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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遭同学当众手指性侵 犯人因年纪太小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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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19 1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国日前发生「城南幼稚园性侵案」掀起公愤。京畿道城南市一所公立幼稚园发生5岁女童长期遭男同学性暴力的离谱案件,女童家长气得上青瓦台请愿网站留言,引起各界挞伐。据传男童家长威胁女童家长删文,目前双方都决定采取法律措施。



女童父亲1日在青瓦台国民请愿网站上以「请订定儿童对儿童性侵事件发生时有强制力的制度」为题发文表示,和女儿就读同所幼稚园的同龄男童上(11)月4日在所有同学面前将女儿的裤子脱下,将手指伸进她的性器与肛门。

他说明,女儿过去便长期在幼稚园里、社区昏暗的脚踏车停放区等地被同班男同学强制性骚扰,因此曾喊下体痛,阴道也出现异常的分泌物。这名父亲也另外上传医院妇产科的诊断证明,显示女儿曾遭受性虐待,因此患上外阴炎。

韩国现行《儿童福祉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儿童进行身体或性虐待,但未满14岁者属《刑法》上的未成年者,因此不会受到惩罚。女童父亲表示,「因为对方不是刑法处罚对象,就算提告也不会被受理,这样的现实令我们感到绝望。」

根据女童父亲说法,受害者长期遭受虐待,因此产生阴影,总是向爸妈问道,「如果遇到XX(加害者)怎么办?」在暗处会感到害怕,睡觉时也经常做恶梦,口中说着「不要」、「讨厌」等梦话。


他指控,「女儿真的非常不安,而加害者就住在同个社区的隔壁栋公寓。但加害者的父母要我们不要把他们的孩子当成犯罪者,也不愿意搬家。」他还爆料,这名男童的父亲是现职国家体育选手,让他更加感到愤怒,「就算只有一点点,我也不想要我缴的税被付给这个人。我要求剥夺他国家代表的身分。」

他说明,政府订定儿少性保护相关法律即是因为儿童及青少年遭受性犯罪时,受到的伤害较成人大上许多,「如今却因为加害者年纪小,导致受害者无法受到保护,真是矛盾。」

女童母亲上月底也在网路论坛以「在幼稚园被性侵了」为题发文说明,11月4日看见女儿一边穿裤子、一边从脚踏车停车场走出来,一问之下女儿竟回答,幼稚园同班男同学脱下她的裤子,以手指性侵。

这名母亲表示,她在幼稚园园长、2名老师及警卫等人陪同之下调阅监视器影片,宣称影片内容的确如女儿所述,让她当场崩溃。男童父母接受媒体访问时则坦承,儿子的行为确实有问题,但女童父母的说词过分夸大,将采取法律措施。

然而案件曝光后,专家三度调阅监视器影片,却没有找到关键画面。因为监视器架设在上方,画面中只看得到儿童头部,无法看清楚下体部位。警方与儿童保护专家已经商议,将再度开会讨论调查监视器影片相关事宜。


这2则贴文在网路上引起广大关注,女童母亲稍早再度出面指控,男童父母要求她删文,还威胁要提告。她2日凌晨发文表示,「我是城南事件的女童妈妈,好像很快就会被告了。」

她说明,「因为我也是人,在对方的威胁之下,已经把之前在妈妈论坛发的文都删掉了,但为了国民的权益,还是鼓起勇气来发文了。我会守护我的女儿,很快就会聘请专业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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