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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fp2008

【专题讨论】个人理财规划遗失了的一块---遗产规划问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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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08 10: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yhhcc 于 19-9-2008 04:22 PM 发表
不,我是说你所说的:  四,书写方式来表达失效的意愿.

比如说在家拿张纸,叫两位见证人见证签署,罢了旧遗嘱,摆在床底下,死了后被人发现,但旧遗嘱已被执行了,那又如何?


这种情形发生率极低....

1. 之前已经立了遗嘱, 也告诉了执行人有关的遗嘱收藏所. 这次用纸写的新遗嘱, 不肯能不告知执行人吧?

2. 见证人也不可能不告诉执行人/受益人有关最后纸遗嘱的事情.

3. 如果立遗嘱者有意立新的遗嘱, 并希望新的遗嘱可以执行, 我觉得他会销毁旧的遗嘱, 或告知有关执行人/受益人.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

我是说你所说的: 书写方式来表达失效的意愿.

比如说在家拿张纸,叫两位见证人见证签署,罢了旧遗嘱,摆在床底下...


你的问题可能是那人写了一张纸, 注明先前立的遗嘱无效. 然后找见证人签名. 最后收藏起来.

- 根据遗嘱法令, 新遗嘱可以取代旧遗嘱. 可是这床底下的纸只是个声明, 所以基本上旧的遗嘱仍然有效.
- 除非那人重新立了一份遗嘱, 不然旧遗嘱不会被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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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08 10: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fp2008 于 19-9-2008 06:22 PM 发表
有过这样的例子,父母把钱留给儿子罢了,
女儿们在床底发现遗嘱以后,商议过后就把它给烧了
然后根据distribution act 来分家产


就算保留取来, 这份遗嘱依然可以被挑战. 因为当事人明显的没有遵守 Inheritance (Family Provision) Act 1971, 即家庭援助法令.

合法的受益人(父母 / 配偶 / 孩子) 其中一人如果没有获得遗产分配, 他们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然后要求法庭宣布此遗嘱无效.

基于这项法令, 我就遇到很多企图走漏洞的客户. 他们建议只在遗嘱上分配不肖儿 / 花心丈夫 一元. 这样每个人都有分配, 也不担心其遗嘱会在日后被挑战.

之前这做法相当普遍, 但是现在已经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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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11-2008 0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留,整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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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9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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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09 07: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我也要顶下!


请问下,
1)遗属里面当事人只需填上所属银行还是当事人户口号码?
2)就拿银行户口当个例子,一旦当事人过世,可以马上执行遗属吗?能不能在几天内或一个礼拜里面把钱提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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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09 07: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nkangkai 于 4-2-2009 07:32 PM 发表
好贴!我也要顶下!


请问下,
1)遗属里面当事人只需填上所属银行还是当事人户口号码?
2)就拿银行户口当个例子,一旦当事人过世,可以马上执行遗属吗?能不能在几天内或一个礼拜里面把钱提出来呢?


1。)越详细越好,基本会填上银行分行和户口号码
2。)不行,需要得到庭令以后,才能执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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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09 07: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6# rfp2008 的帖子

庭令只是手续上的程序吗?会不会拖很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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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4-2009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视乎法庭的处理速度,还有执行人的办事效率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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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09 05: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立了遗嘱。我有事,财产分我妻儿,我妻儿有事,财产分与我父母与姐姐。

遗嘱给OSK保管,夫妻有事,财产让OSK每个月分期给予孩子监护人。OSK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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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09 07: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9# lucascheong 的帖子

不错嘛,您绝对是一个负责任的好孩子,好丈夫,好爸爸。OSK在遗嘱界里很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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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fp2008 于 24-8-2008 04:12 PM 发表


会根据distribution act 来分配(没有遗嘱)
需要跟高庭申请LA,然后,子女50%,配偶25%,父母25%
过程需要2-6年。。

或根据遗嘱给指定的继承人


丈夫去世遗产分配,和妻子去世遗产分配是一样的吗?(没有立遗嘱)

如果我的继承人是孩子+妻子,如果孩子妻子也一起发生事情,那么我的遗产将是不是根据distribution act 来分配?(没有立遗嘱)=父母100%?但是还是要申请LA letter。

我老婆的姐姐去世没有做遗嘱,昨天她丈夫问律师,律师说,妻子的全部财产都要DECLARE了,才能申请LA,不然还是不能动那些还没有申报的财产
他丈夫以为不用申报,等以后就会自动会变成他和孩子的名,律师说,没有AUTOMATIC的,要申报才可以转名的,不然以后有她名字的PROPERTY还是不能动,不能变卖的。。。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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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1# lucascheong 的帖子

你说的都对。法律是没有自动的。全部需要亲自去申请。在去年的保障里,有400亿的遗产没有人拿。这就是人们没有做遗嘱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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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cascheong 于 7-4-2009 10:04 AM 发表


丈夫去世遗产分配,和妻子去世遗产分配是一样的吗?(没有立遗嘱)

如果我的继承人是孩子+妻子,如果孩子妻子也一起发生事情,那么我的遗产将是不是根据distribution act 来分配?(没有立遗嘱)=父母100%?但 ...


Wills 里一定要有 residual clause, 而且要有gift over 的 condition, 即是說如果你的受益人不能拿到的話, 全部都給某某人, 而这個某某人也要有backup.
Eg: Residue to My wife XXX, and if she does not survive me by 28 days, to My sister .....

还有記得一点, 加入 survivor clause, 要不然你比太太早死1分钟 (假設車禍), 你的遺產給太太, 但你太太沒有wills, 那你的財產就會給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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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09: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下执行人可否是受益人?为什么?
如果小孩子还小的话监护人跟执行人可否是同人/不同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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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4# CK08 的帖子

可以,不过我建议是分开比较好。2个人始终会比一个人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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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pscorer 于 7-4-2009 09:28 PM 发表
可以,不过我建议是分开比较好。2个人始终会比一个人来的好


谢谢你的回复
为什么?可以解释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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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财产不固定的,该如何立遗嘱?
不动产[房屋]常买了又卖,又买过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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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6# CK08 的帖子

一个人做不了那么多东西,多一个人,可以分担点。更何况他们自己本身也有东西要处理。

所以是分开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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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7# pxm8177 的帖子

照你现有的写下去就可以了。如果你卖了而又不在的话,那么这就不是你的遗产了,那自然也继承不到给你的下一代。

如果立了遗嘱又有资产增加,那么遗嘱里会有一条这样的句子"如果我拥有的遗产而没做到分配的话,那么就平分(或多少%)给那个谁,那那个,这个谁"。

所以不用担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如果要更加了解,可以发短信息给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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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7# pxm8177 的帖子

照你现有的写下去就可以了。如果你卖了而又不在的话,那么这就不是你的遗产了,那自然也继承不到给你的下一代。

如果立了遗嘱又有资产增加,那么遗嘱里会有一条这样的句子"如果我拥有的遗产而没做到分配的话,那么就平分(或多少%)给那个谁,那那个,这个谁"。

所以不用担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如果要更加了解,可以发短信息给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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