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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8-2010 0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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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8-2010 04: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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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8-2010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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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0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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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開﹐讓繼續大家談論。
但先說明﹕不歡迎無關人士﹐發表任何無助於調解課題的言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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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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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samgo9861 版主﹕
1) 開始時處理得很好﹐後面卻因為小誤會而搞砸了。實在遺憾。。
“小心眼”﹐“有 ...
OPO 发表于 9-8-2010 09:18 AM
抱歉了OPO超版,请恕我打算不撤销那被扣的分数,本我从无打算在iphone专区立下扣分制度的,但经云川网友与其他的投诉后,我不得不立下与实行。既然扣分制度已落实,但突然要我撤销那些已被扣分的话,那么倒不如连版规也撤销去吧。
顺便在这里告诉云川网友,败=buy这句话我非常喜欢,曾有位网友看了后就PM我,他说想开个帖子,主题是:要败给云川网友所卖的羽博电池请进来。请问云川网友,如果你见到这主题后,你会怎想?
我也有一些结论:
云川网友 - 你在iphone专区不受欢迎是你个人的问题,请别捉我出气。
junjun网友 - 我可以感受到你仍怀恨在心,但希望你可以看下手机专区里的区版规写什么先,才来投诉我。
在支持我的网友们 - 这是我自己的事,如果你们支持我鼓励我,请少说两句我就心领了。
OPO超版 - 你应该在这投诉帖里看出谁才是被冤枉吧,老实的说,我的确仍心有不甘,我会选择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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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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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8: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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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4: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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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論壇也只是分享、消遣、找資訊等等而已,爲什麽不能以和為貴呢~~
誰對誰錯,大家心平氣和的好好談就可以把誤會化解的。。
那位版主的言詞的確失去了些許的EQ,但是,當人認為自己被誣衊受委屈冤枉時,往往都會沉不住氣為自己辯護的吧!! (我指的是所有人,並非單單一個人)
事情一直爭論下去有何意義呢~~
我只是路過,沒有針對任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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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8-2010 09: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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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版大哥,请问这里的事情应该有个结论了吧?
因为事情已经拖了很久。。
再继续拖下去也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不打算解决,那就关贴好了。。
不要置之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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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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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那里是出了名的“战区”, 在那里的多数不是手机用户,而是手机迷,就像疯狂歌迷一样。。。如果你在nokia还是其它区开同类似主题,才会有网友跟你讨论。致以那里为何会变成那样??很大的问题在检察员的工作态度上,这种问题是长期放任所引起的。偏袒的态度,加上本身是疯狂苹果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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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07: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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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袒的态度,加上本身是疯狂苹果迷
gatih 发表于 19-8-2010 09:50 AM
你敢再说一次?如果你找到偏袒的态度,我愿公开道歉。握着iphone就本身是疯狂苹果迷??请你再说多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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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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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再说一次?如果你找到偏袒的态度,我愿公开道歉。握着iphone就本身是疯狂苹果迷??请你再说 ...
samgo9861 发表于 19-8-2010 07:43 PM
像你这种态度,谁想再跟你争辩哦~把态度改改吧这里不是流氓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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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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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态度,谁想再跟你争辩哦~把态度改改吧这里不是流氓论坛。。。
gatih 发表于 19-8-2010 08:27 PM
没实际证据被人诬赖,佛都有火,往往这类事情发生,网友只会指责版主,却没想到自己,难道版主不是人?网友诬赖版主就可以,版主反击就被评态度,倒不如我评回你这种心态,谁会听你的理由哦。
我非常厌倦了这里,人做得太直到最后还是被人说歪,而且因之前太直而得罪朋友,早知道之前应该偏帮网友才对,至少没得罪朋友。
网管,请尽快批准我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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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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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3# samgo9861
证据?从你回复我的态度就看出来了,老实说抗压性这么低就别做了。你说你太直??是咯~ 一根直肠直通。。。。歪的都说成直的,我有说过手拿iphone就是疯狂苹果迷吗?你自我解读就算了,还想馅我以不义,我这么说是针对你的态度。身为一个版主,你那么不成熟那么不理智,你把别人对你的厌气发在我身上,对别人对你的批评当做恶意诬陷。老兄。。。我们还是有眼睛的。。。这种态度,早辞职对论坛肯定是天大的好事~可是我对不是网管对你采取行动感到失望。。。觉得这里真是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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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1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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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amgo9861
证据?从你回复我的态度就看出来了,老实说抗压性这么低就别做了。你说你太直?? ...
gatih 发表于 19-8-2010 11:19 PM
如果你是律师或是法官的话,这个世界根本让我看不见光明,也不知道什么是太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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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0 08: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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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那里是出了名的“战区”, 在那里的多数不是手机用户,而是手机迷,就像疯狂歌迷一样。。。如果你在nokia还是其它区开同类似主题,才会有网友跟你讨论。致以那里为何会变成那样??很大的问题在检察员的工作态度上,这种问题是长期放任所引起的。偏袒的态度,加上本身是疯狂苹果迷.....
請相關版主看清楚再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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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0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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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6# mlm集團副團長
他看不懂的啦,老是以为全世界都在针对他。对的全是他,难道版主就一定高高在上,完全没错吗??超版老是说会采取行动,对~没错,是采取行动挽留人,有没有搞错。。。这种黑白不分的班主留下来降低这里的质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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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0 09: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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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相關版主看清楚再罵人...
mlm集團副團長 发表于 20-8-2010 08:07 AM
检察员的工作态度上,这种问题是长期放任所引起的。偏袒的态度,加上本身是疯狂苹果迷..
这不代表影射版主是疯狂苹果迷吗?还是我误解了呢...我的中文没理由那么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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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0 09: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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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0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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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不是相關人士,既然都要針對文字,我不是拿文字出來說說咯
閃~
mlm集團副團長 发表于 20-8-2010 09:59 AM
说真的,如果我被人说成是疯狂苹果迷我也会不爽的。。。虽然我有苹果,但我也有视窗,还有symbian,就差没有绿色小机器人罢了>.<
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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