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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urntan

种族主义(Rac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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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恩 发表于 24-12-2012 01:06 AM
何谓选贤制? 那是一套怎么样的系统?
是不是没有政党, 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地区竞选, 得票数高的参选者就 ...

没错,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地区竞选,
不过选出的是拥有行政实权的“区长”,
而不是只有立法权的“区代议士”。
而担任过区长的人,可以往上竞选州长;
而担任过州长的人,可以往上竞选国家首长(总统)。以此类推。

落实选贤制,基本上就是要废除代议民主制。
而这选贤制也是避免种族主义抬头的良方。
不是人多就能赢,而是要看实际政绩。 本帖最后由 句子Sentence 于 24-12-2012 01:2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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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2: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4-12-2012 01:23 AM
没错,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地区竞选,
不过选出的是拥有行政实权的“区长”,
而不是只有立法权的“区代议 ...

这套竞选法我曾经想过, 我也觉得蛮理想的, 完全可以抛开政党的包袱和约束, 只需向人民交代, 只是我的和你想象的有点差别...
差别在于, 竞选不只是区长/市长等等, 还有州/国立法代议士, 不是一人兼任, 这样可以消除利益矛盾...
区长, 市长, 州长, 国家领导等只有行政权力没有立法权力, 州和国的立法代议士有两名, 他们只有立法权力却没有行政权力... 国家领导可以行使在宪法阐明下的权力比如推选部长, 部长可以递交法案, 可是不可以参与立法院里的任何投票程序除了解说法案的内容...
大部分是和现有的制度一样, 还有好多好多包括司法院, 有些部分不在自己的知识范围里, 所以我也不好献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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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7: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唔好呀 发表于 23-12-2012 11:15 PM
原來一切都是歧视在作怪

新XX人歧視D馬人,D馬人鄙視新XX人 ...

自己有时候不自觉的做出了歧视的动作、行为、反应。
例如听到 某些人、某某人、某族群 做了一些事,
不管好坏,但是,你可能有 “看!就是这些笨蛋” 或者 “蛤!可能吗?”

有时可能需要傍边的人,或者录音录影才看得到。

歧视跟种族主义相当接近
把人们分类来看,不过种族主义以种族、肤色为分类

好像许多人都认为摇滚乐手大多吸毒
球员、运动员、明星都喜欢偷吃
菜 CD 和 儿子 都喜欢拍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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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恩 发表于 24-12-2012 02:28 AM
这套竞选法我曾经想过, 我也觉得蛮理想的, 完全可以抛开政党的包袱和约束, 只需向人民交代, 只是我的和你 ...

我的观点是立法与行政必须一体,
毕竟脱离行政的立法难以理解实际操作,并且会拖慢行政效率。

关于选贤制的详细可看以下:
http://cforum4.cari.com.my/forum ... ead&tid=2908876

虽然还未完善,但至少有个雏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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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3-12-2012 11:50 PM
嗯,那是最理想的政治形态,
以一个选贤制度来选出能人执政。
就像一个选秀赛,看人不看党。

酱的话其结果和一党独大一样,即最大族群会联合起来,你敢担保他们不会打压占少数民族吗?
表面贤明的人获得权力后难保不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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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陈颍霄 发表于 24-12-2012 02:48 PM
酱的话其结果和一党独大一样,即最大族群会联合起来,你敢担保他们不会打压占少数民族吗?
表面贤明的人 ...

所以这个权力必须是一步步上升,而且背后还有一个监政组织看着。

因为要在选贤制上胜出,竞选者需要一定程度的政治专业,
懂得发表和回应政见,让投票者检视竞选者的素质。

例如,如果你看到一个华人一问三不知,只懂给津贴和派钱;
另一个印度人却回答得头头是道,有明确政策来搞好经济吸引投资。

你会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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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4-12-2012 03:14 PM
所以这个权力必须是一步步上升,而且背后还有一个监政组织看着。

因为要在选贤制上胜出,竞选者需要一 ...

应该可以考虑吧,但问题不是我怎么选,而是最大族群怎么选,你认为他们会放弃他们的种族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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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陈颍霄 发表于 24-12-2012 04:24 PM
应该可以考虑吧,但问题不是我怎么选,而是最大族群怎么选,你认为他们会放弃他们的种族主义吗?

如果你会为了利益而放弃盲选同族人,
那么最大族群也会如此。
再说,为了自身种族的好,更应该选择贤能,
这也是为何种族主义的巫统也会被部分马来人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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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4-12-2012 05:06 PM
如果你会为了利益而放弃盲选同族人,
那么最大族群也会如此。
再说,为了自身种族的好,更应该选择贤能 ...

他们总体选民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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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陈颍霄 发表于 24-12-2012 05:13 PM
他们总体选民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至少是有希望,而不是绝望。
而我们要别人不种族主义,自己最好也不要种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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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地区竞选,不过选出的是拥有行政实权的“区长”,而不是只有立法权的“区代议士”。
而担任过区长的人,可以往上竞选州长;而担任过州长的人,可以往上竞选国家首长(总统)。以此类推。

落实选贤制,基本上就是要废除代议民主制。
而这选贤制也是避免种族主义抬头的良方。
不是人多就能赢,而是要看实际政绩。」



句子现在要提倡废除三权分立的民主基本体制。采取集权的方式来治理国家。(三权为立法,执法,司法。)

这个人拿直选选举制度来遮蔽共产党式的集权式治理国家为首要任务。这一点可以从「不过选出的是拥有行政实权的“区长”,而不是只有立法权的“区代议士”」看出来。
只要通过区长的考验,那么长驱直入核心领导层成为伟大的领导也不是难事。因为区长需要选举选出,而其他的职位是经过党内"竞选"而来,直至领导的位置。

伟大的金正句子复活了!各位可要立即作出(作状也可以)泣不成声的生理反应来迎接这位伟大的领导!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4-12-2012 06:0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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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6: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24-12-2012 06:05 PM
「没错,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地区竞选,不过选出的是拥有行政实权的“区长”,而不是只有立法权的“区代议士” ...

民主的关键在于《主权在民》,
是否三权分立并不重要,
三权分立更不是民主的基本或必备体制,
而是一种常见体制而已。

你不懂的话可以问,不要不懂装懂在那惹笑话。
双面人,你以前好像不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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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4-12-2012 06:27 PM
民主的关键在于《主权在民》,
是否三权分立并不重要,
三权分立更不是民主的基本或必备体制,

双面人的我现在问金正句子先生的你,你有能力改变西敏制吗?

I have a dream?哲学能取代政治力量?政治学你会多少?

理想的治国制度不是你凭空想象就可以改变的。

我不认为你可以写出一遍宪章是可以优化西敏制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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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4-12-2012 02:23 PM
我的观点是立法与行政必须一体,
毕竟脱离行政的立法难以理解实际操作,并且会拖慢行政效率。

你的理想国家体制是不错, 由人民自己选出各阶级的领袖, 就是民主~
我也蛮喜欢执政者必须每年向人民作出政绩报告~~

可是, 立法和行政不可以一体, 立法和行政一体就如我国目前的情况, 已经不再是三权鼎立了...
执政者可以通过对自己有好处的法案, 三权分立就是要避免滥权的发生...

立法和执政分立, 这样立法议员才可以中立地投票通过或反对法案达到监督行政的效果...
任何行政的错误都可以透过立法来修正, 也就是说立法议员可以建议行政在某方面改变, 至于要不要改变就是看执政者(部长)要不要推出新(或修改的)法案给立法讨论了...
至于会不会导致行政效率差, 是看执政者的工作效率, 当然立法院也得在宪法的限制下限定法案必须在三个月或一定的日子里有结果... 再说, 行政是有一定的权限服务人民的, 所以效率高不高是看对方有没有服务人民, 而不是立法拖他们后退...

我不怎么敢接触司法, 因为司法的领域我不是很清楚, 我只是知道司法的最高决策人(大法官)不可以是由行政那里推荐(可恨当时老马修改了宪法, 导致现在司法也被执政控制...)...
司法院有权利审查任何一个行政人员包括各阶级领袖, 只要有人民质疑行政的偏差, 司法就有权过问, 案件就会在联邦法庭里审查...
司法院可以委任任何一位或以上的律师当该案件的检控官, 检控官有权利面试该案件的行政人员包括领袖...
警察必须配合检控官去搜罗证据...
行政人员必须配合检控官去搜罗证据...

要是司法, 立法都完全独立, 就肯定可以起到监督行政的效果, 我想没有多少人想要当政府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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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7: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敏制(英語:Westminster System)是沿循英國議會西敏宮所用之體制而形成的民主政府體制,是供立法機構運作的一整套程序。西敏制主要在英聯邦成員國使用,開始於19世紀中期的加拿大省份和澳大利亚各殖民地。現在除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還有印度、愛爾蘭共和國、牙買加、馬來西亞、紐西蘭、新加坡、馬爾他等國使用此制。其他形式的議會制,如德國與意大利的體制,跟西敏制有很大不同。

政府的行政體系通常由立法機構的成員組成,高級行政官員組成內閣;
行政與立法的兩權制衡;
反對黨的存在;
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國家級政府;
兩院制;
多元的利益集團體系
兩黨制;
單一選區多數決;
全國統管的中央銀行;
憲法彈性。
西敏制的眾多議事程序來自英國議會的公約、慣例、先例,這些成文或不成文法則構成英國憲法。跟英國不同,使用西敏制的多數國家有成文、明白寫出的憲法;不過,公約、慣例、先例在這些國家仍有重要的功能,因為有時憲法並沒有明確指定國家體制的重要元素。例如,加拿大憲法沒有提到內閣的存在、也沒有指定行政長官的名號(總理);這是因為這些機構的產生及功能是在憲法條文之外逐漸形成的。
[编辑]國家元首的地位

國家元首的地位乃為政府之象徵,在英國便以(Kiss Hands)出名,儘管選舉的大權是在國家元首的手上,但是實際上國家元首會明智的把手中權力放在民選的代議士手中。作為一位總統(廣義的國家元首)有別於專制政權的領袖會藉由透明的過程取得權力,在1975的澳洲以及1926年的加拿大都奠定了這樣的典範,都是相當好的例證,如果超出元首可行之權力都會被視作破壞傳統的制度,也因為成文憲法的出現,這些傳統也開始變成具體化的法律以限制元首的權力過當。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来自维基-西敏制

。。。。。。。

要改君主立宪制,首先要改马来西亚宪法。句子你能够做到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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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7: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24-12-2012 06:59 PM
双面人的我现在问金正句子先生的你,你有能力改变西敏制吗?

I have a dream?哲学能取代政治力量?政 ...

我不打算改变西敏制,而是打算以选贤制取代之。
哲学不能取代政治力量,却能影响政治力量。

对我来说,西敏制是走到历史尽头了,
为了民主的发展,应该被汰换。
选贤制的核心是政治专业化,走无党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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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24-12-2012 07:16 PM
西敏制(英語:Westminster System)是沿循英國議會西敏宮所用之體制而形成的民主政府體制,是供立法機構運 ...

事在人为,或许我有生之年也不能完成,但我愿成为那个起始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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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7: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改革 ,除非你們擁有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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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7: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恩 发表于 24-12-2012 07:09 PM
你的理想国家体制是不错, 由人民自己选出各阶级的领袖, 就是民主~
我也蛮喜欢执政者必须每年向人民作出政 ...

这体制的关键就是否决三权分立,
在权力制衡上,采用的是《二权分立》,
《监政》和《执政》的二权分立。

这是因为三权分立的体制有先天的缺陷使他必然失败,
例如在马来西亚,行政首长(首相)是来自立法院的最大党,
本身就是立法和行政兼任,谈不上分权。
如果直选行政首长,就可能会陷入美国或台湾般的困境,
行政和立法相互冲突,政策摇摆不定,影响民生。
至于司法,从来都是难以独立,必须被立法或行政所提名委任。

二权分立的好处,在于监政专业化,
监政组织不插手民生政策的立法,而只专注管制执政者。
这监政组织就像医生公会,设定医生的专业标准,
却没有具体规定医生要用何种医方,
一旦某医生违背专业标准,他就会遭到对付或吊销执照。
换言之,虽说《执政》集立法和行政一体,
并且兼有部分司法权,但他们本身的职业操守是受监政所监控。
本帖最后由 句子Sentence 于 24-12-2012 07:5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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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2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称爱国爱民知识分子成立 马独联拟出征大选

全国  2012-12-24 09:33
http://www.nanyang.com.my/node/500102?tid=460

(吉隆坡23日讯)
大选即将在明年上半年举行之际,一群自称爱国爱民的知识分子宣布组成“马来西亚独立联盟”(马独联),似有意派员在大选上阵。
马独联发文告说,其成立宗旨是成为长期维护公道真理的第三势力,如国际上的不结盟运动国家。
马独联筹委会秘书长魏世勤吁请曾参加各届大选的独立人士,或以前及现在受各政党打压的政界人士,社会运动活跃分子、维权人士踊跃加入该联盟,协助它正式注册,及商议如何争一席之地。马独联附上的筹委会名单,除了母体要职,也包括妇女组团长和青年团长等。
文告说,有兴趣加入者可联络魏世勤(016-2333699)、筹委会主席林国民(012-3393581)、署理主席拉菲利(011-12245664)、副主席徐志诚(017-3151942)、副主席拉维占德兰(012-69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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