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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案提控,三名男子抢劫中国公民被控最高20年监禁
控状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并与同法典第397条文一并提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0年的监禁,并可被罚款或鞭刑。- 示意图
吉隆坡讯:今日在此地的地方法庭上,三名男子被控持刀抢劫一名中国籍男子,三人均表示不认罪。该案发生于两周前。
N. Tamilselvan(33岁)、S. Krishnna(24岁)和Muhamad Hafizam Shahadan(23岁)被指控在11月11日上午11点,于Dang Wangi的Jalan Maharajalela Lorong Petron前,持刀抢劫中国公民Zhad Wenzhuang,抢走了两副三星和苹果品牌的AirPods以及两部三星和iPhone 15 Pro品牌的手机。
该控状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并与同法典第397条文一并提控。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并可罚款或鞭刑。
副检察官Nadia Eleena Jamaluddin Akbal指出,由于该罪行属于不可保释范围,因此没有提出保释建议,但如果法庭决定给予保释,建议每名被告以RM10,000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为条件,并附加每月需向警局报到的要求。
辩护律师AP Chandra为三名被告辩护时,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三名被告目前均无职业。
法官Egusra Ali决定允许每名被告以RM8,000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要求他们每月到警局报到,同时需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法庭也将案件提堂日期定在12月24日。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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