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絃之花刖 于 8-9-2010 11:47 AM 编辑
请问下,如果五年内把屋子卖掉的话,政府会抽多少%赚的钱?还有,赚的钱是怎样算的呢?比如说,屋价是RM200 ...
loonglim 发表于 20-8-2010 05:25 PM 
HARGA PELUPUSAN (现在出售的价格)- HARGA PERMEOLEHAN (以前买的价格)= BAKI HARGA PELUPUSAN
BAKI HARGA PELUPUSAN 扣除一切有单据的费用包括现在出售的所支付的AGENT FEE=GROSS PROFIT
●例子1:
張先生2002年5月購買了一間雙層排屋,售價28萬令吉,2005年8月,他以35萬令吉出售,由於他之前已經享用一生人一次售屋免繳稅優惠,所以這次他必須繳付產業盈利稅。
任何人售賣房屋,律師會協助他們向稅收局呈報。經過估算後,稅收局以35萬令吉減去28萬令吉,價格差距7萬令吉,再減去基本開銷,譬如當年購買房屋的律師費、印花稅、裝修費等開銷5萬令吉,議決張先生凈賺2萬令吉。
其計算法如下:RM20,000 x 10%=RM 2,000, 但是他可以享有RM 10000的盈利, 因此NET PROFIT 实际为 20000-10000 = 10000, RPGT = 10000 × 5% = RM 500(需繳的產業盈利稅)“政府給予個人豁免額高達1萬令吉或賺益的10%,以高者為准。 然后再乘于5%, 等于你应该缴付的RPGT。”
以上是我所知道滴。不懂有米有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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