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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是否可以越权,去不是自己的版块使用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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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1: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750199&extra=page%3D3&page=1
原帖由 uhuboy 于 8-10-2009 11:40 PM 发表
在柔佛这里
有哪里有的吃野味的吗?

有谁吃过??
想去试试看列



[ 本帖最后由 uhuboy 于 8-10-2009 11:5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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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10-2009 0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佳礼中文论坛 » 柔佛论坛 » 柔佛网友社区 » 【野味聚会】 - [阅读权限 2]
柔佛网友社区
版主: peiying, emilccp, D-Strike

投诉人:uhuboy
理由:越区行使版主特权,那个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网聚贴,为何要加权限?
网聚要是没有特殊的要求,是不应该有权限在的。
而且他不是柔坛的版主,为何可以自己去哪里设立权限?
设立权限是由本区的版主视情况而定,他这样越权是否是正当的?
是不是只要是版主就可以自己去每个地方都可以,由自己喜爱而设立权限和扣分加分。
我怕不知道何时突然来其他的版主,来柔坛突然扣我的份。


[ 本帖最后由 2750~5801号 于 22-10-2009 02:11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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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可以为自己的帖子设权限的,对其他网友的帖,只有该版的版主、超版和网管可以这么做。

原帖由 2750~5801号 于 22-10-2009 02:07 AM 发表

我怕不知道何时突然来其他的版主,来柔坛突然扣我的份。

这不会发生,放心。因为也是只有该版的版主、超版和网管可以这么做。



[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2-10-2009 06:0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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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10-2009 0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22-10-2009 02:08 AM 发表
版主可以为自己的帖子设权限的,对其他网友的帖,只有该版的版主、超版和网管可以这么做。


哪里不是uhuboy 的版区,为何他可以这样做?
不是本身的版区,去到哪里也只是跟普通会员一样。
要不然为何每个区都有不同的版主来区分。
不是哪里的版主,就不可以行使版主的权利。
不然只会天下大乱,还有你是版主之一。
是否可以去看看,我给的贴是不是uhuboy 自己设立权限的。
我不想误会他人的说。
所以请你去看了,再上来说是不是uhuboy 自己设立权限。在这里就先谢谢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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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750~5801号 于 22-10-2009 02:17 AM 发表


哪里不是uhuboy 的版区,为何他可以这样做?
不是本身的版区,去到哪里也只是跟普通会员一样。
要不然为何每个区都有不同的版主来区分。
不是哪里的版主,就不可以行使版主的权利。
不然只会 ...


我查了,查不到是谁设的。可能他开帖时就设置了。UHUBOY设置权限可能是想限制有一定“帖历”(发帖的资历)的网友可以看吧。

解释一下,设置权限属于编辑帖子,不属于帖子操作,两者是不同的。而且版主在其他版设置权限也只是自己的帖,这点你也不必太介意吧?
补充一下,如果是该版版主编辑他人的帖,可以查到记录。如果版主自己编辑自己的帖子就当作一般的编辑帖子看待。所以我相信该帖是UHUBOY自己设权限的。

[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2-10-2009 02:3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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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10-2009 02: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22-10-2009 02:25 AM 发表


我查了,查不到是谁设的。可能他开帖时就设置了。UHUBOY设置权限可能是想限制有一定“帖历”(发帖的资历)的网友可以看吧。

解释一下,设置权限属于编辑帖子,不属于帖子操作,两者是不同的。而且版主在其他 ...


一旦帖子被编辑了,设立的权限就会不见。
需要叫本区的版主重新设立权限。
他可是在同一天,自己编辑和设立权限。
上来这里就不要用可能了,我们就等待被投诉人自己上来说明吧。
ps:不是介不介意的问题,是既然每个版都有清楚列明了谁是版主。
我们就要去遵守,而不是公然的破坏他,要是版主自己都无法遵守规则的说。
要会员如何遵守,这样不以身作则的行为。
你要是可以接受,就是说明你作为版主的铭感度不够。
东西就是设立好了,我们去遵守。
而不是可以随意的行使特权。这样要如何服众。
也不需要弹性处理,要弹性处理不如不要设立版规。
让大家可以任意的开有权限的贴。
在这里多谢你给的意见和观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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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6: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750~5801号 于 22-10-2009 02:40 AM 发表


一旦帖子被编辑了,设立的权限就会不见。需要叫本区的版主重新设立权限。
他可是在同一天,自己编辑和设立权限。

不对。

如果是自己的帖,自己设的权限,然后自己编辑的话,权限就不会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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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第一天混CARI ?
谁都可以为自己的主题设立权限的好吗?
只要通知该版版主帮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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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rido88 于 22-10-2009 01:23 PM 发表
楼主第一天混CARI ?
谁都可以为自己的主题设立权限的好吗?
只要通知该版版主帮忙就可以了。


不是啦,他的投诉点是“版主不应该以自己的权利到非其管理的版里自把自为设权限,必须依照PROCEDURE,像普通网友那样得经过该版的版主代劳”。

[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2-10-2009 01:2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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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本帖第一楼,投诉版以外的版主能否修改投诉帖里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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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4: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心 啦 , 這 也 好 投 訴 ,
國 際 論 壇 是 網 民 自 己 設 限 的 。
雖 然 老 夫 對 Raymond 也 沒 什 麽 好 感 , 但 是 就 事 論 事 ,
自 己 為 自 己 的 帖 子 設 限 , 何 錯 之 有 ?
只 是 樓 上 指 出 的 就 有 一 點 問 題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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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测试,做证据用。
编辑,让那个编辑记录出来。

[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2-10-2009 06:5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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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9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mgo9861 于 22-10-2009 04:44 PM 发表
看看本帖第一楼,投诉版以外的版主能否修改投诉帖里话题?



其实谜题不难解。首先,编辑日期与发帖日期不吻合。难道说UHUBOY事先预料楼主开帖咩?再去回UHUBOY的帖子,那段编辑记录简直一摸一样。要办到这点有何难?看以下的示范:
[quote]原帖由 uhuboy 于 8-10-2009 11:40 PM 发表
在柔佛这里
有哪里有的吃野味的吗?

有谁吃过??
想去试试看列

[ 本帖最后由 uhuboy 于 8-10-2009 11:52 PM 编辑 ][/quote]

还有,如果你引用楼主的帖的话,那段编辑记录也会一起被引用。如下:


然后你引用看看#12的帖子,看看那段编辑记录是否会包括在内?

[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2-10-2009 06:5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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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0-2009 0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mgo9861 于 22-10-2009 04:44 PM 发表
看看本帖第一楼,投诉版以外的版主能否修改投诉帖里话题?



我的第一个贴是要保留证据。
所以我完全引用u版主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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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0-2009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ekeekee 于 23-10-2009 12:15 AM 发表


  楼主并不是第一次诬赖人
有些事情,习惯就好,别太计较:handsha ...
原帖由 isnull 于 22-10-2009 10:52 PM 发表

意味着..楼主故意+存心耍诬赖 uhuboy了....

二、关于处理程序
1。各类投诉个案将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资料来审理。以论坛总版规为主,各论坛版规为辅来作出最终判决的依据。如所提供的资料有误,投诉人可被扣分、禁言处理。
2。投诉版以投訴人、答辩人和审理人三方的基本模式来处理投诉个案。投訴人为发表主题者,答辩人为被投诉的对象,审理人为投诉版版主、超坛或网管。
3。投诉区不鼓励无关个案的网友进入主题留言或回复,否则回帖将可能被删除。在此版发表煽动网友情绪、嘲讽、灌水、挑衅、辱骂、人身攻击等内容将被扣除积分并删除回帖,重犯或严重者将可能被禁言、禁止访问处理。
4。涉及个案的版主/会员在审理人的要求下有义务协助提供相关供证。在限定时限内无法供证的话,审理人将根据即有资料作出最终判決。
5。投诉与答辩人不得在审理人作出最终裁定前作无根据的断言,情绪化回帖将被征收50积分。各类投訴的最终裁定权归审理人所有,投诉人不得在主题内提出对答辩人的惩处要求(如要求禁言/禁访等),否则将作离题处理。主题关闭后的后续跟进请以短消息与审理人联系。如有充分理由,审结投诉可从新打开续审。同一投诉不得另开主题,违者严惩。
6。针对论坛规则或管理异常等的投诉主题只有版主、超坛或网管可以回复。
7。对投诉个案的屏幕打印等证据,请投诉人自行准备。
8。对审理人的投诉,可通告短消息向网管申诉。
9。处理完毕的投诉将被关闭,1个月后回收。
10。网友被发现屡次不按论坛规则回帖、开帖,或特意滥用此论坛,将据情扣分处理,严重者将直接被禁言/禁访。
11。论坛投诉区乃测试版,投诉版版主,超版或网管有权更改此版规则,请大家多多留意。


你们已经犯了第3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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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0-2009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刹強 于 22-10-2009 04:55 PM 发表
好 心 啦 , 這 也 好 投 訴 ,
國 際 論 壇 是 網 民 自 己 設 限 的 。
雖 然 老 夫 對 Raymond 也 沒 什 麽 好 感 , 但 是 就 事 論 事 ,
自 己 為 自 己 的 帖 子 設 限 , 何 錯 之 有 ?
只 是 樓  ...


要如何自己在贴设权限是没有错。
可是这位版主是越区,使用版主的权利自己来设立权限。
他是不是有通知哪里的版主就不知道了,要是没有通知哪里的版主。
他就自把自为的设立权限,这样的做法一点也不尊重哪里的版主。
要是这样做也可以接受的话,是不是在投诉区这里他也可以来个权限设立。


原帖由 于 22-10-2009 05:12 PM 发表

其实谜题不难解。首先,编辑日期与发帖日期不吻合。难道说UHUBOY事先预料楼主开帖咩?再去回UHUBOY的帖子,那段编辑记录简直一摸一样。要办到这点有何难?看以下的示范:
[ 本帖最后由 uhuboy 于 8-10-2009 1 ...


谢谢。你的解答。
因为这里要有正确的证据。
所以我完全引用u版主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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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9 0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ekeekee 于 23-10-2009 12:15 AM 发表


  楼主并不是第一次诬赖人
有些事情,习惯就好,别太计较:handsha ...


我不认为,我认为只是纯粹的COPY & Paste。

我的用意只是要解释samgo9861 的疑惑也还UHUBOY一个清白。就这样。

[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3-10-2009 02:40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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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9 09: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2750~5801号 的帖子

不 好 意 思 你 還 是 不 瞭 解 ,
在 國 際 論 壇 都 是 會 員 自 己 設 限 的  ,
亦  無 需 通 知 版 主 。
我 真 的 不 想 在  這 裡 說 你 孤 陋 寡 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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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9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在论坛的大部分的主题操作有其执行规定,但如果该主题是uhuboy设定的权限,我只看作是版主的便利。

只要主题符合论坛规则和属性,任何主题的权限楼主有权提出要求,合理的版主都尽量配合。

版主只能在自己管辖的版内评分,所以不存在越版评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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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0-2009 08: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气 于 23-10-2009 10:37 AM 发表
虽然在论坛的大部分的主题操作有其执行规定,但如果该主题是uhuboy设定的权限,我只看作是版主的便利。

只要主题符合论坛规则和属性,任何主题的权限楼主有权提出要求,合理的版主都尽量配合。

版主只能在自己 ...


那他是不是有通知柔坛的版主???
那如我上面的问题一样,那天u版主是不是也可以来这里设立权限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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