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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那种定义比较有利?“政府应该/不应该管制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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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6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方:政府应该管制新闻自由
反方:政府不应该管制新闻自由

小弟不才。。。这只是校内的辩论比赛的题目。。。可是那么的不好运对上了学校的校队。。。实力差了一大截。。。只好请求各位大大的帮忙了

这题,我方想寻找管制新闻所带来恶果过来巩固我方的论点,可是过程中有了一个问题:
政府方面,若我方只讨论我国政府会比较好吗?谈外国可能吃孤陋寡闻的亏,可是,在被管制新闻自由的国家找资料好像特别的难

这点。。。小弟想参考各位大大的意见。。。小弟应该继续以找国内作为辩点呢。。。还是转方向从外国下手

希望各位大大不要嫌弃小弟的表达能力太差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hou99 于 26-6-2006 10:0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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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6 10: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u99 于 23-6-2006 10:11 PM 发表
正方:政府应该管制新闻自由
反方:政府不应该管制新闻自由

小弟不才。。。这只是校内的辩论比赛的题目。。。可是那么的不好运对上了学校的校队。。。实力差了一大截。。。只好请求各位大大的帮忙了

这题, ...

我要做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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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6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我会辨我国和外国..

我不知道搂主是要正方还是反方的论点,所以我就都说个大概咯~
我这里就提供一些关于我所知道的外国的新闻自有权...

在亚洲,新闻自由权是很限的...
因为大多数的亚洲国家是处在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民族素养不足...
所以如果不管制的话人民容易被错误的质询所煽动...
向中国,马来西亚应该不需要再提了吧...
至于中东国家等就更加限制了...
但是,很多的政府就利用这种借口进行新闻的限制,要自己的观点成为人民的观点,要自己的道德价值观成为人民的道德价值观...
基本上我认为正反双方的冲突点就在这里...
正方说不能提滥用管制新闻的国家来论证,而反方就会一直用...

再来,欧洲国家,欧洲新闻就比较自由,但整提上比美国来的低,尤其是东欧国家...
因为其实欧洲发展的国家大都在西欧...
而东欧国家又有很多是前苏联的附属国...
再来,很多德意志国家(基本上是德国周围的国家)都有限制说尽量不能提纳粹的恶行,如大清洗犹太人...
大家都尽量在淡化当年的罪行...

再来,美洲国家...
基本上南美洲的情况和亚洲瞒相似的(实际情况我也不清楚,不好意思)
而美国呢,号称世界上一个瞒自由的国家,最近也不是刚通过了一个爱国法令...
不过,爱国法令基本上是题外话
不过,其实在美国也是有一些新闻盲点的...
像美国在外国进行的活动就不必报备,想在古巴的般塔亚莫监狱...

其实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一些机密文件法令的...
也就是说那些会影响国家安全的文件和事情都不会公布的...
有些国家就会制定一个年份后才公开,比如说20年,30年的...
像美国肯尼迪总统之死的调查白皮书就要在他死后的一百年,让所有的关系人死完后才能公布...
而在马来西亚,这些文件是没有公开的一天的...

如果楼主要论点的话就请列明是正方还是反方...
因为我懒得在打那么长了

以上是个人所记得的,有不对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教...

[ 本帖最后由 uknight 于 24-6-2006 12:0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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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6-2006 0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目看似对反方不太有利。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的政府给予新闻绝对的自由,任何国家都会管制新闻自由,只是各国自由程度有差别而已。但是只要懂得运用技巧,反方还是能得到压倒性的胜利的。

如果是正方,通常会用去年丹麦报纸所刊登的亵渎回教先知事件作为根据来支持管制新闻自由。丹麦政府给予丹麦报章极大的新闻自由,就算发生了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事件后引发了众多回教国的不满,政府也以新闻自由为由不采取行动对付所涉及的报馆。其后果是引起回教国民众杯葛丹麦和欧洲其他国家的货品,加深回教徒与基督徒之间的仇恨,引起国际政治气氛的紧张,破坏丹麦和西亚和中东国家的关系等等。

正方也会以煽动民情,引起社会不安,鼓动暴力,加深仇恨,滥用言论自由等等作为其论点。他们通常也会以513事件作为例子,尤其是对马来西亚社会而言,拥有太多的敏感课题再加上人民普遍上还没达到先进国的公民意识程度,容易受到煽动。

其实正方的论点一般上都不难找,一般中学生都能说出几个来。倒是反方的论点对一般人而言会比较难找。

反方的论点:
1。新闻是社会上所发生的事情的消息和报导。新闻是讲求客观和真实的。不能融入个人感情、偏见、意见、观点等等。反方可以把那些真实和据实报导的消息归类为新闻,而那些好友附加成分或含有虚假成份的报道列为谣言来支持不应该管治新闻自由。只要据实报导,所报道的新闻都是事实,所说的都是真相,所以没有错。至于个人方面如何看待一篇新闻则属于个人观点问题,每个人的观点不同,有的人看了新闻后犯罪,那是属于个人犯罪行为,与新闻自由无关。如果是某个群体看了新闻后犯罪,那也是属于群体犯罪行为,错在他们,不在新闻,新闻不应该受到他们的犯罪行为连累而受到管制。人民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2。对于煽动民情等等的指责,反方可以说那些是因为某些人透过报章发表不当的言论,或者某些人透过报章发表不实的流言和谣言等等而引起的。被扭曲的事实不是新闻,而是谣言,所以与新闻自由无关。那些透过报章发表不当言论者所犯的错属于个人行为错误,与新闻无关,新闻所作的是据实报导,一个有智慧的人会懂得批判新闻背后所带来的价值,对于那些人不当的言论,他们会排斥和谴责。而新闻所要做的不是引导他们去谴责,而是让他们知道有这件事情的发生。

3。如果说人民普遍上还不够成熟,无法接受更大的新闻自由,那么政府应该做的是教育民众,使他们更成熟,而非本末倒置的去管治新闻自由而进一步使人民更加不成熟。站在这个立场,如果因为某些不成熟的人而剥夺了其他成熟人知道事实的权利,这对成熟人非常不公平。

4。一旦管制新闻,意味着政府会对某些事情作出隐瞒或对某些消息添加附加的成分。这等于误导、欺骗、隐瞒民众。作为民主国家,人民有知道事实的权利。欺骗民众本身就是一种罪行,不应该受到倡导和支持。

5。反方还可以以朝鲜、古巴、中国、蒙古和大多数非洲国家等国家作为例子,政府过于管制新闻自由导致本身国家人民受到政府的蒙骗而对其他国家的发展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人民对政府的行政方式不知不解,政府有任何过错人民都不知道。也可以以马来西亚为例,政府以出版及印刷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内部安全法令、紧急法令等等遏制对政府不利的新闻的报道导致政府行政的不透明化。这不但侵蚀了我国的民主制度,也影响了国家的发展,加剧了某些单位的滥权和贪污事件,剥削了某些族群应有的权利等等。

总结来说,反方要抓着新闻是事实的报导和消息来谈。只要正方提出有关个人言论、评论文、讽刺漫画等等,反方可以说它们与新闻不同为由来反驳他们的论点。反方要抓着新闻本身是中性的,不具备煽动性的论点来谈。要说新闻不会引发冲突,个人犯罪行为才是冲突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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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6-2006 1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反方的。。。论点的话小的还是比较喜欢自己找因为比较有成就感
不过还是十分感谢各位大大给的论点。。。真得太好用料。。。受益不浅

非常感谢uknight为小弟分析世界各国的新闻自由还有哈贼所提出的论点。。。浪费你们的时间真是不好意思。。。感动ing

对。。。老师是建议我们把自由定义成不侵犯法律的自由才是自由。。。
可是如果没记错的话。。。自由是人权。。。人权不是大过宪法的么(据我所知,当案件牵涉到基本人权时,则法律无效,不对吗?)??那定义好像有好大问题了啊

第二个就是。。。正如uknight所讲的。。。当问题牵涉到国家机密档案。。。新闻自由应该被管制就理所当然了。。请问在这边辩的回吗??还是讲下一个论点算了?

总结哈贼所说的就是。。。新闻自由没有错,新闻自由如果有错,都是报导者或记者的错。。。因为怕新闻遭到误用而作为管制新闻的理由只会让人民变得更蠢对吗??

我方其实还有个论点,跟两位大大讲的好像差不多,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所以新闻应不应该管制的不是由政府所决定,而是视乎人民的成熟水准,国家的安定情况来衡量。。。这个论点没问题吧??

在此再次谢谢两位大大的帮助

[ 本帖最后由 chou99 于 24-6-2006 11:3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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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6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客气,仅进绵力...

对于自由的定义要注意的一点是自由其实是有限制的...
世界上是没有绝对的自由的情况的...
而自由的界限我认为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为准...
打个类比,我今天有言论自由,我就能毁谤,辱骂他人吗?
这绝对说不过去吧...
这是我对自由的定义...
不过自由绝对没有大于宪法,而是宪法保障我们的自由...

然后第二个问题应该能用我所说的定义所解决吧...

然后,对于你那个论点我个人觉得怪怪的...
应为如果你说“所以新闻应不应该管制的不是由政府所决定,而是视乎人民的成熟水准,国家的安定情况来衡量”那正方如果说那政府视乎人民的成熟水准,国家的安定情况来衡量后就应该管治,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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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6 1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u99 于 24-6-2006 11:34 PM 发表
对。。。老师是建议我们把自由定义成不侵犯法律的自由才是自由。。。
可是如果没记错的话。。。自由是人权。。。人权不是大过宪法的么(据我所知,当案件牵涉到基本人权时,则法律无效,不对吗?)??那定义好像有好大问题了啊


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我们的基本人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我国宪法也没有给予我们绝对的自由。

我不明白你老师所说的“自由定义是不侵犯法律的自由才是自由”。政府是通过立法和执法来管制新闻自由的。我们辩的不是要反对政府立法管制新闻自由吗?如果照你老师所说的,政府立法只准媒体报道八卦新闻,其他新闻一概被封杀。那么,媒体也奉公守法的治报道八卦新闻,所以他们没侵犯法律,政府也不干预他们,这种也叫新闻自由吗?

新闻自由受到管制不是会让人民变得更蠢,而是让他们变得无知。因为他们不知道真相和四周所发生的事情,所以他们变得无知。他们是被政府蒙在鼓里。


原帖由 chou99 于 24-6-2006 11:34 PM 发表
我方其实还有个论点,跟两位大大讲的好像差不多,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所以新闻应不应该管制的不是由政府所决定,而是视乎人民的成熟水准,国家的安定情况来衡量。。。这个论点没问题吧?


你们是反方,立场是政府不应该管制新闻自由。如果以你以上所说的论点来看,你们的立场似乎不太坚定,有些模棱两可,这不太好。一旦身为反方,你们的立场就应该很坚定的反对政府管制新闻自由。其实当你们辩论时,就算辩题对你们非常不利,你们的立场也不可以动摇。面对辩题对你们很不利的情况下,你们还是得找出最好的论点来支持自己的立场。打个比喻:如果你们的立场是支持杀人,你们也得找出支持你们支持杀人的理由和论点,就算在情理和人道方面有欠妥当,可是辩论就是要激荡思维,只要论点有其逻辑性就能被接受。


针对政府不应该管制新闻自由的课题,绝对的新闻自由在这世上是找不到的,绝对的行文自由也不太能够实现和实行,所以你们可以往理念方面谈。就把这个课题当成一种哲学理念来辩论。这样对你们比较有利。

如果以哲学理念来辩论,官方机密法令基本上不符合民主的理念。政府在民主理念上不应该隐瞒人民任何关于国家的政策,因为每一个人民都有参与国家行政的权利和自由。所以在理念上,你可以谴责官方机密法令对人民隐瞒真相。例如在芬兰等北欧国家,他们的国家行政透明度非常高,人民可以自由审查各个公仆的财政开销等等。再加上北欧国家又没涉及战争,国家安全方面受到保障,所以国家安全机密也自然的比较少。如果谈理念的话,我们甚至可以支持把国家安全机密透明化,因为那也是属于政府的行政和政策,人民也有参与国家安全的权利。

理念往往都是很完美化的,辩论这种课题谈理念最好,就像其他哲学家一样,辩论的时候都是在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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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6-2006 10: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uknight 于 25-6-2006 04:58 PM 发表
不用客气,仅进绵力...

对于自由的定义要注意的一点是自由其实是有限制的...
世界上是没有绝对的自由的情况的...
而自由的界限我认为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为准...
打个类比,我今天有言论自由,我就能毁谤, ...

今天我跟同学商量不出结果来,暂时就打算说那是执行,政府按照社会情况规定下来的新闻自由去执行,不等于是管制
原帖由 哈贼 于 26-6-2006 12:17 AM 发表


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我们的基本人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我国宪法也没有给予我们绝对的自由。

我不明白你老师所说的“自由定义是不侵犯法律的自由才是自由”。政府是通过立法和执法来管制新闻自由的。我们 ...

那我真的不明白了。。。
八卦新闻虽然报道明星的私生活,但那是关新闻自由还是新闻道德的事哦??
报馆只为了利益着想,不顾新闻道德,而侵犯人家私隐权,在香港的话算犯罪了么??

瓦靠。。。哲学理论啊。。。外行外行不过讲到几好听下。。。拿来做辩点罗



现在还有一个疑问,想请教两位大大,是关于网上的新闻,马来西亚网上的新闻很明显是有新闻自由吧。。。前提是如果server是在海外的话
我可以拿这些网上的报道跟我们的报馆的报导作比较吗??我相信以第一人和第三人的两种角度做的报导一定是一个很好的论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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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6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要设限说自由是有限制的,世界上是没有绝对自由的...
要不然对方会要你论证政府应该给于新闻绝对的自由权...

然后,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那么做比较呢?
或者说,你做比较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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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6 10: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无自由,事实复被掩。

一句话~只为粉丝太平。

粉丝太平之事论之理源,并非正确。故只求安稳政治,不为进步求取。

反方绝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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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6-2006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输了。。。原来资料太多不会讲也是个致命伤。。。
不过非常谢谢各位大大的帮助。。。总算了解这个题目了。。。不过心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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