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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诡异故事标题:墙+园艺系毕业的女生+讨厌的狗+女儿的洋娃娃+变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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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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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出租车在他身后狂按喇叭。他慌忙推着车闪到马路一旁。
他很饿,他是走来城里的。从村里到县里,他走了两个小时。从村里到城里,他走了两天。
他不知道她搬到了哪里,也不知道他该到什么地方去找她。他盲目地来,盲目地看。乞求老天会给他一个怜悯的眷顾。
又一辆出租车在他身旁停了下来,喇叭猛按。他下意识缩在墙角。
“椅子卖不卖?”车上有人问他。
“不……不卖。”
“二十元。”
“不……不卖。”
“五十元。你这椅子最多值三十,我多给你二十。城里这椅子如今不好找。”
“不……不卖。”
车门打开,一个男人走向他。
“别跟我耍心眼。你到底卖不卖?”
他看向男人,瞳孔突然收缩,收缩成针尖般的一点。
渐渐的,他滑倒在地上,没有再醒来过。
他最后看到的,是那男人脖子上的一个挂坠。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他和她结婚时,他套在她脖子上的祖传玉佩。
方春玲看着她男人费力地将一把椅子抗进屋子里,整个人突然有种惊惧的战栗。
“你……你这是干什么?”
她男人把椅子摆在窗台前,一屁股坐上去,“还不错。样子是老土了点,不过算是完成你的一个心愿了。”
“我的心愿?”
“你刚到城里的时候,不是说过想要一把这样的椅子吗?城里哪还有这样老土的玩意,今天正巧看见了,就抗回来了。”
方春玲走到椅子旁边,冷笑,“你真傻。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以为有把这样的椅子就够了。现在难道我还希罕它!”
“反正不要白不要。那卖椅子的人莫名其妙死了,我不拿别人也要拿走。放着又不占地方。”
夜。夜很深。
方春玲睡不着觉。
一个人走到窗台边,那把老土的椅子在月光下发出惨淡的色泽。
她坐在椅子里,感觉很软。
一种奇异的软,仿佛陷在一个人的怀抱里。是皮肤与皮肤的交融,是血液与血液的汇合。
空气中,隐约有阵淡淡的腥味。
从此以后,方春玲爱上了这把椅子。
她闻不到,那隐约飘浮在空中的血腥。她察觉不到,她身体里的骨血在渐渐流失。
她一次又一次坐在那把椅子里,感受肌肤相触般的柔软,感受血液流淌般的快慰。
无法自拔。
她当然看不见,每个暗夜里,那把椅子都在滴血。
滴滴答答……滴滴答答……
她看不见也听不见。直到有一天,她照着镜子时,才发现,她已然瘦得脱了型。
她的身体像枯柴,没有水份。她的脸……她的脸……
为什么她的脸那么像一个人?为什么她的脸那么像那个人?
那个她背叛过的人。那个男人,用尽了他所有的积蓄,让她来到城里。而她,却给了他一封冰冷的信,告诉他,她不会再回去。
为什么她的脸渐渐变成了他的?眉,眼,鼻子,嘴巴,都变成了他的。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那把椅子。是那把椅子捣的鬼吧!软垫椅子,这年头谁还记得软垫椅子。是他做的吧!从村里抗来城里,结果他自己还死了。冥冥之中,这把椅子还是落在了她的手里。坐在椅子里,似极了他的怀抱。不是吗?
方春玲拿起了剪刀,疯狂地刺向那把椅子。
忘记他,忘记他,忘记他。她的生命中已经没有他的存在,她不要他来打扰她的生活。
椅子狰狞地裂开。一股血水迅速涌出,伴随着浓烈的恶臭。
方春玲尖叫着瘫软在地上,血水蔓延至她的全身。
她看向那把椅子,那是她这辈子所见过最恐怖的景象。
皮包着骨,骨连着皮。鲜红的血,触目惊心。
那把椅子,是用他的皮,他的血,他的肉,他的骨,做成的。
她坐上了那把椅子,就注定要被它吸食。
因为,她曾经是他的。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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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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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y10 于 19-11-2010 02:11 PM 编辑
★533恐怖故事标题★〜迷尸的爱
1.
这是很平常的一天,就像往常的每一天一样,全世界都被幸福填得满满里。我依旧被方翰轻吻着醒来,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依旧是床对面的照片,照片上全是我,如路边甜品店橱窗里陈列着的糕点一般,每一张都被拍得香甜可口,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所以,方翰每天早晨都要把我咬醒。
我被方翰抱到梳妆台前,像个芭比娃娃,任由他为我做早晨的护肤,然后化妆。他是个化妆师,最好的。做为化妆师的老婆,素面朝天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这是很平常的一天,就像往常的每一天一样。我光鲜照人地为他做早餐时,他就会坐餐桌前随意地浏览着报纸,而我将早餐端上餐桌的时候,方翰就会把报纸递给我,边听我读一些有趣的新闻边吃早餐——这一天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当我随手翻开报纸中的某页时,看到了一张小小的、黑白的、方方正正的照片,遗像一般,目光里透着只有死人才有的呆滞。那张照片很不起眼,但我一眼便看到了它,就像你会一眼在满页的文字中找到自己的名字一样。是的,那张照片简直和我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它并不新鲜欲滴,而是像一枚风干的桂圆。那张照片旁边有个标题,写着“认尸通告”。看到这四个字,我不由颤抖起来。
方翰温柔地抬起头:“怎么了,亲爱的?不舒服?”
“哦,没!”我慌乱地翻到下一页,是经济版,于是吞吞吐吐地说:“关于经济危机的新闻,看得人心里慌慌的。”
“别担心。”方翰探起身子,在我额头上留下一个煎鸡蛋味的吻:“不会太影响我们的生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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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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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心神不宁地将方翰送出门,深深吸了一口气,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地翻开报纸中的那一页,阅读着那短短的几行字。那个通告里说,照片是根据头骨还原出来的,几天前有人在某街心公园的花池里发现了一具遗骨,初步判定死亡时间是2006年2月,死因是颈部断裂。
我又看了看那张照片,并和墙壁上自己的照片对比着:那眉、那眼、那唇,真的一模一样。或许只是巧合罢了,头骨还原出来的总会有些微误差的。我虽然这样安慰着自己,但还是忍不住想起自己的2006年2月。那时,我刚刚被人像狗皮膏药一样甩掉,整天幽魂一般在某个街心公园里游荡,思索着“生存还是毁灭”这样连大哲学家都参悟不透的东西。后来,在一个清冷的深夜,我用一把锋利的西瓜刀,把自己的脖子当作熟透的西瓜,红色西瓜汁湿了上衣。
想到这里,我摸着自己的脖子,那个疤痕已经不见了,就像它根本没有存在过。
那天,血蹭了方翰一身,他抱着我,流着泪,疯了一般在空旷的马路上狂奔。他说他就是在那一刻爱上我的,爱到骨髓里。再后来,他带我做了植皮手术,盖住那道丑陋的疤,让我彻底忘记过去,给我麻酥酥的幸福新生。
可是,我望着报纸上“认尸通告”,怀疑自己是真的获得了新生?还是早已死在了那个腥甜的深夜?
这时,电话炸雷一般响起来,我拍拍惊魂未定地胸脯,拿起电话。
“宝贝,”在方翰的声音穿过电话线的瞬间,门开了,他歪着脑袋夹着电话,手里抱着一束我最爱的紫色郁金香,对着电话说:“宝贝,早晨出门的时候觉得你似乎心情不好,于是买了花送你。”
我对着电话说:“谢谢老公。”
方翰依旧没有挂断电话,歪着脑袋把花插入花瓶,然后轻吻了我的脖子,继而又夹着电话出了门。他就那样在电话里说着甜言蜜语,直到他约的客人敲开他工作室的门。
放下电话,闻着房间里淡淡的花香,我微微皱起眉头,紫色郁金香真的是我最爱的花么?我记得在认识方翰之前,我根本没有在图片以外的地方看到过郁金香。
方翰不仅给了我新的生命,亦给了我新的生活。我爱上了方翰,从而爱上了花、爱上了化妆,甚至爱上的音乐。
爱的力量就是这样伟大,在我获得重生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能学会拉小提琴,并且拉得那般好。难怪时尚杂志都说,婚姻,是每个人的新生,美好的,或者不美好的——我的闺蜜郭萌萌在婚后亦获得新生——从一个甜美可爱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充满噪音的妇人,因此我们的差距越来越大,关系越来越疏远,现在干脆失去了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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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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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此刻,我一会和墙壁上的我两相凝望,一会又和报纸上那个“我”四目对视,我迫切地想确定自己是否还活着,于是我迫切地从抽屉里翻出通讯录,拐了好几道弯,终于听到了郭萌萌的声音。和我想象中的一声,她的声音变得和她老公一样粗声大气,干刺刺地钻进我的耳朵:“天哪!真的是你!太好了!你知道吗?我上午还去警局认尸了呢!”说到这里,她尴尬地笑了笑:“你还活着是吧?瞧瞧我,真是变成了乱糟糟的家庭主妇,明明记得还在06年5月参加了你的婚礼,竟然会去认2月死去的尸体……”
我本来准备了一堆问题,可在郭萌萌这一顿抢白之后,竟然无话可说了,只是喃喃着:“你也觉得报纸上那个人很像我是吗?”
郭萌萌响亮地咽了一口吐沫,说道:“倘若只是像,我也不至于贸然去认尸,主要是我听人说,他们挖出尸体的街心公园正是你当年自杀的那个,而且死者的死因和你当年自杀的方式又那么像,这一切凑在一起,让我不得不……”郭萌萌竟然哽咽了:“本来我也犹豫着要不要去的,后来一想,你的父母都去世了,世上最亲的人只怕就剩下我……我只是想,若真是你,我会好好安葬……”
郭萌萌,那个我不知为何疏远了的闺蜜,在这个心惊胆战的早晨,令我感动得哭掉了睫毛膏。而我之前竟疏远她、看不起她、甚至不屑把她当成我的朋友。难道一个人的优越感一旦达到了某个程度,就会变得这般势力么?
“萌萌,”我擦擦泪:“这两年过得好吗?”
“好得不得了!”郭萌萌爽朗地笑着:“尤其是在上午去警局认尸,他们告诉我尸体已经有人认领并且确定了死者身份之后,尤其是在知道那个死者不是你之后,我简直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听了,抱着电话哭得一塌糊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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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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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悄悄把那份报纸烧掉了,又视死如归地一头扎进那麻酥酥的幸福里,并将约郭萌萌喝茶的念头抛之脑后,大抵幸福的人都是如此自私吧?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我又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依旧是方方正正的、黑白的,不同的是这次照片上是真人照片;不同的是这个照片里的“我”脖子右下方有一粒黑色的痣;不同的是,这次方翰见到我脸色不对,抢过报纸也看到了那张照片。
当时方翰的脸和我一样变得煞白,他绕过餐桌,紧张地吻着我,喃喃着:“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竟以为是你!”
那个照片不是认尸通告,而是一个寻求线索的启示,启示上已经确认了前几日的遗骨是这个叫唐素的女子,于2006年2月被害,希望市民能提供一些线索协助破案。
天煞的我,竟然在那一刻,莫名想起了那年2月的方翰,他一身是血,那血真的是我的么?他对鲜血淋漓的我一见钟情,他一见钟情的真的是我吗?或许,他那天正好杀了一个他深爱的女子,而那个女子是那么像我。或许应该是,我是那么像他那个深爱的女子。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在我脑中挥之不去。我开始害怕方翰,怕他碰我,甚至怕他在家。每当他不在家时,我便偷偷拿起那张报纸,对着那张照片和墙壁上的我发呆。每当我路过家里的镜子时,就会变得神经质,怀疑镜子里的人并不是自己,那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熟悉又陌生。我越来越深切地感觉到,在我和方翰的房子里,住进了另外一个女人,她如影随形窥视着我们的幸福,嘲弄着我们那越来越显得假惺惺的甜蜜。
终于,我陷入了彻底的恐惧。
那天,我像个精神恍惚的精神病一般,摘下墙壁上所有的“我”,和报纸上的照片一一对比。你无法想象我发现了什么,我竟然看到,在一张我拉小提琴的照片里,右侧的脖子下方赫然有一颗黑痣!我疯狂地在洗手间擦洗自己的脖子,擦掉早晨方翰精心铺上的粉底,擦得通红通红的,恨不得擦掉植皮手术后那层新皮,看看那里是否真的有一颗痣。我挠着自己的头,拼命的回忆,回忆自己是否曾经有过那样一颗痣,可是愈回忆,越是不能确定。
在我几近崩溃的时候,郭萌萌如救星一般降临在我的脑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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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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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郭萌萌在这样高雅的咖啡厅里显得尤其不搭调,她皱着眉头抿了一小口咖啡,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还是喝可乐吧。”说完后她怅然若失地望着我:“我们以前最喜欢喝可乐的。可现在你真的变了好多,气质、眼神以及举手投足,都和原来判若两人,连化妆的风格都变了。”说到这里,她欣慰地笑笑:“不过,这样的你很好,优雅高贵,虽然和我变成了两个世界的人,但我很高兴你变得比我好。”
我并没有心思和她缅怀过去,直截了当地问:“萌萌,你还记得我脖子上是否有颗痣么?”我指着自己脖子的右下方:“大概在这里。你知道的,因为三年前的事情,我脖子上做了植皮手术。”
郭萌萌歪着脑袋,似乎陷入了沉思。良久,她才说:“好像有……又好像没有……”
说了等于没说。
但很快,郭萌萌立刻想到了一条具有建设性的提议:“看看你以前的照片不就知道了!”
我苦笑着:“自从和方翰相爱后,我就烧掉了自己从前所有的照片,他说让我彻底忘记痛苦的过去,给我一个幸福阳光的未来。”
郭萌萌兴奋地说:“没关系!我家里还有一张我们的合影!虽然我不知道放在哪里了,但我确定我还留着!”
就在郭萌萌翻箱倒柜的那几天里,我又在报纸上看到了另一个的“我”。那个“我”依旧方方正正的,但占的篇幅比原来大了很多,相关的文字也占了整整一个版面。报纸上说,警方又发现了一具遗骨,经过鉴定,已经确定是十年前失踪的小提琴演奏家苏凤,致命伤依旧在脖子上。记者用了很多版面来介绍苏凤的成就,并请来她的旧友讲述她的生平。
我并无心看那些文字,只是认真地研究着那张照片——她和我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眼角多了一条细细的疤痕。于是我重新将墙壁上的照片摘下来,并在其中一张怀旧风格的照片里,找到一张眼角有疤的。
那一刻,我彻底陷入万劫不复的恐惧,我开始怀疑自己,怀疑方翰,我不知道我是谁,不知道我是活着的,还是一具迷人的尸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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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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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那段时间,方翰的眼睛里藏满了忧郁,他一直问我怎么了,不敢碰我,因为只要他靠近我,我就会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恐惧一个人呆在那个挂满死人照片的房子里,恐惧照镜子,恐惧自己。
每当方翰忧心忡忡地去工作时,我就约郭萌萌出去玩,购物、喝咖啡、看电影、哪怕是发呆也好。只有和郭萌萌在一起,我才能感到自己是活的。
我们一起回忆以前的快乐时光,跑很远的路到以前的高中门口去吃臭豆腐。我再也不拉小提琴,而是学着郭萌萌的样子粗俗地大笑,到KTV唱走调的口水歌。
我剪掉了好不容易蓄起的长发,拒绝穿方翰买给我的高档衣服,穿着廉价的牛仔裤和郭萌萌一起去找那个丢弃了我的男人,坐在一起把回忆初恋的甜蜜,并把当年的伤痛当作无关痛痒的玩笑拿来调侃。
方翰说,你变得越来越不像你。
可是我却觉得,我变得越来越像我,我不再酷似唐素、不再酷似十年前的苏凤,我就是我,不再是个被残忍杀害的、迷人的尸体。
后来有一天,方翰忧郁地说:“你越来越不像我爱的那个你了。”
我反唇相讥:“你爱得那个人真的是我吗?”
那时,我突然从心底升起一股彻骨的寒冷。我开始怀疑,那个宠着我,爱着我的方翰,到底是为了什么爱我?亦或到底是爱我的什么?我真的确定,他爱的是我本人吗?在和方翰相爱后,我放弃了原来的梦想、事业、爱好、甚至朋友,可是在放弃了这些之后,我真的还是我吗?我发现以前的我就是一具迷尸——在爱情里迷失了自己的行尸走肉。
我找回了自己,却失去了方翰,他不爱这样的我,他爱唐素那样的我、爱苏凤那样的我。可是我不甘心,在方翰提出离婚时,我坚决地拒绝了。我开始以我自己的方式加倍地对方翰好,奢望他爱上现在的我,真正的我。直到那一天,我在仓储室发现一本布满灰尘的相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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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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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那阵子方翰对我越来越疏远,常常夜不归宿。我就是在那样一个独守空房的夜里,鬼使神差地打开了仓储室的门,翻到了那本相册。
那里记录着方翰的青春,那里有他和颈上有痣的“我”相拥的照片,亦有和眼角有疤的“我”相依的照片。那一刻,我的心跳到了舌根下,整个人几乎虚脱了。我翻出关于苏凤的那篇报道,在友人对苏凤的回忆里提到,她是个单亲妈妈、喜欢紫色郁金香、有个很爱她的儿子……
看到这些,我觉得整个灵魂都被掏空了,不敢将所有一切都串联起来,之前的可怕念头又涌入我的脑海:那年2月,方翰身上的血,真的是我的吗?
我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从深夜到黎明,又从黎明到深夜。期间郭萌萌曾来过一通电话,她兴奋地告诉我她找到了那张合影,并确定我的脖子上不曾长过任何颜色的痣。
可惜已经晚了,我当然知道我不曾长过,因为有痣的不是我;可惜已经晚了,因为我想起了一个漏掉的重要细节,在方翰替我化好了妆拉着我去拍那些照片时,我已经做了植皮手术,我确定植皮后的我脖子上干干净净,很显然那张照片并不是我的;我知道已经晚了,因为方翰回来了。
他温柔得将一叠照片放在茶几上,然后摘下墙壁上的几张,又将茶几上的几张塞进去。那些新拍的照片里的女人和我一样、拍摄的风格、化的妆、穿的衣服都和我一样。不,确切说,是和我们一样,倘若将这些照片统统放在一起,你一定会认为那是一个人拍的同一组照片。
挂好了照片,他拉起我,轻轻吻着,然后用一把锋利的西瓜刀,将切西瓜一样,切开了我脖子上那道旧伤。
他说,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是她母亲。可是在她认为他已经长大了的那一年,决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投向陌生男人的怀抱,于是他杀了她;后来他找到了酷似母亲的唐素,教她拉小提琴,每天给她化妆,将她培养成另一个母亲,可是后来她开始排斥那种任由摆布的幸福,于是他杀了她将她埋在街心花园。就在那天,他又遇到了自杀的、酷似他母亲和唐素的我……
现在,我又自作主张地变成了他想象以外的女人,幸好这个世界上长得象的人很多,而他又是最好的化妆师……
我在血泊里,缓缓闭上眼睛。心想,不知道将要住进这座房子的女人,会不会发现墙壁上挂满了尸体的照片,苏凤的、唐素的、我的——因了被走向歧路的爱伤害,而变成的迷尸。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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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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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y10 于 19-11-2010 02:11 PM 编辑
★534恐怖故事标题★〜男生宿舍阳台
我住四十三号寝室楼,又正好在北楼的北侧,站在阳台上起可以看见四十四号楼的一面。四十四号楼是和我们一样,都是男生楼,我们学校是工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四十四座楼里只有五座女生楼,偏偏又不和我们对面,闹得同寝室楼的兄弟们整天抱怨像是身处少林寺,在阳台上四处一打量,连个女生的影子也见不着。不过听说上一界住四十三号楼的学兄们运气不错,对面也就是四十四号楼上住得全是人文系的美女。
事实证明这种说法可信度很高:因为我们刚搬进来的时候就在床底下找到一台半新的高倍望远镜,毫无疑问,这是学兄遗留下来曾经用来观察对面美女的秘密武器,这种把戏在大学校园里极其常见,既一过《无间道》做卧底的瘾,又一饱欣赏美眉的眼福。
转眼暑假到了,同寝室的同学都走光了,由于社会实践还没作完我要推迟几天回家,白天的时候忙着四处奔波,晚上吃过晚饭累得倒在床上就睡。这天一连走了四个居民社区,发收了两百份调查单,晚饭在食堂大吃了一顿,回到寝室草草洗了个澡刚要上床肚子却疼得唱起歌来,我匆匆跑到厕所解决战斗,然后两腿发酸的回到房间,没有用啊,肚子依旧是一阵一阵地痛,拉又拉不出来,真是难受。索性我把收音机打开听个,磁带转动起来,几声轻微的“嗞啦”响后,已故歌手张国荣的《倩女幽魂》幽幽地飞进我的耳朵。
我抱着独肚子趴在阳台上,天色不早不晚,太阳的最后一点余辉刚刚散尽,西天的田野还依稀可见,我忽然想仔细看看那阔别已久的庄稼地,这样想着痛楚减轻了许多,我想起遗忘在书架上的那台高倍望远镜,便快速地取来,对准这景色看个够。
好事不长,天色很快暗淡,远处的山峦变得面目狰狞山间依稀点缀着几点微弱的灯光,飘忽不定像是鬼魅妖狐的眼睛,我忙收了望远镜好在肚子好多了。刚要转身回去睡觉,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人,在四十四楼我对面的阳台上,那人背后的寝室黑漆漆一片,仿佛巨大的恶兽嘴巴把那人吞灭。“奇怪了,四十四号楼住的都是艺术系的男生,他们结课早,比我们放假提前一个礼拜,怎么我们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他们还有人留在这呢?”我心里自言自语地惊奇。手里变不自觉地抬起那台望远镜来,罩在眼睛上,慢慢胡子搜寻着对面的人的踪迹。
我看到那人的第一眼时,手里的望远镜差点滑下来……那是个人,而且是个女人,尽管身材由于天色或是其他原因看起来平平无奇像纸板做的模特,但仍不可否认她是个美女而且像广告上的明星,但事实上她的脸色苍白如许多恐怖电影里的女鬼,最关键的是她的眼睛不知所踪,换句话说是她没有眼睛她本该长眼睛的地方是两个黑窟窿,好象还在向眼眶外面汩汩地涌着鲜血。尽管如此,她的脸还在死死地朝着我,仿佛她能看得见我一样,是的,我估计得没错的话她在盯着我看,而且嘴角向两边微微地弯着——她,在,冲,我,笑!
四十四号楼不是人都走光了吗?
四十四号楼不是男生寝室楼吗?
四十四号楼已经锁了,我今天白天路过的时候亲眼见到的啊!
可眼前的现实让我无法正常思维,我感到眼前一片眩晕,我朦胧中想到可能是错觉,于是鼓足勇气又拿起望远镜……彻底相信了,刚才看到的不但是真的,而且更糟糕的是那没眼睛的女人正幽幽地向我飘来,不知什么时候,张国荣的歌早已停止,磁带被卡住,“嗞嗞”地发着声响,我半步不敢动,呆呆站着任凭磁带毁坏着我的录音机,眼睁睁看着女人愈发地接近我的阳台,接近我……
我脚下如陷泥潭,脑袋也可是胀得疼痛难忍,但这一切都阻挡不了我的恐惧,因为那个女人已经到达我的面前。
她真的是鬼,这是毫无疑问的,从刚才她类似“凌波微步”的空间穿行就可以知道,这个鬼走近了也变身了,原来的窟窿换成水样的双眸,活象卡通里的漂亮妹妹,我有点放松警惕,但心里仍然很明白,她是鬼,随时可能杀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自己张口说话了,她说自己确实是鬼而且是个冤死鬼,我心想这鬼还算老实,不过世间的鬼谁说自己死得罪有应得啊,哪个不说自己有这个那个的冤枉委屈。我只是欠欠身眼睛直直地盯着她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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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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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许久,她像阵烟似的飘到我身后把录音机关了,屋子里一下静极了,我吓得闭上双眼。不料她却从身后拍拍我的肩膀。那几下拍,更能证明她的鬼身份——轻飘如风吹过肩头,她断断续续地说:“你不知道吧,四十四楼原来都住着女生,人文系的,后来有个女生不知不觉地就上吊死在寝室的阳台上,然后她同寝室的几个姐妹就都进了精神病医院,统统是被她吓的,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我僵硬地听着,隐约在哪里听到过这样类似的事情,但又一时想不起,听见她问话,我就下意识地答道:“那女生八成是被男朋友厌弃了想不开才死的吧。”
“什么,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世界上的男生没一个好东西!”她扯着嗓子大叫,好象受到极大的羞辱。
“你想干什么?你到底是谁?”我想起问几句有用的话了,看来我还没有到被吓傻的悲惨境地。
“我是谁?告诉你,我就是那个上吊的女生!我先是变鬼吓疯了同寝室的姐妹,后来发誓要把那个不要我的男生吓死,但在我找到他杀死他之前,我见一个男的就要吓死一个,然后再吃喝他们的尸体。”她的眼睛里露出异样的光,绿幽幽的突然光彩一下子消失,又恢复先前的血流如柱的窟窿,我大叫一声救命,夺门而逃,真不知哪来得力量和胆量,所幸那女鬼没有追来,只是在楼道里流下很狂放的一句话:“我不杀你,不过你最好转告对面寝室的四个小子,让他们快点把我要杀的男的找到,否则他们也得死……”。
最后这一句话吓得我魂飞破散,奔到楼梯口时不知被什么滑到,稀里胡噜地就沿着四层的楼梯滚下去了。
第二天醒来我躺在寝室的床上,满身黏糊糊的是汗,我想起昨晚的事情,便急忙收拾行装——回家,事不宜迟,晚走一步,凶多吉少!
我从家里回来的时候已经把上次没完成的实践报告勉强搞定,心里总想着那件事情,但又不敢跟爹娘说,怕他们担心啊。
开头几天一切都好,可突然一天夜里我从睡梦中醒来,脑袋里回响着那句话:“我不杀你,不过你最好转告对面寝室的四个小子,让他们快点把我要杀的男的找到,否则他们也得死……”对,我不能见死不救,对面楼上也就是四十四号楼上的那个女鬼出现的寝室很危险!
第二天我一大早爬上四十四号楼,找到那个寝室,小心翼翼地敲勒门,他们都在睡觉被我惊醒都连声抱怨着问什么事,我细细地说了一遍,他们听了鸦雀无声,然后是哄然大笑,都说我在无事生非,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我无可奈何地把那女鬼出现的情形又详细地说了一遍,一个大个子男生好象意识到什么,便把我拉到他们的阳台上指着一样东西让我看——一个纸板做的模特美女,只是一双眼睛被挖去了。
那大个子拍拍我的肩膀说:“哥们你说的不会是这个纸板模型吧,这是我们专业课的文具,作废以后兄弟们拿它练飞刀,眼睛就是日积月累插下来的。”
我听了,眼前一片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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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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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y10 于 19-11-2010 02:11 PM 编辑
★535恐怖故事标题★〜洗衣机
1.
董小弦的干净与我这凌乱的小屋格格不入。她穿着洁白的小衬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连鞋底的侧边都一尘不染,仿佛她是直接跨越了外面呼啸着的沙尘暴直接飞进来的。
我有些尴尬地望了一眼这两居室,说道:“我工作很忙,只有周末才有空收拾房间。”
她善解人意地笑了笑。
我继续说道:“要出租的是侧卧,基本家具都有,你只需要把被褥衣物搬来就行了。要是你东西多的话,我可以把阳台腾出一部分来让你放杂物。”
她捋了捋清爽的短发,说道:“我行李不多,大件只有一台洗衣机而已。”
我高兴道:“正好这里没有洗衣机。”
她大方地说道:“那就一起用吧,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直到董小弦正式搬来后,我才明白“嫌弃”之说不是董小弦的客气话,因为那台洗衣机实在太破了——董小弦说,这台洗衣机她从15岁开始用,她现在25 岁。据我所知,15岁的董小弦生活在远在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我不明白她为何要漂洋过海地随身带台洗衣机。但我亦不便细问,毕竟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合租者。
那是一台老式的双缸洗衣机,乳白色的表皮在十年的“轰隆隆”声中已经略略与机身脱离,底部蔓延着斑驳的水锈。洗衣机的牌子在当时非常有名,还有一个帅气的居家型男人做代言,那个男人曾是我少女时代的梦中情人。如今,这个品牌还有那个男人以及我那热灿灿的青春,都已经销声匿迹。十年的光阴,把我们从一个温润如玉的少女,变成一个锈迹斑驳充满噪音妇人,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种廉价的清香。
我原想着有了这台洗衣机后可以省去一些干洗费,不想它和我眼角的鱼尾纹一样难伺候,定时的铃音嘶哑刺耳,脱水桶亦需要将湿漉漉的衣物摆得整整齐齐才肯勉为其难地转动。不仅如此,经由它洗过的衣服,即便用过了衣物清新剂,当你皱起鼻子去闻的时候,依旧能感觉到有一股腐臭的味道隐藏在那清香的下面。
用过几次之后,我便被它那嘶声裂肺的噪音和暴躁的脾气失去了耐心,恢复了以前“大件干洗、小件手洗”的生活。可董小弦似乎对它情有独钟,她知道如何侍弄它,因为她每天都侍弄它——她不会有洁癖吧,天天都洗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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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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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很显然,董小弦并没有洁癖,她对我杂乱无章的生活从未提出过丝毫异议,她不过是热衷于洗衣服罢了。每天当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就见她呆呆地站在疯狂颤抖着的洗衣机旁,如痴如醉地望着旋转着的水流。而我家的阳台上,则永远悬挂着半湿不干的衣服,那些衣服遮挡住阳光,令整个房子都显得阴暗潮湿起来。
不过余晖对此倒颇为赞赏,每当我们在门外的轰隆隆声中精疲力竭之后,他总会刮着我的鼻尖,无比溺爱地说道:“瞧瞧人家董小弦,你若有她五成勤快,我便心满意足了。”
有一次,余晖又说这话时,我嗔怒道:“那你跟她好去啊?她就是洗衣机的一个零部件,既勤快,又不会逼着你跟你老婆离婚……”
说到这里,我自己一愣,全然没有听到余晖后面的甜言蜜语,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意中竟然说出了一句近乎真理的话——董小弦就是那洗衣机的一个零件,她和它相依为命不离不弃,似乎比我和余晖之间的感情坚贞多了。
发现了这个“真理”之后,我愈加留意董小弦和她的洗衣机了。毫不夸张地说,董小弦热爱那台洗衣机。即便是没有衣服可洗的时候,她也会有意无意地呆在洗衣机旁边,仿佛它是被施了咒语的王子,只要她一直望着它,它就会破除魔法变回王子。
虽然董小弦和她的洗衣机是那么令人匪夷所思,但我一直抱着好玩的八卦心态容忍着,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附近的干洗店不知为何没有营业,而我又急需把两天后出差的衣服洗出来,所以我不得不又要和那个难缠的老家伙打交道了。一打开机盖,一股潮湿的污浊之气便扑面而来,我微微呼了一口气,一边打开注水管一边把洗衣机拨到排水的档位,想先把它通通透透地冲几分钟再开始洗。这时,我突然发现洗衣机的转动浆上纠缠着一缕长发。
不是一根,亦不是两三根,而是小小的一缕。那缕头发纠结在一起,仿佛人生中永远也解不开的死疙瘩。我和董小弦都是短发,这长发从而何来?倘若是一两根,还可以解释成是朋友同事不小心掉落在衣服上,可这是一缕。
正当我想叫来董小弦问个究竟时,却发现她正站在自己房间门口望着我,眼神中有一种令人琢磨不透的淡漠。
“怎么了?”她问。
“没。没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小题大做,于是不动声色地捏出那缕头发,然后将注水的水龙头开大了些。
“余晖有老婆吧?”她突然问。
我一愣,不知该如何作答,虽然余晖的老婆远在英国,但我的爱情终究是件见不得光的事,我犹豫了几秒,然后很坚定地对董小弦说:“我们是真心相爱的。他很快就会离婚的。”
她不置可否地笑笑:“你们不会有结果的。”
那一刻,在洗衣机的轰隆声里,我和董小弦之前,竖起了一道坚固的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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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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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趟出差十分不顺利,前期沟通很顺畅的客户在见面后突然变得吞吞吐吐闪烁其词,似乎是对我的表现十分不满。
晚上在酒店,我突然接到领导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大发雷霆:“作为一流的公关公司,你应该知道个人形象是多重要!你怎么能带着一身异味儿去见客户?酒店没有洗澡水吗?”
我一头雾水,使劲儿地闻自己的衣服,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味儿。后来,我脱掉衣服,彻底得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睡衣再去闻时,一股温吞吞的怪味儿扑鼻而来。那种味道我曾在奶奶去世时闻到过——死人的味道——那洗衣机里怪味儿亦是这种。
我触电般将衣服甩在一旁,想起了董小弦洗衣机里的那缕长发,不由地颤抖了起来,以前看过的恐怖片里的镜头争先恐后地涌现在我眼前——但,董小弦总不至于用洗衣机分尸吧,那又不是铰馅机。
出差回来后的那段日子,我总觉得乌云压顶衰神上身,丢掉了本来胜券在握的升职机会不说,就连余晖对我的态度也变得飘忽起来。那阵子,我只要抬头望望灰蒙蒙的天,就有一种世界末日的错觉。
那阵子的董小弦也出奇的安静。虽然阳台上依旧终日挂着一堆潮湿的衣服,但却再也见不到她在洗衣机前忙碌的身影,似乎她刻意挑了我不在的时候洗。她变得神出鬼没,我常常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的门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有时候她明明不在家,可是你一个不经意的转身,却发现她就站在那里,站在那台该死的破洗衣机旁边。
最令我崩溃的是,我怀疑自己的精神出现了问题,每到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时,总能隐约听到洗衣机里传来“嘤嘤”的哭声,那声音忽高忽低、断断续续、凄婉断肠。
而每次听到哭声的第二天,我总能在洗衣机里发现一些长发——且每次的头发都不一样,有时粗、有时细,有时是乌黑色,有时又是浅褐色。
那一阵子老有年轻的女性遇害,据说那些年轻的死者都和已婚男人有着割扯不清的关系,而且全部是长发,她们的头发,有的是乌黑色,有的是浅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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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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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曾诚恳地请求她搬出去,倘若她肯,我愿意把所有的租金都还给她,但她拿着租房合同闪着无辜地大眼睛说:“我没有地方可去。”我亦曾买回一台新的洗衣机,并央求她把那破东西扔掉,但她很坚定地告诉我:“无功不受禄,况且我用惯了它。”她说那句话的时候,紧紧护在洗衣机前,似乎它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对董小弦无可奈何,更不敢对她来硬的,说实话,我有点怕她,怕她就是那个变态杀人狂,怕我成为她的下一个目标。我偷偷在公司给余晖打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担心,谁知他认为这只不过是我一个邀取怜爱的愚蠢借口。
有一次,我试探着问董小弦:“你……你在感情上……是不是受到过什么伤害?”她猛地转过头,毫不掩饰对这个问题的不悦。我急忙讪讪道:“我也是关心你。”
“你自身都快难保了。”她冷冷地说。
她的表现是对我第二个问题最好的回答。她一定是被男人背叛过,抢走她男人的女子定然是个长发女子,所以她对长发的第三者恨之入骨,伺机杀害她们,先把尸体藏在洗衣机里然后再用别的办法毁尸灭迹。我像名侦探柯南一样望着那破洗衣机的水缸——它足够装下一个蜷缩着的女子。倘若真是如此,那么这一切就都有个合理的解释了:夜晚的哭声是洗衣机里奄奄一息的被害者的呻吟;洗衣缸里的头发和气味儿亦是被害者的;董小弦之所以热衷于用那台洗衣机洗衣服是为了冲掉罪证,而她不肯扔掉它,是担心有人无意中从洗衣机的排水管或其它地方发现她杀人的证据。
还有一次,我假装给余晖打电话,当着董小弦的面说:“我昨晚做了个噩梦,梦到我家洗衣机里有具尸体,吓死我了!”
当时董小弦的肩膀明显地一紧,整张脸变得煞白。
我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分析合情合理,并暗自兴庆自己在她搬来之前心血来潮剪了短发。
为了进一步确定自己的推理,我在她出门的时候,偷偷拿备用钥匙打开了她的房门。
她的房间和她的人一样干净。被褥工整地铺在床上,梳妆台上只放着最基本的几种护肤品,且都是廉价的牌子。我轻轻拉开抽屉,一下子呆住了——凶器!抽屉里放着各种型号的刀具和剪刀,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渗人的光。
如此折腾一番之后,我对她愈加敬而远之了,即便偶尔碰面,也满脸堆着讨好的表情。我曾想过报警,但警察说不定会像余晖一样以为我捕风捉影犯神经。倘若警察来了,因为证据不足而不能逮捕她,那我可就惨了。她要真是被冤枉的还好,要是她根本就是狡猾的杀人狂呢?那我就死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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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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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给余晖发了好几个短信都石沉大海。我神经质地坐起来,竖着耳朵倾听董小弦房间的动静,最近几个晚上,她和她的洗衣机都很安静。
突然,我隐约听到董小弦的门“吱呀”一声开了,继而是轻轻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在我卧室门前停留了片刻,然后向洗衣机的方向走去。不一会,洗衣机里,就隐约传出了低沉和压抑的哭声。
我直直地坐在床上,脑袋和身体都僵住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拿出放在枕头下的剪刀,轻轻打开门,向洗衣机走去。走到它附近时,我猛地打开灯掀开洗衣机的盖子,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我和董小弦都尖叫起来——啊——你神经啊——我们说了同样的话。
洗衣机里确实有个人,不过不是所谓的受害者,而是董小弦自己。当时她蜷缩在洗衣缸里,低低地哭泣着。
董小弦说,每当她受了委屈或觉得孤独时,都会躲在这洗衣机里哭泣。不过,这台洗衣机确实死过人,在十年前,她的初恋死在这洗衣机的水缸里。当时她和他偷偷在家里约会,她的父母突然回来了,她情急之下让他躲进了洗衣机里。待她父母离开后打开洗衣机时,却发现他已经淹死了——她不知道洗衣机里有水,她父母是节俭的人,习惯将洗衣服剩下的水留在缸里冲厕所用。
我同情地望着她:“那后来呢?”
“后来,我父母对外说,他是趁家里没人来偷东西,不料他们中途返回,他情急之下躲进洗衣机被淹死的……”
“你没有替他辩解吗?”
她流着泪摇摇头:“那时,女孩子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她含情脉脉地望着那台洗衣机:“我欠他一辈子,所以我这一辈子都是他的人。这里,是我最爱的人坟墓,我总觉得,他一直都在那里,每当受了委屈,总是钻到里面跟他倾诉。”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在她和她的洗衣机面前,我和余晖的感情显得那么虚情假意。
董小弦抽泣着从洗衣机里跳出来,拍掉肩膀上的一缕长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了,你还不知道吧,我是个发型师。”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但很显然,她房间里的各类剪刀和洗衣机里的长发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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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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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小弦最终还是搬走了,带着她挚爱的洗衣机。她走的那天,也正是我和余晖正式分手的日子,他离不开她和她的钱。
董小弦说:“从我无意中偷听到他在阳台上哄他老婆时,我就知道你们不会有结果的。”她真诚地拍拍我肩膀,像个老朋友一样,说道:“幸好你们及时分手了,恭喜你逃过一劫获得新生。”
我轻松地笑了笑。
当时,我以为董小弦所说的“劫”是余晖,而“新生”则是指我将要有一段新的感情。但我又理解错了。
几个月后,我看到一则新闻,新闻说近期的连环杀人案有了新的进展,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年轻女子,她在十年前曾将一名长发少女淹死在洗衣机里,那名少女是她小男友的新欢。目前这名女子下落不明,仍在逃逸。
看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董小弦,原来她那夜的感人故事只不过是消除我疑心的缓兵之计。
那一刻,我明白了董小弦话里的真正的含义。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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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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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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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男生宿舍阳台”炸到
pwtan0308 发表于 11-2-2010 03:39 PM 
偶尔来这样的故事才能轻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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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0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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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y10 于 19-11-2010 06:37 PM 编辑
★536恐怖故事标题★〜报应
他做了贼,世人鄙视和唾骂的职业。他却每天勤奋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伺机对盯上的猎物下手,以圆熟的手法在瞬间窃取那不属于自己的血汗钱,然后躲回自己阴暗潮湿的小屋,用蘸了口水的指尖数着或多或少的金钱,露出狰狞的笑容。
今天,是元旦,街上挤满了欢乐的人群,为了迎接新年,很多商家都在热闹地做着促销。平日里节约的人们,在辛苦了一年之后,看到有那么多优惠的活动,也禁不住心动了,揣着积攒下来的钱,准备好好的买几件早就心仪的物品。
可是,节日,也意味着他又要施展得意的空空妙手了。
在摸走了几个人的钱包后,他忽然有点索然无味了,因为今天实在是太容易得手了,那种偷之前紧张,得手之后兴奋的心情丝毫都没有感受到,一点都不刺激。于是,他决定进入本地号称防范最严的M商场寻找目标。在几番打量和思考之后,他盯上了一位大约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
她是一个外科医生,常言说:医者父母心。每一个善良的医生在给患者看病的时候,相信都是真心的希望病人能早日康复,看到病人痊愈后的笑脸和听到病人感激的话,就是对他们工作最大的奖励。她自然也不例外,虽然她是本市有名的外科主刀大夫,可是从来都没有接受过病人家属塞给的红包,她兢兢业业地工作着,对每一个病患都一视同仁,也因此屡获市里的表彰,是医生们当之无愧的楷模。可是,今天这个老人情况实在太严重,她和同事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却只能把宣布死亡的时间拖后7个小时而已。老人知道自己的情况后,只是希望能再吃一碗红豆沙,因为那是他和老伴最喜欢吃的,老伴已经离开这个人世很多年了,现在他就快能和老伴重聚了,在临死前的回忆里,他只想吃着红豆沙,慢慢的回忆自己这一生。于是,她和同事,病人的子女,都赶到各大商场买红豆了,虽然其实只要一小包就行,可是大家都想为老人尽最后一点人事。
他盯上她的时候注意力全放到那只鼓鼓囊囊的皮包了,心想里面一定有不少值钱的东西:手机、钱包、存折……想着想着他已经靠近了她,正要下手。
“请大家注意自己的随身物品,谨防小偷!”商场的广播突然响了起来,他一哆嗦,把手缩了回去。她听到广播之后,下意识的抓紧了皮包,快步走出了商场。
“该死!”他不死心的跟了出来,在她招手叫记程车的空隙,突然抢了她的皮包就跑,眨眼间,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她呆了半晌,电话响了:林主任,老人情况恶化了,你快赶回来!顾不了皮包了,她匆匆的赶回了医院。
奇怪的是,出去买红豆的人没有一个人买到红豆,大家看着出气多,入气少的老人,眼睛全湿了。
“为什么一个老人最后的心愿都不能帮他完成?”她愤愤的想。
老人忽然张开了眼睛,那里面好象有一丝诡异的光芒闪动:没买到红豆是吗?
众人愣了。
“没事没事,吃不到就算了,我也没时间了,我老伴来接我了……”
老人说完这句话就死了。
不知为什么,在场的所有人在一刹那都感觉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寒意。
他抢了包,逃回小屋,强压下还在嘭嘭急速跳动的心,满心欢喜的打开包,却惊讶地发现里面只有2包红豆。“XX!”他气愤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顺手把皮包扔出了屋外。准备躺下睡大觉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对他说着什么:你……会有……
他一个激灵,竖起耳朵仔细听的时候,又什么都听不到了。在他看不见的虚空里,一个女人扶着一个老者,回头朝他阴阴地笑了一下,然后慢慢地走远了。
50年后,他已经垂垂老矣,疾病缠身,生活窘迫不堪,他的亲人,他的儿孙辈都已经先他一步离开了人世,生前还受尽折磨。他有很多次都再不能忍受这种心被一次又一次撕裂的痛苦,想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却骇然发现想死都死不了,只能眼睁睁地一次又一次的看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重复上演。今天,他最心爱的小孙女也因为感染了急性肺炎永远地离开了他。他悲愤欲绝地冲着老天吼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亲人,为什么不让我死?为什么!
当然,他还是没死,又过了10年凄凉悲惨的日子,他终于起不了床了,朦胧中,当年那句没听清的说话突然间变的无比清晰:你、会、有、报、应、的!
几天后,附近的人们发现了他的尸体,脸上残留着一个怪异的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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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2-2010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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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y10 于 19-11-2010 06:38 PM 编辑
★537恐怖故事标题★〜画皮
1.
太原。
深秋。
陈员外府,晨。
霜落,虽只是深秋,可这早晨,已有了冬的凉意,再加上蒙蒙的晨雨,更令王秋觉得,这京城湿冷湿冷的,冷得人心里也阴阴郁郁的。
他悠长地叹口气,今年若再考不中,不知更要遭那陈员外多少白眼。
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自立门户,仰仗着妻子生息,终是他心头最重的一块石。
他加快了脚步,考试的日期临近了,他得早早的赶到郊外的书斋,静心读书去,途径书市,还要给妻子顺便买上那家新开的铺子的画纸,妻子陈思棋喜欢作画,对纸的要求很高,最近尤其喜欢上了书市新开的16号画铺的纸。
那纸确实好,颜色通透,手感光滑,摸起来竟然让人心神荡漾。
画铺的老板是个纤弱苍白的男子,衣铺里最瘦小的衣服套到他身上,都会显得空荡荡的,王秋每次见到他,都好奇心十足地想看看他衣服里套得是不是仅是一堆骨头。
画铺老板的手,亦很纤细,仿若绣花女子的手。
王秋进去的时候,正见一个粉衣的小姐带着丫鬟从画铺里走出,小姐垂着头,他看不清她的样子,但那粉红,让他心头隐隐感觉到了一丝温暖,陈思棋就从不穿粉红,偏偏他最爱那粉粉的暧昧颜色。
他望着那一主一仆的背影,隐隐听那丫鬟说道:“小姐,以后莫这么早出来,听说最近京城很乱,很多家的女子都莫名失踪了呢!”
那小姐幽幽道:“白日里不让人家抛头露面,夜晚更是不得出门,若是早晨再不得出来,那王府和监牢又有什么区别?”
两人渐渐远去,王秋这才回过头,见到画铺老板正在收起一副奇怪的图画。
那图画画得是一副被剥了皮的人体,五脏六腑在画里一览无遗,王秋打了个寒战。
画铺老板若无其事地望了他一眼,淡然地说:“亲王府的小姐让裱的画,她总是喜欢画这些奇怪的东西。”
王秋“哦”了一声,他实在不知道除了“哦”他还能说出什么,匆匆买了纸,赶往书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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