!”

  我们又去了第一次吃饭的地方,她说她在读研究生,在校园里过着简单的生活。顺手从背包里掏出几张碟递给我:“你车里的歌一直挺难听的,买了几张碟不错,送你吧。”我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放到她面前:“你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这个卡的密码你知道,以后有什么困难就给我打电话。”她喝了一口咖啡,缓缓地把卡推给我,淡淡地说:“感情都没有了,要钱还有什么用。”然后拿起背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个人坐了很久,开车在大街上闲逛时把她留下来的碟随便放了一张,是那英的歌:“时常想起过去的温存,它让我在夜里不会冷……”听着听着,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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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推销员和富家千金浪漫奇缘
  同名同姓得来一份缘

  2000年,23岁的我还是北京一家公司的小业务员,全国各地跑,推销我们的产品。因为大学学的是营销,我毕业后就做了营销员,说是营销员,其实就是苦口婆心磨人家买我们的东西,其中艰辛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年快春节的时候,公司派我去哈尔滨出差。

  那是我第一次去哈尔滨,刚一下火车,我就感觉寒气逼人,身上只有单薄的衣衫,我后悔自己没有带那件厚厚的羽绒服。出了出站口,我遇到了刘怡。

  缘分真是不可思议,我来哈尔滨好像就是为了遇到她。大雪纷飞中,当她如白天鹅一样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心忽然乱跳!

  其实我之所以一出站就看到她,是因为她手里举着的那块牌子——那上面写着我的名字:许宁!

  个子高高、眼睛大大的女孩子,长发飘飘,穿着红色的羽绒服,戴着一副红色的手套在风雪中站立着,举着写着你名字的牌子,你不心动?

  她向出站口张望着,我看着她的样子,心里又惊又喜。可是,我在哈尔滨没有任何熟人啊。

  “你好!”我迎上去说。

  她看了看我,问:“有事吗?先生!”呵呵,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

  “你不是来接我的吗?”我说。

  “接你?”她瞪大眼睛,满脸狐疑地说,“谁接你啊?我接我同学的朋友,她是个女的!”

  这世界上的事情真是太巧了!我说我也叫许宁啊,说着,我拿出身份证让她看,她看了“哈哈”笑着说:“怪不得你跑过来呢。”她俏皮的样子真是可爱,我心想这真是天降奇缘。我们东一句西一句地聊着天等她同学的朋友,不一会儿,那个女孩子也出来了,知道情况后,她也笑了。我决定晚上请她们吃饭,因为这缘分太有意思了。那个跟我同名的女孩子说:“好哇好哇!”刘怡倒有些羞涩,坚持了一会儿,她说:“好吧!我先把你送到旅馆吧。”

  我们随刘怡来到停车场,她竟把我们带到一辆红色宝马车跟前。我傻眼了,天啊,这女孩子怎么这么有钱啊!女许宁说,人家父母是做中俄边境贸易赚大钱的,就一个独生女,不开宝马开什么?

  我支吾着,有点后悔答应了晚上请客。这样的女孩子,我拿什么请人家啊,即使花上几百元,对人家来说大概也不过是小菜一碟吧。我刚才的满心欢喜一下子被冲走了。

  坐上她的宝马车,她给我系好安全带,那动作那么的温柔,我的心怦然一动。偷看一眼坐在驾驶座上的刘怡,脱去了羽绒服的她穿一件高领黑毛衣,衬着红格子大摆裙,那么大方,又那么美丽!我觉得自己有点呼吸不过来了。和她相比,我更像个乡巴佬了,虽然毕业于名牌大学,可父母都是农民,我总带着农村孩子那种局促和拘谨。一路上我没讲什么话,晚上请客的事我也没有再提。

  如果她不是富家千金,我一定会不屈不挠地追求她,爽朗、温柔的她,正是我梦寐以求的那种女孩子啊。可现在,我只能留下一声叹息了,哪敢有非分之想啊。

  没想到晚上她会打电话来:“男许宁,不是说好一起吃饭的吗?怎么没动静了?”

  我连连说:“好哇好哇,你们过来吧,我请客。”

  其实我带的钱很少。刚刚参加工作,一个月的薪水交了房租,再吃喝拉撒,就没剩几个钱了。我数了数身上的钱,心一横,留下车票钱,其余的倾尽所有吧。

  一走进我的房间,刘怡就递过手中提着的东西:“送你的。”

  我打开一看,那是一件黑色的新款波司登羽绒服,和她一起来的女许宁说:“她也给我买了一件。”这个从广州来哈尔滨看冰灯的女孩子,不明白哈尔滨零下几十摄氏度有多冷,她甚至还穿着秋衣!刘怡给她买了一件黄色的,给我买了一件黑色的。

  顿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只觉得一阵阵战栗。长这么大,除去妈妈,没有女人对我这么好过,那件新款羽绒服,价值上千元呢。她多细心啊,一点也没有千金女的那种傲慢,像她这种美丽大方又体贴的女孩子哪里去找?可我知道,我们之间隔着一座不可逾越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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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12-2007 09: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交给你一副红手套

  那天她居然把我们拉到哈尔滨一条老巷子里吃东北菜,她解释说:“那些大饭店又贵又骗人,而且做不出正宗东北菜的味道,还是这些小饭馆东北菜做得地道……”我心里更加感动了,善解人意的她,既不让我失面子,又不让我多花钱!

  那顿饭,我们只吃了75块钱。女许宁说:“好吃,真好吃!来东北遇上你们俩,真是不虚此行!”

  那天晚上刘怡一直戴着那副鲜艳夺目的红手套,但把我送回旅馆我们告别后,我忽然想起她临别时没有戴红手套,手套一定落在了饭店里!等她打电话来问我手套有没有忘在我的房间时,我已经在去小饭店的出租车上了。

  我记得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当世钧半夜里打着手电去找手套时,他赢得了曼桢的爱。

  刘怡说:“不过一副手套,大冷的天,你别来回跑了。不过,那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从俄罗斯带给我的。”

  当我回到小饭店时,老板说:“来给女朋友找手套吧?你女朋友真漂亮!是那个高个的吧?我一看你们就是一对,她看你的眼神就不一样!”

  “是吗?”我听了之后甜蜜蜜的,也许旁观者清吧。后来刘怡告诉我,她对我的确是一见钟情,她说,当英俊挺拔的我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快。

  第二天,我把手套交到她手中时,她没有说谢谢,而是甜蜜地笑了。我想,她肯定也看过那部电影吧。

  几天之后,我的业务顺利完成了,但我舍不得离开哈尔滨,刘怡打电话说:“我带你转转中央大街看看冰灯吧,来一趟哈尔滨,这是必看的。”

  我喜不自禁。我是那么渴望和她在一起,虽然这也许只是人生路上一小段缘分,但我希望能留下更多关于她的记忆。

  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她给我一一介绍那些古老的建筑,而我却没有心情听,只是盯着她看,她真美呀,像一位女神,一边跳着一边跑着,叫着我的名字。多么美丽的冬天,多么美丽的哈尔滨!

  在冰雕展,看着刘怡美丽活泼的身影在晶莹透明的冰雕中穿来穿去,我由衷地说:“刘怡,你就像这冰雕一样纯洁美丽,是我心中的天使。”她低下头,脸红了。那一刻,我的心“突突”地跳着,我多想拉起她的手,可我没有勇气。

  分手的日子到了,她送我上火车。站台上,她一直沉默着。她给我买了很多哈尔滨特产。火车就要开了,我说:“刘怡,春天去北京玩吧,我再来哈尔滨的机会也许不多……下一次,不知什么时候呢!”我还没有说完,她忽然哭了,她的眼泪,一串串,那么晶莹地落到红色的羽绒服上,我越劝,她哭得越凶,而此时,离别的痛苦我比她更甚,她怎么可能知道我的心思?

  列车员又催着上车了,我听到了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声音:“许宁,你能拥抱我一下吗?”

  我脑袋“轰”的一下,我与她一米之遥,那一米,是我始终无法跨越的距离,而她的一句话打破了僵局,我冲过去紧紧地抱住她,对她说了三个字:“我——爱你!”

  我拼命压抑着的爱的火山终于爆发了。在火车开车前五分钟,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她把那副红手套送给了我,说那是我们的定情之物。火车开了,她一边追着跑一边喊:“许宁,手套你还要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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