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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06 06: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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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xing 于 16-6-2006 12:36 AM 发表
哇......好长的帖,花了三个多小时才看完。
火狐兄所言实在令人钦佩。
顺道一提,小妹亦是从物理学中对“无常”有一点点的领悟。
Presal200:
你好。在此,小妹想请问:
如果这个亚马逊小孩是有接触过回 ...
不敢当,不敢当,大家研究学习,一起进步嘛。是否可以分享一下你的领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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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06 06: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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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eet_dwku 于 16-6-2006 11:23 AM 发表
请楼主注意,美国不能代表基督徒,虽然大部分人是所谓的基督徒(我们不知道有多少是真正的基督徒),也有很多是反对基督教的。Dan Brown 就是其中一个亵渎基督的人。也请楼主就事论事,别把其他宗教扯上。再请 ...
哈哈,楼主的暗喻就是让大家明白,恐怖分子虽然是回教徒,但也不是说他们就代表回教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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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06 10: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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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真东辉 于 16-6-2006 12:44 PM 发表
蓝色天使-你叫人怎样答你;如果他说阿拉可以做出他自己也搬不动的石头;那么你又会说‘既然它搬不动又怎样可以算是万能的呢?’根本就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玩字眼!
我并没有玩字眼啊!如果说阿拉不能创造,或者可以创造搬不动的,并说明不是万能的,我也就没疑问了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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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06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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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06 07: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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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yy7374 于 15-6-2006 05:52 PM 发表
那也就是说, 只要受害人愿意宽恕或与强奸者结婚,
强奸者就一点法律责任都无需奉上?
那么如果受害人自己愿意宽恕,那么当然法律责任都无需奉上。
我是怀疑受害者是出于什么心态去宽恕或与强奸者结婚?
是怕被旁人耻笑, 还是出于真心?
设身处地去想, 那是很可怕的.
那么,法律置载就必须确定受害人的确肯宽恕奸犯,而不是被强逼的。奸犯首先必须被控上法庭,如果的确有错,法官必须依照回教法律定下死罪。在还没行罚前,法官将会问受害者到底要将奸犯处于死罪,还是选择宽恕。如果受害者选择宽恕,那么奸犯将被释放。(宽恕不代表和奸犯结婚)
既然, 他们是偷偷摸摸进行的, 还要4名回教徒看他们进行性行为. 难度是蛮高的.
如果是抓奸在床, 还有可能.
如果是4个没有案底回教徒成为证人串谋指责那又如何? 毕竟人心难测.
那么就必须先向4位证人审问和确保他们没有任何案底。
有性行为未必受孕, DNA的监测也未必用的上,
犹如安华案, 虽然有DNA证明是安华的精液留在床褥上,
被告律师指出, 可能是事后加上去的质疑,
DNA监测报告有算是几个证人?
做监测的人有是否必须为回教徒?
为警方服务的监测人即可。
除此之外, 在其他刑事与民事案件当中, 非回教徒的证词是否成立?
非回教徒的证词是参考用, 还是立证用?
证人必须是回教徒方可成立吗?
非回教徒归依西方法律。如果回教徒的案件就依回教法规。
这样吧,其实回教的法规是要教导行淫者自己有错就自己上法庭认错。其实,就算行淫可以偷偷摸摸,难道他们可以过得狱火和阿拉的审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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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06 07: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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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amxman2 于 15-6-2006 09:13 PM 发表
請問﹐可蘭經裡是否有提到﹐利用宗教的名譽﹐做出的種種﹐可有懲罰﹖﹖
如此之人叫做Munafiq。意思是背着回教之名却做坏事。
他们所做的罪恶,就必须依罪惩罚。
比如:有人使用回教的名誉:
-毫无缘故地屠杀无辜,他们就被置于死罪。
-偷窃和打枪,就必须砍手。或,
-在国家内捣乱,就必须被弃州/国。
"Dan ingatlah, sesungguhnya hukuman di akhirat lebih berat daripada hukuman di dunia"
所有Munafiq人的惩罚就是永远在地狱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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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06 08: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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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xing 于 16-6-2006 12:36 AM 发表
哇......好长的帖,花了三个多小时才看完。
火狐兄所言实在令人钦佩。
顺道一提,小妹亦是从物理学中对“无常”有一点点的领悟。
Presal200:
你好。在此,小妹想请问:
如果这个亚马逊小孩是有接触过回 ...
Penyampian seruan Islam的意思是,有人告诉他回教的真理,就比如我正在告诉大家回教的真理,又或者是和回教徒一起生活,向回教徒询问真理。(在马来西亚是一个例子)
在亚马逊的例子里,向所有的人传福音是每一个回教徒的责任,毫无强逼,那么信不信就是个人的权力了。
但是,阿拉赐予每个人头脑和思想,让他们寻找回教的真理。比如Cat Steven(现名Yusof Islam),虽然没有人向他传回教的福音,但是他自己去寻找回教的真理,也归入回教。意思是,他使用自己的头脑和思想了解回教的真理,阅读各种不同的书等等。更何况现在的科技发达,使用internet却更加容易了。
那么,在阿拉面前,除了那些根本不知道回教的人,就没有任何借口说我们没有达到回教的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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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06 08: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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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真东辉 于 16-6-2006 12:41 AM 发表
哎呀!为什么会吵起来的呢? 其实我们应该用平庸的态度去看这个问题,我知道现在的人都对伊斯兰教有偏见,都是因为那些爆炸等等的案件,但是我想要问一句的事难道别的宗教的人没有回事吗?这些事情都是无可避免的 ...
哈哈,您夸奖了。
我归入回教都有4个月多了。
其实回教和其它的知识多或少不是问题,重要的是到底我们有没有实行我们所学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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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06 08: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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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藍色天使 于 16-6-2006 02:34 AM 发表
所謂創造衪搬不動的石頭,就是連衪自己也搬不動的石頭,如果
衪搬得動,就不是「衪搬不動的石頭」了。 所以結論是衪不能創造衪搬不動的石頭了。對嗎? 既然這樣,衪怎么可以是無所不能呢?
回到原點,衪自 ...
这样吧,亲爱的朋友,
我也需要您想一想,到底有没有孩子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呢?
请您向大家解释,为什么?
您回答了后,我便回复您。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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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06 08: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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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藍色天使 于 16-6-2006 02:34 AM 发表
回到原點,衪自己創造衪自己站立的地方,那在還沒創造衪自己站立的地方時,衪又是站立在那里創造衪自己站立的地方?
Baqarah: 255
"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永生不滅的,是維護萬物的;瞌睡不能侵犯他,睡眠不能克服他;天地萬物都是他的;不經他的許可,誰能在他那裡替人說情呢?他知道他們面前的事,和他們身後的事;除他所啟示的外,他們絕不能窺測他的玄妙;他的知覺,包羅天地。天地的維持,不能使他疲倦。他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
Al Haaqah: 17
眾天神將在天的各方;在那日,在他們上面,將有八個天神(天使),擔負你的主的寶座;
关于'Arash,它并不是想我们想象中的阿拉坐在王位。身为一位穆斯林,我们必须相信他的'Arash是存在的。就如火狐所说的,人的知识是有限的,所以无法用有限的知识来理解无限的知识。
[ 本帖最后由 presa1200 于 17-6-2006 08:48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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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8: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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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守驛者 于 16-6-2006 03:28 AM 发表
不要瞎掰了。
已经证明。。猫毛比狗毛更加令人类感染细菌。狗的唾液也有杀菌的功能。
你说其他的家畜没有伤害性的细菌。。。
拜托。。。现在的禽流感来自家畜(禽类),他是超级病毒。
那么说你们的回教圣经不 ...
回教只是禁止回教徒吃狗和猪肉罢了。
如果碰触到他们潮湿的身体,或我们潮湿,或两者都潮湿,就必须以泥沙和清水清洗。
就是那么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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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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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eet_dwku 于 16-6-2006 11:23 AM 发表
请楼主注意,美国不能代表基督徒,虽然大部分人是所谓的基督徒(我们不知道有多少是真正的基督徒),也有很多是反对基督教的。Dan Brown 就是其中一个亵渎基督的人。也请楼主就事论事,别把其他宗教扯上。再请 ...
在此贴内,我都没有去批评其他的宗教,更何况是扯上来讲。
我只是希望大家可以避免政治的话题,您的语气好重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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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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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resa1200 于 17-6-2006 08:55 AM 发表
回教只是禁止回教徒吃狗和猪肉罢了。
如果碰触到他们潮湿的身体,或我们潮湿,或两者都潮湿,就必须以泥沙和清水清洗。
就是那么简单。
伊朗是回教國是吧﹐我看過一則圖片﹐說一個伊朗人和一隻狗的故事。
這做法不和教條有相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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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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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人使用回教的名誉:
-毫无缘故地屠杀无辜,他们就被置于死罪。
OSAMA 說﹔我報復是因為受到攻擊﹐我的報復是一種自衛。
當雙子塔被炸時﹐不少人歡呼。那麼可以站在回教的立場分析這件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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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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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eet_dwku 于 16-6-2006 04:06 PM 发表
伊战和爆炸事件的分别:
- 美国打着美国旗帜和打倒恐怖分子的口号出征。
- 恐怖分子打着宗教(回教)旗帜和打倒西方霸权的口号出征。
因此基督徒和伊战没有直接关系,只有间接关系(布什是”基督徒“)。但恐怖分子使用回教的名义,因此和回教有直接关系。当然这并不代表什么,但这是令人产生错觉的一个原因。
那么以前的十字军穿着十字服,使用基督之名。但是屠杀妇女和无辜,请问他们是不是滥用宗教为己为利呢?
我并没有侮辱任何宗教,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够使用各自的头脑去思考。
对不起。
基本上都同意。但我有个疑问,我“听说”回教预言末世时,所有人都会信奉回教,所以回教有这样的讲法,用武力让全\世界的人都屈服,信奉回教。可是真的?若不是,那么怎么可能全世界的人都会自愿信奉回教呢?资料来源若不正确,请原谅。
那个时候,回教徒归回实行原有真正的教义。很多人都被这些真理吸引,纷纷自愿地归入回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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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06 09: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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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amxman2 于 17-6-2006 09:01 AM 发表
伊朗是回教國是吧﹐我看過一則圖片﹐說一個伊朗人和一隻狗的故事。
這做法不和教條有相沖嗎﹖﹖
养狗没有任何错误。养狗打猎是可以的。
如果要碰触狗儿,穿上手套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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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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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amxman2 于 17-6-2006 09:04 AM 发表
OSAMA 說﹔我報復是因為受到攻擊﹐我的報復是一種自衛。
當雙子塔被炸時﹐不少人歡呼。那麼可以站在回教的立場分析這件事嗎﹖﹖
我不需解释如此的情况,要是您留意,就可以知道。因为已经有很多回教的宗师都解释了。
屠杀无辜,是回教禁止的。那么任何人冒着回教名誉屠杀无辜,就犯了教规。
回教也申明,在战斗时,是禁止屠杀小孩和女人、老人、宗师、在圣堂内行善的人,回教也禁止军人毁坏所有的宗教圣堂、也禁止他们毁坏所有的植物、农物、家畜、公物(比如医院和图书馆)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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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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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真东辉 于 16-6-2006 11:58 PM 发表
真的是给你气到吐白沫了
根本给什么答案都会说上帝不是万能的,你要人家怎样答你。不如我们问问基督教的朋友‘你们认为上帝可以做出他自己也搬不同的石头吗?’
我是想要说只要你相信就行了,这种问题 ...
不用紧的,凡仔细阅读了这个帖的人,就知道谁故意为难,谁故意捣乱。
所谓,古兰经 An Nahl:125,
"你應憑智慧和善言而勸人遵循主道,你應當以最優秀的態度與人辯論,你的主的確知道誰是背離他的正道的,他的確知道誰是遵循他的正道的"
Al Ahqaf: 85,
"你應當堅忍,如有決心的眾使者那樣堅忍,你不要要求他們所應得的刑罰早日實現。他們眼見自己所被恐嚇的刑罰之日,他們將覺得彷彿在塵世只在白晝逗留過片刻。這是一個通告。唯悖逆的民眾,才遭毀滅"
我依旧坚忍,因为以前的众使者们因传达真理被自己的种族侮辱还要严厉。
谢谢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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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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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点夸张或不实际,
但是如果大家把话题比喻成:[认识真正的本田] 或者认 [识真正的PROTON]。。 [认识真正的TOYOTA]。。 [认识真正的BMW]。。。
那相信。。争论就没这么激烈吧。。
就好像。。我是拥有和驾PROTON的,而我也很开心的拥有和驾PROTON。。
你是拥有和驾HONDA的,而你也很开心的拥有和驾HONDA。。
他是拥有和驾BMW的,而他也很开心的拥有和驾BMW。。
你,我,他都拥有一部工具(宗教)来帮助上路(生活)。。
上路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就是安全抵达终点(生命的终止,无时无刻都会发生的)。。
而每个人的终点可能不同。。但是最重要的是在那向往终点的路程上,我们是怎样使用那部工具的?和如何看待其他不同工具的人,又如何和其他不同工具的人维持和平共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去选择自己的工具,但是在这情形下,可没有或很少会换工具的吧。。
试想想,如在座各位有谁是驾车的,你们驾车时是如何使用自己那部工具的?和如何看待其他使用不同工具的人,又如何和其他不同工具的人维持和平共处的呢?
是不是。。我驾BMW的,我是不是为自己开心呢?但是我也是不是为那些驾其他不同车的人觉得开心呢?
为什么要觉得开心呢?因为还有其他很多人都没有工具(宗教)来帮助上路(生活)。。
[ 本帖最后由 bar_man 于 17-6-2006 10:09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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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10: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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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可能用英语来表达会对我方便些。。
we can't argue who's car is the best,bcoz we not the car maker,
we just a driver...
im happy with my car,so do u. and we have the same destination(death).
and on the way to the destination, we need to drive safe and peace(fizical and metal).
to those who try to show off their car with driving unsafe, will only harm themself and others.(just like terorist)
for me, this the way of life that we always facing daily or any moment. and most of the time we didn't realize it.
[ 本帖最后由 bar_man 于 17-6-2006 10:2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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