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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槟榔河写成双溪槟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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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奇怪,报章很多时候都把槟榔河写成双溪槟榔河,这是翻译问题,马来文
sungai pinang如果是指地方把它译成[双溪槟榔]我还可以接受,但把[槟榔河]译成[双溪槟榔河]那就是大错。比如jalan/road是[路]lebuh/street[街]lorong/lane[巷],这原本就是华已经有的字,但报章都写成惹兰/律/冷/拉咯等等,这全都是教坏子弟字眼,我的华文程度不是很高,但这是最基本的,报馆总编辑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吗?还有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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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06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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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此事反映给大马规范理事会,很多总编辑是理事之一,
上个月开始,韩春锦是新任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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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06 05: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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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地名可用“雙溪檳榔”而河流應叫“檳榔河”。
但關於路名我就有不同意見了。同一個問題可以從很多角度來看。站在語文規範的角度來看,肯定要覺得“惹蘭”、“律”、“羅弄”、“冷”等音譯詞非常礙眼,非除之不可。但站在研究地方歷史的角度看,這些音譯詞都是彌足珍貴的“史料”:它們證明了檳城曾經是閩南人的“天下”。將來即使人口結構發生再大的變化,只要還有“檳榔律”一類的説法,我們的子孫就不會忘記這一段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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