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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文章。什么是真正的属灵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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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义: 最宗教化、也最危险的罪
-----一封写给真耶酥教会信徒的信
弟兄姐妹,我要讲的,不是世界的问题,而是教会的问题;不是外邦人的罪,而是宗教人的罪。因为圣经一再提醒我们,最危险的败坏,往往不是赤裸裸的邪恶,而是披着敬虔外衣的自义。
很多人以为,最大的罪是道德失败,是生活放纵。但你仔细读福音书就会发现,主耶稣最严厉的责备,从来不是对娼妓和税吏,而是对那些自以为站得稳、看得清、信得对的人。
问题不在于他们不敬虔,而在于他们太满意自己的敬虔。
属灵骄傲,不是觉得自己强,而是觉得自己“配”
圣经讲“骄傲”,从来不是现代人理解的自信或能力感,而是一种越位的状态。人站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位置上,用原本属于神的眼光来看自己、看别人。
属灵骄傲尤其隐蔽。它不说“我比你厉害”,它说的是:“感谢神,我不像别人。”
它不否认神,却把神的恩典,当作自己属灵程度的证明。
当一个人开始觉得,自己今天站在神面前,是“理所当然”的,那一刻,自义已经悄悄成形。
犹太人的问题,是把恩典当成资格
保罗在罗马书里,对自己的同胞充满痛苦。他知道,犹太人不是没有神学,不是没有启示,不是没有历史。他们的问题在于:他们把被拣选,当成了配得。
选民的身份,本来是恩典,却被当成一种属灵资本。
于是,民族意识慢慢变成民族优越感;
属灵特权,慢慢变成属灵自信。
当人开始用“我们是谁”来证明“我们有多对”,自义就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群体的盲点。
法利赛人的悲剧:不是邪恶,而是自满
弟兄姐妹,法利赛人并不是坏人。他们守律法、重圣洁、讲原则。如果你把他们放进今天的教会,很可能是最守规矩、最热心的一群人。
但问题正出在这里:他们太容易在自己的敬虔中得到满足。
在路加福音十八章,法利赛人祷告的时候,确实提到了神,但整段祷告的重心,却是他自己。他没有向神呼求怜悯,而是在神面前陈列成绩。
当敬虔不再把人带向谦卑,反而带来自我欣赏,那已经不是通向神的道路,而是自义的死胡同。
属灵优越感,往往表现得很安静
属灵优越感,通常不张扬。
它很少直接说出口,却在心里悄悄运作。
比如,当你想到某些人、某些教派、某些“不如你明白真理的人”时,心里浮现的不是忧伤,而是一种安心;不是负担,而是一种庆幸。
弟兄姐妹,请记住一句非常重要的话:
凡是建立在“别人不得救”之上的安全感,都不是从圣灵来的。
那种喜乐,不是天上的喜乐,而是法利赛人的满足。
保罗为什么越来越觉得自己是罪人?
有人不明白,为什么保罗在属灵生命成熟之后,反而说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难道他退步了吗?难道他失败了吗?
不是。
恰恰相反,是因为他越来越靠近神的圣洁。
光越强,灰尘越明显;
神越圣洁,人越无法自夸。
真正被恩典抓住的人,不会越来越骄傲,只会越来越清楚地知道:若不是神,我什么都不是。
神的荣耀,高过我得救的满足感
保罗在罗马书九章说的那句话,几乎让人无法接受:“我情愿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为我的弟兄得救。”
这不是情绪化,也不是神学错误,而是一个人完全被神荣耀占据的表现。
自义关心的是:我稳不稳?
福音关心的是:神荣不荣耀?
当一个人只在“我已经得救”这件事上感到满足,却不再为失丧的灵魂忧伤,那不是成熟,那是属灵麻木。
为什么说,自义是最大的罪?
因为所有的罪,都会把人带到神面前求怜悯;
唯有自义,会让人觉得自己不需要怜悯。
自义不是跌倒在神面前,
而是站得笔直,对神说:“我可以。”
而福音,从来只拯救一种人: 承认自己不可以的人。
十字架,拆毁一切属灵优越感
十字架没有告诉我们:“你比别人好。”
十字架告诉我们的是:“你和别人一样,需要我为你死。”
在十字架前,没有民族优越感,没有属灵优越感,没有“我已经够了”。
只有一个位置, 罪人的位置。
弟兄姐妹,最大的罪,不是犯错,而是, 不再需要恩典。
愿神不断把我们带回十字架前,使我们不夸自己,只夸主的救恩;不以自己为义,只以基督为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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