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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主腦黎智英被判囚二十年罪有應得 旁聽席有人站立舉手歡呼「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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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去年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罪罪成,黎智英今早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20 年;從犯證人陳梓華判囚6年3個月、李宇軒監禁7年3個月、張劍虹、陳沛敏分別判囚6年9個月與7年、楊清奇入獄7年3個月;另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各判囚10年。而三間相關公司各罰款300萬4500元。
黎智英為幕後主腦與推動者判監20年
三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頒布47頁判刑理由書。法庭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因此將量刑起點提高,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監禁21個月增至監禁23個月,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由監禁15年增至監禁18年。
考慮到黎智英高齡、健康狀況及單獨囚禁等因素,三位法官接納此等因素會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故酌情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各減刑1年,綜合黎智英所犯的嚴重罪行後,最終就3罪判處總刑期監禁20年。
判詞指,本案勾結外國勢力的串謀不僅經精心策劃,更是早有預謀,並透過使用網上平台去觸及本地和海外受眾。此外,涉案「重光團隊」的國際游說活動在香港境內和境外進行,被告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促成外國政府針對香港及中國政府官員採取制裁等措施。因此法官採用監禁15年作量刑起點,而涉案公司的量刑起點則訂於300萬港元。
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3名法官認為煽動文章以實體版刊印及在網上平台發布,考慮到文章數量、參與發布文章的各方人數、及罪行持續時間,裁定涉案串謀發布煽動刊罪屬最嚴重級別;單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罪,法官採納監禁21個月作為黎智英的量刑起點,而就涉案公司法庭則以罰款4,500元作量刑起點。
另外,法官參考了《馬俊文案》,考慮了當時社會氣氛、罪行規模、被告請求制裁的目標、涉案行為是否成功導致外國制裁、制裁的風險和迫切度、對香港及中國帶來的實際或潛在影響,遂認為涉案勾結外國勢力罪行屬「罪行重大」,根據《香港國安法》,刑期不應少於監禁十年。
法官在判詞另強調,《香港國安法》不具追溯力,故各被告不應因其在法例實施前的行為或政治思想而受到懲處,在法例實施前的事僅構成犯案背景的一部分。
三名法官另提到黎智英早前因隱瞞力高顧問公司違規使用蘋果大樓22年而被裁定欺詐罪成判囚5年9個月,法庭考慮到欺詐案及本案性質完全不同亦毫無關連,故把黎智英在本案監禁20年的刑期中,其中18年刑期須與欺詐案分期執行,即黎智英在服畢欺詐案的5年9個月後,須額外服刑18年。
至於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三名法官指公司被告沒有有力求情理由,最終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判處罰款4,500港元,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判處罰款3,000,000港元,3罪合共判罰3,004,500港元。
三案共12名被告依次為陳梓華、李宇軒、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 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來源網址 :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主腦黎智英被判囚二十年罪有應得-旁聽席有人站立舉手歡呼好呀 | 星島頭條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543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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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26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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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26 09: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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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东成:好一粒烂萍果
2026年2月11日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案判决终于出炉,黎智英被判监20年。黎智英被指控通过旗下《苹果日报》煽动香港市民参与街头行动及对抗香港政府,触犯香港国安法,结果换来锒铛入狱的下场。
除了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令人不耻之外,相信他在2019年香港黑暴中扮演的串谋煽动、推波助澜角色,对香港所造成的破坏与伤害,最为人痛恨。判决一出,有人大快人心,亦有人为其抱不平。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单仲偕形容这是香港历史上最严重的政治冤狱。反中人士更会把这单案说成是对黎智英的政治迫害,把几条罪名硬说成“莫须有”的罪名 (莫须有,指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陷害行为,凭空捏造实际上不存在的罪名。源自南宋时期秦桧诬陷岳飞谋反的典故),对审讯过程诸多批评,有如黑箱作业。认为香港政府有目的地“煮死”黎智英,(“煮死”,粤语俗语,指利用手段置人于死地,让人陷入无法挽回的困境);草草了事地结案,甚至未审先判了黎智英死罪。
以上的说法又何尝不是反中人士在未审先判,未开审就已经事先预判了香港政府的立场,甚至黎智英的下场。只要判决未能令反中人士满意,就一刀切地认定是香港政府在迫害黎智英。若参照数据,黎智英于2020年12月起还押,至今超过1800天,案件历经长达156天的公开审理,审视了多达2220项证物、超过8万页文件、14名控方证人的有力证供,还有之前2025年12月长达855页的法庭判词定罪判决书,其他8名被告亦被定罪判监。法庭公开聆讯,多国领事馆职员及外交大臣亦被允许到场听审,哪来的黑箱作业?加上人证物证俱在,绝非草草结案。
当然反中人士仍会说以上证据皆可捏造,证人可被买通,法庭聆讯只是走过场,结局早被设定。那只能说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也只能祝反中人士及黎智英的死忠铁粉们信者得救了。
早前黎智英被定罪,在等候判决时,各方已经诸多动作,例如英国外交部长库珀竟叫嚣香港政府立即释放黎智英。英国更召见中国大使呼吁释放黎智英,公然插手他国法律审理,还选择性地对个别案件指手画脚,为个别罪犯发声相挺,动机明显,谁是香港黑暴的幕后黑手?谁在背后操纵黎智英搞煽动搞破坏?狗主现身护狗,一目了然。就像童话故事里,恶毒皇后给白雪公主吃的一粒毒萍果,谁是恶毒皇后?谁是毒萍果?请自行对号入座。
外媒与香港记者协会亦声援黎智英,滥用保护新闻自由为理由,要为黎智英洗白。无国界记者组织更表示,“香港新闻自由今天画下句点”。但一粒已经烂到发黑的萍果,又如何去洗白?人称肥佬黎的黎智英,在法律面前“肥佬”了,在媒体新闻界的生涯才是真正的画下句点。(“肥佬”,香港常用俗语,指失败,源自英文fail的译音)
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则发表声明,“严厉谴责香港政府利用国安恶法钳制言论、新闻自由,政治迫害民主人士”。这番说词感觉上就是台湾的反中人士与黎智英这粒烂萍果摆放在一起,都是一丘之貉,完全没有违和感,俗称“摆烂”。
当黎智英被判刑20年监禁,欧盟发声谴责,呼吁香港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英国亦配合欧盟,迅速与中国进一步交涉,他们顿时忘了这已经不是八国联军的时代了,奉劝欧盟先保护好格陵兰及乌克兰吧。俗语说每日一萍果,医生远离你,但烂萍果属于例外,吃了烂萍果,可能会食物中毒,上吐下泻。尤其是有如一盘散沙,底气不足的欧盟,连军事国防都还需看美国脸色,自身都难保。
国际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指香港法院判处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等于给他判了死刑。其实这次判决,这粒烂萍果只是被摆进雪柜,而没有被切片,没有被榨成萍果汁,已是万幸。法庭最终判处黎智英监禁20年,所谓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他今年才78岁,最迟98岁就能出狱,扣除了假期,肯定来得及出狱庆祝百岁大寿。
某些西方国家及媒体其实是在为黎智英帮倒忙,越多外国人为其呼吁,只会更令人怀疑黎智英,直接坐实了他勾结外国势力,通番卖国的罪名。但也没关系,反正农历新年要到了,应节水果是年柑,烂萍果就放到一边去,让它烂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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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26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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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低。在古代,通常這種造反頭子應該誅九族,他只是區區20年,又不禍及家人,應該笑了。
他的兒女應該會利用他判刑的機會撈取政治資本,可能以後用來經商競選的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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