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mipp 于 2-8-2010 03:54 AM 编辑
阳光大帝诈骗案 创办人坐牢九年

多层传销公司阳光大帝高层被控案下判,法官认为阳光大帝是一盘严重的诈骗性生意,因此判创办人彭华坐牢九年,罚款6万元,前董事何俊杰则坐牢七年。
阳光大帝诈骗案 创办人坐牢九年
新传媒新闻报道,多层传销公司阳光大帝高层被控案下判,法官认为阳光大帝是一盘严重的诈骗性生意,因此判创办人彭华坐牢九年,罚款6万元,前董事何俊杰则坐牢七年。
彭华被指以欺骗手法经营业务,以及教唆失信超过94万7000元公款等。控方在庭上透露,传销公司一共卖出总值大约1亿8000万元的配套,在扣除了支出给会员的消费回报和电子计分,阳光大帝公司赚取了7900万元的收入。
商业调查局从阳光大帝名下的数个户口,起获了2100万元,根据控方的估计,大约有6838人购买配套,而他们平均的损失是1万1000元。辩护律师苏峇士,以被起获的2100万元,可以偿还给会员为理由,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不过法官表示,从求情书上看来,三名被告完全没有一丝悔意,而彭华从中获利最多,间接获得的咨询费超过500万元,而第二被告何俊杰也获得将近50万元的免利息贷款,因此判彭华坐牢九年,何俊杰七年。另外,彭华与妻子梁君花共谋犯下做假账罪,各罚款6万元。
辩护律师苏峇士说,“我们在上周已就定罪上诉,今天也就彭华和何俊杰的判刑上诉。”
彭华目前还有五项控状还未了结,而何俊杰与梁俊花各有一项,审前会议将在8月12日进行。
By 梁凯欣, http://www.mediacorptv.sg/, Updated: 30/7/2010
http://news.xin.msn.com/zh/singapore/article.aspx?cp-documentid=4248176
据我所知,当年阳光大帝总共收取接近4.5亿新币(3亿美金)的资金,扣除新加坡的1亿8千万,还有2.7亿是来自印尼,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台湾,韩国等国家,这些都不了了之。
上亿的诈骗案,保释也要上百万,结果创办人的罚款只有6万元。有点好笑,看来新加坡的司法也不过如此。重点,不是立刻坐牢,还能上诉,不断的上诉。
讲完,不好鸟我,我负荆请罪兼住在月亮跟嫦娥面壁思过很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