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307|回复: 10
|
Offer letter的agreement
[复制链接]
|
|
|
发表于 29-7-2017 12:5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9-7-2017 01:0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ruma家私 发表于 29-7-2017 12:56 AM
很诡异的收割钱方式…(指的是那些上课)
我觉得有点不正常,不过已经太迟了。 |
|
|
|
|
|
|
|
|
|
|
发表于 29-7-2017 08:0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38.5中 发表于 29-7-2017 01:06 AM
我觉得有点不正常,不过已经太迟了。
为什么太迟? |
|
|
|
|
|
|
|
|
|
|
发表于 21-10-2017 08: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21-10-2017 09: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21-10-2017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正常?我不以为然。
第一,这雇佣合同是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版本,这是非常正常的做法。这世界没有所谓的统一版本。
第二,至少你的雇主白纸黑字将这RM5000的“代价”标明出来,这比许多黑箱作业的公司,随便一句赔偿RM5000的做法更坦白。你没签之前,本身有权利不签、也有权益要求给多点时间研究(甚至上网来征询意见),所以说,你签的时候,是你以自己当时的利益为出发点。现在,你看了又觉得不正常,这也是你以自己目前的利益为出发点。
第三,你的雇主会主动将这些标明出来,我个人觉得是有人曾经毁约而引起诉讼,法律上,如果雇佣合同没有标明这RM5000 的赔偿是怎样得来的,这就得凭公司整理及合理化,而公司的诉求却并不一定会得到法官的接纳。如今你的老板学了一次乖,在聘用合同上清楚标明,而你一个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意识下签下去,如果你毁约,上法庭,你的老板无需再向法官解释那RM5000是否合理。
|
|
|
|
|
|
|
|
|
|
|
发表于 21-10-2017 05: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東西是正常的啊
就是放出來給你知道
如果你贊同的,就簽名
公司也認為你是贊同和會遵守的
|
|
|
|
|
|
|
|
|
|
|
发表于 25-10-2017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黑白字注明了,就有法律效果。
迟了,就一年内不要辞职,除非那些所谓的课程还没出席。 |
|
|
|
|
|
|
|
|
|
|
发表于 25-10-2017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一年内辞职要赔5千,我觉得如果你公司是从旧公司buyout你的话或者你薪水接近5000的话我可以接受,如果是没有buyout跟薪水只有2千的话我就觉得不值得的,不过都签了不能改变了 |
|
|
|
|
|
|
|
|
|
|
发表于 25-10-2017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那些所谓的课程还没出席 ”
要玩这招来躲避毁约金 - 这是不可能的,原因是这样:
1)要缺席,必须请假,请假必须得到雇主的批准。
2)没出席其中之一课程,雇主可以另外安排补课。
如果雇主不批请假,雇员执意缺课,那是证明雇员分明是要毁约,这种情况,上了法庭,法官是清楚的。一个员工加入一间公司,头一、两个月是学习时期,贡献有限,公司出了薪水,而且提供培训也是要有成本。
|
|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