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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良港路霸亮武器,大家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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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7 03: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2007620日),傍晚545分左右,我和男朋友骑着摩托从wangsa maju驶向市中心,途经Jalan Genting Klang。这个时间的Jalan Genting Klang通常都会有塞车的情况,这一次也不例外,路上的车排成两排缓缓的行驶,摩托就从汽车之间穿过。

正当我们准备从一辆青色Proton Iswara的旁边穿过时,忽然看见车主一打灯,立刻从最左边的车道拐出,完全无视与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到右边的车道,我们甚至来不及响起警告笛,他就撞上了坐在后座的我。人是没伤,但在公路上,摩托骑士毕竟是肉包铁,比驾车的危险的多,我们的反应是:回头,不削的说:有没有搞错?是怎么开车的?

怎知,司机一看我们一脸不削,竟再次踩踏油门撞向我们!我们当然要求他停下谈,一下车,他竟恶人先告状的破口大骂,说是我们乱超车(我们根本就是从他右边过),是我们骂他,他才撞我们!

我男朋友跟他理论,见他来势汹汹便不让我靠近,还吩咐我打电话。怎知他一听说我们要打电话,竟从车里拿出一支类似sterling lock的铁枝威胁我们,说:你们要打电话?!你们要打电话?!还推我的男朋友,我一直打999都无法联络上,又没有该区rakan cop的电话号码……

在他收了武器过后,有个路人指责他,他竟指着那人的胸口说:你是想替他们出头是不是?!你是想多事是不是?!还推了那个路人,那路人见不对头,不敢多话,就走开了。

我男朋友一直跟他理论,他却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歉意!他说他住那一带,我们怀疑他是那边几间咖啡店的小贩之一(他跟路人起争执时,那边大马彩旁边咖啡店的一个中年妇女(小贩)一直拉着他叫他回家,不要动粗),结果到了后来,他把撞歪了我们的变速器弄直就走了。

前述司机是一个约莫560岁的华裔男性,态度恶劣、不可理喻并且非常暴躁;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变态的公路使用者,竟会在撞到别人后“再次”踩油再撞一次!!若诸位见到WH(?) 6649这辆车的话,请多加小心。(在朋友劝告下,决定隐藏部分车牌)


[ 本帖最后由 七军 于 21-6-2007 01: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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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7 03: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投报的结果——无奈的叹息!

刚才花了一整个下午分别到谐街及文良港警局投报,得到的结果如下:

1.      交警
交警接受的投报只是第一次的意外事故,虽然我们将对方第二次故意撞击的事故也写入报告中,但相关人员表明这一事故并不会列入考量,因为在他们的立场中,这已经不是“交通意外”,而是蓄意伤人。

由于我们的交通工具并没有遭受损坏,人也没有受伤,因此我们也被告知陆路交通局方面不会向该车主发出传票、更不会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2.皇家警察
我们在警局录取了整件事情详细经过的口供,警员说这只是为了要备案预防该司机在事后对我们做出进一步的伤害。

有鉴于对方并未真正动粗,虽然有推撞,但并未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伤害,警员认为我们没有追究的必要,只需报备,过后若再次被对方出言恐吓或伤害,警方才可立即采取行动。

警员告诉我们,这只是小事,在吉隆坡每天都会接获不少类似的投报,若我们继续追究,事情会变得非常麻烦及复杂,而表面没有任何伤痕及损失的我们若将事件带上法庭,也未必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对方得到应有的惩罚)

跟大家分享警官说的话:无论如何,发生这种事情,都该去投报,千万别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3.律师
我在事后请教了一位律师朋友,由于他没有处理过交通意外事故,因此声明在细节上可能不太准确,但他的意见是:

交警不采取任何行动的判决是合理及正确的,因为第一次的撞击真的是很普通、很小的“摩擦”,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损坏,也没有人受伤,更不能听凭一面之词而判定对错,因此不可能发出传票给该车车主。

第二次的撞击已经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更不能将对方“定罪”。

若遇到此类路霸事件,身为当事人的我们一定要到警局报案,以确保我们的人身安全。但警方受不受理,认为这事件该如何处置,继续审查或只是让当事人备案了事,就全凭该警局的警官判断了。若我们对该警局的处理方式不满,我们有投诉的权利,又或者选择到较大的警局(如冼都警局)再做投报。

但他也不鼓励我们继续追究,因为将事件带上法庭真的除了麻烦还是麻烦,也如警官所说的:未必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因为我们并没有非常有力的证据、证人,而对方也未伤到我们……若坚持投报的话,他说:“Not worth it.”


[ 本帖最后由 七军 于 22-6-2007 03:2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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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7 03: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若有谁遇到类似事件,就别打999了,拨以下号码吧:

Rakan Cop: 03- 21159999

Wangsa Maju Police Station: 03- 41492222
Setapak (位于Jalan Genting Klang的那间) Police Station: 03- 40234212

Rakan Cop 是总台,过后接线生需要将案件pass给靠近你们的警局,所以可能会花点时间,最好的方法是直接打到所处地点的警局热线,但我暂时有的只是这两间,诸位请务必将居住地区的警局热线查出来存进手机,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我不希望你们会有需要用到的一天,但若看见类似事故,也可以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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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7 03: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霸事件——后记

在交警方面,我们从不曾有任何期待,因为的确是很minor的意外事故。
而警方那边,可能是法律知识不足吧?对一点教训都给不到他真的感到有点失望……奔波劳碌了一整天,只是希望至少给他一些小小的教训,让他以后都不会再以这种方式驾驶、动不动就出言恐吓、亮武器,以免再有别的受害者真的被他打伤……但想不到竟连这一点都做不到。

港产片看太多,原来马来西亚不是某人一出言恐吓,我们就可以告到他“脱裤”的……我们甚至被Sterling lock指着、挥起,经历了人身安全大受威胁的瞬间,在事后竟对施暴者一点办法都没有……

警方提及,若真的有受伤,那他们就会立刻采取行动,申请Court order调查该案件。我们不感到无奈:难道真要等到头破血流了,才可以将恶霸绳之于法吗?法律难道就不能保护到我们这些手无寸铁、规规矩矩的市民免于受难吗?还是单纯的因为某些方面怕麻烦才会选择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处理方式?如果我们是显要人物的亲戚,结果还会是一样的吗?

回程时,我男朋友向我说了一个很无奈的笑话:“早知道要受伤才能阻止他继续犯案,那昨天他挥下来我就不避好了……”(对方有试图攻击,只是被避开了)


[ 本帖最后由 七军 于 22-6-2007 03:4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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