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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06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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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LLWONG早就说过,他不是律师。非本职工作而能如此熟悉法令条规的,我很敬佩。
而你,人猿先生,敢上庭和著名的国油打官司,无论是出于个人利益还是大众利益,先向你的勇气表示敬意。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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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当甚么英雄好汉。不过假如有点财力就要在我头上撒尿的话,就知道我是不好惹的人。拖了八年还不敢正面跟我上庭面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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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06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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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illwong 于 11-4-2006 02:05 PM 发表
为了让众网友了解你跟“国油”一案的始末,让大家清楚知道“Who is in the trouble now?”(是谁处于水深火热?),那么,就请你公开国际网域仲裁官,和我国高庭法官撰述的判决书。(网上就有了!如果网上 ...
网上有几百个贴子。。不会自己找吗? 高庭法官?? 为甚么不保留一些武器??
我还有一个强奸的案件未审,你也可以找出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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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06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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