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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媽生完小孩就失聯...讓女嬰狂吸「毒煙」害心智缺陷 確定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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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即時報導
高雄市葉姓女子4年前生下羅姓女兒後失聯,她帶女兒在新興區租屋,警方循線尋獲時發現女嬰正處於「毒煙」密布的環境中,體內驗出嗎啡、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反應,最高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葉女1年2月徒刑定讞。
葉女原先帶著剛出生的女兒住在苓雅區租屋處,女嬰滿月後,葉女搬家至新興區,因葉女有毒品前科,生下女嬰後卻失聯,警方獲報後展開協尋,2022年10月7日找到葉女跟女嬰,並聯繫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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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葉女自2022年9月女兒出生之後,至警方尋獲之前,長期在租屋處以燒烤方式,施用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等毒品,讓女嬰吸入毒煙妨害發育、影響大腦功能,女嬰體內也驗出毒品陽性反應,恐造成注意力、語言記憶及反應時間等認知功能受損。
葉女坦承犯行,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斥葉女明知自己有長期施用毒品習慣,卻在女嬰出生後,在租屋處施用毒品,葉女雖無意直接提供毒品給女嬰施用,但讓女嬰暴露在毒品煙霧環境下,影響身心及發育健康,已構成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判刑8月。
檢察官上訴認為,葉女施用毒品遍及一、二、三級毒品,造成女嬰每日暴露在大量毒煙之中,造成發育、身心健全重大負面影響,認為一審量刑過輕,難以反應國家對保護幼童身心權益的重視。
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葉女所為導致女嬰體重過輕貧血,體內毒品濃度也可推斷女嬰已達到生理成癮,需每日多次施用,以免產生戒斷現象,認為葉女犯行嚴重,判刑8月確實過輕。
二審指出,女嬰案發後已被安置,並送醫院鑑定,發現女嬰粗動作、細動作及語言等沒有明顯發展遲緩,但心智發展有缺陷,改判葉女1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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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26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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