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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婚姻注册孩子出得到报生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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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我是马来西亚公民,未婚怀孕。孩子的爸也是马来西亚公民,他跟他前妻弄着离婚手续中,他们已分居多年。我孩子出生后如果我和孩子的爸去申请报生纸,能在父亲那栏填上他的名字吗?孩子能跟父亲姓吗?要是填了会触犯重婚罪吗(他还未办妥离婚手续)?如果不填父亲那栏...孩子报生纸上只有我的名字,孩子跟我姓....那以后我和他注册后,能去申请更换孩子报生纸上的资料吗?比如更换孩子的姓之类的....孩子还会是私生子吗? 麻烦帮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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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7 05: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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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馬法律規定,華裔男子在末與前妻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是不能重婚的。因此,兩人在沒有其他的辦法和選擇之下,唯有向我求助,希望可以找出解決方案。
其實,如果說,孩子的父親當下與前妻辦理離婚手續,最快都要等上3年的時間才能獲得法庭宣判他們正式離婚,屆時孩子已錯過報生,無法取得身份證。
唯一可以解決的方法,就是要求男方向當局領取一份宣誓表格,然後再到法院宣誓,內容必須說明他就是孩子的父親,這樣當局就可以把其名字列入在報生紙的父親欄。
不過,根據1961年婚生(Legitimacy)法令,一對男女在沒有合法婚姻情況下,所誕下的孩子都沒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力。
因此,大家必須注意這一點。
Source: “我沒注冊結婚,孩子父親名字可否例入在報生紙嗎?” “当局是根据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13条文(孩子生父资料未齐全)下办理手续,孩子的报生纸虽然已有生父的名字,但在报生纸下方会注明此项条文;在法律上,这孩子仍然是私生子,而这种父亲称为‘BIOLOGICAL FATHER(生理父亲)’。”
Source: 法律上属“私生子”.未婚生子须随母姓
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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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2-2017 09: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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