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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likator 于 21-1-2010 02:12 AM 编辑
2010-01-20 09:08
許多行人貪圖便利,往往青燈未亮就闖紅燈越過斑馬線,這種行為易釀成車禍。(圖:星洲日報)
魯斯里(右三起)及吳福龍分派公路安全傳單給行人,並向他們解釋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圖:星洲日報)
交警當場發出警告信給一名違規的中學生,並提醒他不要重犯。(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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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行人闖紅燈越過斑馬線或不用行人天橋,可面對300令吉的罰款!
隆市交警週二(1月19日)下午在武吉免登區展開公路安全及醒覺運動,向這些棄行人天橋不用,或青燈未亮就擅闖紅燈,越過斑馬線的行人發出警告信,以教育他們。
1小時10人接警告信
在1個小時的行動中,有10名違規者接獲警告信,其中包括學生及遊客。警方也派發了500份公路安全傳單給行人。
吉隆坡交警主任魯斯里助理總監表示,展開這項運動主要是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規則。
他說,現階段是“寬容期”,交警只是發出警告信給違規者,交警將在下週起嚴厲對付違規者。被檢舉的行人將觸犯1959年陸路交通法令45條文,最高罰款是300令吉。
另一方面,交警副主任吳福龍副警監表示,警方已鑑定10個地區以進行上述運動,這些地點包括蘇丹依斯邁路及武吉免登路交接處、拉惹朱蘭、陳禎祿路、敦霹靂路、端姑阿都拉曼路等。(Jalan Sultan Ismail, Jalan Bukit Bintang, Jalan raju chulan ,Jalan Tun Tan Cheng Lock,Jalan Tun Perak, Pertama Complex, Maju Junction Mall and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星洲日報/大都會‧2010.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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