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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6 05: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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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中国嫁过来的女性同胞,是在政府无意祝福异国婚姻的背景下,能够做到的最大保障。
我也是异国婚姻,虽然我是男性,但是,我有意告诉各位还没有动异国婚姻念头的女性同胞,能免则免。别因为爱情而放弃其他,爱情只是漫漫人生路里面的一个驿站而已。
年轻的时候,大家都为爱情而活,赞扬爱情的高尚,爱情的无私。但是王子和公主总要生活在尘世,我不怀疑你们的爱情,但是我肯定生活的现实。一旦立定决心,永不后悔,勇敢接受现实的鞭挞。
只要是自己的选择,就要敢做敢当,无怨无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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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6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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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绿意 于 13-5-2006 05:14 PM 发表
只要是自己的选择,就要敢做敢当,无怨无悔!
很象那英的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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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6 1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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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illwong 于 12-5-2006 05:18 PM 发表
这句,“你也没有办法得到他的遗产,公积金和保险金”,有待商榷。版主可以进一步解释吗?
也就是说,要是先生在买保险时没有写授予人是谁,不是老婆的名字就拿不到钱,包括一切的财产,手续要办理的很清楚才行,不是说买不买保险,对自己最亲的人一个保障吧,谁能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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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5-2006 1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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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06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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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跟老公一起分享财产,是否结婚后可以联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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