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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忙!!!华语辩论比赛.(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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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这个是我下个星期要参加辩论的辩题。
请问大家可以发表一些意见或资料以便帮助我更容易找到资料吗?
谢谢你们的帮助。
体罚是一种会伤害身心的一种惩罚方法。体罚可分为很多种如打手心,扭耳多,罚站,掌嘴巴等。用体罚来处罚犯错的学生是要让他们以后不敢再犯同样的错误因为学生会害怕再受到皮肉之痛而不敢重犯。爱的教育只是解释及安慰或叫他们不要再重犯。但是有些叛力性较强的学生只会觉得老师或父母很烦并没有把他们的解释放在心里而变本加厉的作出更多更严重的事情。
[ 本帖最后由 cutecutepiggy 于 11-7-2006 11:1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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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06 09: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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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个人来这里,丢下一个题目让其他人帮忙。。。。
我看这里应该改名叫做“辩论高手解答问题地”!!!
请你发表自己的看法。。。然后其他高手就会来辨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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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7-2006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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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应该说"但是有些叛力性较强的学生只会觉得老师或父母很烦并没有把他们的解释放在心里而变本加厉的作出更多更严重的事情"
修改一下,说,"爱的教育根本无法让学生体会到他们做错这事情后需要付出的代价,爱的教育只能口说劝服,并不能达到治"本"的效果.下次他们想犯错的时候,会回想当初做错事情得到的惩罚,若只是爱的教育,他们会想这样的代价不足以让他们害怕,而再犯..若是体罚,他们会想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需要承担"痛苦",这样就会打消再犯的念头"
还有就说法律界,法律界都采取了体罚的惩罚,证明了体罚能带来效果..让罪犯不再犯错误,虽然学生不是罪犯,但也可以采取适当的体罚来达到效果.
你们的对手多数会以"伤害学生的身心"之类的反驳...所以你们要注明"适当的体罚"
不过以你们的立场来看胜算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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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7-2006 06: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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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06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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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辩题很熟悉,我之前有辩过,我叫我朋友上来发表些意见先。
累,今天刚辩论比赛完毕,明天再上来帮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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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06 0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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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比体罚更有效。但教育需要时间。可能一两的小时,甚至一两年,应个人而定。体罚也是有效,时间也较短。但是它给学生心,身,灵的伤,我们是无法预测的。我们时常不知不觉,把别人在我们身上做的东西,用在别人身上。体罚,是带给学生一种感觉“怕”。如果这种感觉没有了,或麻木了,它就没用了。我们可能用“更严厉”的体罚。这样upgrade 再 upgrade下去,心和灵一定会受伤,可能会生长出报复的心态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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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7-2006 09: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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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ewyee 于 16-7-2006 21:48 发表
这个辩题很熟悉,我之前有辩过,我叫我朋友上来发表些意见先。
累,今天刚辩论比赛完毕,明天再上来帮你
谢谢你哦。请问你是辩论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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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7-2006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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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的定义是什么?
那么我需要说爱的教育的定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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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06 09: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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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utecutepiggy 于 17-7-2006 09:13 PM 发表
体罚的定义是什么?
那么我需要说爱的教育的定义吗?
你不用说爱的教育的定义啦!不过这个辩题真的对你很不利阿!这个要去找资料,没有资料帮不上忙。不过之前看过的资料是说,爱的教育比体罚更能有效的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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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7-2006 1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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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体罚定义如下:
所谓体罚就是指学校为了维持纪律与秩序,对违反校规的学生施以管教措施,以惩诫分为事实行为惩诫(训诫,罚站等)及法律行为之惩诫(如警告,记过,退学等),在事实行为之惩诫越合理而必要之范围,而使惩诫身体肉体感到痛苦或极度疲累,此不以有行为限,包括长期端坐或站立,即为体罚。
若有错误之处,请各位提我修改或说出更详细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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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7-2006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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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08: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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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是对怎样的学生啦!!
有些是要硬硬来才会听话的,反过来有些呢是必须慢慢来的!!
所以视学生的态度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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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09: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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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从什么是“有效”开始...
基本上我认为可以分成犯错前和犯错后...
在这两个层面上哪一个方式能得到最大的成效...
你先想想,我的个人意见迟些才写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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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09: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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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辩题对正方很不利。
请注意,是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所以这个辩题的keyword是有效。整个辩题的重点就在"有效"这两个字。而不必去关时间的长短等等问题,因此,这就形成了"体罚"和"爱的教育"的直接对垒。所以对正方是很不利的。
基本上此辩题有点不公正。
小弟以前也有辩过类似的题目,不过是应该(不应该)废除藤鞭教育。
象这样的题目就中立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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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6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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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会规范为两个回答方式:现实和比喻
现实的话:
对于实行体罚和心理辅导的人来说,
心理辅导的人会觉得,注意是觉得,他得到辅导(心会不会痛不知道)。
而做体罚的人可以很确定的说,他痛了,那么那个更有效?这是现实。
对于被打者,心理辅导,可以很动听,可以是废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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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6 08: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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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mon84 于 19-7-2006 10:10 PM 发表
基本上,我会规范为两个回答方式:现实和比喻
现实的话:
对于实行体罚和心理辅导的人来说,
心理辅导的人会觉得,注意是觉得,他得到辅导(心会不会痛不知道)。
而做体罚的人可以很确定的说,他痛了,那么 ...
虽然himon84兄说的某种程度上是对的,但是在辩论比赛上,绝对不能这么说!这样一来就否定了心理捕导的功用............而且会得罪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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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6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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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样巧阿!我高一那年的辩论也是这个题目!
基本上,我是比较支持爱的教育比体罚来得更有效!
现今的小孩自尊心会来得比较强!所以体罚不适合用于现今的教育制度上!羞辱性的体罚方式不但不能有效的使小孩反省他们的过错!反而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自闭症,叛逆等行为!羞辱性的体罚只会弄巧反拙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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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6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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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打到一半不能打华文了,所以没下文而已,基本上,看你怎么辨而已,你要取巧智取还是稳扎稳打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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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6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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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又不能了,继续。。。
破点也就是所谓的重点辨点有很多的,但是听的人最注重听得懂和动听。
适当的破点和辨法才是制胜的关键,辩论固然资料很重要,临场表现才是关键,事实胜于雄辩,但是当处于不利之势,观点被推翻或本点动摇,雄辩就不管用了,狡辩固然可耻,但适当的利用,狡辩可以起死回生,所以不要认为雄辩才是王道,而是双管齐下才是高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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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7-2006 10: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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