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wrence311 于 15-10-2016 10:50 PM 编辑
有名无实的窘境
话说A 企业成功研发新产品,绞尽脑汁为新产品想出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接着投入大量资金做包装,全力进行市场推广, 新产品的销售量蒸蒸日上。正当 A 企业为之前的努力的成果感到欣慰时,突然却收到 X企业的一封律师信,投诉A企业所用的品牌名字已被 X企业注册拥有为商标,并要求 A 企业立刻回收标有该名字的产品, 登报道歉及赔偿损失。
A 企业在调查之后发现确有此事。其实在他们想出新产品的名字之前,X 企业已经把该商标注册拥有。虽说可以尝试在法庭据理力争,可是 A 企业为大局考量,不想花费大量资源在法律诉讼,决定与 X企业和解回收之前的产品,并为产品重新包装。可是之前在建立品牌的资金和努力却付诸流水了。
其实,A 企业的窘境是可以避免的。第一,A 企业在设计了新的产品名字后应该立刻到商标注册局查看是否已被其他人注册。第二,做个市场调查看看同行业有没有其他人在用着类似的名字。第三,尽快在商标注册局把产品名字注册为商标,占为己有。第三点尤其重要,因为商标注册是先到先得。如果像 A 企业被人抢先一步,就只有对簿公堂把商标争取回来,或者放弃再重新建立新品牌。
即使没有X 企业的存在,A 企业若后来发现有人抄袭他的品牌,想起诉侵权者,也必须先成为商标注册拥有人,才能进行起诉。
设计一个可受保护的商标
又话说B 企业打算开一家餐厅。把餐厅名为 “美味餐厅”,并申请注册为商标。可是商标注册局却对该申请提出反对。
其实B 企业面临的问题并不稀奇。并不是每一个商标都能够成功注册的。根据商标法令,新商标除了不能和别人的商标相似,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才能受法律保护:
i) 自行发明的名字 (Invented word) ii) 商标不能形容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 (No direct reference) iii) 独特的商标 (Distinctive), 从而能够让你的品牌和产品脱颖而出。
因此B 企业的 “美味餐厅”既不是它发明的名字也是一个很普遍的形容食物的词。显然不符合以上条件。虽说 B 企业可以向商标注册局提出上诉,可是成功的机会并不大。
考虑以上因素后,B企业决定设计一个新的名字并重新申请注册。
申请商标需经过一道法律程序审核,商标注册局在确定符合条件后会把商标刊登在宪报上 (Gazette), 给大众提出反对的机会。若一切顺利, B 企业就会注册成为新商标的拥有人。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只要每10年更新注册,就永远受保护。
一般申请人面对注册局的反对上诉失败两次后,能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同样的在面对第三方的反对,申请人失败后也能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以下为商标申请的流程。
攻城略地,抢占先机
商标的保护是地域性的。换言之,若只注册在马来西亚,该产品就只在大马受保护。如果想在其它国家受保护就必须到该国个别注册。
在这个资讯时代,讯息的传播速度是前所未有的。企业家应该有策略性地在现有或即将开拓的市场尽快地申请知识产权的拥有权,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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