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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pont378 发表于 18-10-2016 10:18 PM 老马 和 纳吉 的鸟事被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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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18-10-2016 09:58 PM 不是钱啦。如果女方想要的是钱,可以敲诈他一笔,以强奸罪威胁他,用刑事法典376(1)條文威胁他。
sem 发表于 18-10-2016 10:17 PM 女的真的跟男的讨钱, 90k 来治疗性病 男的就疯传说女的要460k 那边的人放出来的
qazz1947 发表于 18-10-2016 07:31 PM 既然那个人害到你那么惨,为什么还要和他结婚呢?
投资小新手 发表于 18-10-2016 10:24 PM 强奸罪威胁他 这不是说笑吗 那个都同居了 傻的才玩这个 如果这样毛 她都拿不到一条 她也应该有问过专业人士的啦 你以为还是60,70 年代 玩单纯吗
konglong 发表于 18-10-2016 10:31 PM 經過女方的一招"關帝廟前說從頭,性病失胎畢生仇"之後,如今的形勢是男方一面倒啊! 再想起她的第一招"眾人面前獨角戲,出演婚禮無新郎",只覺得這女的果然是簡單,一切都是早有預謀啊!佩服!佩服!
supersperm 发表于 18-10-2016 10:26 PM 如果进回教就好办了。。。 有回教法庭。。。。。。。 这个?关公庙 ??? 哈哈哈。。。 不如找张天赐啦。。。
kkk_0 发表于 18-10-2016 10:38 P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whzmTUtgY 关公救过地球
水果rojak 发表于 18-10-2016 10:32 PM 哪个女子会要和传性病的男人结婚, 太神奇了.
Nexon 发表于 18-10-2016 10:34 PM 女生自爆性病爆光。。。。下辈子玩了 还有那个男的敢娶。。。
dragonet 发表于 18-10-2016 10:35 PM 即使有预谋,但一个好好的姑娘都被害到这么惨,性病,流胎,补习班倒闭,最重要的,女人的名声都败坏了,可惜!
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18-10-2016 10:32 PM 我意思说还没有同居前。如果女的是有心人,一心只是为了骗他的钱而已。 她如果只为了骗钱,根本不需要和他同居,随便就可以挖陷阱让他踩下去,骗他的钱,不用做那么多不必要的东西。
神垂死 发表于 18-10-2016 09:59 PM 嫁了后离婚有得赔偿,这些都素律师教的~
konglong 发表于 18-10-2016 10:46 PM 其實hor,女方有什麼冤情可以展開法律途徑來解決的嘛,我不明白她為何會選擇公告一下,唯恐天下不知? 這樣做豈不是更會把自己弄得更難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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