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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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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 发表于 22-1-2013 09:35 PM 
你做「两头蛇」
我不是牆頭草,A不是將錢交予BC買眼鏡而是親自付錢或刷卡買眼鏡,眼鏡店因為顧客買了眼鏡之後送上抽獎表格。
這表格是A擁有的,他把表格交予BC參加抽獎活動不代表是送,可以說是讓BC代表他參加抽獎活動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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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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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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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ntan 发表于 22-1-2013 12:22 PM 
不,法律上也是 A 的,即使表格上填的是 C 的名字,上到法庭还是会判回给 A 的,因为奖品是消费者的,A 才 ...
转赠的问题。
法庭上的法官不是那么水皮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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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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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09:53 PM 
我不是牆頭草,A不是將錢交予BC買眼鏡而是親自付錢或刷卡買眼鏡,眼鏡店因為顧客買了眼鏡之後送上抽獎表格 ...
如果A把眼镜交给C,说「拿去啦」,也把抽奖卷一并递给C的话,又如何?
「這表格是A擁有的,他把表格交予BC參加抽獎活動不代表是送,可以說是讓BC代表他參加抽獎活動吧了。」
同样的,眼镜也不是送而是借C用的了?
「用意」岂可那么的不明确?要送就送,不送就不送,简单,清晰。
我要吃鲍鱼。给就给,不给就不给,怎么还有给个鲍鱼你,但给你不代表你可以吃的逻辑。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2-1-2013 10:1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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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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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 发表于 22-1-2013 10:01 PM 
如果A把眼镜交给C,说「拿去啦」,也把抽奖卷一并递给C的话,又如何?
也是A的
早上我與女友和爸爸一起吃早餐的時候來了一位買彩票的大叔,爸爸買了5張大彩後就對我女友說,拿去啦,女友立刻就拿2毛銀幣去刮大馬彩,很幸運的女友竟然刮中了4個首獎號碼中了3千馬幣,女友立刻給回爸爸並恭喜爸爸中獎。我問女友為何要給回爸爸?女友回答:彩票是爸爸付錢買的,爸爸將彩票給我是希望借用我的運氣替他中獎,給回爸爸是應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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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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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0:19 PM 
也是A的
早上我與女友和爸爸一起吃早餐的時候來了一位買彩票的大叔,爸爸買了5張大彩後就對我女友說, ... 早上我與女友和爸爸一起吃早餐的時候來了一位買彩票的大叔,爸爸買了5張大彩後就對我女友說,拿去啦,女友立刻就拿2毛銀幣去刮大馬彩,很幸運的女友竟然刮中了4個首獎號碼中了3千馬幣,女友立刻給回爸爸並恭喜爸爸中獎。我問女友為何要給回爸爸?女友回答:彩票是爸爸付錢買的,爸爸將彩票給我是希望借用我的運氣替他中獎,給回爸爸是應該的。
这是「回礼」,是转赠的意思。
是你女友转赠你爸爸,中奖的那一刻你爸爸还不是。
领不领到奖,也是另一个问题。
层层次次,不能掺杂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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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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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 发表于 22-1-2013 10:01 PM 
如果A把眼镜交给C,说「拿去啦」,也把抽奖卷一并递给C的话,又如何?
A沒說過要送喔,A買眼鏡給予BC真的不代表是送,我在金鋪買了鑽石耳環後拿給女友,沒說過是送給她,我只是拿給她,那這耳環難道就是我女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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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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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 发表于 22-1-2013 10:25 PM 
这是「回礼」,是转赠的意思。
是你女友转赠你爸爸,中奖的那一刻你爸爸还不是。
领不领到奖,也是 ...
那請問邏輯上回禮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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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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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0:30 PM 
A沒說過要送喔,A買眼鏡給予BC真的不代表是送,我在金鋪買了鑽石耳環後拿給女友,沒說過是送給她,我只是 ...
是!
不成文法可以证明你已经赠送钻石耳环给对方。
我可以证实这是事实,无论你肯不肯合作。
要不要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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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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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0:35 PM 
那請問邏輯上回禮應該嗎?
逻辑四大规范我已经写出来,你可以去参考。
逻辑不可能出现模糊不清的「应该」领域。其中,排中律就告诉我们,没有灰色地带可以在逻辑中存活。
逻辑更不可能是「同时是这个也是那个」,立场也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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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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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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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 发表于 22-1-2013 10:52 PM 
逻辑四大规范我已经写出来,你可以去参考。
逻辑不可能出现模糊不清的「应该」领域。其中,排中律就告 ...
你說邏輯不能夠有灰色地帶,但是你也用(如果)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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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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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0:19 PM 
也是A的
早上我與女友和爸爸一起吃早餐的時候來了一位買彩票的大叔,爸爸買了5張大彩後就對我女友說, ... 女友回答:彩票是爸爸付錢買的,爸爸將彩票給我是希望借用我的運氣替他中獎,給回爸爸是應該的
你有个谦虚的女友,是你的福气。
回归正题。如果你爸爸的「用意」确实是借用你女友的运气,那么他应该说「帮我刮」而不是说拿去吧。
如果以上属实,你爸爸就是词不达意,就算你女友说谢谢,你爸爸也无可奈何。但这一来,你爸爸的言行就有不一致,会留下「玩弄」情感的导火线,以后受罪的是你。
我劝你爸爸还是转赠回她好了。
不要得罪你的另一半的女人,你也永远不会知道女人的心思,她的口是这样说,不代表她的心是一致的。
也不要当面责问她,知道就好了,会做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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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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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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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0:52 PM 
不成文法?法律上會有效咩?
我女友敢獨吞耳環不還給我的話,我可以告她私藏我的財物的喔,金店 ...
不信你就试试看咯。
除非她的律师是象「人之初,金包银」这种货色,不然你的胜算很低。
何谓不成文法?我不会说出来,因为有人从「爱情版」偷师偷到这里来,还把我的祖宗十八代也翻出来。
学会了多谢也没一声,反而偷用你的智慧产权来咬你一口。
他们一直说我歪理。
是,我说的就是歪理,冇咩贡献的废话。
但歪理也有市场,可见这群「追随者」是何等的忠心啊?
是,我是特地说歪理,因为我发现了无耻的人学会了我的智慧,来咬回我。还大声夹恶哪,恶人先告状般的追我九条街。他和那个「人之初」一拍即合,以尺寸为盟,以「公布私隐」为乐,迟早要步向那两个大学生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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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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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1:12 PM 
其實我有把這60寸故事告訴我女友,問她是C的話會如何?
她答:我沒有中獎的運氣
呐,不是我要多事。
她已经表明她有自主权,你不要质疑她的智慧。
看得出,她还是谦虚型的女人,但不代表没主见。尤其是,你有没有尊重她的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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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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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0:54 PM 
你說邏輯不能夠有灰色地帶,但是你也用(如果)咯
层次的问题。
我不方便说出来,因为金包银喜欢偷师,且喜欢咬吕洞宾,所以我不再分享我的智慧。
那一堆烂泥,要爬上墙壁,如果你欲伸手扶它一把,它会立即反咬你一口。
象我此等聪明的人,哪里会暗沟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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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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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2: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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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nsane 发表于 22-1-2013 10:13 AM 
在爱情版块了我的贴,原来搬来这里那么精彩了。
楼主,我想跟你说,我开的贴是在爱情版块,评理的是评人 ...
我任由你定条件,你喜欢那一种条件都可以。
如果你可以在理论上把我打倒,我就从此退出江湖。没有双向条件。
敢接受挑战,就敢敢来。
不敢的话,回你的「爱情版」哪里做山寨王。
尽善尽美叫你来送死,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成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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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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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发表于 22-1-2013 11:56 PM 
我從來都沒有質疑她的智慧,她選擇我做她的男朋友可見是多麼的有智慧
她一向都有自主權,而我 ...
那么现在60寸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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