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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07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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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07 06: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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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的诅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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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7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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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9)散步
每天黄昏,从阳台上望出去,就能看见那对夫妻在散步。那两个人结婚才半年,新婚的甜蜜尚未过去,还十分亲密,散步时,男的搂着妻子的腰,很怜爱的样子。女的看来身体不是很好,瘦瘦的,脸色苍白,仿佛随时会倒下,有很多时候她都走不动了,多半是那男的半拖半抱,勉强一起完成例行的散步。我很奇怪,他们为什么不歇息一下,让那女的休息一下也好啊,她看起来是那么不情愿走下去。
这天,我又看见他们,从楼下的房子里出来后,沿着惯常的路散步。那女的走着走着就站住了,男的回过头来,似乎在劝说她,她只是摇头,很倔强的样子。男的说了一阵,拖着她就要往前走,她忽然伸出一只手死死地抓住路旁的一棵树,尖利地大声说:“我不去散步,我要回家!”她的声音那么大,我在二楼听得清楚得很。那男的始终是很低的声音在劝她,劝了一阵,女的不情愿地送开手,两人又往前走。我看见那女的一路走一路掉眼泪,就忍不住大声说:“喂,你老婆不想走了,就回去休息啊!”他们两个一起抬头朝我看来,我觉得有点尴尬,挺了挺身子:“是我说的,这位太太,你身体看来不是很好,就不要散步了嘛。”说完我才发觉他们的眼神不对劲。那女的一向体弱,她面色苍白也就罢了,那男的看来很健壮的样子,竟然也是一张苍白的脸,他们同时呆呆地看着我,用的是一模一样空洞的目光。按说我帮了那个女的她应该有点感激才是,可是她的目光里什么含义也没有,只有空洞,还有眼泪一滴滴滑落。我被他们这样看得心里一跳,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他们望了一阵,又慢慢地搂在一起,沿着老路继续散步,两个人在夕阳下拖了一道长长的影子。
第二天,我刚下班回到家里,就听见有人敲门。开门一看,竟然是每天散步的那位太太。她站在门口,全身颤抖,很恐惧的样子,脸色不止是白,更加透出一股青色。她一边发抖一边很不连贯地说:“小、小、小姐,我…我可不可以进、进来?”我其实已经被她吓到了,很想拒绝,但是看她的样子随时都会晕倒,出于人道主义只好让她进来了。进门后她立刻跌坐在我的沙发上,好似早已支撑不住了一般,同时将沙发靠垫抱在胸前,努力地深呼吸想镇定下来。我看她这样,倒了一杯热水给她。她喝了几口水,稍微镇定了一些。-“出什么事了?”我问。
她还未开口,泪水就已经先流下来了:“我不想去散步,我再也不要去散步了。”
我觉得很奇怪,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至于激动成这样吗?“不想散步就别散好了。”我说。
她点点头。
其实她长得很清秀,就是一脸悲苦的样子。看她的衣着,是很精致的名牌服装,生活应该过得很好啊,难道是他丈夫对她不好?可是他们每天散步时又表现得那么亲密,那男的看上去还很体贴。
又有人敲门,我正要起身开门,就看见这女的脸色大变,对我连连摆手。我觉得很奇怪,从猫眼望出去,门口站着的是她丈夫。
“谁呀?”我故意问。那女的很紧张地看着我。外面的人回答了一个名字,并且问道:“我太太在吗?”
“我不认识你,更加不认识你太太!”我说。他在门口又站了一会,就慢慢地下楼了。那女的松了一口气,感激地说:“谢谢你!”
“怎么回事啊?”我问。其实不想过问别人的家务事,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不问一声反而不礼貌。她尴尬地一笑,什么也不说。
又坐了一阵,天已经黑了,过了往常散步的时间,她便起身告辞。我将她送到门口。突然斜刺里闪出一个人影,一把拉过她的手臂:“秀灵,你怎么躲在这里,快跟我去散步!”
是她的丈夫,一天不见,这个男人的脸色益发苍白,简直有点透明了,身体也似乎单薄了很多。他苍白修长的手指紧紧抓着秀灵一只胳膊,秀灵拼命挣扎,求援地看着我:“我不要散步,我不要去散步!”然而男的毫不让步,一步步将她往外拖。其时天色已黑,走廊里没有开灯,只有我屋内的一点灯光反射在他们身上,那男人的皮肤发着白色的亮光,牙齿和眼睛都闪闪发亮,颇为狰狞可怖。女的在他手里婉转挣扎,黑头发披散了一肩,说不出的可怜。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拦住他们:“先生,你太太不想散步,你没看见吗?她哭了!”
男人看了一眼他太太,目光中闪过一丝怜惜,但手里丝毫不放松:“秀灵,不管你多么累,都要陪我散步,我们说好的。”
“不,不要!”秀灵扑过来,一只纤细的手抓住我,向我求援。她的手掌心里全是冷汗,看来是紧张极了。
我觉得他们实在怪异已极,散步明明是小事一桩,为何弄得如此严重?我本能地握住秀灵的手。那男的看我一眼:“小姐,我们的家务事你不要过问。”他这话说得我一楞:的确,人家的家务事,我瞎掺和什么?我不由松开了手。那男的立即过来拉住秀灵的手掌,不经意间我碰到了他的手指尖,似乎是一阵极冷的阴风从我手上掠过,又仿佛一根冰棍从我指间穿过,是的,穿过,当时那种被他手指穿透的感觉非常清晰,令我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噤。
这么阻了一阻,秀灵已经被拉下了楼梯。黑暗中看不见她怎样了,只听见她在不断哀求和哭泣。
后来的几天,他们依旧在黄昏时出来散步,秀灵有时候会仰头望我一眼,眼里总是含着眼泪。她丈夫依旧是那样关怀体贴地搂着她。
这天,他们经过我的阳台时,突然一阵风吹过,那个男人有一个短暂的瞬间双脚离开地面,仿佛是被风吹了起来一般。秀灵一把将他拖住,然后四面看看,看有人发现没有,我赶紧躲到窗帘后头,等他们远去才悄悄探头,后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冷汗湿透。只见夕阳光下,他们两个人几乎重叠在一起,越走越远。我这时才终于看明白,那男的并不是搂着妻子,而是妻子一直拉着他,不让他被风吹走。
这是怎么回事?那男的为什么如此容易被风吹走?难道他是鬼?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停止思考,打开屋内所有的灯。
第二天,他们又经过我的楼下,我不敢再站在阳台上,怕被那男的发现。但又实在忍不住好奇心,还是躲起来偷偷地看。秀灵突然抬头看了一眼,似乎是在看我,然后她回头很低地跟那男人说了句什么,男人很高兴地笑了。其实他笑起来很好看,就是脸色太不健康。就在他笑的时候,秀灵突然猛力挣脱了他的拥抱,往前一冲——我们楼前是一条大马路,车来车往的很多——秀灵一冲出去,就撞上了一辆急速行驶的大货车,整个身体飞了出去。我再也忍不住尖叫起来,我相信秀灵一定是故意的。
等我冲到楼下时,那男的已经站在秀灵身边,脸上一点也不悲伤,仿佛很高兴的样子。他的身体真是纸板一样薄,在风中飘动。我这时已经顾不得恐惧,走上前看秀灵究竟怎样了。
秀灵正坐在地上发呆。挨了那么重的撞击,她却好象没受一点伤。我恐怕她是受了内伤,就要打电话
叫救护车。那男的拦住我,微笑着说:“不用了,她没事。”他的微笑有几分迷人的样子,身体,竟然正在越变越淡。秀灵惨白着一张脸,呆呆望着他,突然冲上前抱住他,喃喃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男人的身体还在淡去,夕阳的红色穿透他身体,显出朦胧的颜色。他无比怜惜地看着秀灵,就仿佛这一生都没有看见过她一样。我本来是很害怕,但他们这种美丽而哀伤的神情吸引了我,让我忍不住停留在原地。
他们好似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就这样互相看着。那男的说:“秀灵,我要走了。”
“为什么?”秀灵仍旧是有点发呆。
“你还记不记得三个月前你突然发高烧?”男的说,“其实你得的是绝症,医生说你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了。我们都没有告诉你。秀灵,我舍不得你,我舍不得让你这么年轻就死去,幸亏,我遇见一个有法术的人,他告诉我,只要这三个月的每个黄昏陪你散步,并且散步的时候用掌心帖住你的腰,就能将我的生命过继到你身上。所以在你那么疲倦的时候我也要拉你来散步,不是我狠心,真的。今天正好到期了。”他说话的时候秀灵一直痛哭着摇头,等他说完,她终于大声哭喊道:“不是这样的!”她仿佛有前言万语要说。
但是那个男的只来得及对她露出最后一丝微笑,就消失不见了。
秀灵疯狂地在附近寻找了许久,终于颓然坐下。她坐了很久,我怕她出事,一直不敢走开。
“小姐,”她突然开口对我说,眉间一抹凄然的神色,“我是世界上最狠毒的女人,你信么?”
我赶紧安慰她:“你其实不知道实情,怪不得你……”
“不是!”她大声打断我的话,“我早知道。从医院出来我就知道了。我偷听了他跟医生的谈话。然后,”她浑身一颤,“我也碰见了那个有法力的人,他说只要我丈夫每天黄昏陪我散步,将手掌心贴在我的腰上,就能将生命过继给我。我那时候哪怕有一线希望也要试试,因为我实在怕死,怕死后的黑暗。我,我提出要和他散步,他立刻同意,我要他将掌心贴在我身上,他也立刻同意,我那时还以为他听话,哪知他早知道这么回事,是他主动要把生命给我的!”她说不下去了,痛哭起来。
“后来你不想要他为你牺牲了,所以你再也不肯散步,今天甚至想自杀来阻止他,是吗?”我问。
她点点头:“可惜太晚了,太晚了!他的生命已经和我的生命交换了,我那一撞,将他最后的生命也撞掉了!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明知我是要他性命、却依旧甘心情愿牺牲的人了。”
我无言。夕阳落尽,这世界在黑暗中显得十分孤独。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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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7 09: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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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0)七和弦手机
康力一整天都处在兴奋中。 远在韩国的姨妈回国探亲,给他带了一款最新的彩屏手机。精致小巧的机身已是让人爱不释手,最令人心动的是这款手机的铃音是七和弦的。 相比市面上常见的十六和弦、四十和弦等音阶和弦手机,这款手机的铃音更加纯粹而清灵,重音低沉震撼而高音尖利激昂。机中原有的《引子与回旋》和《雨滴》等铃音一响,犹如天籁之音,闻之在前,忽焉在后。听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康力乐得合不拢嘴。
美中不足的就是和弦铃音太少,而这种稀有铃音在网上又无处可DOWN。康力坐在回家的地铁里想,忍不住就又打开手机倾听。轰鸣的列车杂音仍然不能掩盖铃音的优美,车厢里的人都不说话了,纷纷顺著铃音来源扭过头去,用钦羡的目光望著康力。
不知道为什么,列车突然临时停车了,风扇停止了转动,轰鸣声慢慢消失了,灯光也逐渐灭掉。黑暗的车厢中只听到萧邦的《雨滴》淅淅漓漓滴滴答答,如万千的蚕噬食著桑叶,细细密密琐琐屑屑。想到外面绵绵的秋雨,人们都感到一阵寒意,有人在黑暗中大声说:“别再玩手机了!”
康力吓了一跳,赶紧把手机关了。铃声停止的一刹那,灯光都挣扎著亮起。列车也喘息了一声,开始重新启动,风扇开始转动,一股隧道的腐气直冲人的鼻孔。车里的许多人都咳嗽了起来,许多人脸上露出难受的神情。
列车在复兴门那站缓缓停靠了站台,车厢里很多人都忙不迭地走了出去,康力身边的座位也空了下来,有一个人在外面的人还没有进来之前坐到了他的身边。门外的人很快冲进来找座位,有一对情侣匆匆跑了过来,女的在那人身边坐下后男的也凑过来挤。
康力和身边的那人愤怒地看著他,他却浑然不绝。那人伸手去推男子,不想让他挤进来。男子被激怒了,摆出战斗的姿态回身盯著康力。无奈之下,那人向康力笑了笑,朝康力这面挤了挤,四个人终于将就著坐下了。那男的坐下之后还恬不知耻地看了一眼康力。完全不管中间的那人被挤得只占著二十多厘米的空间。
那人看著康力手中的手机说:“我也有一个这样的,你肯定也找不到新铃声下载吧?”康力点点头,那人拿出一个手机,样子果然和康力的一模一样。那人打开手机寻找著,说:“我倒是有一个自编的多媒体铃音,你看看,要是喜欢我就发给你。”他把手机放到康力的面前。
屏幕上是一个小男孩在那里扭舞,他的舞姿透著那种孩子特有的笨拙。那铃声却很一般。只是音符的简单组合,透著一种说不出的单调与空洞,尤其是那沉重的低音“迷”,总让人的心无由地一颤。旋律倒还称得上是通畅,只是织体一点也不丰富,又特别短,来来去去的让人心里烦躁。康力在心里想著如果公司的那些姑娘们,看到这个跳舞的小男孩时,一定是惊喜交加的。于是忍耐了那粗糙的音乐,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那人。
车到公主坟,那人艰难地从康力和那男子中间抽出身体,排在队伍末端走出了车厢,还不忘回头向康力笑著说:“再见.回到家里吃过饭,康力一边上网一边焦急地等待著那人的短消息。然而直到他失望地躺到床上,忿忿地咒骂著那人的无信,手机依然没有反应。临睡以前,康力准备关机,想了一下却没有。十二点钟声响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康力被惊醒,迷迷糊糊地抓过手机。上面有一个短信标志。难道是那人发过来的?康力心中想著,手指就按了阅读键。
黑暗中手机焕发出夺目的光彩,在康力的脸上或蓝或紫地明暗,看上去诡异万分。那小孩子咧著嘴开始舞动,那铃声也随著潜入了黑暗。白天听来艰涩的音乐,在黑暗中听来味道完全变了。它好象是黑暗的声音,又好象是夜晚的音乐,在寂黑中潺潺流淌。带著三分桀骜不驯的痛苦、三分撕心裂肺的绝望、三分孤苦伶仃的忧伤和一分彻头彻尾的疯狂。十分无助!!!康力听著这声音,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许多以前的事情。小时候被同学欺负无力反抗、高中没有考上大学受尽羞辱、两年没有工作低著头做人、找过的女朋友都吹了没钱结婚、在这欲望的社会中存活艰难无比等等都浮上心头。
他低头看那屏幕,舞动的小女孩在逐渐长大,幼稚、青春、窈窕、丰满、成熟、稳重、衰老、干瘪、萎缩、死亡、腐烂、最后屏幕上只有一具骸骨在那里丑恶地扭动,而且那脸上还有著和孩子一样的笑容。音乐已经到了高潮,一阵阵激越的七和弦迎合著康力的心脏跳动,而且引导著他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他已经无法平静自己的心情,他打开床头灯,灯亮的一刹那他看到那个人的脸在墙上笑,并慢慢从墙壁中走出,笑著对他说:“早说过我们会再见的!远处的变电箱中闪出一阵火花,整个小区一片黑暗!落在地上的手机屏幕上,舞者消失不见,只有一个一个的字依此出现:“《黑暗的祭祀之曲》,所有听过这首歌的人都必须献出自己的生命来祭祀黑暗,并且永远为黑暗寻找下一个倾听者。“铃铃铃---------闹钟一阵狂鸣。康力从梦中惊醒,急急洗脸,刷牙。背上包就直冲地铁站。直到上了车他才松了一口气。车上已经没有座位,他只好呆呆地站到那里。喧嚣的车厢中突然响起了七和弦的铃声,康力看了看自己的手机。没有来电。他循著声音的方向望过去。
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手里的手机和自己的一模一样。他父亲坐在旁边看报纸。
列车突然停止了,风扇停止了转动,轰鸣声慢慢消失了,灯光也逐渐灭掉。黑暗的车厢中只听到萧邦的《雨滴》淅淅漓漓滴滴答答,如万千的蚕噬食著桑叶,细细密密琐琐屑屑。想到外面绵绵的秋雨,人们都感到一阵寒意,有人在黑暗中大声说:“别再玩手机了!铃声截然而止,一刹那,灯光都挣扎著亮起。列车也喘息了一声,开始重新启动,风扇开始转动,一股隧道的腐气直冲人的鼻孔。车里的许多人都咳嗽了起来,许多人脸上露出难受的神情。车到复兴门了,许多人下了车。那父子俩身边的座位空了出来,趁外面的人还没进来,康力大踏步走过去,在那小孩子的身边坐下。蜂拥而入的人群中有人直直朝康力身上坐下来,康力连忙推了对方一下,那人愤怒地转过头来责备那孩子。
康力内疚地向那孩子笑笑,朝孩子挤了挤。让那人将就坐下来。也不管自己被二人挤得只占著二十多厘米的长度。急急掏出自己的手机同那孩子说:“我也有一个这样的,你也找不到铃声下载吧?”“再见!康力站在车厢门口对那孩子说。孩子向他挥了挥手。转头对爸爸说:“刚才有个叔叔说晚上给我发七和弦铃声。”“哪个叔叔?”父亲没有抬头,依然用心看著报纸。“长得好象他啊!孩子的手直指报纸上的一张新闻图片。“昨晚,在本市某小区内,发生大规模断电现象。经查。系小区居民康力心脏衰竭而亡时,扯断电线导致短路。这是本市近期第十三位因心脏衰竭而死亡的居民,本报将继续关注.
牢记:不要告诉陌生人你的手机号码!不要在地铁上和别人抢座!当然,最好不要买七和弦手机!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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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7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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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7 10: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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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1)午夜劫案
关上出租车门时,我隐约觉得司机冷冷的笑了一下。
“去华都酒店。”我望了望窗外黑漆漆的街道。司机缓缓的点了一下头,启动了车子。坐在车子的后排,我无法看到他的面孔,从背影看,他不高,偏瘦,头发乱乱的,象是很久没有打理过,在观后镜里能看到他的额头,有些发青……
凌晨两点的市郊很冷清,几乎没有别的车辆,车前挂着的小铃铛不时发出清脆的声音,在马达沉闷的伴奏下显得分外的响亮。我半睁着眼睛,枕着靠背养神,猛然,我发现司机正从观后镜中直直的瞪着我!他的双眼离得很近,眼里红红的似乎步满了血丝,在镜中显得分外骇人,惊得我顿时毫无倦意,直挺挺的坐了起来,而他也立刻把目光转向了前方。车里的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安静的让人窒息。
“放点音乐吧。”我故作平静的提议。
他没有做声,只是麻利的拿出了一盘磁带,放进了车里的录音机。
我注意到他的手很苍白,指甲黄黄的,仿佛枯萎了一般……
那是一盘女歌手的专辑,我忘了她叫什么,不过那些歌曲都似曾相识,旋律是抒情而又平缓的,这让我的感觉稍微好了一些,绷着的神经也放松下来。
大约是第三首歌唱到一半,磁带里的女声突然尖叫起来,叫得我毛骨悚然,面如土色。尖叫声过后,女声变得断断续续,发出很古怪的声音,如同在水下呻吟,然后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我听清楚了!那个女人在说:“我变鬼了……”
听清楚那声音的同时,我望向前座的司机,他又透过观后镜直直的瞪着我,红红的双眼似乎还带着笑意!我的目光慌乱的移到右前方的出租车服务监督卡上,雪白的卡片上,写着一个“冥”字!再看窗外,车子不是驶向我的目的地,而是开在山路上!
“你想干什么!”我一拳头砸在阻隔司机和乘客的铁栏上,震得铁栏子嗡嗡做响。
他没有回头,用沙哑而又沉沉的声音对我说:“你不用害怕,我并不想伤害你,我家里有妻儿老小等着我养活,只要你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下,就可以走了……”
“你这样做难道不怕被抓吗?你被抓了,你家人不是更活不下去了?”
“不会的……”他猛的刹住车,慢慢的转过头来,我终于看到了他的面容,苍白的如同一张纸,左边的脸血肉模糊,右嘴角上凝固着一条血丝:“几个月前的车祸里,我已经被撞死了……”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然后,露出了诡异的笑容。他一下子楞住了,显然我的反常表现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这么说,你也是鬼了?”我慢慢的逼近他的脸,一丝血红色的液体也从我的嘴角溢出来,一颗一颗的滴在车座上:“嘿嘿……我可一直在找你啊……”
瞬间,我从他的眼里捕捉到了恐惧,血肉模糊的脸孔在车灯下抽搐着,然后他大叫一声,一把推开车门,就往外跑去……
我也毫不迟疑,跟着出了车,从怀里掏出手枪,对着他大喊:“不许跑,再跑我就开枪了!”
他乖乖的站住不动了。
我一边用左手擦去了留在嘴边的红药水,一边还在为自己刚才的表演暗暗得意,我们队近期已经接到了两起报警,说有人扮鬼进行抢劫,于是我们布下陷阱破案,还决定以牙还牙,吓吓劫匪。
“01,01,案犯已经落网,请速来接应,案犯已经落网,请速来接应。”我一边用枪指着他,一边通过领口的对讲机向总部报告。然后,我拿出手铐,象他呵斥道:“转过身!把手抱在头上,慢慢走过来!”
他慢慢的转过身,用奇怪的表情看着我,然后笑了:“你不是鬼捕,你是人,哈哈哈哈……你看,你不会这个……”他双脚渐渐离开地面,然后面露凶光朝我飘来……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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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7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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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2)老板...我要买粥
T市凌晨两点四十五分从华西巷中又传出了叫骂声音,附近民众都以习以为常的,并不以为意,但是追查声音来源以後,民众的反应却不一。有三十七%的民众想追查真相,当然受害者本人也是其中之一,但是剩下的六十三%的民众却对此话题避而远之,尤其是在这阴气逼人的鬼月里。
在大家不愿多谈的状况下,也有些铁齿年轻人说了出来。事情是这样开始的,四个月前开始,每到半夜就开始会听到有人大叫说见鬼了,如果有人仔细的看了表以後,会发现时间如此的吻合,好像是历史从演一般。华西巷是T市最有名的观光夜市,窄小的街巷中间,伫立著无数的街边小贩在此做生意。但是有的小贩生意十分不好,或许是景气的影响,又或许是传说不断、鬼影踪踪的原因,老板《金大元(假名)》只能延长营业时间来弥补生意的损失。
老板金大元跟老板娘何丽珠轮流开著店铺,应为下午时候则由老板娘照顾著,老板则十二点去跟老婆会和,一点半老板娘才会骑摩托车离去。每天两点以後都是超过正常的睡眠时间,所以会特别的想睡,金大元靠著小电视来渡过时间,虽然深夜电视都是颇为无聊的重播著,又不时的拨放著僵尸电影或是所谓的鬼片。
金大元在认识的朋友之中,人人都称他为金大胆,他本人当然也颇为得意,深夜中看著鬼片顾著广东粥的摊子时候,突然的背人拍了一下肩膀,当然也被吓了一跳,因为人吓人可是会下死人的,嘿,鬼吓人死不死还是其次呢!金大元转过身看了清楚,原来是一对年轻男女情人骑著一台50CC的速克达来买宵夜,还嘻嘻哈哈的笑闹著,老板手脚利索的煮了两碗鱼片粥交给他们,很快的就交易完成了。
有人问,鬼长的什麽样子,老实说这就是要问你,想看生相还是往生相了。当然有阴阳眼的人却是要习惯著,有时候有时候它们会让你看看正常的生相,又时候又会用往生相对著你。金大元的运气是颇洛un的,收完两碗鱼片粥之後看到转角有一个骑脚踏车而来的年轻女子,金大元看了看表两点四十分了,也要准备收拾摊子休息了。
金大元才刚刚把电视关掉那女子就说“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那女子说完话很快的拿钱给老板,金大元当然不会放著有生意不做了,收了钱就煮了一碗让这位小姐带走了。煮一碗粥的时间并不用多久,可以说是三分钟就可以煮成一碗香喷喷、热腾腾的粥,金大元一心只想早点收拾回家,对那小姐的印象也完全不深刻,更可以说连那小姐的长相衣著都没任清楚。
老板满足的摸摸一般商人习惯用的霹雳带,点算著今天的收入,主要是一张一张的百元千元纸钞,然而硬币是存了一段时间才拿去换。在老婆每次的抗议说中,老板今天却不是先点算纸钞,而是拉开零钱筒一看,不看犹好,看了心中发毛的大骂了几句就收摊了,金大元看了看表──两点四十五分,这个时间也是恶梦的开始。稍微知情的人都可以猜测到老板到底收到了什麽东西,纸钞?对在零钱筒中拿出了不是硬币,而是纸钞,通用於冥界的冥纸。
金大元虽然满肚子的不满,但是因为中国人的传统,对於一般的鬼魅事物还是会有所禁忌的。金大元稍微知道了,有个女鬼天天来买粥的时候,原本是十分铁齿的一个人,转而变而和气的人,因为一个做生意的人总是不想天天都收到冥纸的东西吧!更是出於好心肠的老板娘建议,每天两点四十分之前就先煮一碗热腾腾的瘦肉粥装带,放在防边的小桌子上。久而久之,那位鬼小姐也没有再拿『钱』买粥了,转而接受金大元的好意,每天两点四十分就会取走小桌子上的瘦肉粥,决不干扰到金大元。
或许因为金大元夫妻的善心关系,生意越来越好,把广东粥卖出了名堂,让各大电视媒体争相报导著,老板只是对著摄影机说“谢谢奶,两点四十小姐。还有谢谢各位客人的关照,谢谢。”大家问著两点四十小姐是谁,金大元夫妻俩人都是绝口不提的。因洛u酗F点钱之後俩夫妻就打算换个比较热闹的地区卖粥,有个刚正在读书的大学生知道了就立刻跟金大元俩夫妻交涉著顶让铺子的问题,金大元夫妻当然是很愿意啊,但是千叮万嘱的告诉这个年轻人说“你要记住,在铺子旁边摆个小桌子可以利於你发财,但是每天凌晨两点四十分之前要煮一碗粥放在桌上,有人会来取走的,记住不要收钱。如果可以答应这一点,我们夫妻就把铺子顶让给你。”这位年轻人叫光仔,正所谓要钱不要命,光仔好不容易可以顶下出名的铺子,器材也一起买了起来,想说这是个福位,自己总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因为光仔一直在想著自己的锦绣前程把小桌子的事情给望光了,并未照做。
光仔很快的就开张了,很多客户并不知道换了老板一样的来光顾著,光仔只是称说自己是替父亲埙uㄤ A又到了凌晨两点四十分,依然的从街巷中有一位骑著脚踏车的女子逸了过来并且开口问“金老板在吗?”光仔当然是非常不耐烦的回了一句话说“他不做了,这摊子顶给我了,你要买什麽就跟我说吧!”光仔连这小姐的长相都不看一眼的K著书,那小姐很快的说著“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然後就把六十元的零钱给了光仔,收了钱光仔也手脚利落的煮粥给这位小姐,装袋以後光仔才想到,对客人不太礼貌,可能最近面临被当边缘,精神跟脾气都很差,尤其是深夜时刻。
光仔想跟客人好好打声招呼台起头来看这位小姐时候,却没看到半个人经过,心中想著“反正有收到钱就好。”光仔看到已经没什麽人往来了,正在点算今天的收入,一百、两百......,一直算到两千四百元,心中很开心,果然是一个绝佳的好摊位尤其是晚上十点以後的子时,到两点半之间客人络绎不绝的,赚进大笔收入,快乐的收起摊子回家了。
之後每天夜市开张以後光仔都充满期待的拿著书在摊子上看著,晚上十点之前的客人都非常零星的一碗或是两碗。只有十点之後的客人开始都是整数的买著,六碗、六碗的买,甚少收到零钱,所以光仔几乎不用找零,变成习惯的不看零钱筒,只有每天晚上有一个小姐会在固定时间的来买瘦肉粥,而且都是拿零钱来买。起初自己没啥感觉,直到一个月过去以後,要跟货商结帐身上却把赚来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就随手抄来零钱筒来看,全部都是冥纸,光仔吓的把零钱筒丢了出去,一屁股的坐在地上,痴痴呆呆的一会儿。
光仔稍微镇定之後有点结巴的跟货商说明天再来一趟把钱给他,今天忘记带货款,一直鞠躬道歉著,货商看光仔年轻人长的老老实实的就同意明天再来收一次货款。光仔开始从极度惊吓转成恨,开始在摊子前面挂著某某大师开光的八卦镜、铜钱和护身符等等。光仔下定决心的要让这女鬼尝尝苦头,时间地点依然一样的,那女鬼也出现了,只是骑著脚踏车站在街巷转角说著“老板...我在买粥,一碗瘦肉粥。”光仔有看到这女鬼骑脚踏车的伫立在街巷转角,并且听的一清二楚的,但是就是不理这女鬼,不到几分钟那女子的声音消失了,光仔也松了一口气,知道这些八卦镜等东西是有用的,以後也不会在收到冥纸了。
光仔出奇的大胆,当然在同学之间也传说也不少,渐渐的大家都叫他光大胆,当然光仔也是很神气的接受这个外号。然而挂上了八卦镜、铜钱等东西以後生意反而一落千丈,很多客人问说是撞鬼了吗?光仔只是说这是讨个吉利而已,从挂八卦镜的第二天开始,每天两点三十分光仔就浑身的不对劲,因为客人变得很少的关系,巷子里特别的安静,光仔只是觉得有人正在瞧著自己,但是左看又看就是看不到有人在。旁边的摊子早早就收光了,大约都是做到一点半左右,两点之前会离开,光仔因为生意变差的关系坚持要开到四点,或是通宵。
光仔起初不以为意的以洛u灾v因为那个女鬼心中有了阴影,所以念心理学的光仔常常会暗示自己有幻听,更解释著说,这世界这麽大无奇不有,有鬼也不稀奇啊!反正一物克一物。挂上八卦镜的七天之後,那女子又出现了,诡异的笑著“老板...我要买粥,瘦肉粥一碗。”但是光仔一然装做没听见一样的,光仔开始看表,两点四十分,心中一凛的想著“怎麽每天都是两点四十分啊!”因为光仔这麽想著突然街巷转角的女子狠狠的说“因为我要买粥。”
光仔更是受到惊吓的慢慢用眼角看去街巷转角处,那女子依然是说著“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这恐怖的声音一直在光仔的耳边出现著。光仔的惊吓程度更到达了临界点歇斯底里的大叫著说“我不卖!我不卖!不要来找我!”突然手表从手腕上脱落掉落地上,哔哔声的叫了起来,光仔顿时发现到那买粥的声音消失了,把那名贵的电子表给带回手腕上,一看时间两点四十五分十五秒。
光仔虽然有想要继续卖粥给那女子,但是出於对那女子的极度恐惧,所以每晚都打电话报案告诉警察有一个女子天天骚扰自己做事情,时间很固定的站在街巷转角处,一直的说著“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的话。警察也猜到了是什麽事情,因洛u陶⑷蚺]只能按照时间去巡逻看看而已,今晚,天空上并没有月亮,华西巷中的光仔广东粥摊位也冷冷清清的,警察也身穿便衣的到光仔广东粥埋伏著,背对著那女子老是出没的巷子并且用D8拍著街巷转角处,方便监视和搜证。
那警察名叫马哥,是警察局中的老大哥,见过不少离奇的案子,所以带著一个菜鸟来吃广东粥,菜鸟叫做小蔡。当然是假装吃粥,真监视,菜鸟很紧张的看著自己的D8,因为一台拍著巷子,一台拍著光仔。马哥为了让小蔡『实习、实习』就让小蔡监视著巷子口,马哥则是被对著巷子。
今天光仔也因为有警察在旁边,所以很放心的看著书,但是却不敢在带手表了。人称光大胆,这名头却是荡然无存的,光仔也虽然没带手表,但是也知道时间差不多到了。凌晨两点四十分,马哥的D8突然的哔了一声,光仔明显的被吓到,一手抓著护身符慢慢的往转角处看去。但是大吃一惊,没有任何人,心中稍微放松的放下了护身符。
只听到马哥这时候说了一句话“老板...我要买粥,一碗瘦肉粥。”今天连半点鬼影都没看到,心中尽是放心,转而对背对自己的马哥说“警察大人,马上好,以後你吃粥都免费。但是希望你天天这时候都来坐一坐、转一转好吗?”马哥没有立刻回话,光仔很快的把瘦肉粥装袋放在马哥桌子前面。
光仔没有往坐处马哥看了过去,突然马哥脸色变的诡异,脸上挂著一种诡异的笑,缓缓说著“我~不~是~每~天~两~点~四~十~分~都~有~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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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4: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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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粥的很恐怖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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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7 10: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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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3)深夜半两点镜中人!!
我很寂寞,所以我上网。
那天,有陌生人给了我一个奇怪的网址。
我从没见过那样的网页,整个界面只有一种颜色,全部的黑色制作,甚至连背影闪烁的特效都是黑色的光!
简单却神秘的似有万千不为人知的玄机,深深的黑色壁纸衬着浅浅的黑色文字:半夜两点,对着镜子里的人许愿,那么愿望就会实现!很灵,不信你可以试一试!
切,故弄悬念,我不以为然地关了窗口。这准是哪个无聊的人用来骗取点击率的拙劣伎俩。
这阵子工作不怎么顺心,我被接连退掉好几份订单,几乎每天都要被老板骂。人啊,都TMD是势力眼!
郁闷之余,我在家里不可避免地喝高了。
昏沉沉地不知睡了多久,直到尿急才从床上爬起来,头痛的要命。看看表,都已经凌晨两点了。
突然,我想起了那个用黑色涂抹的玩笑,浑身不禁一颤!睡意全无。半夜三更照镜子,不管里面是什么都够渗人了,可转念一想,怕什么呢,白日没做亏心事,夜半何惧鬼叫门?况且,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从不相信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此刻试试何妨?全当用科学实践驳倒危言谬论。
紧张地走向客厅大镜子,然后我看到——里面先是暖昧而庞大的黑暗,既尔摇摇走近一个白衣女子,披散长发,面色苍白,乱眉小眼,塌鼻扩唇,丑得吓人!
没错,那个人就是我。
因为这个原因,我没有朋友,工作也受到很大影响。都说老天是公平的,一个有缺陷的人往往会有超乎常人的某种特能。但我却例外,也许我是老天打嗑睡时的产物吧,忘了付予我美貌之外的气质与才华。
愣愣地看着镜子,足有一分钟,里面还是我,跟平常没什么两样。呵呵,好傻,我竟然如此无聊,不觉间哧哧笑出声来,并指着镜中的自己说:我希望你能变漂亮!
一股酒劲儿冲向头顶,好困,继续睡了。可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背后突然发出一声幽幽的唉息,就像深宫怨妇的咏叹,朦胧又清析地令人毛骨悚然!我吓了一跳,飞快打灯,亮如白昼的屋里一切都是我熟悉的样子,并没有什么异常。可是刚才我分明听到有一个人在叹气。难道是镜子?我不敢再看,惊惶失措地点亮所有电灯,把自己锁在卧室里,大声数绵羊数着数着,便晕晕地睡着了。
早上醒来已经快九点了,不好!迟到了,看来今天又要被骂了,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急匆匆赶往公司,做好一切挨K的心理准备。没有想到,老板一见到我,就像没事儿似的给了我一份文件,要我在下午会议之前整理出来。莫名其妙的一路走来,同事们竟微笑着与我打招呼道早安,这是我以前根本没有享受过的殊荣,怎么大家都变得奇怪起来?忽然,我想起镜子的事,难道我真的变漂亮啦?回到办公室,偷偷拿出化妆镜。没变化啊,还是八字眉,瘦刀脸,还有来不及洗去的眼屎。我还是我。依旧丑陋和寂寞。
接下来一段忙碌的日子让我很快从情绪的低谷中走出,并逐渐忘却了那个许愿的夜晚。
后来,我接受老板的建议,去医院做了整容
漂亮以后的我非常开心,工作也渐顺利,轻松地签了很多大买卖,升迁自然理所应当。
在庆祝我升职的派对上,有个刚进公司工作的女孩地神秘兮兮地说:“我看过一个网页,很恐怖,全是黑色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半夜两点,向镜子里的人许愿,就会实现!”我心里一颤,身体像被电击一样呆住了,猛然想起夜晚那声神秘离奇的叹息,忙问:“你试过吗?”她连连摇头:“我可不敢,太吓人了!”另一个迷信的女同事接道:“不能试,听说,半夜照镜子,一分钟之后就会看到自己的遗容!”我故作镇定的摆摆手:“怎么可能,别信别信,吓唬人的深夜,不用工作的时候,我很寂寞,所以我上网。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客厅突然传来一阵诡异的磨擦声,好像是金属划在玻璃上的声音,尖锐刺耳。我以为家里进了贼,拿着手机准备报警。可到客厅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连桌椅*放的位置都没有移动过的痕迹。
怪声刹然消失!
我瞬间意识到什么!慢慢地转过身——
硕大的镜子里面,先是暖昧而庞大的黑暗,然后摇摇走近一个白衣女子,披散长发,面色苍白,乱眉小眼,塌鼻扩唇,丑得吓人!她哧哧的看着我笑,然后指着我说:“你真的变漂亮了!”接着,镜子的平面竟探出一只苍白的手!艾艾伸向我的脸。她停了笑,幽幽地发出一声叹息:“我好寂寞,你来陪我吧!”
我本能地发出震彻肺腑的尖叫,整个人跌倒在地,汹涌的恐惧淹没了我的呼吸。如此轻易地吞噬我,是茫茫无尽的黑暗……
很久了,没有人再尝试。
直到有一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哭着来到我面前,凄凄的表情令人心痛。她说,为什么他要走呢?我是真的很爱他,我希望他能回到我身边!说着,她把脸埋在手臂里泣不成声。我好想安慰她,但我不能,因为我只是一面镜子。冰冷的狞笑爬上我的嘴角……
你有想要迫切达成的愿望吗?嘿嘿,来找我吧!
半夜两点,你会在镜子里看见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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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7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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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4)死者的讯息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沁芳终于在离家很远的城市找到了工作,孤身一人来到公司。公司管吃管住,生活上倒也没什么。只是她初来乍倒,举目无亲,没有熟人,在办公室又和同事话不投机,每天下班后只能脚步沉重地回到公寓,叹着气脱下丝袜。邻居?是很难培养深厚情谊的。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太快,邻里之间见个面都难得,见了面也只是点点头打个招呼。“远亲不如近邻”,早已成了一句空话。沁芳总是晚上一个人在黑暗中叹气:“好寂寞啊。”
星期日是上班族的节日,对沁芳来说却不是如此。没有朋友的她只能打扫打扫卫生,购购物,再孤独地看看电视。
她把被单晾在阳台上,专注地掸去上面的灰尘,想着晚上它就会有阳光的味道了。偶尔一偏头,看见隔壁的阳台上有一个美女也在晒衣服。她很惊讶:她住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发现隔壁有人住呢。隔壁的门一直锁着,她还以为是座空房子呢。
沁芳凝视着那女孩。她不仅很美,还很高雅,看起来也很温柔。女孩晒完衣服就回屋了,没有向这边看一眼。沁芳看着她回屋,忽然有了种强烈的想和她作朋友的欲望。
她向管理员打听住在隔壁的是什么人。没想到管理员很惊讶:“你隔壁有人住吗?”她更惊讶:“你不知道吗?”“准确地说是不清楚。”管理员往嘴里丢了块巧克力,慢吞吞地说:“有钱人的事,我们管不着。”“什么意思?”沁芳皱起了眉头。管理员继续慢吞吞地说:“以前那个房子里住着一对夫妻。后来男的发财了,另买了一套房子,就和妻子搬离了这里。不知为什么,他一直没把这房子处理掉,还每月交着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咳,只要他交钱,我们哪管他这房子是做什么用的?”沁芳撇了撇嘴,很失望。没想到她竟是只金丝鸟。自己还想和她作朋友呢。真傻瓜。
说来也奇怪,以后的一星期,她几乎每天都能看到那女孩。虽然知道她的行为很可耻,但看到她时就是对她鄙夷不起来。她是那么的高雅,一看就是品行高尚的人,实在无法和傍大款这种可耻的行径联系起来。
她每天都在晒衣服。她怎有这么多衣服洗啊晒啊!咦?仔细看看,她每天晒的都是同一件衣服。这件衣服却从没见她穿过。奇怪。每天都把干净的衣服再洗一遍,有病啊?
有一天,出于好奇,在那女孩回屋之后,沁芳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她晒的衣服。那是件雪白的连衣群,随着风轻轻地摆动,好像天使的翅膀。一阵强风吹来,连衣裙剧烈地抖动起来,挡住了阳光,沁芳眼前一暗。忽然连衣裙出现了大片大大片的血迹,血迹是如此地多而密,简直就是一件血衣!“啊!”沁芳惊叫起来,用手捂住眼睛。
等她战战兢兢地透过指缝向外看的时候,那件白衣还是白得像天使的翅膀。是幻觉?她狠狠地揉了揉眼睛。也许是看太阳太久了出现视觉幻象了。她这样告戒自己。可还是不由自主地对隔壁的女孩产生了怀疑和恐惧。
一个星期后的一个晚上。沁芳躺在床上,大睁着恐惧的眼睛。这一星期来,每天晚上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件血衣,怕得睡不着。
今天她又是熬了好久才睡着觉。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咚”的一声响起,把她从睡梦中惊醒。“咚!咚!咚!”一声声地从隔壁传来,震得她心惊肉跳。她仔细地听,好象是剁肉的声音。很用力的剁肉!
她把被子紧裹在身上,又气又怕:“半夜三更剁肉?她到底在干什么啊!?”
之后每天晚上她都能听到隔壁屋子传来剁肉的声音。而且是晚上十二点准时开剁。她被这声音惊扰得几乎要崩溃,可始终没有上门去叫她停止这种行动。不知从何时起,她对隔壁的女孩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她害怕再见到隔壁的女孩,特意把晒衣服的时间错开,避免再在阳台上看到她,偏偏又在晒衣服的时候和她狭路相逢。她又在晒她那件连衣裙了,朝沁芳笑了笑:“你好。”竟然主动和她打招呼了。沁芳只好回笑,嘴角僵硬。她把目光移向别处,寒暄着说:“今天阳光真好啊。”“是吗?”那女孩笑了笑:“可我身上还是冰寒彻骨呢。”沁芳一愣,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转向她,忽见她的面孔变得青紫,肌肤也变得干瘪,身上结了一层白霜,竟象在冰块中冻了很久一样!她晒的那件连衣裙又变得血迹斑斑!
“啊——”沁芳瘫倒在地。她的脸已经没有血色。她鼓足勇气,揉了揉眼睛再看对面阳台时,发现那女孩和那件连衣裙都已不见了。她连滚带爬地跑回卧室,“砰”的一声把门关上,背靠着门,心突突乱跳。冷汗一股一股地流下来。那是什么?鬼吗?
沁芳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那女孩是鬼,但她告诉自己不可能。人在面对无法面对的恐怖的时候,总是倾向于否定它的存在。她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说她只是过度孤独而对身边环境产生恐惧,因此看到了幻象。很符合逻辑。医生给她开了药。她吃了之后原本的焦虑不安都消失了,晚上也再也听不到剁肉的声音。她的心里又平静下来。
一连几个星期都平安无事。沁芳越发相信那是幻觉。恐怖的记忆渐渐淡漠,她又开始用心打理自己的生活了。每个星期五的晚上都是她慰劳自己的时候。
她会做出一桌丰盛的大餐,一个人吃个干净。
她漫不经心地打开冰箱,想着今天的菜色。一股寒气喷到她的手上。她没有在意,冰箱里总是有冷气的嘛。可是今天这股冷气丝毫没有以前的清爽感觉,竟是毛茸茸的让人心里发毛。接着,一只冰凉的手搭在了她的手上!
她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低头一看,竟见冰箱的冷冻室里蹲着一个赤身裸体,浑身乌紫的女人,一只腊肉颜色的枯瘦的手正僵硬地伸着!看她的脸,竟是隔壁那女孩!冰箱里的抽屉和蔬果都不见了!沁芳感到一阵眩晕,“砰”的一声倒在地上。摔得好痛,但马上弹跳了起来,后退了几步,定睛再看冰箱时,却发现抽屉和蔬果还好好地在那里,哪有什么女人?
“是幻觉,是幻觉,”她不停地告戒自己,强作镇定地从冰箱里拿出猪蹄,放到案板上剁。因为她的双手都在发抖,所以她每次下刀都很小心,生怕剁到了自己的手。一刀,两刀……就在她准备剁第三刀的时候,赫然发现自己剁的竟然是一只断手!
“砰”的一声菜刀落地。沁芳的心脏一瞬间僵硬了,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过了好久她才醒过来,深吸了一口气,费力地移动僵硬的脖子,再看案板时,却看到案板上只有一个被剁成几块的猪蹄。
“果然是幻觉!”她咬着牙冲进卧室,翻出说明书,增大了药量。她不能再让自己被幻觉迷惑了!
也许是加大药量的关系,一连几个星期她再没有看见过异常。果然是幻觉嘛。她宽心了许多。这个周六给自己买了个牛排,准备煎了吃。她哼着歌儿打开冰箱,拿她最喜欢的牛排酱。
“骨碌——”一个东西滚到她的脚边。她的身体在这一瞬间僵硬,全身的血都涌到了头上:她的脚下,赫然是一段蜡肉颜色的人的胳膊!冰箱里……竟塞满了人的尸块!都现出蜡肉的颜色,似乎已在冰箱里冻了很久!头颅上的面容依稀可见,又是隔壁的女孩!
“啊——”她发出惨绝人寰的尖叫,倒退了几步,双腿一软倒在地上。“咕碌碌——”尸块滚出冰箱,散落一地,蠕动着,像有生命似地移动起来!它们互相靠拢,拼接在一起,渐渐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尸体抽动了几下,竟站了起来!身上的每一处断口都挂着黑色的血块,每走一步,都有血渣洋洋洒洒地向下掉落。
沁芳直直地看着它,身体已经完全僵硬。手脚就像被捆住了似地动弹不得,喉咙像被塞住了似的一点声音都发不出。
它走到沁芳面前,弯下腰来,盯着她的脸。沁芳的脸已经成了青紫色。它的眼睛只剩下了白眼珠,眼角和嘴角都有凝固的紫色的血痂。它忽然伸出双手,掐住了沁芳的脖子。
“呃——”它的双手是那么有力,沁芳顷刻间就感到呼吸困难。随着它的双手越收越紧,沁芳的眼前金星乱冒,意识也渐渐模糊,胸口憋闷得似乎马上要炸掉。眼前忽然纷乱地滑过很多影象:血衣,剁肉的声音,冰箱,尸块……
她忽然明白过来,挣扎着,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出来:“我知道了!我会让你重见天日的!”尸体的脸上先是显出诧异,接着露出万分欣喜的神色,“刷”的一下消失了。沁芳瘫倒在地,不停地咳嗽着。
她立即去找管理员,说她看到隔壁有人要自杀。他立即找人砸开了隔壁的门,还叫了警察。她一进门便直奔冰箱,“刷”地一下打开。虽然已预料到冰箱里会是何种情景,她还是呕吐起来。冰箱里面塞满了尸块,是同一个人的。正是她看到的女孩。
原来她就是这家主人的妻子。这家主人发财之后移情别恋,要和她离婚,她宁死不干,这家主人便把她杀了,剁成碎块,藏在冰箱里。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搬了家,对别人就说她和自己一起搬走了。那女孩是个孤儿,不怕有亲戚找上门来。
为了让尸体不被发现,他一直没有转让这个房子。为了让冰箱一直运作,还定期交足电费。她的魂灵一直以不同的方式给沁芳以讯息,希望她能察觉到并为她洗冤。可沁芳就是察觉不了。她等不及了,准备让沁芳和她一起死。幸亏沁芳在最后一刻明白过来。
至于她为什么会找上沁芳,那是因为孤独内向的人心中对友情的强烈呼唤,是最容易招来鬼怪的。不过,她也算是以她的方式给了沁芳一段友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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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7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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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光仔也是的!明明就答应了金大元的条件了,却没有遵守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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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2-2007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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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5)侵占
不知为何,今天的清晨特别吵闹。
我站在阳台上,听见楼下邻居们在无聊闲话。
“你知道吗?昨天疯人院里有个女人逃跑了!”
“怎么可能呢?疯人院看管的那么紧。”
“听说那个女人是翻墙出来的。”
“咳!说真的,在疯人院里,好人也会变神经病!难怪总有人想逃出来。”
我默然梳理着自己的头发,抬眼向阳台对面望去。疯人院的灰墙赫然在目,离我只有十米之遥。我甚至能从灰墙后面的窗户里看见这些疯子们的一举一动。当然,他们也能看见我的举动,只要他们愿意。
疯子的思维是常人无法猜测的。他们构筑了自己的世界,整天游荡在别人深入不了的境地中。陷溺越深,越无可自拔。
我很同情他们。可惜,我帮不了他们。一墙之隔,我与他们,却仿佛隔了一整个世界。
家里突然有了很多令人心烦的事情。孩子要上学,丈夫病倒了,母亲的身体本来就不好。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根本无暇照顾他们。请一个保姆,势在必行。
第二天下午,在我下班以后,母亲带回了一个女人,是保姆介绍所找来的。
她三十出头的样子,容貌还算秀美,手脚也算勤快。每月一千二百元的工资,包吃包住,无论如何都不能算亏待她。
孩子每天上学放学都交由她接送,母亲的生活起居,丈夫的行动不便,我们一家四口的饮食衣物也都由她打理。
一开始,我还有点犹豫,该不该花钱请一个陌生人介入我们的生活。报刊杂志上,不是没有写过一些让人心惊胆战的故事。但是看她做事尚且认真仔细,何况人又老实本份,应该不至于会做出什么伤风败德的丑事。
我渐渐放心,也渐渐放手。
生活里,自从多了她,气氛活跃不少。母亲和孩子对她的好感与日俱增,丈夫也对她赞不绝口。反倒是我,好像被大家忽略了。她竟然有种魅力,可以让人对她信任。
如果家是一个舞台,我无疑正在渐渐淡出。而她,地位逐渐显现。甚至我偶尔让她多干一点家务,母亲就会唠叨起来:“让她休息会儿吧!忙了也有一天了。”
很多家务,我开始要学会重新动手。而不是她,一个被称作是保姆的人。
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要容忍她。因为我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不可能因为这样的小事而请她走人。她在我家渐渐成了主导者,她的一声令下,没有人敢去违背。因为她的理由冠冕堂皇,好听的让人难以抗拒。
想想也罢。为了家庭安宁,为了大家生活都有照料,我默认了她的一切行为。或许我应该学着大度一点,不再计较我在家中退到了怎样的位置。只是有些悲哀,才短短三个月,我竟然还不如一个外来的保姆。
本来都可以相安无事的。
直到那一天,我看见她和我丈夫在床上偷欢。
捉奸在床的故事,我原本以为这辈子都轮不到我身上发生。没想到,他们竟然胆大如此,不顾母亲就在隔壁房间睡觉。
丈夫的身体显然久已康复。这么多日子,她在他身边悉心照料,也许手段高超,也许口舌甜蜜。总之,丈夫背叛了我,与一个保姆勾搭成奸。
她毫不羞耻地侵占我的家庭我的生活,现在连我的丈夫她都不能够放过。一瞬间,我心灰意冷,感觉世界一片黑暗。
若不是我提早下班,不知道何时才能发现他们在背地里的这种丑事。
我疯狂地厮打他们,咒骂他们。我的脑子很晕,我不敢想象,他们在人前,是那样的衣冠楚楚,知书达理。暗地里,他们简直龌龊的可以!
我骂她:“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跑到我家勾引我的丈夫!我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居然一脸诧异:“这里是我的家,他是我的丈夫。你在说些什么?不要再发神经了。”
“哈哈哈哈!你才发神经呢!我们是夫妻,一同生活有四年了。你不要妄想拆散我们!”我快气疯了,她居然说我发神经,居然说她才是他的妻子。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吗?
丈夫同情地看着我,说:“这都是你自己的幻想吧!我们也是昨天刚知道的,你从疯人院里逃出来都快三个月了。母亲当时从街上把你带回来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你就是那个逃走的人。”他顿了顿,继续说,“疯人院的看护马上就要来了,她们会带你回去的。”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你们是不是疯了!我是这里的女主人,我怎么可能是从疯人院里出来的?”我楸住他的衣领,愤怒地咆哮,“你到底在说些什么!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妻子啊!”
“你忘了你以前在疯人院的时候,一直从对面的窗口看我们的生活,你的潜意识里,已经默认了我们和你就是一家人。后来你逃出了疯人院,以保姆的身份来到我家里,却以为自己就是女主人。难道你不觉得可笑吗?”
我瞪大了眼睛,感觉自己快要崩溃。“怎么可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难道我竟然就是那个疯子?”我冲向母亲的房间,“妈妈!”
母亲背转脸,根本不愿见我。她说:“你还是回去吧!家里已经被你搞得鸡飞狗跳了。”
难道我……真的就是那个有妄想症的疯子?难道这里所有的一切真的只是我潜意识里的幻想?幻想自己是这里的女主人,幻想自己的地位被一个保姆侵占,幻想自己沦落为一个可悲的妻子。却原来,我就是这个保姆。却原来,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的痴心妄想。“我是一个疯子!我是一个疯子!”我低低笑起来,笑得泪水横流。
原来侵占家庭的人,居然是我自己。原来我才是一个可悲的疯子。这一切是那么的真实,真实地让人心痛。
我突然冲向丈夫,与他扭打在一起。我的神志开始混乱不堪,果然是发疯的症状,“我不要进疯人院!我不要进疯人院!”我疯狂地喊叫。
一盆滚烫的热水劈头盖脸朝我脸上泼来。一刹那,我的脸皮沸腾绽开,整个五官都扭曲起来。我撕心裂肺地痛叫,双手在烫糊的脸上胡乱抓挠。没有人来帮我,他们站在我身边,冷眼旁观。我杀猪似的大叫,却没有换来他们丝毫的同情。
我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告诉我,疯人院的看护把我带回了疯人院。
两个月以后。
他和她一同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说,母亲生病死了。不知为什么,我的眼角竟然滚下了泪水。想来,我在短短三个月里,和母亲的感情已经无比深厚。
看望的时间转瞬即逝。我走时,听见他们在我背后说着些什么。我没有听真,也许,我根本就不应该听真。真话总是让人冷透骨髓的。
“你看,她真的疯了。我的计划不错吧!”
“当然!她的脸被开水烫过以后,谁都认不出她了。大家都以为她就是那个逃跑的疯子,谁能想到,真正逃跑的那个人此刻就站在我的身边,做了我的老婆呢!”
“为了你,我可是在疯人院里吃了不少的苦。现在好了,终于让她也尝尝做疯子的味道。”
“如果不是你想出这个办法的话,要摆脱她恐怕真不容易呢!”
我没有回头。窗外阳光很暖,我的背脊却很冷。我心里很清楚,疯得人不是我,而是他们。他们已经被贪婪和情欲逼疯了。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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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7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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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6)杂技
·姐姐·
是的。从小她就很优秀。
人长得美,性情亦温柔。
一开始,他们都说我和她一般模样。渐渐的,他们说我没有她的美丽大方。
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明明是双胞胎,我却偏偏什么都不如她。
美丽不如,性情不如,学业不如。就连杂技,都是不如。
进入杂技团这么多年,我除了会转两个铁圈,其他都学不会。
姐姐却不同。她什么都会,什么都好。甚至连团里无人敢练,据说酬金最高的赤脚走钢丝都学会了。
一次出台,一举成名。
她翩翩站在凌空十米的钢丝上,像只蝴蝶,随风轻摇,却绝对不会掉落地上。
无数只镁光灯,无数声惊叹。雷鸣般的掌声,摄像机不停放大她的脸,那么自信,那么骄傲。
我和父母坐在台下,父亲的掌声尤其热烈。母亲埋怨地望着我,仿佛在责怪我为什么没有上台表演。
我静静坐着,一动不动。心里像结了冰。
我上台能干什么?做她的助手还是扮演一个小丑博得众人一笑?
从来我都不是得宠的一个。那么好吧!把所有的荣耀都给她好了。她是我的姐姐,同胞的姐姐。她应该得到所有的宠爱和光环。我是多余的,卑微的,渺小的。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她的精彩。
为什么要生下我?既然有了她,为什么还要生我出来?既然生我出来了,为什么偏偏又什么都不给我?
我好恨!
从此,她就是杂技团里的明星。教练不再恣意打骂,团长也不再苛刻工资。
她变成一个天使,闪耀着令人炫目的光环。
而我,逐渐退到了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默默清理伤口。
绿叶的悲哀,我无权选择。
爱她吗?亲生的姐姐,同胞的血脉。从小一起长大,喝一口汤,睡一张床,怎么会不爱?
恨她吗?如果不是有她,我在黑夜里就不会落泪。如果不是有她,也许我可以快乐一点。她是我自卑和痛苦的源泉。有她在,我永远只是一个败兵。
我轻轻打开那只带锁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一瓶药水。
对不起,姐姐,只能怪你太优秀。对不起,姐姐,我无法再忍受你那得意自负的眼神。对不起,姐姐,走钢丝的杂技从此与你绝缘。
我拿着药水走进姐姐的房间。她正在梳理头发。
“姐姐,你试试这个。”
“这是什么?”姐姐绕有兴趣。
“一种胶水。把它抹在脚底板上,走钢丝的时候,就不会摔下来。”
“你试过?万一脚粘在了钢丝上,路都走不了怎么办?”
“不会。这是我托国外一个朋友专为你设计的。防止你脚底打滑,但绝对不会影响你走钢丝。”
“真的有那么好?”
“要不你先试试。不好就不用。”
“那我试试。”
我和姐姐来到屋后的小院子里。她抹了一点药水在脚底板,然后轻轻踏在一根凌空半米的钢丝上,那是她用来练习步法的道具。
“怎么样?”
姐姐在钢丝上走了几步,往回再走,再往前。步履从容,翩若彩蝶。
“真的。挺有用的。脚底没有以前那么滑了。而且抬脚的阻力也不大。”
“那你就用吧!”
“好。”
姐姐开始每次登台前,都先在脚底抹上一层药水。
我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对不起,姐姐。是你逼我这么做的,不要怪我。
我的嘴角冷冷挂起一丝诡笑。
姐姐终于倒下了。在最隆重的晚会那天,她轰然从钢丝上滚落。保险带系在她的腰间,她斜斜挂在舞台中央,仿佛待宰羔羊。
在所有人以为她最辉煌时刻就要到来的时候,她却给了众人一个猝不及防的打击。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恐怕莫过于此。
父亲心碎地捂住眼睛,观众席上嘘声四起。她尴尬地憋红着脸,等待别人将她从舞台中央撤走。
她的艺术人生到此为止。从此,躺在床上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
她的双脚开始腐烂,渐渐细胞坏死。医生说,因为她的脚底板长期涂抹某种药水,神经细胞已经完全灼伤和毁损,再也无法**。
不仅如此,她还流了产。没有人知道这是她和谁的孩子,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怀的孕。她的名誉突然扫地,父亲气得整个人都在发抖。
一瞬间,我徒然成为家里最重要的角色。所有人都将对她的关心和宠爱转移到了我身上。
她的不自重让她失去了一切。众人的奚落,邻居的鄙夷,而她只是选择沉默。她明明知道是我给她的药水有问题,但是不知为何,她没有向任何人提起。她变成沉默的影子,渐渐在众人心里淡去。
我终于尝到了得宠的滋味。那滋味如此美妙,令人迷醉。
身为同胞的妹妹,我理所当然被重点保护,寄予期望。
姐姐,请你一定一定不要怪我。.
·妹妹·
她取代了我。
我知道,她终有一天会取代我。只是没有想到那么快。
用了一瓶药水,却换走我一生的幸福。
同胞的妹妹,她对我没有做任何的保留。
其实我早该想到的,我只是不敢相信。直到那天从钢丝上跌落,我终于明白生命中不会再有属于我的亮色出现。我手足无措的悬在舞台中央,我看见父亲捂住了眼睛,看见母亲掏出了手帕,也看见她嘴角的一抹冷笑。
我的心,刹那间冰冷。
她的处心积虑,她的假情假意,在那一刻,都昭然若揭。
她赢了,我输了。一输就是一生。
双脚腐烂,孩子流产,众叛亲离。
我从一个高点瞬间跌落谷底。连安慰的人都没有。
大家一开始还逼问这是谁的孩子,我缅口不语。再说什么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难道要我说出孩子父亲的名字,然后让家人冲过去兴师问罪?难道要我告诉他们是妹妹给我的药水,所以我的双脚才会腐烂?
我沉默。试着把自己逼成一个哑巴。
她结婚了。成家了。
而我呢!将要一辈子躺在床上。不会再有人来爱我,生命中亦不会再有任何期望。
一生就这么毁了,心何止痛!
然而又能这么办?
她来看我了。这是一个月以来,她第一次走进我的房间。她当然要来看看我。装作她完全不知情,仍旧和我骨肉至亲般的好。
我的眼神里没有怨恨,只有淡然。对一切都看淡了。也许早点看淡,如今也不至于会这样惨。
拥有了这么多年,也该轮到她了。
“姐姐,我来看看你。需要什么吃的东西吗?”
我摇了摇头,“不了。”
她绞着手指,“你……你明明知道是我……”
“还说那些干什么。都过去了。”
“你……不恨我?”
“想通了,无所谓恨不恨。你终究是我的亲妹妹。”
她眼睛里竟然有泪花,“姐姐……我……我太自私……”
“不怪你。是我得到了太多。”
“我会一辈子照顾好你的,姐姐。”
我叹息,“无所谓了。”我轻轻地继续,“以前,一直觉得出名很重要。现在想想,都可以无所谓。没有了,反而更轻松。那张走钢丝的秘诀一直在我床头的抽屉里,你可以随时拿去。现在这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我永远不会再有登台的机会,而你……”我看着她,“你不同。你是家里最大的期望了。”
“秘诀?”她的眼神放出光彩,“姐姐你真的肯给我?”
“我留着也毫无用处。”
她开始按照秘诀在屋后的小院子里练习步法。
“左一右二。左一右二。左一右二……”
左脚走一步,右脚走两步。
“真的很有用,姐姐。”她在窗口朝我叫,“我能在钢丝上走好几步了。”
当然有用。我躺在床上微笑。这套步法就是针对她而设计的,怎么会没有用。
是我亲手为她设计的。姐妹一场,我不忍心看到她永远不会走钢丝。
终于,她登台了。终于,她成为父母的新宠,众人的焦点。
我一个人在夜里狂乱心碎,没有人理会。
妹妹,我不会怪你。
·结局·
“姐姐,你好毒的心。”半年以后的一天,她捂着胸口幽幽走到我的床前。
“比起你,并不算什么。”
“你明明知道我天生和别人不一样,心脏长在右边,却教我‘左一右二’的步法,增加我心脏的负重。你真是用心良苦。”
“你不是也说这秘诀很有用吗?”
“是啊!因为我当时不知道它会害我心脏衰竭。原来你一直处心积虑报复我。”
我冷冷看着她:“是。我恨你。这么多月了,我从未停止对你的恨。你毁了我一生,我就要你的命!”
“好啊!那么今天我们同归于尽。”
我突然低低笑起来,“你看看身后是谁?”
她悚然回头,“家雨。你怎么来了?”是她的丈夫,不知何时突然出现在门口。
“你知道吗?家雨从来都没有爱过你。”我轻轻笑。
她的瞳孔收缩,“你说什么?”
“我流产的那个孩子是家雨的。他是为了我,才娶你的。因为他也在等这一天,等你心脏衰竭的一天。”
她猛然间瘫软在墙壁上,泪流满面,“你胡说!他爱我,他一直爱的都是我。”
我朝家雨点点头,“家雨,你还不动手?”
“好。”家雨看向她,缓缓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我现在就动手。”
我心满意足地说:“我的好妹妹。男人是不能相信的,难道这个道理你没有听说过?”
突然间,我的胸口一阵尖锐的刺痛。血点瞬间淹没我的眼眸。家雨的匕首竟然射在了我的心房上。
我惊惧地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他。
妹妹微笑着看向我,“姐姐,我们都要死了。我害了你,你也害了我。谁都不欠谁的。”
“……”我已经说不出话了,疼痛迅速蔓延全身。爱比死更冷。
“其实,家雨早就想摆脱你。才和我合谋给你用药水的。一直瞒在骨里的人是你而不是我。男人是不能相信的,这个道理你应该比我更懂。”
家雨轻轻笑,抬起脚,“你看,我用脚趾夹着匕首射你,这样不会留下指纹。然后把这里伪装成入室抢劫的样子,警察绝对不会猜到是我杀的你。你应该不会忘记的,我也练过杂技。”
我闭上眼睛。
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知道,我还是输了。
她也没有真正赢过。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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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7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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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
有点峰回路转的感觉。。
楼主。。期待你再贴的故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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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7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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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亲的姐妹竟然互相残杀,也太悲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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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2-2007 0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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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搭电梯
搭电梯,是现在人必需要做的事婢搭电梯就跟吃饭一样平常。随著楼越盖越高,电梯更是离不开人的生括但进电梯有一种很共通的现象,就是如果同一齐搭电梯的人都不认识,通常是不会说话的!而且每个人进了电梯都会有一种警戒心产生!所以电梯里的鬼故事也不会比较少!例如一个人晚上坐电梯回家,如果电梯四周都是镜子,真不知道几时会有颗人头冒出来。其实也真不解,一个小小的空诅为什么鬼特别喜欢去呢?或许看完下面的故事,你们会觉得电梯的鬼的确是特别多!但还是得搭电梯,如果你住在十楼、十五楼或更高。你能舍电梯而走楼梯吗?我想没有一个人做的到!请看故事吧!
「等一等」他叫著,向前奔,在他面前三公尺处,电梯的门,正在向中间合拢。若是没有在电梯中的人,使得门再动新打开,那么,以小王的经验来说他奔得再快,都无法在门关上之前冲入电梯,多半是他的一只脚才伸进去,电梯门会把他的脚夹住,运气好的可以及时抽回脚来,不然,会出现什么样的狼狈场面,不得而知。自然,他可以不必奔,也不必叫,让电梯门在他眼前关上,这种巍然高耸的办公室大厦,都有许多架电梯,搭不到这一架,可以搭另名一架,可是争取每一秒钟时诅已成了这个繁忙的都市中所有人的习惯,所以他才要扯著喉咙叫:「等一等!」
当他叫的时候,他留意到电梯中大约有大半态承载量是多少,他在这里上下已超过了一年,可从来也没有留意过,一半满的意思,是电梯中大约有七、八个人的样子,而且,他也看到了,那七、八个,几乎全是女性。
和七、八个女性,尤其是年轻的女性,更尤其是正当盛夏,柔软的胴体之上,衣著都不是太多的女性,同在一个狭窄的空间中,就算时间短暂,就算相互之间一句话也不说就算他望向人家,人家根本连他的视线都不想接触,一派冷漠,但那也能使小王的心头,涌起一阵一阵浪漫的联想。
联想,自然是想入非非,异想天开,百分之百不知所云的。小王正处在一个热中于做梦的年轻年纪,大学念了一半就投身社会,口齿伶俐,外貌英俊高大,虽然薪金不高,可是也能把自己打扮的潇洒出众,他在升降机中,和陌生的、年轻的女性,在短暂的一霎诅共同相处时,最爱做的幻想是:我和她共同呼吸著那小空间中的空气,除非她能不呼吸,不然,必定有才自我体中呼出来的气,被她吸了进去,想想看,她的身体之内,有了出自我身体之中的东西!
这种大胆而满有淫亵意味的「联想」,有时令他得意洋洋,有时,甚至会令他有莫名其妙的兴奋,甚而至于脸红耳赤!那种遐思,小王把之当作一种娱乐,不但他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欢愉,而且,对别人一点损害都没有,他只是自得其乐,事实上,他不会对他正在想入非非的那些女性有任何行动,至少,电梯中人实在太挤的时候,难免有身子和身子碰在一起的情形。但一有这种情形,他总是一动也不动,虽然同时,他思想更如脱缰的野马。
只有一次,电梯里只有他和两个女同事,当他一直望著她们,而她们也偶然和他的视线接触时,两位女士表示了她们的意见。一个大有嗔意:「小王,你的眼光好邪!」另一个真惧意:「鬼气森森的!」
小王当时的反应是:「说什么啊!是不是你们自己心邪,胡说八道!」(那是正是「胡说八道」这句话突然盛行之时,所以他的反驳,听来居然十分有力。)这时,随著他叫「等一等」已在合拢的电梯门,居然重又打开来,小王大喜,一步跨了进去,他看到有一只腴白的手,搽著浅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指尖,正按著一个「开」的掣上。他忙著转动视线,看到了一张白晰、清秀的脸,美丽,但有著典型城市女郎的冷漠。
小王向她献上友善的微笑,并且用十分由衷的声音说「谢谢!」小王又自嘲似地一笑,略微转动一下身子,乘搭电梯的人,总是习惯脸露著电梯可以打开的那一个方向。小王一跨进来,电梯门在他身后关上,开始上升,他就几乎是面对著电梯中的所有人。在瞥之间他已经看清嫂那七、八个乘客,全是女性,年纪大约在二十二岁到三十岁之间就在离他最近,和他几乎面对面的那一位,胸脯高耸,叫人低头略看上一眼,就禁不住心跳加剧。他自然不能一直维持这样的姿势不动,那样子,太过份了,就算人家不投以谴责的眼光,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他转动了一下身,也变得面向著电梯的门,由于他最后进来,所以,有两个女孩子在他的身边,其余的都在他的身后。在他右手边的那个,就是替他按开了电梯门的那个,这时自然已经缩回了手来,她一双很美丽的手,正十分自然地垂在身边,小王心中大有去握上一下的冲动,但是他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自然不敢妄动。
同时,他感到身后那些女性的呼吸,似乎在渐渐加重,他又想入非非起来,不著痕迹地,深长地吸著气,吸进自她们身体中呼出来的气,然后,再绵绵地呼著气,好让自他体中呼出来的气,再被她们吸进去,想像著他一个人,和七、八个年轻女性进行这种奇妙的交流,他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
在微笑中,他有点飘飘然,而当他右手边的那个女孩,竟然转过头,向他望来之际,他接触到了对方那一对深不可测的眼珠时,更是如饮醇醪,笑得更欢畅,那女孩却噘了一下嘴,神情大是不屑,像是在骂小王:「神经病,在电梯里有什么好笑的?」这种神情看起来十分俏媚,也相当友善,那给小王相当大的鼓励。
小王努力使自己看来是一个高尚的男人,所以他的声音,一半听来是在对那女孩说话,一半像是自言自语:「一个成年人,二十四小时的呼吸量,是十立方公尺的空气!」
他不但感到右边那女孩的眼光在他的脸上盘旋,同时也感到,他左面那位,也正在向他望来,眼光虽然还冷冷的,但可以说绝不厌恶。小王还可以肯定,他身后的那些女性,多半也在听他的话,想他继续说下去。小王得意非凡,甚至作了一个手势:「电梯的体积不大,不会有十立方公尺,我们有十个人,如果是密封的话,那就至多在里面生存两个小时。」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预期他以下的话,会有使女性发惊呼声的效果:「小姐们,如果我们每人只能活两小时了,又被禁闭在这个小空间中,你们会想做什么?」
可是,当他用夸张的语调说了那一番话之后,电梯中仍然一片寂静,没有人有任何反应。这令小王大是狼狈,十分尴尬,不知道如何才能掩饰窘态,在他身后传来了一个冷冷的声音,当然是女性的声音:「你算错了,这里,需要呼吸空气的,只是你一个人,我们都不需要!」
小王愣了一愣,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接著,他看到电梯的表板上,没有一盏灯是亮著的,他想说「小姐,你们都忘了按钮了!」
他想著,自己伸手去按第二十五层,可是手才伸出去,就被他右手边的女孩挡住了,他碰到了那只看来极美丽的手,冰冷的。小王陡然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电梯里,除了他之外,全是…………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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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7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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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在鬼面前扮博学扮嘢!踢到大铁板啦!
楼主,故事只有100篇而已吗?难道不是一千零一篇吗? 那样才符实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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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2-2007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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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8)要你永远爱我!!
姿坐在床边,阳光透过窗帘一丝丝照进了房间。姿坐在那里发呆,她又一次被抛弃了。这是这个月的第四个了。在这个性解放程度远远高于美国的泰国,也许男人寻找女人真的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问题的。也许姿真的不太适合身为一个泰国人。她渴望爱情,渴望被人疼,像个小女孩一样地期待着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的到来。对于她而言,性是她用来奉献给自己心爱的人的甜点。却不想,男人只是当性是主食而她才是甜点。伤心归伤心,一切都在过去,地球还是要转的。她起身梳洗,她决定要花个妆,为了不让人们看到她因为痛哭而肿起的双眼以及妆下人的无奈。
“彭、咚~~~~~~~~”一连串的嘈杂声引起了姿的注意。她打开房门,楼梯口站着一男一女,女的似乎在教训这男的:“为什么你这么笨??一点小事都做不好,叫你背我上楼,竟然让我摔了一跤。你是故意的,对不对?!”不同于女人的跋扈,那个男人低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嘟囔道:“你又要我搬这么大的箱子,又要我背你,我实在~~~~~”“住口!!”男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被女人骂了会去,“还挺嘴!”然后就是一个巴掌。“天哪”姿关上房门,这个男人怎么对这样一个女人死心塌地阿?想着更为自己不值,姿美丽大方,温文尔雅,体贴又温柔,又能做一手好菜。真不知道现在的男人是不是都瞎了眼了。
梳整之后,姿准备去上班了,开门的时候才知道那对男女原来就是她隔壁邻居。
姿上班的地方和她住的地方是在两个不同的岛上,所以,每天上班,她都必须搭船。船在泰国就是他们的公共汽车。当然,也和我们的公共汽车一样的拥挤。像往常一样,姿在码头上等待渡船,也像往常一样周围望,其实姿这样张望是有目的的,她早在半年以前就看到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每天上下班的时间和姿是一样的,每天都会和姿搭同一班船。姿喜欢这样远远的看着他,有时也幻想着他会和自己搭讪,他们会有机会。当然只是幻想而已,这个男人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她。今天,也许是由于失恋,她更加渴望着能和这个男人之间间发生些什么,她用更热切的眼神注视着他。她故意和他一起上船,想站在他的身边。但是渡船5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除了当中有那么几次因为船体的摇晃领到姿有机会触摸到他的手。而这个男人却连头也没回。
昏昏噩噩地过了一天,终于等到了收工的时候,姿又一次去码头上等这个男人,又一次没有说话,没有对望,一切和平常一样,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是,当船靠岸的时候,码头上有一个学生模样清纯的女孩子,那个男人刚下船,女孩儿就像只小蝴蝶一样飞过去,一位在男人的怀里。这一刻,姿又一种嫉妒燃烧着自己的心。
她回到自己家的楼下,慢慢地爬着楼梯。“你失恋了是吗?”身后有人突然发话,惊醒了姿,原来是隔壁的那个凶女人。“你怎么知道?”姿不解地问她。“写在你的额头上呢。”女人边说边比划着。“我叫lily,在夜总会做小姐。”姿更加惊讶地看着她,“你一定觉得奇怪像我这样的贱女人怎么这么好命有个这样疼我的男人吧。”女人很无所谓地说着,似乎在说一个故事,而那个故事不是自己的。“其实,我哪有这么好命。女人的幸福是要自己争取的。”说完,她神秘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盛着淡黄色液体的玻璃樽,很小的一个玻璃樽,像是香水试用装的玻璃樽。“这种药水叫‘要你永远爱我’。很管用的。我的那个就是这样上手的,死心塌地的。你怎么好的女孩子,一定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掌握自己的幸福的。”女人说着将这尊药水交给了姿,“顺便告诉你,这个药水你要是用完了,就到卢浮街3号地下2楼管哈夏买,就说是lily介绍的,能有8折。”说着这个叫lily的女人高高兴兴地奔回自己的门口。
姿看着这尊药水,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情,她穿上了性感的舞装,她决定去夜店,她决定要试试这个药水是不是真的那么有效。花了一个浓妆,揣上那尊“要你永远爱我”,踩着高跟鞋,她走了出去。
不可否认的是姿的确是个很美丽的女人,站在夜店里的她再霓虹灯和激光灯的映射下显得格外妖娆。听过那个哲人说过:女人的孤独才是最吸引男人的地方。此刻的姿独自喝着Jack Daniel与这个嘈杂的环境而言,仿佛是在另一个世界。她的确吸引着身边的很多狂蜂浪蝶。她却也有她的目标,她要找一个看着顺眼的男人试一试lily给的药水。
酒吧台的对面有一个看上去挺绅士的男人,他喝着他的烈性tequila,搂着一个妖媚的女人,眼光却不时地扫向姿。是他了,出于一个女人的占有心理,她变态的决定今晚要找的目标就是这个看上去不错的男人。她要把他从那个女人的身边抢走。优雅的站起身,姿绕过酒吧台,特地从这个男人的身边经过,略有深意的回眸一笑。从这个男人痴迷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个男人已经被她吸引了。姿从容的走进女厕所,看看周围,没有人,她从手袋里拿出了那樽“要你永远爱我”。按照lily教她的方式,她用手指点了一滴药水,想擦香水一样在擦在自己的耳后,手腕脉搏处。照了照镜子,梳理了一下自己美丽的长发。给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最甜美的微笑。她打开门走了出去,和预计的一样,那个男人已经站在了厕所的门外,他的女伴不知去向。姿万般妖娆地走向他,脸凑在他的脸旁,“去我那里。”男人深深的在她的耳边吸了一口气,“你真香。”
眼前的这个男人或许还不知道自己正在步入深渊。他意乱情迷地搂着姿,跟着她来到了她的住所。刚进门就已经迫不及待将姿按在床上。(****************此处省略500字)。天渐渐光了,枕边的男人还在酣睡,姿不知道“要你永远爱我”的药效到底怎样,但却是她可以感觉到这个男人的顺从,无论是地上或是在床上,她都享受到女皇般的待遇。
接下来的这几天,这个男人的温柔让姿真正领教到了那种神奇药水的威力。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是姿要求,这个男人必定会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她的身边。就算是半夜三更,他也会为了姿的一句戏言,走遍整个曼谷去帮她买冬阴功米粉。而在床上,就算姿要求他舔自己的脚趾头,男人也会毫不犹豫地忘情地去吸吮。
了解了“要你永远爱我”的药力以后,接下来应该做的就是,去找自己真正喜欢的那个男人了。那天晚上,姿来到了卢浮街3号地下2楼找那个叫哈夏的男人。哈夏是个很猥亵的男人,贼眉鼠眼的,各自相当的矮小。看到姿,他肆无忌惮的由头到脚打量了她,竟然还吹起了口哨。姿厌恶的看着他,片刻就想到自己来得目的,于是换上了美丽的笑容:“您好,我是lily介绍来向你买‘要你永远爱我’的。”哈夏饶有趣味的看着姿:“那个很贵哦!”姿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哈夏接着说:“不过,看你的样子就知道,再贵都值得了,是不是?”
转过身,哈夏从一个抽屉里取出了一串钥匙,拿着其中的一把,又打开了另一个抽屉,在另一个抽屉里躺着一个铁盒子,他打开铁盒子,竟然还是一把钥匙。姿厌恶的翻了一个白眼,神经病,她心里想着。哈夏拿着那把钥匙低下头去,在桌子底下,猫了很久,再一次站起身的时候,他的手中夺了一樽浅黄色的药水。姿心急的接过药水,哈夏此时却收回了手,他努努嘴,姿了然的打开手袋取出一叠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姿满心欢喜的把药水装进手袋中,转身快速离开。背后的哈夏嘴角边浮出一丝诡异的笑,嘟囔着:“不知道是那个倒霉蛋了。”转身走进自己身后的工作室。
与其说这是一个工作室还不如说这里是一个黑市停尸房。里面躺着的都是些美丽的女人,据说个个的背后都有一个凄凉的爱情悲剧,因为爱而死的女人怨气特别大。今天工作室的中央又躺着一件新鲜的。“让我看看,”哈夏色迷迷地摩拳擦掌,他掀开白布,“呜,是个漂亮的MM啊。先让我亲一个。”他凑上自己的臭嘴对着躺着的裸露的尸体吻了下去,意犹未尽,他将手伸向女尸的胸部,分开她的腿想有进一步的动作。忽然尸体“呼”的一下坐了起来。原本就已经是死不瞑目的女尸,现在竟然还坐了起来,连平时看惯死人的哈夏都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吓死老子了,他妈的,吓软了,不玩了。看我膛了你。”穿好裤子,哈夏熟练的挥动着手术刀,在女尸的下巴和颈部的中间割开了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这可是个技术活儿,口子绝对不能太深,由于尸体是新鲜的,如果割的太深就会流血,太浅,尸油就根本不会出来。是的,他就是在收集这些女人的尸油。尸油的颜色是浅黄色的……
从卢浮街回来的那个晚上,姿疯狂地和她的性奴做爱,因为过了今晚,姿就要甩了他了,当是报答他做她的试验品吧。折腾了一个晚上,天刚蒙蒙亮,姿就叫醒了身边那个睡死过去的猪,“起来,有话和你说”。男人迷迷糊糊地回答:“怎么了,亲爱的?”“我们分手吧。我已经跟了你很多天了,你知道酒吧里认识的通常只有一夜情,我已经为你破例了。”男人瞬间像是被一盆冰水从头淋下来一样,立刻清醒了,“可是,我爱你啊!!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你不能就这样踢我走,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了柔情,没有了蜜意,姿冷漠地下了逐客令。“爱我?爱我就要听我的,我以后都不想再见到你。走吧!”忽然间,胃部翻江倒海,那个男人无法控制地冲进厕所开始呕吐。姿也跟着进了厕所,“我告诉你,走之前把我的厕所打扫干净,我可不想一回来就闻到臭味。知道吗?”姿冷漠地穿上衣服,走出家门,上班去了。在关上门的那一刻,姿露出了甜甜的微笑,因为她知道她将在码头见到他的最爱,她下意识的按了按手袋,里面那樽“要你永远爱我”正静静地躺着。
码头,这个每天都来得地方,今天不知道为了什么变得有点神圣。姿像往常一样等下一班船,像往常一样四处张望,但和往常不同的是心里因为激动而引起的悸动怎样也无法平静。就在她忐忑不安的当口,她的目标出现了。那个帅小伙儿今天仿佛也是特别的精神。船靠岸了,姿缓慢的移动着脚步,她想接近他,她想站在他的身旁。她的手已经伸进了手袋里,费事的用一只手拧开樽盖儿,点上了一滴药水。上船时,那个男人当然是发挥他的绅士风度,女士优先,优雅的让姿先上船。这个正是姿计划中的一步。她沾着药水的手从手袋里伸了出来,假装拨弄头发,不经意的将药水擦到了耳际。穿上早就没有了座位,早上的高峰时间段,他和她紧靠在一起站立在拥挤的人群中。时不时地,姿身上特有的香味飘向身后的男人,但是姿知道这样是不够的。也许连老天都在帮她,原本摇晃的船体不知为什么突然剧烈起来。一个不小心(如果那真的是不小心的话),姿的整个身体向后倒去,男人当然不可能不救吧。他伸手搂住姿的腰,刻意的姿把自己的耳朵靠向她的脸颊,自然的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谢谢。”从姿的口中气若悬丝的吐出这两个字,男人的眼神经已开始迷茫,他痴迷的笑笑。两人开始了半年以来的第一次交谈。5分钟虽然很短,但是已经足够让姿了解到这个男人叫泰,今年24岁,刚刚大学毕业,有一个即将结婚的女友,父母已经都不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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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2-2007 1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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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司,姿完全没有心思上班。“泰”一个很有男人味的名字,24岁比自己还要年轻,身体健康,高大,床上应该不会很差吧。她痴痴的想着,竟然还笑出了声,她吐了吐舌头,看看周围,并没有人注意她。于是,她继续“梦游”。大学毕业,在泰国算是很高的学历了,一个即将结婚的女友?想到这个她的眉头打了结,不过很快就舒展开了。根本就不可能是她的对手了,那个女朋友现在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至于没有父母,那更好,虽然没有了祖业,但是她可不是一个可以和婆婆一起住、听着老人家呼呼喝喝的女人,死了更省心,年纪轻轻,又是个大学生,害怕他将来赚不到钱,养不起她吗?
所有的基本资料在姿的脑中过滤了一遍,一个字,好。想着即将成为一个幸福的女人,姿干什么都特别带劲儿,老板也一天之内夸了她两次。事业爱情两得意!哈哈。姿在心里幸福的笑着。
终于等到下班了。终于又可以见到泰了。姿像只小兔子一蹦一跳的下楼。大楼的门口,她看到了她的王子。她差点忘了自己早上告诉过泰她在这里上班。看来药力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想着,她当然是更加想巩固了,再一次重复早上的动作,她又偷偷地擦了点药水分别在耳际,手腕处。一定要让他意乱情迷,绝对不能让他在见到他女朋友的时候功亏一篑。做完小动作,她开心的扑向泰,好象一对正在热恋中的情侣,周围的同事们投来了羡慕的眼光,这更加助长了姿心中的那丝占有欲。
船上,这一对俊男靓女温柔地细谈这,伴随着美丽的微笑。可是5分钟真的很快,船靠岸了,岸上依然站着上次的那个学生打扮的清纯小女孩。姿停止了交谈,随即眼中刻意的闪过一丝哀怨。她深深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那种想要知道结果的渴望。泰冲着她点点头,手静静的握了握她的手,在她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我会安排好的。等我!”一句“等我”姿知道自己胜券在握,当然也深深地甜到了心里。“今晚我在Dancing
Hall等你。”在泰的耳边说完这句,她上了岸,刻意从女孩的身边走过,对比着自己和这个女孩。“哼,女人应该是我这样的。”她的心里这样对自己说着。
一番打扮之后,更加美丽的姿踏进了dancing hall(一家夜店)。点了一杯dry martini,她知道自己今晚需要的是清醒,因为她要去享受今晚的每一秒钟。背后传来了一阵嘘声,然后是MM们的叫唤声,她知道是他来了。转过身望向门口,泰正缓缓地从台阶上走下来,看得出,他也经过了一番打扮,在激光灯的印衬下,泰是那样的迷人。而此刻泰正在想着自己走来,来到她的身边,弯下腰吻了她的耳垂。姿享受着周围人羡慕的目光和MM们嫉妒的目光,她很满足,虚荣心得到空前的膨胀。……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需要提一下那个被姿抛弃了的男人。那个可怜的男人,在姿提出分手的那天早上,他吐了整整一个上午,他吐出来的并不是他昨天吃下去的东西,而是一种黄色的类似大便的液体。(我开始恶心)而且不停的吐,最后吐到只能吐出血来才暂时停止。他按照姿的要求打扫了厕所,收拾了房间,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了,离开了姿的家。当然,他很伤心,然而他越伤心就越吐得厉害。他一路吐着去医院。医生对于这样奇怪的症状,当然是无能为力,甚至没有办法解释。医生们认为应该通知他的家人。于是通过他的工作证,医生打电话给他的公司,再由他的公司找到了他乡下的父母。他的父母时十分迷信的人,看到儿子这样的情形,第一个进入脑中的念头就是会不会是中了降头?
连夜马不停蹄的,他们在这个可怜的男人送回了老家。他的父母请来了村里最出名的和尚,每天24小时为他念经祈福。可是他还是每天24小时间歇性的吐,依然是那种黄色液体。这样过了三天,这三天以来,他没有进食,因为他的最根本就没有停歇的时候,可是他还是可以大口大口的吐。最老的那个和尚告诉他的父母,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他们没有想到这种降头竟是这样的凶猛,如果到第三天的晚上他还是这样不见好的话,恐怕就要准备后事了。老母亲当时就晕了过去,家里所有的人都悲痛欲绝,大家能做的就是围坐在他的周围和和尚们一起念经祈福。紧张得过了一个晚上,男人终于停止了呕吐,他还睁开了宴请告诉他的父母他很饿。全家人都为他松了一口气,他的母亲亲自下厨为儿子做了他最爱吃的红咖喱海鲜就着香喷喷的炒面。他美美的吃了一大餐,还和父亲和了一点酒。他跪在那里多谢师傅们这样辛苦的救他。和尚们受了香油和酬劳离开了。所有人都恢复了愉快的心情,男人也在酒足饭饱之后沉沉的睡去。突然,他的口中呕吐物喷出了三丈高,手脚不停的抽搐,他的父亲和兄弟们连忙按住他的手脚,他痛苦的挣扎着,呕吐物从黄色变成了红色,并不是因为他先前吃了红咖喱,而是他嘴里喷到三丈高的是他的鲜血。这样挣扎了数分钟,他安静了下来,血已经喷无可喷了,生命也到了尽头。这是他反而安详了,很幸福的样子,吐出一个字:“姿!”
故事的另一边,姿并不知道她那个忠实的性奴已经为了她送了性命。而这边厢的她正和自己的爱人在床上缠绵着。泰是这样的温柔,姿享受着同时感谢上苍赐给她这样的一个好男人。她觉得她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这样幸福的日子连续了三天,三天除了去厕所,他们谁都没有下床。荒谬的三天!终于也有肚子饿得时候,其实要不是避孕套用完了,也许他们也不会去理会他们自己的肚子吧。当然,姿现在完全是个女王,这种买食物的任务自然是由泰来完成了。而现在时间是凌晨3点。泰很不情愿的起身,不情愿不是因为要他出去买东西,不情愿是因为不想离开他的爱人。姿心里盘算着,现在是凌晨3点,要找到一家又提供食物又有避孕套买的便利店,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她当然没有提出像上次一样苛刻的要求,不会让她心爱的男人在深更半夜走遍整个曼谷就为了一碗米粉的。她去洗了个澡,很舒服的盆浴。想让自己干干净净的再去迎接她的爱人。跟着她回到床上,心想这要睡一觉,补充一下体力,她可真的是三天都没有合过眼了。她——睡得很沉,时钟也在她的睡梦中飞快奔走。天,其实已经亮了,事实上,时钟已经指向了9点。
泰没有回来,难道是药力已经失效了吗?难道是终究都敌不过那个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女生吗?姿有点颓废的想。像个无主游魂一样,姿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上班已经成为奢望,旷工三天,老板一定已经将她开除了。所以除了在家里等待泰的回来,她想不到其他的事情可以做。不吃不喝等过了第一天,泰没有回来。勉强等到了第二天,姿已经饿得不行了。她终于还是自己走出去买了点食物。这次她买了很多食物,同时也买了很多避孕套,她不想再让泰半夜里去买,不像在给他任何机会离开她的身边。可是第三天,泰还是没有回来。就这样整整过了七天,姿已经绝望了。她不奢望泰会再回来了,她以为这场仗,她终究还是输了。
没有了主心骨,没有了心爱的男人,她后悔,后悔当时不应该让泰出去买东西,后悔没有再加点药力不让泰有清醒的机会,后悔没有问泰他家住何方。永无止尽的等吗?胡思乱想中,她终于沉沉的睡去了。这是她10天以来唯一一次睡眠。抱着泰睡过的枕头,她睡得很香,连梦都没有。窗外下起了雨,不是细雨,是一场瓢泼大雨。不知道过了多久,姿感觉到有一双冰凉的湿漉漉的手在抚摸着自己的脸庞。迷糊的睁开双眼,姿看到了泰,他回来了。姿兴奋得坐起身,正待开口问话,泰却用双唇封住了她。她的双手环绕在他的脖子上,由于大雨淋湿了泰,他的身体冰凉,她除去他身上的衣服,想为他取暖。情欲已经完全掩盖了泰,他把姿的好意当成迎合,肆无忌惮的和姿水如胶合。姿仿佛也已经忘却了自己的行动,而是享受着泰带来的快感。小别胜新婚,今夜得泰有这前所未有的热情,溶化了姿,溶化了她的人,也溶化了她的意识。由于兴奋,姿的手不停地想寻找能让她抓住的东西,她抓到了电视遥控器,于是,电视被她打开了,不过这时谁还有心看电视呢?
时钟敲响了4下,已经凌晨4点了,此时泰加快了动作,同时和姿通往高潮,激动地泰双手紧紧卡住姿的脖子,姿开始喘息,开始透不过气,她虚弱的想要唤醒泰,他正在伤害她。接着窗外的灯光,由于大雨的反光让姿更清晰地看到了泰的脸,那是一张怎样的脸?苍白,是那种病态的苍白,他的眼中又愤怒,他正愤怒地看着姿,身体却没有停顿的抽动着。姿能像到的就是:他知道了一切。于是姿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我要你陪着我,我要永远爱你。”泰没有了瞳孔的双眼看着姿,吐出了最后的一句话终于到达了高潮,终于姿也断了气。
人说刚死的人还是可以有听力,那么这一刻姿听到的是电视4点夜新闻的报道:“警方昨天在宣德道德后巷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据法医鉴定,该男子是于七天前死亡的,死因是被车严重撞伤,估计死者当时是想爬回家去,才会再后巷中出现,男子随身的购物袋中发现了大量避孕套和一些干粮……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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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7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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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9)哗鬼年夜饭 秉烛夜谈之巷尾奇闻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几乎没有一个人影。
天刚刚黑下来,街灯已经亮了,冷冷的灯光带着昏黄。
这条街道是商业繁华的市中心,在平时这个时候,街道上都是下班的人群,街道两边的店铺也是灯火辉煌,热闹无比的。
只是今天,这个时候,街道上冷清极了,所有的店铺都关着门,街上偶尔有人走过,也是匆匆忙忙地往家赶。
因为,今天是年三十,每一个人都急着赶回家去和家人一起吃年饭。
陈强蹬着那辆破旧的人力车,在街道上慢慢踩过。
刚才,他才送了最后一个客人回家,现在,街上几乎都没有人了,他也不指望再会遇到一个客人。
只是,他自己并不急着赶回家去。回家和不回家,对他来说还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一定说有,那就是家里还有四壁挡风的墙和头上遮雨的屋顶罢了。在陈强看来,让他一个人面对着那空空的四壁还不如让他在这冷清的街头呢。
可是,他还是踩着那辆破旧的人力车回家去了。
在巷口的那间还未关门的杂货店,陈强买了一瓶白酒,他车子坐垫下那个放钱的小木盒里还有一只烧鸡,那是他过年夜的菜肴。
踩着车子进入黑黑的小巷,他听见每一户紧闭的大门里传出的欢声笑语,还有劝酒声、划拳声和酒杯碰击的声音。不远处的高楼上,每一个窗户里都射出热腾的光影,那一盏盏的灯下,想必也是热腾腾的场面。
陈强把车踩到小巷的最底端。那生着青苔不见原来颜色的旧砖墙上,一扇黑漆已脱落而露出旧木板的门上,还是挂着那把已经生锈的锁。其实,那个门上不上锁都不会有什么人来光顾,以求在那里找到一点什么,它之所以还上着一把生锈的锁,只是他的主人不愿让它敞开着,给所有的人来观看罢了——即使根本没人有这种兴趣,就象他的那颗心。
陈强下了他的车,他已经没有力气和勇气去打开那扇旧门上那把生锈的锁了。
于是他拿出那瓶刚买来的白酒和那只已冷了的烧鸡,坐在他自己车上那原本是给客人坐的座椅上,一口酒就着一口烧鸡的吃喝起来。
陈强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他长到二十多岁离开孤儿院的时候,除了那一身的力气,他什么也没学会,于是他就只有去做力气活,以养活自己。
陈强现在住的房子是他原来的家。
他被送到孤儿院的时候,他身上就只有一张照片和一把裹在一张小纸条里的钥匙。那照片是一张全家福,上面是两个笑眯眯的老人和一对年轻夫妇,两位老人坐在前面,手里抱着一个胖胖的小男孩,而那对年轻夫妇站在两位老人的身后,脸上带着初为人父母时那种有点傻傻的幸福的笑。那张纸条上写的是一个地址,多余的一句话就是:“你叫陈强,那是你的家。”别的什么也没写。
谁也不知道陈强是谁送去的,也不知道那些东西和那张纸条是谁给他的。但是陈强知道,那是他的妈妈留给他的。
陈强觉得自己是个会带来不幸的人。
在他的记忆中,他一岁多的时候,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有爸爸、妈妈、爷爷和奶奶,他们都很疼爱他。可是,没过多久,他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就死了,他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他只记得他的妈妈搂着他不停地哭,告诉他,他的爸爸和爷爷、奶奶都死了,丢下他和他的妈妈。再后来,他妈妈把他带到了一个地方,让他在那里等她。他等了妈妈很久,可是她再也没有来。他等着妈妈的那个地方就是孤儿院的门口,于是,孤儿院收容了他。
他曾经把这一切告诉他孤儿院的好朋友,还有他已死去的妻子,但是他们都说那不可能,因为,一个
一岁多的小孩子是根本不会记得什么事的。妻子安慰他说,那些一定是他的想象,因为想的太多了,所以才以为那些想象是真的。
可是陈强知道,那不是他的想象,那些确实是真的。但是他再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他把那一切都放在心里了。而他想的最多的就是,他妈妈为什么把他丢在孤儿院门口?这么多年了,她死了没有呢?
陈强在离开孤儿院后就回到他的家里——那把钥匙锁住的门后的那个空间,也正是他现在住的地方。
经过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城市里很多的老房子都拆掉了,盖上高楼大厦。所幸的是,陈强的家所在的那一片老城区,一直都没有拆,要不,他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时间好象是遗忘了陈强所住的那个老城区,又十年过去了,城市里不知又有多少座高楼建起了,而陈强住的那个老城区却一直没有改变。
陈强坐在他的人力车上,啃了一口烧鸡,又灌下一口酒。然后,他从口袋里摸出两张照片。
一张黑白的照片,就是陈强带了近三十年的那张全家福,照片都发黄了。另一张是张彩照,是陈强和他妻子小芹的合影,也是他妻子留给他的唯一一张照片。陈强闭上眼,还能想起妻子在照相时那微微含羞的笑。
那是他们打结婚证之前,陈强带着未婚妻小芹来到照相馆,要照一张两人的合影照,打结婚证要用的。陈强直挺挺地坐在那里,小芹低着头坐在他旁边,两手不停地捏着褂角——那是为了结婚才买的新的红色的卡上装。摄影师说:“抬起头来,对了!坐近一点!再坐近一点,头往一起靠靠!”陈强往小芹身边移动一点,头又向小芹的方向靠了靠。“好!”他听到摄影师的声音,接着“咔”的一声,所有的灯光都熄了,陈强转过脸看看小芹,小芹的脸上还带着羞涩的笑。后来,小芹成了陈强的妻子。
想着小芹,陈强又喝了一口酒。
在这世上,陈强唯一感到的温暖就是来自妻子小芹的爱。
小芹不嫌弃他穷,愿意嫁给他,给他洗衣煮饭,拿出所有的积蓄给他买辆人力车,让他去踩人力车载客,不用再四处去找出力的活……
可是现在,连这唯一对陈强好的人也不在人世了。小芹是死于难产,那个可爱的小男孩也没保住,一起死掉了。
想到这里,陈强更觉得自己是个不幸的人,而且会给亲人带来不幸。
陈强的大半瓶酒已经下肚了,他的眼光迷离,他觉得自己才是该死的人,而他的亲人是应该活着的。是的,他这个给亲人带来不幸的人,他是该死的。
他这样想着,将剩下的小半瓶酒猛地灌下肚,然后把酒瓶抡起来,丢到角落里,“啪”的一声,酒瓶摔碎了。
“这是我放的鞭炮!”陈强心里想着,不由“嘿嘿”笑起来。
酒劲很快冲了上来,陈强打着酒嗝,头一歪,扒在他的人力车上睡着了。
徐妈在家里书忙来忙去,好不容易才把年夜饭准备好,可是她已经腰酸背痛了。
老二和二儿媳妇已经来了,正在客厅里看电视。老徐也忙得转陀螺似的,刚刚坐下,又把老二那才三个月的儿子抱在了手里。
老大和大儿媳妇还没到,还有小女儿,刚才打电话说忘了点东西在公司,要回去拿,迟一点回来。
徐妈走到老徐的跟前,一手捶着腰,一手在小孙子的小脸上摸了一下:“老头子,我去房间里躺一会儿,等老大他们都来齐了叫我一声,我实在累坏了!”
“瞧你那样,才干了一点儿事,就叫着说累了!”老徐不屑地撇着嘴。
“死老头子!刚才在厨房喊着累的是哪个?现在来装英雄了?”徐妈点着老徐的脑门,毫不示弱地说。
儿子和儿媳妇偷偷抿着嘴笑,“好了,去吧,去吧!不嫌烦哪你!”老徐也乐了。
徐妈笑着走进自己的房间,微微掩上门,合衣躺倒在床上。
这些天,徐妈一直都处在一种心神不定的状态,不过她一直都在竭力掩饰着。自从一个多星期以前,她去买完年货,坐着那辆人力车回来,她就一直处在这种状态下。
那天徐妈去逛街市,在买了一大包一大包的年货后,她在街边伸手招来一辆人力车。拉车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徐妈在他停下车来,看了他第一眼的时候就呆了。这个人很象徐妈的前夫,那个三十年前死去的男人。他难道是……
三十多年以前,徐妈嫁给一个陈姓的男人,并生了一个小男孩。在那小男孩一岁多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一场灾难。那一年的过年前,徐妈和她当时的丈夫以及公公婆婆,带着她一岁多的儿子,回乡下去过年。可是,在他们坐着破旧的汽车去乡下的路上,车子从一座桥上掉下了河里。徐妈和她的抱住的儿子从破碎的车窗中被推了出来,后来被当地人捞了起来。可是,孩子的父亲和爷爷奶奶却没有被及时捞上来,淹死在了汽车里。
徐妈没有工作,又带着一个孩子,根本没法生活。徐妈的几个好姐妹给徐妈又介绍了别的男人,可是那些男人一听说徐妈带着个孩子,就没有一个同意的。
徐妈在姐妹们的劝告下,将那个孩子丢在了孤儿院的门口。
以后好久,徐妈都在梦里梦见那个孩子和孩子的父亲。再后来,徐妈和老徐结了婚,又有了自己的孩子,才慢慢把那个被遗弃的男孩忘记了。
那天坐在人力车上,徐妈小心地和那个踩人力车的小伙子聊着,她从小伙子的话中知道他是在孤儿院长大的,现在住在老城区的老屋里。徐妈听他说出他住的那条街,几乎可以肯定他就是她遗弃的那个男孩
了。
最后,人力车停在徐妈家楼下,徐妈下车后给了小伙子一张十元钱,小伙子从上衣口袋掏钱找给徐妈时,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从小伙子口袋中掉了出来。
徐妈弯腰帮他捡起那张照片,小心地往上面看了一眼,她差点昏过去。
不错,正是那张全家福,这是她在把她的小男孩丢在孤儿院门口时,放在他口袋里的。
徐妈躺在床上,想着这一切,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个男孩是她的亲骨肉,她为了生活遗弃了他。
老徐和徐妈结婚以前,知道她曾结过婚,后来丈夫死了,但却从来不知道她还有一个儿子,被她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的儿子。
在迷迷糊糊之中,徐妈觉得有一个声音在喊她,有一种力量在支配着她,她从床上爬起来,悄悄走了出去。
徐妈走过客厅时,看见老徐还在抱着孙子逗着,而儿子和儿媳妇正靠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瓜子。好象谁也没看见她。
厨房里有许多的东西,烤鸭、肉丸、烧鸡、卤牛肉……徐妈忙把年夜吃不完的东西装在一个个的方便袋中,她不忘再装一些水饺和两瓶上好的酒。
然后,徐妈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向着老城区的那个小巷走去。
徐妈有点迷糊糊的,她不能确定她在做什么,她只觉得有一种力量在驱赶着她这么做。
转过街口,徐妈转入了一条小巷,这就是她三十年前住过的地方。
陈强被一阵冷风吹醒过来,他发现自己是睡在自己的人力车上,还在家门口没有进去。喝下的那一瓶酒让觉得头有点痛。
他摇摇晃晃地爬起来,摸出口袋里的钥匙,打开那把生锈的锁。
他站在门口,正准备推开那扇破旧的门的时候,他突然听见门里传来的一阵笑声,那一阵笑声象是,象是他的妻子小芹的声音。陈强打了个冷颤,小芹已死了两年了!
他没有立即打开门,只是把耳朵贴近门,仔细地听听,却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陈强觉得身上出了一身冷汗,他又在门口站了一下,没听见什么,才小心地推开了门。
屋子里亮着灯,灯光射在院子里的地面上。陈强又听见了屋里传出的说话声、碗盘的撞击声、竹筷的哗啦声,还有各种菜肴的香味和淡淡的酒香。陈强一闻就知道是好酒。
陈强呆呆地站在院子的门口,仿佛一个迷路的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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