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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ncom

问题一样一样来解决--人各有志,鸟飞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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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11 和218 楼, 为什么只有我被针对???

mr business , 站出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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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atklse 于 5-7-2008 12:18 PM 发表
唉...清华大学, 唉!!


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多败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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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弹煮 于 5-7-2008 12:18 PM 发表
不知道我有没有得罪过这里的大大们咧?
不爽我的,请列出理由
喜欢我的,也请说明一下

如果我此話一出,我短信會暴漲~下來就是暴風雨了,妳想我連睡覺也在想如何應付嗎? 我才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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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hokhokho 于 5-7-2008 12:25 PM 发表

  如果我此話一出,我短信會暴漲~下來就是暴風雨了,妳想我連睡覺也在想如何應付嗎? 我才不要啦   

不问都问鸟。
可是到现在我的信箱还是“静鸡鸡”
偶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仙家幸好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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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5-7-2008 12:11 PM 发表
优势,

你不要那么假假

当初你斗了我连续4面, 那么我是不是也要对你说
“心寒,心寒”

你斗了choo 那么多时间, 我是不是要说
“恶心, 恶心”
??????????




slayer 兄,对对,小弟是假假,

全都是小弟的错


骂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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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看戏的, 喜欢热闹,就插一手,不喜欢就继续安静

现在不是要骂人, 而是我要讨公道

星期三连续edit ./delete 我接近10 个帖, 都是无聊的理由

我已经在第九面211和218 楼, 给你证据和例子
结果??

mr business 说这个属于投诉的处置
拜托, 如果你不是针对我, 我干吗要投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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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9# slayer_boxer 的帖子

box哥哥,我对你的遭遇感到不解。
你的疑问,一直都没获得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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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到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 ... page%3D6&page=7

自己看看
蚂蚁小弟都说-mr business 已经意气用事了

原帖由 蚂蚁小弟 于  2-7-2008 06:23 PM 发表
回复 148# Mr.Business 的帖子
生意先生,那个贴的内容没什么不妥,就好像我在公共场合喊:“喂,阿明,回家咯~!”
一样,虽然刺耳,可是却无大碍
小弟不明为何你连这样的贴都要

原帖由 蚂蚁小弟 于  2-7-2008 06:26 PM 发表
小弟的上面的贴应该是在150#楼的
如果slayer的贴被删除而令小弟的贴的楼数变动
小弟不会犹豫的按下报告给超级版主
请生意佬版主别义气用事

原帖由 蚂蚁小弟 于  2-7-2008 06:33 PM 发表
我理解你的行为也是间接性的鼓励slayer兄离开论坛
那么我是否应该按你报告呢?

原帖由 蚂蚁小弟 于  2-7-2008 06:33 PM 发表
我理解你的行为也是间接性的鼓励slayer兄离开论坛
那么我是否应该按你报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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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弹煮 于 5-7-2008 12:45 PM 发表
box哥哥,我对你的遭遇感到不解。
你的疑问,一直都没获得答复。


连续几个帖都被修改/delete ,问什么原因? 可是告诉我这个属于私人内容,要用 PM ,
看看第九面的211 和21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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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1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一个法官1天连续接近10次菊花某个人

然后,那个还告诉他,你的内容有问题,收在家里就好,不要公布出来

那个苦主投诉了

那个法官说“你对于我的投诉,我谅解,可是请到高等法庭”
苦主愤怒了,说“禽兽,你不得好死”
那个法官说:“我告你毁谤”
苦主说“谁叫你侮辱我的清白”
法官说:“你太过分了,我都叫你到最高法院投诉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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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hokhokho

现在是吵架??? 
看清楚才说

如果你连续被人edit/delete 几个帖, 然后说你,最好用PM

呵呵,你要怎样? 
被伤害的人不是你, 当然是这样的咯

看戏就看戏, 不要突然间演戏

我现在要追求的是“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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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生意佬给斗下来, 去当 cari 坛主,  吃力不讨好 =  损人而不利已。

去把香港特首 曾阴权给斗下来,  去当香港特首 =  损人而利已=  好。


P/S  曾阴权是马来西亚,  和丰 = sungei  siput 人,  当然他能你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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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心, slayer_boxer 这个ID ,多几天,我就不会用了

我会继续转世重生 ,重新来过,当一个坏人

那些喜欢被骂的,站出来, 我过后一定会去“拜访”的
最快1个星期, 因为星期一我要去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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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 slayer_boxer 的帖子

箱子兄,不要怪我插嘴。可以先就诅咒的事情,和生意佬道歉吗?
因为这样诅咒,我认为是低下的人格。
我认为,是人都很介意的。
其他的事情,你可以继续,那是你的选择。

请不要怪小弟多事。

我相信,生意版主也生气了。所以,气下了,大家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箱子兄需要的是不要那么冲动和生气了。
版主需要的是如何确保分享者享有被尊重的权益,和免于这样的攻击。

将心比心,你们听到了这样的攻击,也是会生气的。
平时我们被人追着来咬,就是那个感觉了。

Chookf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他要离开。我们都不应该继续探讨了。

讨论的焦点,是应该如何管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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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逍遥派奖门人 于 5-7-2008 01:06 PM 发表
把生意佬给斗下来, 去当 cari 坛主,  吃力不讨好 =  损人而不利已。

去把香港特首 曾阴权给斗下来,  去当香港特首 =  损人而利已=  好。


P/S  曾阴权是马来西亚,  和丰 = sungei  siput 人,  当然他能你也能 ...


logic 问题
1。你假设我要倒mr business ,是因为我要当斑主。 错, 我对斑主这个位子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只是要追究我的不公平待遇
2。当斑竹没有利益。 你看看股票区有几个斑竹是活跃的? 可是做么不下来?有权利在手,怎样都比没有权利的好

另外。。。。股神 是美国人, 如果我要成为股神,我也要把美国打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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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6# slayer_boxer 的帖子

对了,尤其是那几个人的留言,千万不要回复。
我相信,他们会千方百计的留下陷阱和字眼给你踩。
你应该看到CHookf 的结果了。

我知道你有自信可以讲赢他们。可是事情有轻重之分。
如果真的爱惜论坛,应该知道要事为先。

所以,我才建议你向版主,针对诅咒的字眼回收和道歉。
生意佬的EQ真的很好。可是那句话,实在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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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n81 于 5-7-2008 01:09 PM 发表
箱子兄,不要怪我插嘴。可以先就诅咒的事情,和生意佬道歉吗?
因为这样诅咒,我认为是低下的人格。
我认为,是人都很介意的。
其他的事情,你可以继续,那是你的选择。

请不要怪小弟多事。

我相信,生意版 ...


不需要道歉,
我讲他中马票,他有不见得称赞我,加分?
扣分已经等于处罚
而且, 你看到那些攻击choo得人说什么道歉? 除了一个优势假惺惺
我从星期三开始讨公道,到今天, mr business 说什么???
一句话都不敢说, 有什么诚意???
这个ID ,我也不要了, 我怕什么
最多不是也成为恶意攻击咯
who care ???
他背后做那么多的肮脏手段,他的人品不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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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n81 于 5-7-2008 01:14 PM 发表
对了,尤其是那几个人的留言,千万不要回复。
我相信,他们会千方百计的留下陷阱和字眼给你踩。
你应该看到CHookf 的结果了。

我知道你有自信可以讲赢他们。可是事情有轻重之分。
如果真的爱惜论坛,应该知道要 ...



tan81 兄,小弟已经知错了,也已公开向chookf 和你道歉了

希望你可以大人不记小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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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我从泰国回来过后,我就是坏人了。。。。。。。。。

看谁不爽,我就shoot 谁, 保证每个new ID 不超过3个月的存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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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8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分身无极限,唯有ID 多多
斑主滥权限,乞丐不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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