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209|回复: 96
|
bigfish: 想要投诉其它案件的请另外开帖。
[复制链接]
|
|
但,如果是同样案件呢?也要另外开贴?
印象中,超级版主们主张集中讨论的,对吗?
我之前问的问题,没得到回答,就被关了,我是否应该开一个新的贴来问?
这样做会不会浪费论坛资源?
[ 本帖最后由 战神蚩尤 于 21-7-2009 11:28 P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战神蚩尤 于 20-7-2009 06:33 PM 发表
但,如果是同样案件呢?也要另外开贴?
印象中,超级版主们主张集中讨论的,对吗?
我之前问的问题,没得到回答,就被关了,我是否应该开一个新的贴来问?
这样做会不会浪费论坛资源?
同样案件如果集中的话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答案吧?
如果该帖在还没找到答案而被封,建议可以先PM版主要求重开(记得附上理由)。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7: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战神蚩尤 于 20-7-2009 06:33 PM 发表
但,如果是同样案件呢?也要另外开贴?
印象中,超级版主们主张集中讨论的,对吗?
我之前问的问题,没得到回答,就被关了,我是否应该开一个新的贴来问?
这样做会不会浪费论坛资源?
请问你是cc.tan吗?
因为我已经回复当事人,
而且你问的问题我早已经说明在15楼,那么你何必再多问一次,
我又要再浪费论坛资源重写一次?
这里再说明一次,
散播谣言/破坏种族和谐???
哇!!!好大的一定帽子!!!
能说明cctan网友的言论和这个罪名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散播谣言/破坏种族和谐
第一项是包括
破坏种族和谐,第二项包括是散播谣言。
这两个是之后发现触犯这个规则,而禁言三个月的理由已经写在上面粗体字显示。
至于第二个罪名,那些说纳吉涉嫌谋杀蒙古女郎的网友,请问他们是否已犯上“散播谣言”的罪名?
想知道答案
请你按报告给相关版主,让该版主处理。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战神蚩尤是不是想投诉为何大家不能接受cctan的意见??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7: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fish 于 20-7-2009 07:02 PM 发表
请问你是cc.tan吗?
因为我已经回复当事人,
大鱼超版,一个会员被禁言,同样身为会员的我们有权利知道原因,以免犯上同样的错误啊。。。
所以,不应该以我们不是当事人而拒绝回答。。。
p/s:我觉得你禁止该会员的理由够充分。这并不是打造一言堂,不过却是营造和谐讨论气氛的开始。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7: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
你不能接受別人不能接受CCTAN的言論(或另一種言論), 同樣的你也犯了不能接受別人不能接受其他言論的錯誤。
指責他人的時候想想自己吧。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7: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对于cctan的言论的确不满意
但我觉得cari会把它禁言
因为他面对一面倒~~~~
对于这样的处理手法 的确感觉不是很好
虽说我对于他的言论不满意
但是我不会投诉他
因为论坛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7: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08: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想說明: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立場觀點, 我們不能勉強任何人向我們自己看齊。
所以只能夠少數服從多數。
可是當然少數可以提出抗議, 結果還會是一樣: 不受理。
與其浪費時間故意唱反調, 不如學會尊重其他人的看法。
自己學會了尊重人, 自然就會有人尊重你。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0-7-2009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3,我的问题,在#15里没有答案,我问的问题是:-
能说明cctan网友的言论和这个罪名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请问这段话:-
欧阳捍华,赵明福的事情,与华人无关,是DAP自己的事。 赵明福的命案,欧阳悍华被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和我们华社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我这样说是因为有在这里说,马华为何没有表态,表什么态?
如果警察证明,赵是给人谋害,那又不同,现在根本什么死因也不懂。我同情他和他的家人,但是,到底这是DAP的事情,和华人无关,这个要弄清楚,欧阳如果有舞弊和贪污嫌疑,不可以调查吗?
欧阳捍华这群人是为了做官,不惜捧着回教党,造成回教党越来越极端,你们看看下面这条新闻吧,他们见缝插针,一意要推行他们的回教化,支持他们的人,不是汉奸是什么?所以他们的事情,与华社什么关系?
哪一句有散播谣言的成分?哪一句有破坏种族和谐的成分?
我的第二个问题:-
至于第二个罪名,那些说纳吉涉嫌谋杀蒙古女郎的网友,请问他们是否已犯上“散播谣言”的罪名?
要的答案很简单,是,还是不是?
你并没有回答我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0-7-2009 10: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4
我当然不是想投诉为何大家不能接受cctan的意见
要不要接受别人的意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有什么好投诉的?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0-7-2009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6
我没有不接受别人不接受cctan的言论。
如果你有这个误解,我这边澄清,因此你这方面的指责:-
你也犯了不能接受別人不能接受其他言論的錯誤。
指責他人的時候想想自己吧。
可以收回了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0-7-2009 10: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鹤 于 20-7-2009 06:50 PM 发表
同样案件如果集中的话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答案吧?
如果该帖在还没找到答案而被封,建议可以先PM版主要求重开(记得附上理由)。
谢谢你的建议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10: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然你和我一起去爱情区,哈拉哈拉,日子好过又逍遥。
何必在意呢? 在这里喊打喊杀的人太多了。
潇潇洒洒的过日子吧,共勉之。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0-7-2009 10: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ctan 于 20-7-2009 10:49 PM 发表
楼主,不然你和我一起去爱情区,哈拉哈拉,日子好过又逍遥。
何必在意呢? 在这里喊打喊杀的人太多了。
潇潇洒洒的过日子吧,共勉之。
谢谢你的建议
我现在马上去爱情区哈拉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网管抹杀了cctan的言论自由 |
|
|
|
|
|
|
|
发表于 20-7-2009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1-7-2009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战神蚩尤 于 20-7-2009 10:58 PM 发表
谢谢你的建议
我现在马上去爱情区哈拉
呵呵,希望你在那边玩得开心 |
|
|
|
|
|
|
|
发表于 21-7-2009 12: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1-7-2009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